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愿“被看到”的检察官

2022-06-13 23:22黄莎
方圆 2022年8期
关键词:在押人员看守所检察工作

黄莎

蔡敬文,福建省龙岩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先后荣获“福建青年五四奖章”“全国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国执检条线优秀办案检察官”等荣誉称号,2018年获评“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福建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2021年获评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每周五下午,福建省龙岩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蔡敬文都会去做一次核酸检测,随后的7天里,这份核酸阴性证明便成为他进出龙岩市看守所监区的通关凭证之一,防护服、护目镜也成了他除检察制服外的第二套工作服。

进入监区,走过每间监室,蔡敬文都会在监室门口停留片刻,查看门口的信箱是否有新信件。这是一个塑料材质、四周被磨平棱角的信箱,是在押人员向驻所检察官提出控告、举报或者申诉的重要渠道,蔡敬文会根据信中的内容决定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到了办公室后,蔡敬文需要先通过监管信息系统全面了解看守所的情况,例如昨日进所、出所有多少人,有哪些重要的执法情况,然后再安排同事查看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监控录像。到了下午,蔡敬文会开始巡查监室、食堂、仓库、监区AB门等需要巡查的地方。

龙岩市看守所现羁押了1000多名罪犯,监区对角线距离长达数百米,每次巡查都得耗费蔡敬文一个下午的时间。但他从来没有把监室巡查当作例行工作,而是把它作为一个发现问题的窗口:消防设施是否到位;围墙是否有裂缝;有没有哪些地方因为老旧存在安全隐患……除了查看监区整体环境,他还会与管教民警和监控室民警谈话,了解他们的执法情况,也会和在押人员约谈。这些在押人员中有的对监管场所的待遇感到不满,希望检察机关介入监督,有的则是想反映一些线索。虽然每次談话前,蔡敬文都知道和谁谈,他们大概会说些什么,但实际要如何将对话顺畅和谐地进行下去,对他来说是一个挑战。

“监管场所关押着形形色色的人,大家都处于被限制自由的状态,情绪上容易激动,难免会有一些冲突。我需要一直保持耐心。”蔡敬文告诉《方圆》记者,“我们与监管对象的关系大部分时间不是对立的,很多情况下我们是出于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目的去和他们谈话,包括他们在监管场所内的生活条件、医疗卫生、通信会见等方面的权利有没有得到保障,有没有发生监管民警体罚虐待、纵容牢头狱霸存在等侵犯他们人身权健康权的情形等。有时遇到实在说不通的人,我们也会和他多聊几次,反复沟通,尽可能去缓解他们的抵触情绪,最重要一点还是要让他们明白我们是来帮助解决问题的。”

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将近13年,蔡敬文知道这个岗位虽然没有那么耀眼,但作为司法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它关系着刑罚能否得到公正执行,其重要性不可小觑,“我喜欢这份工作,也愿意花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去把它做好”。

来到高墙内的“门外汉”

“我有点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样的一个岗位。”这是蔡敬文刚参加工作时的不解。受影视剧影响,他从小觉得法律工作“高大上”,大学本科便毫不犹豫地选了法学专业。但他没想到自己的工作内容是大学教材里没有的,甚至和他想象中的检察官外出办案、出庭应诉的场景也不太一样。

2009年9月,从入职龙岩市检察院的一开始,蔡敬文就被安排在监所检察部门工作。2015年,“监所检察”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原监所检察部门承担的职责发生了重要变化,在原有对监狱、看守所检察以及减刑假释等刑罚变更执行活动监督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社区矫正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同年,蔡敬文从龙岩市看守所驻所检察室调回龙岩市检察院本部工作,2021年又回到了之前的驻所检察室。

蔡敬文(右)和同事正在进行日常巡查工作。(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蔡敬文十分注重专业领域知识的积累。(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蔡敬文形容刚工作的自己就是个“门外汉”,由于大学本科的学习几乎不涉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刚开始他什么都不懂,什么都得现学。在前往单位报到后,他接到的第一项任务便是跟着当时的驻所检察室主任进监区巡查。那是蔡敬文第一次实实在在地接触监管对象,也打破了他先前对监区所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原来监区里不像影视剧里演的那样混乱,在押人员也没有三天两头就打架。围墙内像是一个小社会,在押人员每天分时段有固定的安排,学习教育、队列训练,抑或是吃饭洗澡等,一切都是井然有序的。打架、冲突,不能说没有,但确实只是偶尔发生。

