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祥海
入园是幼儿园一日生活的开始,也是幼儿园一日生活的关键环节。幼儿园必须把保障幼儿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要求家长做好孩子入园前的安全检查。除了检查孩子的身心健康状况外,家长还应检查孩子是否穿戴了幼儿园明确提出的有安全隐患的衣服、饰物,拿了影响幼儿自身及其他幼儿安全健康的物品等,并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其他相关规定,从而确保孩子不被“它们”所伤害。
一、做好着装安全检查,穿戴要适宜
案例:6岁的亮亮就读于B幼儿园大二班。一天下午3点半左右,幼儿园李老师计划带幼儿到户外活动。因户外大型玩具被昨日大雨淋湿而有积水,故李老师安排幼儿坐在教室内等候,自己去盥洗室拿拖把。在此期间,亮亮在教室内开心地跳跃,由于穿着拖鞋行动不便而不慎摔倒致伤。幼儿园及时将亮亮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了家长。经鉴定,亮亮右肱骨外髁骨折,已构成十级伤残。损伤后的护理期限拟为80日,营养期限拟为80日。亮亮家长与幼儿园就赔偿问题难以协商一致,遂向法院起诉幼儿园,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费等各项损失合计逾11万元。庭审中B幼儿园认为园方发给家长的《幼儿入园家长须知》中明确指出幼儿入园不得穿拖鞋,亮亮系穿着拖鞋在教室里开心地跳跃而不慎摔倒受伤的,应属于意外事故,幼儿园及时地对亮亮进行了救护,已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家长违规让亮亮穿拖鞋入园存在过错,亮亮不按老师要求坐着等候,也有错误,因此幼儿园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幼儿园若想不承担法律责任,则须举证证明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等的职责。
就本案而言,B幼儿园至少存在如下过错:一是没有把好晨检关。既然幼儿园明确要求幼儿不得穿拖鞋入园,那就应该严格执行该规定,晨检时发现亮亮穿着拖鞋应立即要求家人为其更换适宜的鞋子,方可入园。二是没有把好管理关。幼儿应当始终处于教师的视野范围之内,不能让幼儿处于无人管理与看护的状态之下。李老师去拿拖把,这使坐在教室里等候的幼儿处于无人管理与看护的状态之下。亮亮由于年龄小,对自己穿着拖鞋开心跳跃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危险难以认识、预见和避免。而教师没能发现或者虽已发现亮亮的这一危险行为,但没有及时制止,从而造成了亮亮受伤事故的发生。
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款的规定可知,因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幼儿的职责期间,发现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而造成的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B幼兒园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是因为亮亮家长违反了幼儿园“幼儿入园不得穿拖鞋”的规定,让亮亮穿着拖鞋入园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故亮亮家长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本案经法院判决,B幼儿园对亮亮除精神损害抚慰金外的合理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俄国诗人马雅可夫斯基说:世界上没有比结实的肌肉和新鲜的皮肤更加美丽的衣裳。对孩子来说,健康和安全才是最美丽的衣裳。幼儿园必须制定孩子着装禁止事项,并要求家长遵守幼儿园对孩子的着装安全要求,确保孩子着装安全且适宜。
1.上衣禁止事项
案例:太康县一名3岁男童在幼儿园滑滑梯时,衣服“风帽”上的绳子因外力过大而扭结在一起勒住他的脖子,致使他突然晕倒,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当地警方出具的尸检报告显示:孩子系颈部受压,诱发食物反流引入支气管致窒息死亡。
