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兰光
摘要:非洲猪瘟是严重危害养猪业的重大疾病,在我国暴发流行3年多来已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由于该病目前尚无有效疫苗和治疗方法,只有通过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建立一套完善的综合防治体系,严格扑杀病猪和疑似病猪,并进行深埋销毁和无害化处理,做到严防死守,才能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的传播蔓延。本文对寿光市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做了详细的阐述,特别是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各级部门积极动员,层层落实,人人有责任,在全面加强生物安全措施、强化疫情排查监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生猪调运、饲料兽药等生产用料的运输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有效的管控。在养殖层面,实行了动态网格化监督管理,强化产地检疫。在生猪调运流通环节,加强经纪人的备案和车辆的消毒管理。在生猪屠宰环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增加非洲猪瘟的抽样检测力度。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边界公路检查站等各环节,工作到位。防止了非洲猪瘟在寿光的流行。
关键词:非洲猪瘟;联防联控;生物安全;排查监测;网格化管理;应急预案
自2018年8月份非洲猪瘟在我国暴发以来,对寿光市乃至全国的养猪业受到重大威胁。如果说,2019年12月暴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疾病改变了世界,那么,2018年8月发生的非洲猪瘟也改变了中國的养猪业。为防止非洲猪瘟传入寿光市,全市全面动员,上下积极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生物安全措施、强化疫情排查监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生猪调运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确保非洲猪瘟没在寿光发生流行。现综述如下:
1 加强组织宣传、领导,思想统一认识,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先后下发、转发各级防控文件,并多次开会,对做好非洲猪瘟防控作了具体部署,制定应急防控预案。各乡镇全面落实、强化防疫力量,加强联防联控,全面具体落实各项措施。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多次召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寿光市非洲猪瘟无疫情。
2 全面推进猪场、屠宰场、饲料厂、运输车辆的生物安全体系建设
制定出适合各个养猪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的生物安全体系建设方案,是杜绝非洲猪瘟传播的最有效措施。各个环节的特点不同,生物安全建设的内容、重点也不同。例如猪场,其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的核心是硬件、组织、制度,在具体细节上下功夫,且在人、物、猪三方面都确保外毒不能入场,场内有毒不传出。
而生物安全措施对饲料厂,主要是有人员及车辆、物料外包装等的进出进行严格消毒及其他生物安全措施。寿光全市有565个生猪饲养场,2处屠宰场,23处饲料厂,58辆动物运输车辆,按上级文件要求制定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确保寿光市无疫情。
3 督导检查,加强对非洲猪瘟疫情的排查、监测
3.1 加强防控督导
寿光市畜牧业发展中心成立5个督导检查小组,按照对非洲猪瘟防控的具体要求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限期整改到位。
3.2 加强防控排查
结合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实践,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通讯方式,建立与生猪养殖场(户)联系,明确生猪养殖户网格化管理人员,落实分区域包村包场户排查制度,对辖区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病死猪收集点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严格执行非洲猪瘟日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3 狠抓监测,全面提高监测水平
1)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和专业实验人员的配备,组建重大动物疫病抽样检测化验室,对非洲猪瘟的日常采样监测作重点技术支持。
2)按照常态化防控要求,制定《寿光市2021年非洲猪瘟监测实施方案》,对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进行全覆盖监测,年出栏500~2,000头的规模猪场抽检比例不低于3%,年出栏50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根据风险评估情况确定抽检数量。
3)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生猪运输车辆、猪经纪车、饲料运输车辆、兽药供应车辆等全面进行采样监测。及时开展风险评估,作出评价和预判。查缺补漏,全面优化防控措施,尽早果断处置风险。2021年1—12月份,兽医监测实验室共检测非洲猪瘟样品6,556份,结果均为阴性。
4 狠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严格防控措施
