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贵
档案故事:这是一份实物档案,该档案尺寸为8.8×6.6厘米,是帅孟奇出席中共七大时的证件。证件封面呈深紫色,内页左边写着“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证第684号”,右边写着“座号7排4号 姓名帅孟奇”及“注意”事项,“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秘书处”的红色印章盖在中间,清晰可辨。该档案原件馆藏于帅孟奇生平陈列馆。
1945年4月,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的抗日战争即将取得胜利,此时,中国面临着两种前途命运的斗争。为了团结全党全国人民,争取光明的前途,彻底打败日本侵略者,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新中国,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这张代表证就是帅孟奇出席中共七大的证件。
帅孟奇,1897年1月3日出生于湖南省汉寿县东乡(现坡头镇)陈家湾一个贫苦农民家庭。父亲帅荫东是同盟会员,辛亥革命志士。1917年,她与后来成为早期共产党人的许之桢结婚。在父亲和丈夫的影响下,帅孟奇逐渐走上了革命道路。1921年,帅孟奇任教于汉寿县城一所女子小学,踏上了寻求妇女解放的征途。1924年,她发起成立汉寿县女界联合会、创办民益女子职业学校。1926年5月,由詹乐贫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1月,中共汉寿县委成立,她被选为县委委员。帅孟奇在组织农会、成立妇女协会、建立儿童团、打击土豪劣绅、惩治恶霸、开仓济民的斗争中一马当先,成为该地区很有威望的领导人之一。
1932年10月,因叛徒出卖,正在上海领导纱厂工人罢工的帅孟奇被捕入狱。在狱中,敌人对她多番诱降未果后,便施用坐老虎凳、压粗木杠子、从鼻孔里灌入煤油水等种种酷刑。帅孟奇饱受折磨,牙齿被敲掉,右腿被折断,眼底受伤,浑身血肉模糊。1937年,因敌人的残酷折磨,帅孟奇身患重病。经党组织多方营救,最后以保外就医的方式,将她从狱中救出。
1939年冬,帅孟奇当选为湖南省出席中共七大的代表,从衡阳出发,经桂林、重庆、成都前往延安。在延安,帅孟奇先后任中央农委政治秘书兼总支书记,陕甘宁边区政府党委委员兼物资局支部书记。1942年延安开展整风运动,学习马列主义,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但到1943年,掌握整风运动领导大权的康生,把运动引入歧途。他认为国民党向延安派进了大批特务,甘肃、陕西、四川、河南、湖南、湖北、贵州、云南等省的地下党都是被国民党收买了的“红旗党”,靠不住,于是开展审干、抓特务,在延安各机关搞起“抢救失足者运动”,大搞逼供信,许多革命同志被打成“特务”。党中央发现了审干中的错误倾向,8月15日,作出《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提出九条方针,严禁逼供,反对乱捉乱打,毛泽东同志还特别强调“一个不杀,大部不捉”,并成立甄别委员会,对康生定的案子进行甄别。
帅孟奇受党中央指派,任边区政府甄别委员会主任,对康生领导的社会部抓去审查的七八十人,逐一甄别。她本着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亲自动手审阅材料,调查了解情况,反复研究讨论,分辨真伪,最后为这些同志一一洗清了冤屈。1945年,党领导的武装力量进军东北,这些被平反的同志受到党的信任被派出去工作,实践证明他们都是好同志。帅孟奇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党内赢得了崇高威望。
1945年,帅孟奇出席党的七大,并于会后写下《最后的呼声——共产党万岁》这篇文章,回忆她的入党介绍人、汉寿第一任县委书记——詹乐贫烈士。
出席党的七大后,帅孟奇任中央妇委秘书长、代理书记,主持中央妇委工作。1949年3月24日,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平召开,帅孟奇被选为全国妇联常委兼组织部长。
“文革”浩劫中,帅孟奇被错误开除党籍,关进监狱,屡遭批斗,但她仍然对党忠诚不渝。1978年,帅孟奇获得彻底平反。此时的她已80多岁高龄,但依然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工作,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作出了重大贡献。
帅孟奇曾写过这样一段话:“为信仰而苦,为信仰而死,苦得其所,死得其所!”這不但是一位革命老人对自己革命一生的真情表白,也是她历经磨难仍然对党忠心不渝的最好证明。
(作者单位:湖南省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