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心”酿苦果

2022-06-18 22:40严学锋
风流一代·TOP青商 2022年6期
关键词:李青同济家族企业

严学锋

作为关系非常亲密、命运共同体的夫妇,如果一方纵容、参与另一方的作恶,那就等同于互相伤害,背离了共同成长的责任和使命。

2022年4月,因信息披露违法,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董事长张美华、总经理李青(两人为夫妇)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罚款5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同济堂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夫妻同心同德,经营管理企业,可集思广益,合力筹谋,最大程度地推动企业发展;但如果背道而驰,夫妻俩同的是“歪心”,则极可能误入歧途,放大恶果,断送个人、企业的名誉和利益,乃至生命,将大好前程毁于一旦,悔之晚矣。

连续造假

张美华1963年出生在湖北荆州,经济学博士。2001年,他辞去公职,下海从商,从零开始创办了同济堂;李青1965年生,2003年加盟同济堂。近年来,夫妻俩同为同济堂的实际控制人,分别担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在家族企业中,核心家族成员执掌最关键的管理岗位,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在张美华、李青夫妇的合力经营下,同济堂获得了跨越式发展,五年内开了3000多家分店,年销售额达到11亿多元,闯入2005年中国连锁药店前三。

然而,曾经的辉煌只是一时,张美华夫妇俩凝心聚力的精气神逐渐消失,“同心”变成了“歪心”。2022年4月,夫妇俩被证监会认定是涉案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主要策划者、组织实施者。

证监会认定同济堂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公司2016年—2018年年报中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及管理费用,导致3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6.8亿元、9.2亿元、8.3亿元。二、2019年年报中虚增其他业务收入3.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6亿元。三、公司未及时披露、未在2016年—2019年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四、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五、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8年、2019年年报中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重大诉讼的有关事项。

鉴于以上违法事实,证监会对同济堂、张美华夫妇给予警告,并罚款500万元,两人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同济堂、张美华夫妇予以公开谴责。随后,两人“被迫”辞职。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指出,根据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济堂2017年—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企业的财务指标造假可能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1年年报,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应当被予以终止上市。

同济堂在2016年—2019年连续4年财务造假,且力度大、多项违法违规,可一窥主观恶意明显,非疏忽、偶尔为之,张美华夫妇属于自食恶果。2022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施行,进一步加大对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可见以后同样违法行为者将付出更大的代价。

夫妻“歪心”酿苦果

全球的家族企业众多,国内著名的家族企业有碧桂园、新希望、SOHO中国、当当网等。在一些夫妇同为实际控制人、担任要职的家族企业中,如张美华夫妇共同主导或参与违规的事情时有发生。

2018年,长春长生生物“假疫苗”事件曝光,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一家三口均任要职:高俊芳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其丈夫任副总经理、其子是副董事长,国家药监局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对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康美药业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刑12年,并处罚金120万元;公司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瑾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证监会认为,马兴田、许冬瑾(两人为夫妇)、邱锡伟在康美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居于核心地位,直接组织、策划、领导并实施了涉案违法行为。

《周易·系辞上》有言:“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后世演绎出“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儒家提出“八条目”,包括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修身是根本,而正心是修身的关键。所以“同心”应该同时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两个人想法一样;其二,两个人都正心。实践中,第一方面含义被广为认可、宣扬,第二方面则往往被忽视或者轻视了。对于结果而言,齐心协力和正心/歪心是做乘法的变量,心越正积极成果越大,心越歪负面后果越严重。相较一个人胡来,身居高位的夫妇如果“狼狈为奸”,对于自己乃至家族企业的破坏性自然有放大效应,对此如何不敬慎?家族企业的夫妻经营者应该从中吸取教训,避免误入歧途。

为善去恶促发展

孔子说:“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作为关系亲密、命运共同体的夫妇,如果一方纵容、参与另一方的作恶,那就等同于互相伤害,背离了共同成长的责任和使命。

不少家族企业权力高度集中在担任核心管理职务的一个或两个家族成员(如张美华、李青)手中。在这种情况下,若一个家族成员如董事长想作恶(违法违规),广大同事作为下属,往往不愿、不敢劝谏,有的会遵命参与作恶(迫于淫威、稀里糊涂、心存侥幸、想从中分一杯羹等原因)。如康美药业案中,法院的判决认为,邱锡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秘)是根据董事长马兴田的授意而行。

此时,相较于普通员工,在企业任要职的其他家族成员(尤其是具有夫妻关系的人)劝谏就具有强大的优势。第一,更有压力劝谏,名誉、金钱等方面大家一损俱损。第二,更有动力,劝谏其去恶,对个人、双方、企业都有利。第三,更有勇气,不用担心被打击报复。第四,更有说服力,外人可能更多是晓之以理,家人还可以很好地动之以情。此外,家人之间的互信对于说服是很大的加分项;还可以请其他家族成员共同讨论、劝谏。第五,如对方不听,可以在实践中利用自己的股权、职权等力量去制衡、修正对方,起到行为劝谏效果。事实上,这正是家族企業相较其他企业的一大优势,理该弘扬、大力实践。当然,“知行合一”需要劝谏者心正,不能反倒被欲行不轨者说服,放纵对方乃至同流合污。

人兼具善、恶两重属性。为善去恶,这是人走向卓越之路的必备素质和修养。恶难以根治,需有效遏制,这样才能真正利己。如何去恶?第一,外部的公共性力量发力,如法律(强制性的惩罚,罚钱、坐牢乃至死刑)、社会公德(舆论约束、引导);第二,同事、关系亲近之人劝谏;第三,加强自我修身。人际关系中,夫妻关系最为亲密,很大程度上是命运共同体,本该有动力、压力去互相劝谏,帮助对方去恶、共同为善。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有诤友,是普通人的幸运;有诤子,是父亲的幸运;在企业,有夫妇之间的劝谏,是夫妇、企业的幸运,需通过加强修身来实现。夫妻除相亲相爱、互信、相互支持之外,均应人格独立,加强品德修养,重视家风的建设,促进家族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系中国海洋大学中国混合所有制与资本管理研究院特邀研究员)

(编辑 谢云凤 28611263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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