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一次性鞋套,输入密码解锁进门,拿出其中一个卧室门前地垫下的钥匙,开门进入卧室……做好这一系列工作之后,小七终于看到房间里从床底试探性伸出头的小猫——那正是他要服务的对象。
紧接着,小七开始准备猫粮,铲猫砂,拿出逗猫棒陪小猫玩,整套流程大概20分钟。最后和猫主人反馈情况,他结束了这一次上门喂猫的工作。
近年来,随着宠物经济的快速发展,上门喂猫等新兴服务应运而生。一大批像小七一样的年轻人,以兼职的形式提供上门喂养、清理粪便、陪伴玩耍的整套服务。
上门喂猫服务兴起
事实上,上门喂猫服务正在成为众多猫咪主人的选择。
家住北京市东城区的刘原(化名)提起上门喂猫服务赞不绝口。领养到宠物猫后的第一个国庆假期,他原本打算送猫去寄养,结果发现猫咪接种疫苗的三联单子找不到了,而寄养需要提供这些证明。无奈之下,他了解到上门喂猫服务手续相对简单,只需要提供家庭住址,网上签约下单就可以,于是果断选择了上门喂猫服务。
第一次接受上门喂猫服务的体验就让他非常满意,他选择的这位上门喂猫服务者是朋友介绍的,本身就很喜欢宠物,在喂养过后,还会多陪宠物玩耍一会儿。
在上门喂猫服务越来越受欢迎后,很多养猫人士也开始为他人提供上门喂猫服务。
小七第一次接触上门喂猫是在2019年春节前,那时他准备离开北京回老家过年,但有一个难题摆在他面前:自己回家了,他养的两只猫谁来喂呢?本来他考虑寄养在宠物医院里,但是熟悉的宠物医院过年不营业;而且,他也担心送去宠物医院后,两只猫咪没有办法适应新的环境。
正在小七犯难之际,一位宠物医院的医生告诉他,其可以提供上门喂猫服务:每天上门半小时左右,帮助添加猫粮和饮用水,清理猫砂,陪玩,到时间后就会自行离开,如果不放心可以全程视频。因为对方本来就是自己比较熟悉的宠物医生,小七抱着试一试的态度选择了上门喂猫服务,并把家里的备用钥匙留给了对方。
过年期间,这位宠物医生每天差不多固定时段就会来到小七家,按照约定完成喂猫、换猫砂、陪玩等服务,进门和离开时都会跟小七报备。此后,小七多次选择上门喂猫服务,并主动加入了兼职提供上门喂猫服务的队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谢鸿飞认为,上门喂养服务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发展空间,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因宠物主人不在家而未能照料宠物,又担心宠物对环境敏感而不选择寄养别处,上门喂猫服务由此产生,这是市场价值自发运行的结果。“上门喂猫的服务提供者应具备相关技能,如了解宠物基本情况,熟悉宠物各类食物及对应的喂养方式,掌握猫砂的使用技能等。”
门槛较低缺乏标准
曾在北京工作的月月,已经兼职提供上门喂猫服务两年多——她自己养了4只猫,是朋友圈里公认的养猫“小百科”。两个多月前,她离开北京到山东青岛工作,现在仍会在休息时间为几位熟悉的网友提供上门喂猫服务。
月月说,她提供的上门喂猫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喂猫、换猫砂、陪玩等,但具体内容还要根据猫主人的需求来定。“比如,有的客人会要求帮忙开窗通风,还有客人要求用特定的玩具和猫玩,这些都要事先沟通好。”
“做这行不仅能给我家猫多挣点儿猫粮钱,而且还可以‘撸’到别人家的猫,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月月说,因为上门喂猫服务,她接触到了很多有爱的猫主人,也看到了很多可爱的小猫咪。
“据我了解,目前提供上门喂猫服务的人员,基本全是兼职。”月月坦言,上门喂猫这个行业还有许多需要规范的地方,而服务者素质参差不齐正是其中一个重要问题。
她说,曾遇到过一位很不专业的上门喂猫人员,当时她刚好要出门,和那位上门喂猫的人打了个照面,发现对方是位50多岁的男士,抱猫的手法很不专业,一看就没怎么养过猫。进门后仅10分钟,就敷衍地完成了喂猫工作,完全没有陪猫玩和照顾猫的情绪,“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还有一次,她出差回家后看到,上门喂猫人员把自己买来消毒用的酒精误当成水,倒在了猫咪的饮水碗里,而且事后再也联系不上对方。
“还好酒精味道刺鼻,猫咪没有饮用,但是导致猫咪一整天没有饮水,那个人真是太不负责了。”月月说。
李沐(化名)是北京市昌平区一家宠物医院的医生,在工作之余也会为一些顾客提供上门喂猫服务。他告诉记者,他的一些宠物医生朋友,私下都会提供上门喂猫服务。
“现在有不少人打着宠物医院或者机构的名义提供上门喂猫服务,但其实都跟我们一样,就是接‘私活’。据我所知,正规宠物医院并不会单独为顾客提供上门喂猫服务。”李沐说,因为上门喂猫不需要特殊资质,也没有什么入行门槛,所以目前处于鱼龙混杂的状态,“有真心爱猫、懂猫的,也有只是为了挣点钱的”,甚至是抱有不良目的的。
对此,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晓娟认为,单纯喂猫服务不属于技术含量高的服务,原则上无需资质,但从保护自然人的视角,应该要求接种相关疫苗以防范风险。但随着从业人数规模的扩大与行业的发展,应不断完善准入门槛。
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那么,上門喂猫人员进入私人领域是否安全?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赵女士养了一只猫,平时也会选择上门喂猫服务,但她在服务人员上门前后总会更换大门的密码锁,而且会尽量倾向于找自己熟悉的人。有时,她还会要求对方打开手机,实时直播上门喂猫的过程。“毕竟他们上门时家里没人,而家中还有财物,难免令人担心。”赵女士说。
不仅顾客可能会有担忧,上门喂猫服务人员同样也有顾虑。月月告诉记者,因为考虑到上门喂猫需要进入他人家里,而且要接触猫等他人特殊财物,所以,她事先会专门与顾客签订一份“月月家召唤表”,算是一份告知协议,确保双方在了解情况后达成一致再执行,以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李沐就曾遇到过一位客人,在他完成了上门喂猫服务之后,客人以服务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费,而他对此无能为力,“只是之后我都会提前收取定金”。
“上门喂猫服务涉及宠物安全、私人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在谢鸿飞看来,上门喂猫服务是一方根据自身需求委托他人提供上门喂养等专业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法律关系。这一合同的性质应界定为承揽合同,适用《民法典》有关承揽合同的规定。
朱晓娟同样认为,委托陌生人进入家门提供喂猫服务,对委托人的财产有毁损的风险,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财物或人身损失。从保护各自权益的角度出发,应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反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如发生财物损毁、宠物伤人、货款争议,应依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但在财物毁损、宠物伤人的情况下,存在侵权与违约的竞合,由当事人选择一种有利于自身权益得到最大化保障的方式。
朱晓娟建议,首先,从制订行业准入标准开始,强化行业自律,完善信用监管机制,让本行业的服务有据可依;其次,制订喂猫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事先明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承担与救济机制等内容;最后,在委托喂猫服务人提供服务时,委托人也应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认真考察对方的品行。
(摘自《法治日报》孙天骄、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