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超然,牟雪雷,宋秋梅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哈尔滨 150081)
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产业,其合理化发展意义重大。随着长久以来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推广与实施,我国的农业机械化产业已经初具规模,截至2020年底,我国农业机械总动力10.56亿kW,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1.25%,农业机械基本覆盖了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随着市场上销售和使用的农机产品向高技术化发展,农机企业对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逐步增强,结合我国乃至世界范围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专利成为农机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利器,使农业机械申请、授权的专利数量不断提升。我国农机企业如何规范知识产权的申请流程,合理布局产品乃至产业体系的专利结构,逐渐成为企业之间相互竞争的关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激励下,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深入实施,农机相关科研、产业化工作实现了飞速发展,农业机械相关的科研成果更多的以专利的方式进行保护与呈现,农业机械的技术创新、专利申请、产业化、市场化逐渐形成优势循环[1]。但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大,农业生产的区域性差异明显,导致我国农业机械产品呈现一定的地域性差异,同时引起农机产品种类增多、数量增多、功能各异。长久以来,我国农机企业重视自主产品研发,但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导致很多有特色、有技术的优势机型被仿制,影响农机市场的规范运行和农业机械的使用质量。2005年以后的十几年,以我国一线农机企业为引领,农机行业提升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农业机械的整体结构、局部结构、特色功能更多被申请为专利,避免了农机科研的知识产权漏洞,有效规范了我国农机科研体系与农机市场。
农机企业及科研部门主要以高技术人才为主,很多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也由技术人员代为完成,知识产权申请过程中缺少具备专利相关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企业对于专利与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缺失,导致技术人员兼任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时,不具备相关的知识体系,影响知识产权的合理化布局[2]。
很多企业或科研部门在申请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存在效率不高、成功率低、过程漫长等问题。一方面是由于申请过程内部体制机制复杂,通常由设计人员起草、管理人员审核、财务人员支付经费等多个步骤组成,一但需要返修,则内部申请流程耗费时间很长,加之专利审批需要较长时间,影响技术保护的时效性;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申请过程中人员对知识产权检索分析、价值评估、专利布局的应用能力不足,导致申请过程一波三折。
很多企业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也对关键技术进行了相关的专利申请,但专利的布局存在一定的不合理问题,一方面专利申请常存在漏洞,细节不清或细节过清都可能成为被仿制抄袭的漏洞所在;另一方面专利申请没有考虑产品的后续研发和改进趋势,导致其他企业或个人预判产品趋势,抢注相关专利。此外,我国企业还存在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维权意识不足的问题。
1)价值判断与检索工作。在正式进行知识产权申请前,对于相关的农业机械成果要进行细致的价值判断,确保其具有足够的商业价值和技术保护价值,并进行与待申请知识产权成果相关的检索工作,包括查阅与农机科研成果相关的专利,国内外论文资料,判定待申请的专利具有足够的技术新颖性和不重复性。避免专利布局与已申请的国内外专利重复,造成申请过程中人力、物力资源浪费[3]。
2)材料的规范准备。详细了解知识产权申请中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不同要求,明确专利申请过程需要准备的材料,明确专利申请的周期与相关程序,并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图1所示为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申请的时间周期与简要流程。
图1 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申请流程
农业机械的产品主要依靠机械设计、电气控制等实现研发,因此专利申请中说明性的文字和图纸等资料较多[4]。农业机械知识产权常用的申请文件包括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6大部分,部分特殊的申请过程可不附图,则可省略说明书附图、摘要附图两部分内容。按照6部分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注意填写过程中各个表格、说明书中的专利名称、各结构部件名称必须统一。专利申请过程需要注意申请文件语言和内容的填写具有很高的规则要求。农业机械产品的相关专利由申请人自行填写或撰写介绍内容时常出现不规范、不系统、不严谨等很多问题,这要求申请人在填写申请材料过程中注意认真学习并掌握专利申请的内容要求,经常申请专利或填写的人员应定期参加知识产权的相关培训,以提高知识产权申请的成功率。此外,鉴于知识产权申请的专业性,专利代理机构在申请过程能发挥出更加专业的优势,对于重要的专利也可考虑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策划和申报。
