郭嘉仪 方莉君
摘要:我国专业学位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但同时面临着与学术型学位趋同、与执业标准衔接不足、校企合作培養内涵有待丰富等问题;税务专业实务性强,专业学位培养实践环节建设的矛盾更突出。该文介绍了广东财经大学税务硕士“三位一体”的研究生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实践,从培养模式的内涵、特征、实施路径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以期为深化税收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三位一体税务专业硕士实践教学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22)07(a)-0000-00
Research on the "Trinity" Practical Teaching Mode of Master of Taxation
GUO Jiayi FANG Lijun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Guangzhou,Guangdong Province, 510320 China)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professional degrees in China has made great progress, but at the same time, it is facing some problems, such as convergence with academic degrees, insufficient relation with practice standards, and the connotation of school enterprise cooperation needs to be enriched; The tax specialty has strong practicality, and the contradic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practical links of professional degree training is more prominen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reform practice of the postgraduate practical teaching mode of master of Taxation in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nd discusses the connot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implementation path of the training mode, in order to provide beneficial enlightenment for deepening the training of high-level applied talents in taxation.
Key Words: Trinity;Master of Taxation;Practical teaching;Teaching mode
专业学位是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性人才需求而设立的一种学位类型。自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以来,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全国45家院校纷纷申设了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对税务硕士专业培养建设展开了积极的探索。按照培养目标,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职业而培养的,毕业生不仅需要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还需要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最终培养为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专门人才[1]。与税务硕士学术学位相比,专业学位教育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这也是税务专硕研究生的培养重点和难点。税务专业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育、引入行业执业标准、密切联系社会行业发展,成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至关重要手段。
1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模式现状及问题
从1991年我国第一个专业学位MBA诞生,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经历了二十余年的发展,学位的种类在不断增长、培养规模日益扩大。在培养模式及改革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专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仍存在以下待研究的问题。
1.1专业性学位培养方式与学术型学位趋同
职业性和学术性的有机融合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逻辑起点之一。这就决定了在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定位上应当秉承这个逻辑起点,在培养过程中注重职业导向性与知识发展性的融合[2]。但是由于部分培养单位对专业学位认识定位不清、社会行业关联不足、“双师型”队伍薄弱等原因,在专业学位教育上延续了学术学位培养“重学轻术”的惯性、课程设置和培养环节与学术型学位存在一定的趋同性。事实上,专业学位在培养目标上定位于培养面向职业领域的高级复合型应用人才,在课程设置中应当贯彻这一理念,突出强调实践课程的设置,从相关支撑条件的创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都应强调实践性和职业性,体现出专业性学位的要求和培养特点。
1.2人才培养与执业标准衔接不足