幼儿园应要求家长不给孩子穿连衫帽等有绳类装饰的上衣,防止孩子在运动时绳线缠绕脖子或被其他物体卡住或被别的孩子拽住等。美国在吸取了血的教训后出台法规,明确禁止2~12岁的儿童上衣不能有拉绳。为了孩子的安全起见,孩子上衣的头部和领部最好不要有抽绳、装饰绳、功能绳等。另外,孩子的衣服上不要有会带来危险的装饰物,如水钻、铆钉、纽扣、小亮片等,以防孩子把玩时而误吞。
2.下衣禁止事项
案例:一名3岁男孩在小便后往上拉裤子的拉链,没想到拉链齿轮把他的“小鸡鸡”给卡住了。幼儿园的保健人员没办法把他被死死卡住的“小鸡鸡”拿出来。园方立即将他送往医院急诊,在医生的救治下他的“小鸡鸡”总算被拿了出来,但却被缝了几针。
幼儿园应要求家长不给孩子穿太紧或太松的裤子,不要给孩子穿背带裤、喇叭裤、紧身裤、健美裤等穿脱不便的裤子。孩子的裤腿不宜太长,裤子上不要有拉链以免夹伤孩子的皮肤或生殖器。
3.鞋子禁止事项
案例:一名5岁男童穿着系鞋带的新鞋入园,老师发现后请家长给孩子换双鞋。家长表示没关系,鞋带都给孩子系好了。在户外自由活动时,此幼儿的鞋带开了,但因为玩得正开心,他没去向老师求助,而是继续玩。不料,鞋带被一个小伙伴踩住了。使他一个跟头摔倒在地,造成骨折,住院治疗了一周。
幼儿园应建议家长不给孩子穿系鞋带的鞋,也不要给孩子穿尺码不合脚的鞋,更不要给孩子穿洞洞鞋、皮鞋、靴子等不灵便的鞋。此类鞋子不利于孩子在幼儿园的活动,会增加孩子被伤害的风险,甚至还影响孩子脚部的生长发育等。
二、做好物品安全检查,禁止携带危险品
案例:连云港一名小女孩将家中小药瓶里的药品看成好吃的糖丸,入园前偷偷揣在口袋里。入园后和好朋友萱萱分享,并给了另外一个伸手索要的女孩,结果三个孩子都中了毒。幸好细心的老师在午睡时发现平时调皮爱玩、不老实睡觉的萱萱睡得很香,感觉有异,便晃了晃萱萱,突然发现她身底有一粒小药片,感到不妙立马将她们送到了医院。
孩子年龄较小,对危险物的识别度不高,难以判断哪些物品会对自己造成伤害。因此,幼儿园应要求家长把好孩子物品安全检查关,每天来园前请检查孩子的书包、口袋等容易藏东西的地方,切勿让孩子携带钉子、硬币、小刀、玻璃片、打火机等不安全的物品,并防止孩子在来园的路上捡拾小珠子、小石子等有潜在危险的物品。同时家长还要配合幼儿园教育孩子不乱吃药,不要将珠子、豆子等细小的物品塞进鼻子、 耳朵、 嘴巴或下体里等。
幼儿园应将幼儿常带的危险物品罗列出来,并把相关图片贴在安全墙上。每天入园时家长和幼儿把携带的物品对照安全墙进行安全自查,当发现携带了危险物品时应及时放进危险物品回收箱内或请家长带回。幼儿园应开展入园物品安全教育活动,如让幼儿轮流或竞选做小小安检员,共同制定安检员职责,使幼儿知道哪些属于危险物品不能带、哪些物品有安全隐患并了解使用须知等。
三、做好身体安全检查,确保健康入园
案例:4岁的静静昨晚突然发高烧,早晨起来时烧还没有完全退,嗓子有点疼,不想吃东西。妈妈像往常一样,把孩子送往幼儿园。晨检时静静被查出了疱疹咽峡炎。幼儿园保健医生请妈妈将静静带回家隔离治疗。但妈妈不同意,说:“我还得上班,孩子没人带,只能在幼儿园……”保健医生解释说这个病传染,但妈妈执意让静静留在幼儿园,认为这个病不是多大的事儿。
静静家长的做法有些强幼儿园所难,孩子患的是传染病,强行留在幼儿园,就有可能传染给其他孩子。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可知,托幼机构发现在园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将其带离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因此,幼儿园要求妈妈将静静带回家隔离治疗,有法可依。
孩子生病后家长要不要送其入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孩子仅仅是轻微流涕不发烧或偶尔咳嗽不发热或非传染的慢性病,那么在孩子状态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其坚持上幼儿园。但若孩子出现发烧、剧烈咳嗽、呕吐腹泻、喉咙疼痛等任何一种症状或患有传染病,则不应再送孩子去上幼儿园。
也就是说,在孩子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家长应尽量坚持让孩子上幼儿园,以防孩子在园学习与生活的中断;在孩子身体条件实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家长也不宜强行让孩子去上幼儿园,以防孩子病情加重,发生不可预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