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梦娜 杨孝伟
(武汉轻工大学,湖北 武汉 43002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体系中涌现了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承包大农户、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这些主体在市场需求的导向下不断优化组合而形成的。当然,这种联合体并不是涉农主体的简单叠加结合,而是市场导向下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农业产业化化联合体是新型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其由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多个涉农主体分工协作,彼此间要素融通、利益紧密联结,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增值为目的。不同于传统主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具有以下两方面的显著特征。一是市场化程度更高,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模式实现了资源要素互通、信息共享,打破了主体间分离的状态。这种全产业链的规模经营市场化参与度更高,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进而推动农业发展。二是联合体成员之间利益紧密联结。由于农业天然具有弱质性和脆弱性,单一的农业经营主体难以抵抗自然环境和市场环境双重风险,联合体成员报团取暖、优势互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利润率。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十分重视,并且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给予支持。2017年10月,原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为动力,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为引领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要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探索各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模式,带动小农户发展。近年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得到了国家的重点关注,联合体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其中发展比较好的有安徽省、河北省等。目前,已经有很多研究是围绕安徽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展开的。笔者则基于河北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案例,分析影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因素,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对策,以期能为其他地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提供借鉴。
我国要想在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至关重要。在新的农业发展形势下,我国大力支持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各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见图1),纷纷投入相关建设工作。从各省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目标来看,未来我国国内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空间巨大。此外,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壮大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河北省给予大力政策扶持(见表1)且投入大量资金,取得显著成效。
图1 截至2021年7月底部分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目标数量
表1 2016—2021年河北省出台农业产业化化联合体相关政策
从表1可以看出,河北省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给予了足够的重视,给予了大力的政策扶持,涌现出许多新型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截至2019年末,整个河北省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增长至2 707家,销售额达3 821.5亿元。截至目前,河北省有1 635个合作社和1 249个家庭农场,打造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化联合体266个,总产值达3 580.69亿元,产生的经济收益惠及434万户农民。
为了实现农业由大到强的转变,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综合竞争力,河北省着力培育五大高质农业生产基地,建造8个有特色的、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集群。下面针对河北省几个优秀县(市)农业产业化化联合体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
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河北省政府出台了许多政策、投入了大量资金助推食用菌产业发展。得益于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河北省食用菌产业迅速发展,其中“平泉香菇”区域公用品牌效应尤为显著。目前,平泉市食用菌生产总量达6.8亿棒,全产业链产值达7.8亿元,食用菌龙头企业达45家,促进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47%以上。目前,平泉市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反季节香菇生产基地。平泉市现有食用菌合作社400多家,打响了“百菇宴”等多个知名农业品牌,实现了食用菌产业规模化发展。
平泉市食用菌产业化联合体建立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深化要素融合,采用“龙头企业+农户+原料基地+市场营销”的一体化经营模式,让6 000多名农户享受最大化收益,最大限度地发挥比较优势;建立了订单农业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建立契约来避免盲目生产;建立了“一地生四金”模式,即通过产业园区,实现土地流转、合作入股、领种领养、务工就业取得相应的租金、股金、现金、薪金的“四金”增收效果。平泉市还打造了“三零”产业扶贫模式:农户可以在食用菌生产园区赊账拿到菌棒,并且免费使用菌棚及配套设备,即“零成本”生产;待获得稳定收益后再还回前期欠款,实现“零风险”经营:农民可以到园区再就业,实现“零距离”就业。这些举措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通过一体化经营,连接农业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和市场,建立契约、联结电商,让农民能更好地融入产业链,在避免盲目生产的同时带动更多农民分享第二、第三产业收益。上述这些做法无疑加强了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
河北省邢台市为了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推广探索了“四位一体”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经营模式,即村集体、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4类农业经营主体一体化作业。例如,邢台市信都区张铁集乡为推动山药产业发展,通过“村集体+合作社+农户+企业”的山药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模式,实现1333.3 hm种植地的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种植、企业化管理,山药平均产量3 000 kg,667 m纯收入9 000~ 12 000元,建有山药冷库24个,带动15个村6 000余户增收。
遵化市肉鸡农业产业化化示范联合体对生产重点、关键点(如养殖基地、中间流通加工环节)精准发力,提高要素融通程度,年增加整体销售收入1 500万元。同时,为了增加农民收入,联合体创新利益联结方式,采用“订单+折股分红”的模式,即联合体内的其他成员可以按50%的比例投资权重分红。这种模式让整个产业链条上的成员紧密联结,带动遵化市及周边1万多名农民增加收入2.2亿元,效果十分显著。
保定市探索推广了“四位一体”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经营模式,即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4类农业经营主体一体化作业,通过流转和托管土地、股份制合作等多种途径形成形式多样的农业产业化化联合体。阜城县探索形成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模式,农民可以按照高粱种植规模入股资金,每年按照9%的比例分红,并且可以被聘到园区工作,获得二次收入。当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这种模式,带动企业、合作社和贫困户之间形成了利益、风险共担共享的紧密联结机制。