教育部在2009年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这意味着专业学位的毕业生是要更好的胜任社会行业工作,因此专业学位培养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之间密切关联,专业学位与职业准入制度衔接是的最终要求。专业学位与职业准入制度衔接的核心问题在于专业学位的培养模式必须与职业对从业者的标准保持一致,在培养环节中的教学目标、教学计划、考试内容等方面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执业资格要求的一致性。但目前我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过程中这种与执业资历的衔接仍然不紧密,在市场和企业的引导上也较为欠缺,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与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仍然存在一些差距[3]。
1.3校企合作培养内涵建设有待丰富
为增强专业硕士培养的实践性,以项目为依托实行校企联合培养、校企合作建立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等是目前学位培养解决实践问题的主要手段。校企合作是充分利用高校和企业两种资源,但校企之间的利益诉求往往难以达成一致,容易产生企业投入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关系松散等问题。若校企没有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校企之间的合作更多是挂名而非实质合作,校企合作出现短期化和形式化,没有真正形成互利共赢的局面。此外,若高校现有的实践教学内容不完善,对学生的实践教学环节重视不够,把实践教学等同于毕业实习的状况,将导致实践教学环节流于形式[3-5]。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同样存在以上问题和不足,而且税务专业实务性更强,税务专业学位培养实践环节建设的矛盾更突出。当前,我国税务专业学位教育正处于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建设转型的关键时期。探讨税务专硕的社会实践教学模式,形成更为多元化、多层次的实践教学体系,对推动育人机制的建立,提升专业学位教学质量尤显重要。在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各高校结合自身特点在建立和完善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经验。广东财经大学在国内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结合广东财经大学税收学专业协同育人基地的条件和优势,广东财经大学在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上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研究生实践教学模式,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验实践教学的发展路径提供了有益的启示[6-7]。
2 “三位一体”的研究生实践教学模式的内涵及特征
广东财经大学税务硕士“三位一体”的研究生实践教学模式是依托案例、实验、实践三大平台建设,以课堂实践教学、校内仿真实习和校外实践教学为重点的改革与实践探索。
2.1 主体性
税务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教学模式是以学生为主体的。首先案例教学为学生自主性的发挥提供了特殊的学习情境,在案例学习中师生之间的双向交互、师生开放式的合作对话,促进税务硕士专业研究生实现了知识的重新建构,是学生能代入情景探究与反思问题。其次,在校内实验设计中,搭建企业运作的仿真商业环境,集手工手段与电子技术手段、模拟仿真手段与实操手段于一身的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多样化的教学内容体系,学生既是实验仿真环境的创立者,又是仿真环境的行为人;既是学习的主体,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让学生在自主工作岗位上通过完成涉税岗位任务实现“干”中学,从而实现自主学习、自主探究[4,8]。
2.2 探究性
相对于本科实践教学的研究而言,我国专业硕士研究生实验实践教学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研究生培养层次和实务能力要求较高,在实验实践教学内容设计中应注重研究生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的本质是一个科学探究的过程,是让学生通过验证一系列的假设,在实践试误过程中重塑自身知识结构,依托跨专业实验教学平台,为研究生构建了异质学习小组。由于学生的知识经验各异、认知水平有别,学生对同一现象或问题会形成不同的看法,提出不同的假设,因而相对于个体学习而言,组建跨专业学习团队更有利于发挥学生学习的探究性和创新性。此外,打破课程、专业、学科界限而组织的实验教学内容、跨专业的教师团队、网络环境等为开展协作探究式学习提供了天然土壤。
2.3 协同性
稅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主要依靠校内的实验实训和校外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来完成,但仅靠在校内的实践教学也是不够的,最终还是要走向社会,在实践工作岗位中接受锻炼,也就是说要依靠校外实习环节才能完成。而在校期间就要让学生接受严格的真刀真枪的训练,离不开政府、行业、企业的支持与合作。政产学协同正是能够充分发挥政府、企业、行业、科研机构等各主体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真实、广阔的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因此,产学研合作是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必由之路,也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广东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的研究生实践教学联合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和广州瑞海税务师事务所、广州新东山税务师事务所等单位,充分利用相关税务部门、涉税中介机构和企业,整合校内相关学科专业的资源,为研究生实践教学提供实务案例、提供实践岗位、进行实践指导[9]。
3 税务专硕研究生实践教学模式的实施路径
3.1税务专硕研究生仿真实习实验项目建设