进监区巡查,只是众多驻所检察工作中的一部分。当时蔡敬文只能慢慢摸索,一方面跟着前辈们学习具体的实践方法规范;另一方面自己收集相关法律规定,恶补理论知识。但被问及学到的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的时候,蔡敬文的答复既不是理论也不是实践,而是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

这是一名新手都能很快察觉到的一点,“同是法律人,我们没有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也不像法官能一锤定音,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游走在高墙内外,去处理一些杂七杂八的监督事项,比如巡查监区看有没有安全隐患,听在押人员的诉求了解有没有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情形出现,以及调阅看守所的执法档案,看看有没有哪些环节存在执法不规范等”。从这一点来说,蔡敬文觉得自己在工作中最大的愿望是“不要被看到”,因为这意味着在押人员合理诉求能得到解决,看守所里稳定有序,不出乱子。84A4CB26-FAF8-4AD2-9DAA-BDBA3C1A6832

但有些情况也是难以避免的,比如在押人员的生老病死,以及自伤、自残等。蔡敬文告诉《方圆》记者,下班后接到的电话往往不是小事,需要格外慎重对待,同时做好接下来几天要加班加点的准备。2010年1月,那时蔡敬文刚参加工作不久,一天晚上刚过12点,他突然接到主任的电话,主任告诉他一名在押人员突发疾病被送去医院抢救。电话挂断后,蔡敬文不敢拖延,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公文包,穿好制服,跟着主任一起去了看守所。凌晨1点左右,在了解了基本情况后,他们迅速固定事发前后的监控录像,逐个约谈与这名在押人员同监室的其他人,制作笔录,同行的民警也挨个找他们谈话了解情况。

在很多悬疑侦探类故事里,“看监控”的人几秒钟时间就可以找到关键信息,做出有效推理。但实际上,这是个很磨人的工作。蔡敬文调取了从这名在押人员入所到事发期间约5天的监控视频,除去在押人员睡觉时间可以倍速查看以外,其他凡是有具体活动的时间段蔡敬文和两名同事都逐帧逐秒地看,生怕漏过任何一个细节。他们没日没夜地花了3天时间看完,其间没有找到任何一处疑点。

争分夺秒的调查取证是为了给在押人员家属一个交代,为后续的司法工作打下基础。遗憾的是,最终这名在押人员因抢救无效离世,经调查后被认定为正常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关于监管场所被监管人死亡检察程序的规定(试行)》,蔡敬文等人对其按照正常死亡的程序处理。

尽管家属认可检察机关对这件事情的处理,但对于当时还年轻的蔡敬文而言,这毕竟是一条生命的逝去,也是他在工作中第一次直面死亡。那一刻,他切身意识到自己的重担在肩,无论这些在押人员是穷凶极恶也好,一时糊涂也罢,在高墙之内,自己作为一名驻所检察官,一定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从“第一手材料”里找到解决方案

紧盯高墙内的同时,蔡敬文还要维护着高墙外的公平正义。2018年,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蔡敬文所在的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承担起对14类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罪名的侦查职能,仅2020年,该部门就对5名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了立案侦查。“无论墙内墙外,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监督都是刑事执行检察人义不容辞的使命。”蔡敬文说道。

2018年1月,在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长汀县代表团提出的一个关于加强财产刑执行的议案引起了当地政法机关的注意。对于涉麻制毒犯罪,财产刑执行难的问题长期存在。《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加大了对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原料的刑罚,同时增设了财产刑。设立财产刑的目的是通过经济制裁方式,给犯罪分子一定的惩戒和教育,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涉案财产难以查找下落,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状况明显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阻碍着判决的公正执行。

蔡敬文出发前往看守所。(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护服和护目镜成了蔡敬文(右)除检察制服外的第二套工作服。(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我们知道难点在哪里,但是却并不了解背后的原因。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蔡敬文想刨根问底,市院党组对此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他前往长汀县,同当地公安、法院、县委政法委和村干部们一起召开座谈会,四处走访。涉毒犯罪在当地影响较大,村民们都很欢迎他们的到来,主动提供相关线索,蔡敬文因此拿到了宝贵的第一手材料。综合其他单位的情况后他发现,多方汇集的线索指向了财产权属问题。在前期侦查中,公安机关没有查清楚财产权属;法院作出判决时,也没有写清犯罪嫌疑人财产所属,导致执行机构无法执行。究其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农村的财产划分不清,以及農村宅基地等财产权属本身不太清晰。这也是造成财产刑执行难的关键点之一。

