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周刊》记者 于海军
一个地方的地名具有较好的稳定性、继承性,很多在社会其他领域已经难觅踪迹的社会观念、地理特征、语言习惯都沉淀在地名中。通过老地名可以了解多姿多彩的历史、文化和自然现象,这使老地名成为人类文明的记忆。
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地名管理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充分体现了加强地名管理的重大意义。
近些年,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旧城改造中历史地名遭到破坏,一些城市中含有历史文化信息的老地名被迫“退位”现象并不鲜见。
“有些地方的老地名可能叫了几百年,甚至更久,旧城改造后,有些地名也改了,是否尊重历史和文化,值得探讨。”贵阳的陈先生说,老地名被改的情况较为常见。
近些年,不合理的地名更名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带有文化内涵和历史意义的地名被舍弃,甚至有些地名中的生僻字被不合理替换。
“有些地方撤县设市或撤县设区后,老地名就没有了,这种更改都会导致历史文化记忆被中断,不利于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安徽蚌埠的闵女士说。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文明史,很多老地名饱含着丰厚的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
事实上,在地名命名、更名过程中,人们的社会价值、文化取向等思想观念自然会融入地名中,因此优秀传统地名蕴藏了宝贵、丰富的文化内涵。很多带有“宁”字的地名,如宁波、咸宁、抚宁等,都表达出期盼安宁的美好愿望。如“青岛”一名,告诉人们此地曾经植被茂密、绿树成荫;“鹤壁”则告诉人们曾有鹤生活在此地。
《民生周刊》记者梳理发现,为了规范地名的管理和使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地名规范性、法治性建设的规章。
自1951年起,我国先后颁布《政务院关于更改地名的指示》《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中国地名委员会、外交部关于边境地区地名命名、更名的处理意见》《中国地名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在行政体制改革中认真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的通知》。
1986年,综合性法规《地名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996年,民政部制定《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规范地名公共管理与服务,2019年,民政部决定对已执行30多年的《地名管理条例》进行修订。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后的条例突出特点是加强地名历史文化保护,其中,“文化”二字被多次提及,条例中专门设置了地名文化保护的章节。
修订后的条例第四章对如何做好地名文化公益宣传,研究、传承地名文化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并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另外,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
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进行普查,做好收集、记录、统计等工作,制定保护名录。列入保护名录的地名确需更名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预先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优秀传统地名蕴含了宝贵、丰富的文化内涵。条例此次新增内容,丰富了地名管理内容,提升了地名文化保护的定位。
地名是历史文化载体。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贺云翱表示,地名文化遗产作为一种具备多方面价值的文化遗产,不仅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实际同样具备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景观的特征。任何一个地名文化遗产都与特定的人文或自然地理实体直接相关联,饱含着深厚多样的综合文化内涵。
有文物保护专家表示,新修订的条例标志着我国地名管理及优秀地名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地名是历史文化载体,优秀传统地名蕴含丰富的文化内涵。图/罗芳菲
近年来,各地在地名管理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了不少工作。
以江苏为例,该省以古城、古镇、古村落为评定范围,开展2022年省、市、县三级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以地名文化遗产评定为基础,推动建立省、市、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数据库,开展历史地名竖碑立牌工作。
为了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江苏还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提升行动,对全省入库的27.5万条历史地名和相关地名数据进行审核修改。发挥省区划地名信息系统作用,推动区划地名和界线信息常态化更新,提高服务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方便公众使用。
不仅如此,江苏还开发地名文化产品,推进标准地名图、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编撰等工作,并且将“不得随意更改老地名”落到实处,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
《新华日报》评论员梅剑飞认为,各地制定保护名录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应该让地名文化遗产在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人民日常生活、文化旅游和国际交往中,体现其现实意义。
梅剑飞说,条例将促进我国地名管理工作取得新成就,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将在推动文化自信和文化繁荣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