依托广东财经大学国家级精品课程《校内仿真综合实习》,结合财税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制订《税务硕士研究生毕业校内仿真综合实习财政专业指导方案》。在仿真实习业务设计中,建立仿真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税务硕士研究生在仿真实习环境里担任仿真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调研专员,在虚拟经营中分别派驻企业、基层税务局、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政策调研[10]。实习项目中的演练强调“先行后知”,与传统的理论课教学模式最根本的区别是以学生为中心,在所设计一系列活动让学生参与体验过程,使学生按照实际的业务流程及业务规则在仿真的、复杂的、动态的市场环境中进行企业运作,大大增强了学生的能力,提升了学生的素质,甚至能激发学员的潜能和自主学习能力。
除实习外,实验实践教学是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从学生入学教育开始到专业课学习、实践教学、创业就业指导等各环节,以至学生毕业离校后人才培养效果的跟踪评价,以及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群、师资队伍、实践基地等专业要素的建设,实施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全融合、全覆盖”的协同互动培养高层次涉税应用型人才模式,并不断进行人才培养效果的跟踪调查分析,分析人才培养的成效与问题,调整和完善与专业相关的要素建设,实施专业人才培养的“闭环反馈”机制,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实际需求的“无缝对接”。
3.2税务专硕研究生培养案例库建设
在税务专硕研究生的课程体系中,为实现专业学位硕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许多高校安排了相关的税务和财务管理类具有实务性质的课程,比如税法、税收筹划、纳税评估、税务管理、税务稽查、企业财务会计等。但这类课程实操性强、实践要求高,学生在课程的理解上存在困难。单纯的理论学习难以建立规范的学习体系,往往容易导致只知道“为什么”,不知道“怎么做”,到实际工作中不知从何下手,但案例教学可以很好地规范这一点。教师由单一知识输出者变为课堂引导者,“组建多支队伍进行分组训练”“完善课堂惩戒制度”“分组进行小税种税务筹划课堂展示”等多种教学方法灵活运用,使得教育教学活动在松弛有度、紧张又愉悦的氛围中稳步进行。充分利用现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以及财税专业硕士研究生案例,鼓励专业教师自主开发具有时效性和典型性的专业实践案例,架设该专业的案例库,为案例教学提供充足资源。案例的解析是以案论理,从案例中引伸出带规律性的道理,注重思考和创建,它在本质上是一种归纳式的培训学习方法。它是通过学生对案例(代表某一特定的税收征管活动)的分析而从中总结出某些规律的方式来提高学习效果的。对于税收征管案例教学库建设,从纵向体系划分为管理体制案例、纳税服务案例、税务登记案例、账簿凭证案例、纳税申报案例、税款征收案例、税务检查案例、法律责任案例、票证培训案例、征管信息化案例;从横向征管要素划分为征管制度案例、征管组织案例、征管方法案例、征管程序案例、征管监控案例等[11-13]。
3.3搭建全口径协同创新育人合作平台
当前我国众多高校的协同人才培养实践,以及学术理论探讨上,都主张“政产学研”(校政行企)之间的协同。大多数高校普遍认识到,校政行企多方协同人才培养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重要有效路径,并将协同人才培养要素划分为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文化要素。在各個高校协同人才培养的实践过程中,协同人才培养的广度与深度也各不相同,但方向基本一致。以广东财经大学税收学专业协同育人基地为载体,建设税务硕士研究生顶岗实习实践平台。学生在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和校内仿真实习后,采用“走出去”的方式,到税务局机关开展顶岗实践。由税务机关兼职导师、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教师、学校具有实践工作经验的骨干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在纳税服务岗、税收征收岗、税源管理岗等岗位学习和锻炼专业技术技能。在实践指导中要求“双师型”教师的队伍复合性强、协同性高,开展互补分工合作的“双导师”制[14]。通过创新税收学专业校政企协同育人的模式与机制,推进学校与税务部门、涉税中介机构及企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深度融合,实现校内外相关教学资源的整合,全面提升税收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6]。
4结语
专业学位教育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其教学要紧扣税务实践能力培养的目标,实现理论与实践交融贯通,满足学生学以致用的学习需求。广东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的税务专硕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在实操中既涉及教学组织方式、教师的评价、学校资源配置,也涉及合作单位的组织管理、评价监督机制等管理问题。特别是涉及合作单位的力量和多样化的资源整合,协调各协同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但同时广东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的税务专硕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成效也是显著的,既解决了税硕研究生教学实践中存在的目的性、系统性不强、与学术硕士教学设计趋同等问题,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也进一步深化了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显专业硕士学位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有助于为财税系统及涉税机构输送具有财税理论和政策研究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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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7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研项目)(项目编号:2017GXJK052)。
作者简介:郭嘉仪(1982—),女,博士,实验师,研究方向为财税管理信息化。
方莉君(1971—),女,本科,实验师,研究方向为财税管理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