为了促进农业发展,河北省政府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如每年实施省级农业产业化化重点项目,对于引进的达到标准的农业产业化化项目给予资金奖励等。同时,为了引导产业有序发展,河北省设置政策性农业保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型保险达15个,以减少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加强对资产资本的监督管理,完善统计监测台账,同时发挥农业产业化化增信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融资向农业产业化倾斜。得益于政府的强力推动,河北省农业产业化规模不断壮大。但同时,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扶持政策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在现有的产业联合体发展模式中,龙头企业起着引领作用,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的地位尚未得到政府的足够重视;农业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不足,加之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不足,不利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稳步发展;部分政策未落到实处,甚至存在为了享受政策优惠而盲目成立联合体的现象。
河北省食用菌产业的崛起与当地重视农技推广和人才密不可分。早在2017年,平泉市就构建了“农技专家+技术骨干+种养带头人+农户”的人才培育体系,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0.23万hm,引进新品种、新技术15项,拥有150名专业技术人员、500名乡土技术服务队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 244人。
从表2可以看出,河北省拥有较为庞大的农业专家服务团队,可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表2 河北省农业专家服务团队人数统计
为了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河北省对农业发展投入大量资金。如从20世纪80年代起,平泉市政府每年投入5 000多万元用于发展食用菌产业。同时,河北省政府主导创建了风险补偿基金,并带头出资,带动金融产业融资,形成“政银企户保”模式,市财政已累计投入8 000万元带动了10亿元贷款融资,效果显著。目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缺少良好的金融支持。为解决这一难题,河北省着力推动市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发展,整合各市县担保资源,促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实现全覆盖。在资金投入方面,河北省优化资金投入使用结构,始终把财政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优先发展“三农”;将信贷投放计划也向农村倾斜,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开发形式多样的保险产品,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
河北省各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事实表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发优化组合形成的,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但是,需要理性看待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这种新型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并不是万能的,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找出影响农业发展的核心因素,并因地制宜地优化发展模式,才能提高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行效能,才能更好地起到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转型和振兴乡村等作用。
4.2.1 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撑力度。首先,要将各项支持政策落实到位。目前,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政策,但在执行过程中缺少严格把关和调控,影响了政策落实效果。同时,针对目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周边农户的带动能力不强问题,需要制订相关措施,如将资金扶持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农户效果相挂钩,以此来提高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辐射带动效果。其次,提供专业人才支持,加强技术队伍建设,同时积极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提供充足的技术和人才支持。最后,引导农村土地流转,适度增加规模生产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提供保障。
4.2.2 壮大龙头企业,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农业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主导力量,其发展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联合体的发展。因此,要十分重视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引导龙头企业进行标准化经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资源优势,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其他成员提供更专更精的服务,增强市场经营能力,引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整体向前发展。
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为了实现互利共赢。但是,目前河北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缺乏活力,成员之间主要签订买断式生产合同,降低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整体合作效果不强。对此,河北省亟待创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利益联结方式,提倡股份合作,将土地、资产和劳动等生产要素入股,实现产业增值,紧密利益联结,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加工、物流环节,稳定分享第二、第三产业的增值收益。
4.2.3 规范组织管理,促进要素融合。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想实现长效运行,需要各主体共同商议决策、协同合作。但是,目前河北省部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组织管理不够规范。对此,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设立清晰的章程和管理办法,明确各经营主体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设立专门的工作场所,推进成员间的有效沟通。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制订明确的工作计划,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需要整合内部成员的优势资源,根据农业产业化化发展要求,实现抱团发展。因此,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优化要素融通机制,面向市场推动联合体协同发展。
4.2.4 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在现有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模式下,部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存在易被边缘化的现象,为避免联合体内部出现分裂分化局面,需要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在政府调控、契约合同制约的基础上,形成利益目标取向一致的一体化经营体,进而提高市场竞争力。
由于农业具有弱质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面临着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所以,要增强联合体内部的凝聚力,形成利益风险共担共享的经营机制,增强风险意识,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和外部风险预警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经营 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