4.1 加强产地检疫申报管理
官方兽医督促养殖场户落实检疫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检疫规程实施产地检疫,加强对资料审核查验,临床健康检查等重点检疫环节。2021年1—12月,产地检疫生猪55.6万头。
4.2 加强生猪调动环节监管
严查严打生猪及生猪产品违法违规调运行为,严格查验动物检疫证明。对全市46名生猪调运经纪人、52辆生猪运输车辆进行备案管理,要求生猪运输车辆必须提供《消毒证明》才能运输。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在高速公路的4个进出口设置了临时检查点,对进出高速路口的生猪运输车辆严格检查,查证物是否相符,生猪是否佩戴耳标等。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打击行动”,全力构建“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的长效机制。
4.3 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疫情防控
落实非洲猪瘟屠宰场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两项制度”,严格执行入场查验、待宰静养、隔离观察、清洗消毒、灭虫灭鼠等各项防控措施,并实时做好生产记录。按照“头头采、批批检、全覆盖”的要求,强化对生猪运输车辆和屠宰企业的非洲猪瘟抽样检测力度。2021年1—12月份共屠宰生猪13,955头,自检1,550批次,未发现有感染非洲猪瘟的生猪进入屠宰环节。7D057660-BC34-4A5D-BAED-E0114E75320F
4.4 狠抓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
目前,已有寿光市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和潍坊旭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各投资20余万元,分别建成了车辆洗消点。洗消点建设在厂区进道入口,分别建设车辆清洗室、车辆高温消毒室。清洗室对车辆冲洗消毒后,进入车辆高温消毒室并配备柴油机烘干机,通过加热室内温度对车辆进行70℃ 2h消毒、烘干。
4.5 全面进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程
全市依托寿光市金盛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对全市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该公司现有6套病死畜禽处理设备和病死畜禽专用密封运输车8辆。全市设立38处病死畜禽收运点,运输车每天按固定路线进行集中收运。每辆运输车带有消毒设备,在收运过程中进行全程消毒。无害化处理厂污道口中设有消毒区,运输车辆入场前进行彻底消毒,及时将病死畜禽数据录入无害化处理系统。驻场兽医密切关注无害化处理系统数据,发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据明显增加的,及时追溯到相应养殖场户进行现场排查,并进行抽样检测。2021年1—12月,全市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9.3万头。
4.6 认真履行公路动物检查站的执法检查
寿光市卧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实行24h值守,执行生猪调运有关规定。严防来自病区的生猪及其产品输入寿光市。严格对过往生猪及其产品进行查证验物和消毒灭源,严禁疑似感染生猪及其产品输入寿光市。2021年1—12月检查运输动物及产品车辆932辆,检查运输生猪39万头,未发现非健康猪或疑似感染非洲猪瘟的生猪入境、过境。
5 重视舆论宣传,落实养殖企业防控主体责任
寿光市各乡镇基层管理站必须与辖区内的养殖场户签订《非洲猪瘟防控主体责任书》《规模化养猪场、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通过签订承诺书,宣传材料及各种技术培训,督导养殖企业经营主体承担非洲猪瘟的防疫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的风险危机意识。
6 做好實战准备,试行应急预案
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版)》要求,落实应急防控机制,关注舆情动态,避免谣传。不定期演练应急程序。着重保证防疫物资储备和防控人员充足。确保一旦有疫情,能够立即快速处置。按照“早、快、严、小”原则,迅速报告,及时应对,妥善处理,严防传播扩散。
7 疫情防控要警钟长鸣,始终绷紧防疫这根弦
1)把好“养殖关”。提高对养殖企业主体的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动物福利,完善防疫措施,全面推进生物安全体系建设,杜绝疫情发生。
2)把好“流通关”。严格生猪调运,继续加大对生猪调运经纪人和生猪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严格产地检疫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生猪运输车辆承运人依法依规调运、清洗、消毒等措施,严禁利用未经备案、未经清洗消毒的车辆运输生猪。
3)把好“屠宰关”。加强屠宰场的监管。重点执行屠宰场及车辆、出入物资的消毒、检疫及无害化处理。追溯生猪来源及产品流向。
4)把好“监测关”。对生猪养殖场户、备案运输车辆、生猪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定期采样检测。及早发现疫情隐患,确保无疫发生。
5)把好“联防联控执法关”。运用联防联控机制,经常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照《动物防疫法》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提高执法水平,以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7D057660-BC34-4A5D-BAED-E0114E7532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