2018年11月,在充分的调研基础上,蔡敬文提出解决财产刑执行难要把工作做在前头,“公安机关负责查清楚财产权属,检察院受理时要掌握财产权属情况再起诉,法院判决时也应写明财产权属”。随后,他起草了一个工作机制并交给了长汀县检察院,由县检察院牵头,与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规范涉麻涉毒案件涉案财物调查及财产刑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率先探索涉毒财产刑案件“侦、诉、判、执行”联动机制,破解监督难题。

蔡敬文对《方圆》记者介绍,《意见》明确了公安机关对涉毒案件要“一案双查”,即查毒品刑事案件的同时也要查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名下资产的权属、资金来源和经济状况。倘若公安机关没有对涉毒案件财物的调查取证、查扣、处置情况进行单独说明,没有制作清单连同相关证据清单随案移送,检察机关可以不予受理。法院法庭调查时也应查明被告人财产状况,在判决书主文或附件中列明已经查明的涉案财物和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此外,村干部平时要加强禁毒宣传,督促村民自觉遵守乡规民约,在涉麻涉毒案件侦查以及财产刑执行过程中要配合相关办案机关工作。

这一系列举措不仅落地见效,也为龙岩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铺平了道路。蔡敬文进一步介绍,2018年以来,龙岩市两级检察机关对财产刑执行活动各项监督数据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核查金额从2017年的2196.72万元上升到2021年的6664.67万元,提出书面监督意见数从2017年的7件次上升到2021年的167件次。

回顾那次在长汀县的调研走访经历,蔡敬文颇有感触地对《方圆》记者说道:“工作中遇到了难点问题,你不能凭自己的想象去想着如何解决,只有通过一线的调研走访,掌握第一手的资料,掌握背后的原因,才能够真正想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84A4CB26-FAF8-4AD2-9DAA-BDBA3C1A6832

在蔡敬文看来,这个运行机制出台后,最大的转变是把以往“财产刑执行公、检、法各自为政”的局面变成了现在“齐抓共管,形成‘打财断血合力”的形势,财产刑的执行力度和准度也都得到显著提升。他不希望这个机制仅仅是落实在涉麻制毒犯罪案里,如何把这个经验向其他类案推广是他当时给自己出的一道命题。后来,经过几年时间的探索和努力,蔡敬文已经将这个机制推广并应用在了涉黑涉恶、新型网络电信犯罪案件中。下一步,他将对其他的普通案件进行更深入的分析,争取形成一个能够适用于所有案件领域的财产刑执行工作机制。

不只是“法条复读机”

对于蔡敬文来说,2018年算得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除了到长汀县调研走访,推动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他还同步准备着2018年9月在辽宁大连举办的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在那之前,最高检已举办过两届刑事执行检察领域的全国性业务竞赛,但那两次蔡敬文都因为种种原因没能代表福建省参赛。因此,蔡敬文十分重视这次比赛。

虽然要去参加比赛,但工作也不能不管。备赛前期,蔡敬文顶着工作压力,白天研究案件,晚上研读资料,自行学习。厚厚一本棕红色封皮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法律法规汇编》一直放在他办公桌上,边边角角已经有了磨损的痕迹。

回忆起那段日子,蔡敬文格外感谢自己的妻子董莉霞。董莉霞也是一名检察官,和蔡敬文一起上大学、一起考入检察院、一起攻读研究生……两人携手走过了一个又一个人生的重要时刻,给予彼此支持和力量,是院里有名的检察伉俪。蔡敬文告诉《方圆》记者,在他备赛期间,妻子也没闲着。她收集了其他省份往年的竞赛题目,自己整理成一份份试卷,给他既当监考官又当阅卷官。模拟答辩时,她又成了严肃的裁判,哪个部分是他需要继续加强的,哪些要点是需要他注意的,董莉霞一一告诉他。这样的日子持续了近3个月,正在备赛的蔡敬文体重没有丝毫下降,反而是董莉霞消瘦了不少。

到了备赛后期,福建省检察院组织了为期一个月的封闭集训,蔡敬文便有了机会系统性地全面复习。蔡敬文说话语速比较快,在封闭集训期间,蔡敬文每天早上雷打不动地拿一份报纸来朗读,自己给自己计时,把每分钟说的字数从300字左右控制到200字以内。同时,蔡敬文还会着重调整读专业术语时的语速,像是“暂予监外执行”等词语,他平日里说惯了,读起来非常快,但对于系统外人员而言,这些词仍旧陌生,需要蔡敬文念得清晰、念慢一些。他解释道,这一来是便于理解,二来也是方便参与现场答辩的考官评委能够更加清楚地听见他的答案。

