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守护更有力量

2022-06-13 00:15苏晨王爽王会池
方圆 2022年8期
关键词:辛集市干渠检察院

苏晨 王爽 王会池

4月15日,河北省辛集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再一次前往市内石津干渠沿线,监管河渠周边环境。“最近天气转暖,许多市民外出来到河渠边游玩,有些市民还私自翻越护栏进入河渠内部钓鱼、挖野菜,对河渠环境造成损害,我们的检察干警及时与河长办的同志一起前往石津干渠维护河渠环境。”辛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丽芳如此介绍道。

在杨丽芳看来,如今辛集市检察院形成了全院自上而下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只有干警心中时刻记挂着环境保护,主动去做事,我们的公益诉讼工作才能始终保持着生机与活力”。2021年12月,辛集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河渠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千案展示案例。

“近年来,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辛集市检察院同辛集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社会组织协同工作,为辛集市成功争创国家园林城市、河北省文明城市和河北省森林城市贡献了一份力量。未来,我们会保持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热忱,继续为守护好辛集市的蓝天碧水净土贡献检察力量。”杨丽芳说道。

2017年7月,试点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辛集市检察院便开始将公益诉讼作为院里的“一把手”工程来抓,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更成了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有两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全国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期间,其办案重点就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由此,我意识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一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境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保护社会公益的重要制度,利用公益诉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势在必行。

河北省辛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丽芳。(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另一方面,我认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必须要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推动。当前,辛集市委提出要大力实施“1253”工程,全面建设现代化高品质中等城市。辛集市检察院有责任围绕“1253”工程中包含的大气治理、水治理、土壤治理等内容,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为切入点,正确定位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角色。自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至今,我院积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仅要求违法行为人损害赔偿,更强调对辛集市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修复,治标更治本,为辛集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贡献了一份力量。

在我看来,想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能光靠检察院一家之力,检察院必须加强与当地行政机关沟通协作,以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为此,我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务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建立联络员制度、案件信息共享制度等协作配合机制,促进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对公益诉讼检察而言,该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目的的一致性,实现了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2021年8月,我院还与辛集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完善联席会议、联合督导督办等机制,为全面改善河渠水生态环境提供保障。

依托該机制,我院会同市河长办对辖区内石津干渠进行了联合监管与保护。早在2020年7月,辛集市检察院便联合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检察院、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检察院,围绕石津干渠沿线水生态安全,形成跨区域公益保护合力。

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后,我们与市河长办、河长办责任部门针对石津干渠保护和管理多次召开调度会,进一步加强对石津干渠的治理工作。同时,我们会同市河长办完善“回头看”监督机制,对石津干渠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旦发现相关问题,立刻采取整治行动,确保问题实现动态清零。

至今,我院督促市河长办在石津干渠辛集段显著位置及重要节点设置了河渠保护宣传牌、警示牌213块,警示标语62条,修复破损的防护隔离设施23处,清理垃圾37处共计4591立方米,拆除临渠违建4处、临渠养殖3户;同时还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对在石津干渠内非法垂钓、捕鱼、游泳人员及时驱离,并进行媒体曝光和行政处罚。在“河长+检察长”机制下,我院会同市河长办为石津干渠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共同努力,力争实现全市渠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2021年4月,我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辛集市区有一施工场地长期存在违规堆放建筑垃圾、防尘降尘措施不到位等情况,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成为影响市容的“老大难”问题。

为了维护居民生活环境和市容市貌,我院先后多次与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沟通,了解该施工场地的归属和属性,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在调查和核实的基础上,我们掌握了案件基本情况,组织召开了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公开听证会。会上,干警用图像的形式向参加听证的人员直观地展示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相关行政部门代表就施工场地形成的背景以及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参会的听证员依次向相关行政部门代表进行详细询问,最终形成评议意见,希望行政机关珍惜诉前磋商机会,能够及时发挥自我纠错的积极性,尽快整改到位,给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公开听证会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行动,清理垃圾3000多立方米,搭建围挡3000平方米、抑尘网苫盖4万多平方米,表示将进一步持续加强监管,为辛集争创省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整改后,原来白色污染满天飞、建筑垃圾无序堆放、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半停工施工场地面貌焕然一新,变得清新、干净、整洁起来。我们回访过程中,居住在周围的老百姓都拍手称快,对我们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督促成效真心地表示认可。

在办理这起施工场地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办案检察官在确认哪个行政部门具有监管职责、确定监管主体上遇到了困难。检察官们经查找相关法律依据,认为住建部门、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均具有监管职责。为此,检察官进一步调查了解施工场地的归属和属性,并多次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最终确定了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辛集市辛集镇政府具有监管职责。

