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山东济南市,250117)邵 霞 王 昆 王 岩
后装治疗机放射治疗是近距离治疗的一种,广泛应用于宫颈癌、前列腺癌、鼻咽癌、乳腺癌及皮肤癌等的治疗,使用192Ir作为放射源,具有高剂量、高疗效、高精度、低损伤特点。但在此过程中,伴随大量射线产生,如果防护不当,很容易对工作人员及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本文以某市级医院192Ir后装机为例,对其工作状态及非工作状态下的周围环境进行监测,评价其运行对公众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措施和建议减少这类影响的发生。
某市级医院,是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为一体的肿瘤专科医院,能运用当代最新治疗手段,对各期各类肿瘤和结核病实施综合性规范治疗。为了满足患者治疗的需要,该医院加装了192Ir后装治疗机1台,内含1枚活度为3.7×1011Bq的192Ir放射源,属Ⅲ类射线装置。
192Ir核素,其总活度为3.7X1011Bq,半衰期74天,192Ir放射源产生的γ射线最大能量:0.316MeV。因为γ射线具有很强的贯穿能力,部分γ射线能穿透屏蔽材料对周围环境构成辐射污染。192Ir核素主要发射3种能量的β射线,能量为0.672MeV、1.536MeV、240MeV,由于β射线穿透能力很弱,设备的外包装可以完全屏蔽,使β射线不能释放到环境中,因此可以忽略。因此,本次验收监测项目主要为X-γ辐射剂量率。
监测仪器为FH40G型便携式X-γ剂量率仪:能量响应范围为36keV~1.3MeV,量程范围为10 nGy/h~1Gy/h,生产厂家为美国热电厂,设备由专业机构检定,监测时在检定有效期内。监测当天天气晴,温度为31oC,相对湿度为62%,符合监测标准要求。
γ射线监测方法依据《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14583-1993)[1]要求;工作场所剂量控制依据《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GBZ126-2002)[2]和《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1部分:一般原则》(GBZ/T 201.1-2007)[3]要求;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剂量约束值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4]规定。
表1 192Ir后装机非工作状态,操作室及工作场所X-γ辐射剂量率监测结果(nGy/h)
表2 192Ir后装机工作状态,操作室及工作场所X-γ辐射剂量率监测结果(nGy/h)
现场监测结果表明,192Ir后装机处于非工作状态时,操作室及工作场所X-γ辐射剂量率除源表面5cm外均处于当地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范围,距机头表面5cm处实测X-γ辐射剂量率最大为4.8uGy/h,低于《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GBZ126-2002)中“距设备表面5cm处由感生放射性所造成的吸收剂量率不得超过0.2mGy/h”的标准限值。
192Ir后装机处于工作状态时,操作室及工作场所X-γ辐射剂量率监测范围为(92.5~328.7)nGy/h,满足《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1部分:一般原则》(GBZ/T 201.1-2007)第3.1条款规定:治疗机方墙和入口门外表面30cm处的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uSv/h的要求。
根据医院提供的最新一年个人剂量检测报告结果得出,工作人员接受照射的年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职业人员的剂量限值20mSv/a。公众人员接受照射的年有效剂量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职业人员的剂量限值1mSv/a。
该项目基本落实了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后装机运行时对公众的影响符合标准限值要求,周围环境辐射剂量能够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限值规定,对周围环境及公众产生的影响较小。但仍存在危险因素,为减少事故发生,医院必须加强辐射安全管理,提高职业人员技术水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认真落实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