为了那次比赛,蔡敬文准备得非常充足,这也让他多了几分自信。然而到省赛答辩那天,考官评委们还是给他来了个猝不及防。当时答辩已经结束,一位评委临时起意,让蔡敬文讲讲讯问合法性核查,这在当时还是个比较新鲜的事儿。蔡敬文一愣,尽管脑中出现了几秒空白,但还是很快想到了解题思路,即从实践工作中经办的小案例切入来解读这项制度。回答问题时,他还将立法背景和意义、如何规范进行、未来要从哪个方向进行探索等平日里思考和学习的成果娓娓道来,无论是法条还是实践,他都说得一清二楚,让在场的评委大为惊叹。

蔡敬文不是一个只关注眼前工作的人,更多时候他都会尝试去从更高层次上探索和思考。(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在监管病区,蔡敬文(右二)进行日常监督工作。(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凭借在省赛的出色表现,蔡敬文“法条复读机”的称号在同事之间火速传开了。对于这个称号,蔡敬文坦言,自己其实没有什么记忆法条的技巧,之所以能够准确记下来,靠的主要是过去几年的经验积累以及对法条本身的深刻理解。

省赛过后,蔡敬文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代表福建省参加了由最高检举办的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什么问题说到底都离不开之前的学习实践,自信作答便足夠了”。这样的心态让蔡敬文在场上稳定发挥,最终获评“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心态当然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离不开蔡敬文在刑执领域的主动探索和“十年如一日”的点滴积累。他不是一个只关注眼前工作的人,更多时候他都会尝试去从更高层次上探索和思考。例如,上级的工作部署要如何实践;新出的规定制度其中为什么有新变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日常工作中哪些问题亟须完善,又应该如何在有限的条件下解决……

专业领域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积累,也让蔡敬文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极其敏锐。比赛结束后,包含他在内的10名刑事执行检察业务骨干被抽调至最高检,专门针对《刑事诉讼规则》中刑事执行检察部分进行集体讨论修改。在这期间,蔡敬文发现,原诉讼规则对出入所检察没有单独的规定,于是他将实践中经手的案例和法条重新整合,提出了增加条文和修改具体内容的意见。最高检采纳了他的意见,对监管执法监督进行了规定,条文数量由原本的4条增加到8条,填补了出入所检察等监管执法环节的空白。

后来,蔡敬文又两次借调到最高检,主要负责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研发论证、法律文书模板修改、强制医疗执行规范化、收押收监专项清理、全国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推进等工作。他还参与制定了《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案件工作指引》《羁押期限监督案件工作指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案件工作指引》等刑事执行检察规范性文件,将自己的思考沉淀在实处。

在沟通合作中解决问题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给驻所检察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看守所的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怎么监督?检察官能进监区吗?如果不能,每天要怎么了解所内动态……“大家都知道工作模式需要调整,但具体怎么调整没有定论。”蔡敬文告诉《方圆》记者。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初步掌握了看守所的现实情况后,他开始在全市推广“不接触监管对象”“不进入监管区域”“不放松自身防疫”“要盯紧关键环节”“要善用远程监督”“要坚持每日报告”的“三不三要”特殊检察模式。84A4CB26-FAF8-4AD2-9DAA-BDBA3C1A6832

在前期的摸排过程中,蔡敬文发现连城县看守所存在混关混押的情况。与分管分押不同,混管混押指的是对罪犯不论其案情性质、罪刑程度、年龄、性别、改造表现等情况实行混合关押和管理。这样的管理模式一方面不便于正确执行刑罰,容易使罪犯互相传授犯罪伎俩和感染恶习,不利于分类施教;另一方面也不符合疫情防控的需要。

“连城县看守所是龙岩市设立的两个隔离看守所之一,却出现同案的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同一个监室的情况,这不仅影响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也可能给疫情传播带来风险。”得知情况后,蔡敬文很快将此线索移送给该看守所的驻所检察室,并指导其向看守所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但监室只有这么多,短时间又建不了新的,看守所应当如何将同案犯分别关押呢?蔡敬文认为,连城县看守所既然已经是指定的隔离看守所,那就应当优先满足隔离监室的需要。在有限的硬件设施里,他建议将原本的普通监室拿几间出来,改成隔离监室,而之前在普通监室的在押人员可以分散到其他看守所,甚至是异地羁押。这样一来,他们不会因为约谈在押人员增加交叉感染的风险,也不会因为疫情防控而放松了监督。

