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从周 张淑媚
作者简介:黄从周、张淑媚,泰和县自然资源局。
山林的脉搏,被田草听见;田草的心跳,被泥土听见;泥土的呼吸,被江湖听见;江湖的行动,被“三调”听见:150名工作人员,1000个日日夜夜,通过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泰和县全面查清了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三调”成果已初步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乡村规划编制、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等领域,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提供重要依据。
自然资源是生产之要、生存之本、生态之源、自然之基。“三调”工作是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国情国力调查,是各项专项调查的“底图”,为泰和的未来十余年的自然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加油助力,增光添彩。
▲泰和乌鸡的发源地汪陂涂鸟瞰
▲甘露村黄金茶合作社的茶园
泰和县为江西省吉安市所辖,位于赣中南的吉泰盆地腹地,横跨赣江两岸。“泰和”之名寓“地产嘉禾,和气所生”之意。全县面积2660.08平方公里,中部是平缓的赣江河谷平原,东部与西部则是山地和丘陵地区。全县人口52.6万,辖16个镇、6个乡,有22个居委会、290个村委会。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泰和县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国土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国土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泰和县“三调”总面积为399.01万亩,其中:农用地面积364.39万亩,占国土调查总面积的91.32%;建设用地面积21.78万亩,占国土调查总面积5.46%;未利用地面积12.84万亩,占国土调查总面积的3.22% 。
此前,泰和县自然保护地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都取得非常不错的成绩,但受历史条件、认识水平等因素制约,部分自然保护地及生态红线存在错划漏划、交叉重叠、界址边界不清等问题。此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坚持“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保护能力不减弱”,科学评估泰和县生态保护情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科学推进自然保护地范围划定和功能分区。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图斑是否方便到达耕种,是否可持续利用以及附近是否有河流、沟渠、坑塘等地表灌溉水源,提供了有利依据。
创业创新有平台,乡村振兴显身手。刘丰春,苏溪镇村民,中共党员。2008年组织成立“泰和县丰颖稻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合作社吸收发展社员达346户,稻田面积拥有优质稻种植基地面积12500亩。在国家工商总局成功注册了“丰颖”牌商标。合作社粮食产地被认定为江西省第四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准许使用“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名称。
泰和县是江西省粮仓。但是,“种粮不赚钱”的现实一直困扰着有志于农业生产特别是稻谷生产的人们。刘丰春深知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是一份责任;让农民种粮特别是种稻致富,是一份担当。一路走来,他成为了爱思考、爱调研的农民。依据《泰和县村庄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地类分析图》,刘丰春“把小丘变大丘,统分结合增效益”“多机变一机,不让铁牛空闲置”“线下加线上,不找乡长找市场”等课题作为自己的调研内容,并且有了初步成果。
泰和县与其它县(市、区)一样:当初分责任田,为了体现公平,一块大田分成了好几块;如今机耕机种,田小难调头,如何小丘变大丘?在上木桥自然村,刘丰春通过村民入社当社员的办法,让原来属于50多家的2000亩水稻田流转让到了合作社,小田成了大田。但是有几户人家不愿流转,几块小田嵌在大田中间。别说地上的耕整机进出不方便,就连天上飞翔的无人机,喷药时浪费药不说,还容易因品种不同,生长情况不同,喷药无效,甚至产生药害。2022年3月,刘丰春来到几户农民家中,向他们宣传合作社章程,讲解合作社的分配方式,宣传水稻良品种。终于,两户农民同意流转3.5亩土地,剩下几户不肯流转的,也答应种合作社提供的品种,由合作社用最优惠的价格代耕代种。刘丰春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发展优质水稻产业,分别和上宏村、芫背村、石陂村、三居村、横塘村、模山村等几个村委会签订一村一社一基地产业扶贫协议,使每个村每年增加1.2万元村集体收入。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和无人机喷药、集中育秧、测土配方施肥、安装太阳能杀虫灯防治虫害、机耕、机收、机烘干等社会化服务,指导贫困户改变观念,生产标准化稻米,签订高价回收订单合同,帮助贫困户增加务农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则把土地入股合作社,由合作社托管,吸收贫困户务工等方式帮助贫困户增加收入。
▲刘丰春(右)在田间
土地,财富之母。在耕地后备资源中,泰和县利用“三调”数据按县、乡(镇)、村为单位汇总统计“三调”未利用地的数量、结构、分布等数据;并根据上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结合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土地开发整治数据等开展新增耕地潜力分析与规划工作,包括生态、气候、土壤、区位等方面10项指标,生态条件、地形坡度、年积温、年降水量和灌溉条件、土壤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盐渍化程度、土壤ph值、土层厚度、耕作便利度。调查评价中,将水资源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按照“以水定地”原则,对县域内水资源尤其是农业灌溉用水进行评价分析,作出是否适宜垦造耕地的明确判断。