确认监管主体后,我院通过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构筑了与行政部门“沟通”和“对话”的交流平台。我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之后进一步跟进监督,上门听取老百姓意见、现场走访整改效果。我们的举措受到了市领导和老百姓的充分肯定,相关行政机关也对检察官们严谨细致的办案作风和维护公益的决心和力度深感佩服,积极地配合履职,最终维护了辛集市的良好市容市貌。

在我看来,衡量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不能只看城区内的市容市貌,只有乡村环境也好起来,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才会越来越高。为了改善辛集市农村百姓居住环境、提升百姓的幸福指数,2021年4月,我院与市生态环境局一同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污染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实地走访,我们的干警发现部分乡镇存在污水坑塘排放超标、坑塘周边堆放大量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等问题,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和百姓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对此,我院依法制发了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对农村污水治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督促相关乡镇积极履职、整改。经过整治,辛集市辛集镇安古城、西石庄内的坑塘雨水和生活污水实现了与市政污水管网连接;辛集市田庄乡居民生活污水排放达到标准;辛集市位伯镇三个村的水体完成了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等措施,镇上的学校也完成污水处理设备建设工作。可以说,这次治理农村黑臭水体的专项活动达到了理想的效果。

2021年9月,我们与市河长办开展临渠畜禽污染联合督查行动,发现某乡镇肉牛养殖场没有建设雨污分流设施,下大雨时污水外溢横流,污染河水和周边环境。对此,我院依法向相关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乡党委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督促养殖场整改,规范了养殖场的雨污分流设施,建好了雨污分流池和晾晒场地,并对辖区养殖户、养殖场逐一排查,还积极开展了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行动,使得受污染的河水与周边环境得到了改善。

河北省检察院在2021年全省检察工作通报中,就我院开展的临渠畜禽污染联合督查工作专门予以肯定。开展临渠畜禽污染联合督查行动中,我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河渠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2021年12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千案展示案例。我们就乡村环境治理开展的工作也得到了广大百姓的好评和人大代表的肯定。整治后,辛集市辛集镇安古城一位村民高兴地说:“检察官监督以后,乡里村里都积极行动,我们村经过改造,再也没有臭烘烘的黑水熏着我们了,夏天也没有嗡嗡叫的蚊蝇骚扰了,我们农村也和城里一样,又干净又卫生!”

辛集市人大代表、市第三中学校长刘振栓表示,经过辛集市检察院整治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活动,他对检察公益诉讼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们作为基层乡村教育者,也要进一步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乡村孩子们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健康的饮用水源,守护孩子们的未来。”这些正向的反馈都让我感到十分自豪和欣慰,也激励着辛集市检察院干警继续用实际行动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保护生态环境。

近年来,我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而在成绩之外,我们全院上下一条心,人人心系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热情也让我十分感动和欣喜。

案件线索发现困难一直是公益诉讼工作的难点之一,如今,我院干警的线索意识越来越强,发现线索的敏锐性越来越高。在日常生活中,他们能做到时刻关注社会公益受损情况。例如,一名干警周末在一村庄偏僻处发现堆放了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便立马将此线索拍照,发到公益诉讼工作群中。除了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线索,干警还养成了关注新闻报道,关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及时从热点事件中发现线索的习惯。例如一名干警在浏览“今日头条”App时就从中发现了“牛场粪污直排渗坑”案件线索。

我感受到,在这样全院上下都热心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和保护环境的氛围下,许多工作是不需要领导去布置的,干警会主动从自己身边的小事情入手,将维护生态环境当作自己的事。这样一来,我们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得愈发顺利,展现出蓬勃的活力。

首先,我院要进一步加强能动司法、深入履职,继续紧紧围绕服务河北省委“六个现代化”奋斗目标、辛集市委“1253”工程等,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同时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强以石津干渠等区域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其次是要打造专业化公益诉讼队伍。我院将对干警加强专题培训,积极落实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学习交流制度,用好“检答网”学习平台,强化干警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出庭应诉等能力,提升队伍专业素能,并进一步强化精品意识,培树典型案例。

三是借助专家和科技等“外脑外力”。我们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专业性强、需要运用专业知识的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最后,我院将持续推进“等”外领域探索,对于侵害公益的行为,特别是当地党委政府关注、关乎百姓民生的难题跟进调查。未来,我们還会积极稳妥扩展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范围,争取良好办案效果,为人民群众办更多实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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