这个问题并不复杂,解决办法也没有那么高深,但它确实是最易实现和能最快推广的方法,随后也被收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蔡敬文告诉《方圆》记者,这起案件发生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初期,起到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一方面维护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向看守所展示检察机关不会在疫情期间放松监督的一个决心。

除了和看守所的干警、在押人员打交道,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这些年,蔡敬文还和医院谈过“合作”,那次他想解决的是一个困扰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许久的难题,一个如何解决“因病难以交付执行”的难题。

蔡敬文告诉《方圆》记者,交付执行是连接刑事裁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纽带,直接关系到国家刑罚权实现的质量和效果,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交付不及时或者交付不能等问题,“因病难以交付执行”正是占比较高的一项。他解释,作为一个监管场所,看守所往往不具备成熟的医疗条件,对于部分患有严重疾病的监管对象,看守所担心收押后他们因为无法得到及时治疗而出现意外情况。起初,面对交付执行时间的推迟,蔡敬文会先建议当事人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只要病情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便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作出决定。但实际上,还有一部分当事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病情又比较严重,看守所的基础设施不能满足相关的医疗保障,他们的交付执行成了中空地带。

2020年,结合其他地方的经验做法,蔡敬文提出,要在当地医院开辟一个专门的区域作为监管病区,由公安机关派专门的民警进行管理。凡是全市范围内患有严重疾病的不宜在看守所内羁押的人员,都可以转移到这个监管病区里边羁押边治疗,病情好转后再回各自看守所羁押,这样能从根本上缓解因病难以交付执行的问题。

但监管病区的建立不是检察机关说建就能建的,它需要与公安、医院反复地沟通:资金从哪来;警力需要增加多少;场所是租赁还是新建;医护人员额外的工资怎么出、由谁出……所有细节的问题都需要共同推进、一起敲定。蔡敬文说,大家心里都知道这个问题不解决不行,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一基本共识,三方经过对细节的反复沟通和确认,最终意见达成了一致——监管病区由公安和医院负责建立,检察机关则负责监督看守所使用监管病区的情况。

蔡敬文(左一)正在了解被强制医疗人员的日常生活、身体精神状态、治疗恢复情况和权利保障。(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快两年过去,监管病区设立的效果很明显,现在一些未能交付执行的情况大多是因为其他原因。例如判决生效后,需监管的对象下落不明,需要通过网络追逃等措施予以抓捕;以及一些社区矫正对象被撤销监外执行后有特殊情况无法收监等。

蔡敬文就遇到过这样一个让他很是为难的案子。一名犯罪嫌疑人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考虑到在被判刑时她怀有身孕,法院对她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直到哺乳期结束,之后再按正常程序收监。然而,该名犯罪嫌疑人在结束哺乳期后,表示自己还有两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并且她在龙岩市没有任何近亲属。“一旦将她收监,两个孩子将来由谁照顾?”蔡敬文认为,法律必须得到执行,刑罚一定要交付,这是底线。综合考虑后,他提出了“先想办法解决他们的抚养问题,再启动收监程序”的建议。

随后蔡敬文和当地检察机关联系了当地民政部门,同法院一起多次协调,没想到又碰到了“瓶颈”。按照规定,两名未成年人在尚有家属的情况下,是不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收养条件的。经过反复沟通,大家的意见最终达成了一致——由民政部门负责先将两名未成年人暂时交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等犯罪嫌疑人刑满释放后再交由她本人抚养。妥善解决好抚养问题后,蔡敬文立刻启动程序,将其收监。

从解决交付执行难题的过程中,蔡敬文看到了刑事执行检察未来的方向,无论是监管病区的建立,还是特殊情况的处理,想要解决实践中的问题,离不开与各方的沟通合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这些年不断发展,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但监督永远在路上。”

让每一步都有章可循

2021年12月27日,最高检召开“全面推进巡回检察工作 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的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到,2021年4月至10月,最高检在20个省(区、市)部署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通过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共发现看守所存在的问题4230个。2022年1月起,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蔡敬文告诉《方圆》记者,巡回检察是针对派驻检察“熟能生腐”“熟易生懒”问题创设的制度,不管是进行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还是推动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他一直走在前头,一次次深入一线,帮助基层派驻检察室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执法监督规范化水平。一次,蔡敬文发现一个监室的“牢头狱霸”存在欺压同监室人员的嫌疑。由于事发比较久远,已经超过监控的保存期限,蔡敬文只好通过同监室其他在押人员谈话来调查取证,了解具体的事发经过。84A4CB26-FAF8-4AD2-9DAA-BDBA3C1A6832