按照知识产权申报的相关要求将专利请求书、说明书等必须材料准备齐全后,应及时进行文件提交。专利文件的提交以网上办理为主,需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电子申请页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知识产权申请的相关文件提交后,发明专利要经历受理、初审、公布、实审、授权五大审批程序,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只需受理、初审和授权三项审批程序。当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对申请的农机专利受理后,则先对其进行初审,重点检查所提交文件的格式、内容、语言等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若初步审查通过,则会发放“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通过初审后会受到专利局提供的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专利申请人员应当在规定日期内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则获得专利证书,享有专利权,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对于发明专利,初审通过后,自申请之日起满18个月自行公布,专利申请人也可自主申请提前公布。发明专利还需申请人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后,由实审审查员开展检索和审查工作,审查无异议方可进入授权程序。
知识产权申请的过程中需要缴纳以下费用种类,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优先权要求费、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印花税。发明专利申报过程还需缴纳实质审查费、复审费。自2016年9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人可申请减免部分专利收费项目,可减免的项目包括除公布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以外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发明专利)、授权之日起10年年费、复审费,费用减免的比例在70%~85%。可申请费用减免的对象包括:1)上一年度的月均收入低于5 000元或是年收入低于60 000元的个人;2)上一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足100万元的企业;3)事业单位等非盈利科研部门。
专利的申请人对于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逾期的专利申请将被撤回。对于被撤回的专利,申请人可以请求恢复申请权利,需填写并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还需缴纳复审权利请求费。对于申请过程被驳回的专利,申请人有权申请复审。
我国农业生产存在多样化特点,不同地区、不同生产模式下诞生了很多独具特色的农机产品,很多农机产品具备功能优势、适用性优势和结构创新,具备申请知识产权的要求,也应当受到相应的保护[5]。但目前来看面对着知识与价值的持续提升,单纯依靠一个或简单的几个专利申请很难实现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导致先进的农机技术容易被仿造和抄袭,且难以在法律层面上获得全面保护。因此,需要细致的思考和布局一套全面的专利保护方案,使各个专利之间形成系统的保护关系,避免出现漏洞,确保知识产权权益的保护。
知识产权的合理化布局要从农机企业或科研机构的产品或系列产品技术特征、技术发展趋势、行业趋势、用户需求、生产制造能力等多方面考虑,力争通过最少的专利申请数量实现相关产品的全面、长期保护。与传统的单一专利或少数局部结构功能的专利申请相比,合理化布局通常需要申请更多的专利数量来形成立体化保护。但随着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多,很多专利申请如何避开已有专利形成的制约屏障也成为了知识产权布局的一大难点,因此要求知识产权的合理化布局在规避重复专利制约的同时设计多套方案,实现产品的产权权益保护。
知识产权布局的过程要以农机产品的技术优势和技术发展趋势为主导,在公司内部形成细致的知识产权布局方案,具体实施可参照已有布局模型如束型专利组合、伞型专利组合、链型专利组合、星型专利组合等,并建立重要产品的技术、法律、经济等多维度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将专利进行细分,分为重点保护专利、辅助性专利等类型,以便于专利的重点保护[6]。高技术产品的研发还应考虑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部门,研究已有知识产权与待开发技术之间的影响关系,确定重点的近似产品、技术竞争企业,深度挖掘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为技术人员的技术研发方向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建议与侵权预警,规避开发过程中的侵权风险[7]。
知识产权的申请能力与布局能力是农机企业维护自身产品技术权益的关键能力,在知识产权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专利申请的规范性,提高专利申请成功率,同时建立科学的布局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发专利技术方案,实现对优势农机产品的全方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