在耕地后备资源中,以其它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以及标注“工程恢复”属性的种植园用地、林地、坑塘水面为评价对象,逐地块开展调查评价,形成集面积、类型和分布于一体的全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并与国土调查数据库实现集成,为科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供支撑,摸清可垦造耕地、建设用地复垦、旱改水地块等各类后备资源类型、面积、分布等详细情况,从数量、类型、分布、立地条件、开发适宜性、开发时序等方面进行评价,探明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
▲万合江南蔬菜基地
“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巧利用、优结构、壮产业、提效益、促增收”。如今一幅幅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生态画卷,正在嘉禾之乡——泰和大地绘就。泰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严把建设标准,加强建后管护,突出高效利用。全县已完成项目投资5.023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17.37万亩。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了农民脱贫增收致富。
三年来,泰和县在万合镇华盖山村等12个贫困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1.73万亩。在项目设计上,泰和县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坚持高标准定位,严格控制设施和硬化路面占地比例,因地制宜实施小块耕地归并平整,建设宜机化农田,并在部分标段引进推广滴灌、微灌技术,打造与现代化生产相配套的节水灌溉格局。同时,泰和县充分挖掘和利用项目区内非耕地、荒芜园地及废弃地等资源,提高项目新增耕地率。三年中,项目区新增耕地1200亩。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基础,管护是关键;建管、开发与利用并重并进。泰和县引导项目区农民充分利用良好的农业基础条件,大力发展双季稻种植,进一步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2022年全县落实水稻种植面积128万亩;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做大做强绿色有机农业。截至目前,全县已流转土地14.76万亩,建立了5个万亩绿色水稻基地、3个千亩有机蔬菜基地、4个百亩特色中药材基地。在螺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成功打造了万亩稻虾基地。2021年基地亩产龙虾425斤,一季晚稻单产1100斤,比种植双季水稻每亩增收4500元,实现了“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稻虾双赢”。通过示范引导,带动全县发展稻虾综合种养2.6万亩。2021年,该基地被评为省级优秀现代农业示范园。
“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泰和县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三调”的过程就是学法、普法、用法的过程。历时三年多,投入调查人员150名,共调查27万个地类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以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江西省统一组织采购全域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三调”中,泰和县通过夯实基础保障、加强全流程质量管控等方式,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进,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建成了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三调”数据库。通过不断创新在统一底图底版、构建共建共享机制应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三调”形成了现状数据成果和分析数据成果,满足了自然资源高效化、精细化管理需求。目前,泰和县“三调”成果已应用到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耕地后备资源、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土地卫片执法等多项工作中。
泰和县石山乡合清养殖场老板刘某非法占用林地,其所经营的养殖场审批面积为6亩,但经其不断毁林扩张,实际占用面积已达近40亩。2021年4月12日,石山乡政府在对刘某违法毁坏占用林地作出了行政处罚,处罚面积3700平方米,罚款37000元,并责令三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但是,卫星图片显示,处罚后至今刘某并未按期恢复林地原状,也未补办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对刘某在“钢盆簸箕口”山场违法毁坏占用林地和在“流光坪上”山场毁坏占用林地建养猪场附属设施的行为,泰和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立案调查,并聘请了吉安安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案件在进一步查处中。
2021年6月底,泰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就陆续接到泰和县林业局反馈称:全县有多个机砖厂、建材厂、采石厂和养殖场存在严重的侵占林地行为,且面积均在10亩以上。接到报案后,森林分局经批准后,立刻向办案部门下达“作战命令”,各办案单位结合“三调”初步成果及变更影像对全县侵占林地的行为进行摸排并从严打击。经过60多天艰苦奋战,森林分局共破获了泰和县某机砖厂、泰和县某建材有限公司等非法占用林地的刑事案件11起,涉嫌非法占用林地嫌疑人赵某、郭某等17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