但谈话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对方什么有价值的信息都不说,情绪还很激动。蔡敬文问他:“你知道这种情况吗?”他说:“不懂。”蔡敬文继续问道:“有没有这種情况?”对方又很冷漠地回应:“没有。”蔡敬文不仅在他那儿碰了壁,甚至在谈话结束后被“投诉”了。原来这名在押人员去看守所反映,说这个检察官故意找他的麻烦。

得知情况后,蔡敬文第一反应不是生气,也不是失落,他理解对方之所以抵触谈话是因为害怕说出来后被打击报复。于是在第二次谈话时,蔡敬文旁敲侧击,反复对他做思想工作:“这个说出来对你是没有坏处的,我们的出发点不是说要找你的麻烦,是想通过你了解多一些线索和细节,让证据更扎实。”慢慢地,对方态度开始有所缓和,也不再那么抗拒与蔡敬文谈话了。到了第三次谈话,蔡敬文对症下药,将重点放在消解对方顾虑上。他告诉这名在押人员,检察机关对于这件事情已经有了初步的掌握,还告诉他如果“牢头狱霸”的行为确认属实,这个“狱霸”将会被调出原监室。

听到蔡敬文这番话,对方彻底放下了防备,一五一十地告诉蔡敬文监室里发生了什么,态度跟第一次谈话相比,变化大到让蔡敬文都有些惊讶。根据这名在押人员描述,“牢头狱霸”欺负同监室的人不是一天两天了,平常不仅强迫同监室人员给自己按摩、捏脚,还抢占床位,使得被抢了床位的人只能睡在地上。后来,这名“牢头狱霸”得到了相应的处理,蔡敬文觉得自己的一番苦口婆心都值了。

进行看守所巡回检察一段时间后,蔡敬文意识到,自己其实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这些经验太过零散,缺少系统性的总结,于是他将多年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归纳提炼为“12345”看守所巡回检察案件化办理模式。所谓的“12345”指的是一个核心,以按计划办理为核心;两个结合,派驻与巡回相结合,日常检察与线索办理相结合;三个阶段,将巡回检察分工为前、中、后三个阶段;四个重点,巡回检察应当围绕监管安全、维护在押人合法权益、重点环节的监管和执法规范,以及派驻检察履职情况这四个重点;五个方法,巡回检察应当按照现场巡视、调阅卷宗、调看录像、听取意见、约谈问话等五种具体的手段来开展。

蔡敬文告诉《方圆》记者,看守所巡回检察是在监狱巡回检察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因为当时全国范围内还没有一个比较成熟统一的工作体系和做法可供参考,“我提炼的‘12345模式不仅能让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更加有计划和规范,我们的监督理念也有转变。以往我们侧重办事模式,关注的是一件件监督事项,现在我们强调的是规范办案。无论是实体还是程序,我们应该做到让每一步都有章可循”。

蔡敬文和同事加班加点,梳理案件材料。(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21年上半年,蔡敬文借调到最高检第五检察厅承担关于看守所巡回检察重点课题的调研工作,其间他将总结形成的“12345”看守所巡回检察案件化办理模式发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指导》期刊上,向全国刑事执行检察条线的同行们分享。从那以后,同行开始单独找他请教问题,寻求更具体的解决方法,他都不厌其烦,一一作答,也会把自己更多的经验和新的做法进行共享。

2021年,龙岩市检察机关被指定为福建省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作为试点工作的主要参与者,蔡敬文也充分发挥“法条复读机”的优势,将现有规章制度与典型监督案例相结合,7次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研究制定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实施方案》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目录》,一步步推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在龙岩市检察院从无到有、由浅入深地发展。“我们要始终牢记监督是我们的职责,和监狱、看守所等沟通协调是我们的工作方式,不能因为关系的融洽而导致监督的弱化虚化。”蔡敬文对《方圆》记者说道。

蔡敬文曾经将自己多年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心得总结为一句话,“要有平常心,把事情做久;要有‘玻璃心,把事情做对;要有责任心,把事情做好;要有进取心,把事情做优”。对于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他觉得最重要的是要清楚地意识到,每一项工作不单单关乎自己,而是关系到众多被监督对象的切身利益,关乎司法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希望自己能够迎接新挑战,竭尽所能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做得更好”。84A4CB26-FAF8-4AD2-9DAA-BDBA3C1A6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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