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琳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00029)
当前,部分企业缺乏对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危害性的充分认知和重视。例如,2022年1月,无锡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在对江苏中任油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就发现,该企业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的工作内容,擅自在半成品车间生产危险化学品丙烯酸树脂,并且,该企业还存在将危化品直接存储在普通仓库的违法行为。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该企业对相应操作的危害性认知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因此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1]。
在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各部门在事故隐患层面本身具备利益一致性,但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各个部门却存在分歧点。其中,安全监督部门在开展隐患识别工作后,所查出的隐患和企业实际工作中认为的“隐患问题”往往标准不一,例如未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的设备带病运行,安全部门认为是隐患,生产部门想连续运行,认为非隐患,这就会对隐患整改的积极性产生影响,甚至出现应付了事的情况,这显然不利于企业安全隐患的消除。
另外,部分企业内部,存在“专家”盲目扩大隐患范围的情况,会无形中增加整改难度,使企业疲于应对,往往会抓大放小,把主要精力用于解决扩大的隐患上,从而疏忽一些例如危化品跑冒滴漏的安全细节,而这些细节中往往存在真实的安全隐患,可能会使企业面临较大的安全风险。
2019年7月19日,河南义马气化厂发生的爆炸事故引发广泛关注,尽管事故发生后,三门峡、义马两级政府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实现应急管理、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环保部门等实时性联动,立即赶赴现场搜救伤员,迅速展开各项救援处置工作,但依旧造成严重后果:15人死亡、16人重伤,部分群众受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8 170.008万元[2]。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后了解到,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较为突出,不执行企业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隐患没有及时处置、设备管理不规范,备用设备不能随时启动切换,需层层请示汇报,该决策不决策、未按规定履行隐患排查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原因共同导致该事故的发生。义马气化厂作为首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省级标杆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都发生了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的惨痛事故,这值得很多危化品企业深度反思。
在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管理者的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由于近几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频率逐年降低,使得一部分企业管理人员思想懈怠,无论是管理过程还是管理方法都疏于整理,对应工作未落实到位,岗位责任机制不明确等情况较为常见,没有了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控体系,必然会对整体安全管理效果造成不良影响。
在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中,企业要结合具体情况采用更加科学合理的安全管控模式,这就需要从主体责任入手,确保安全教育内容落实到位,深入贯彻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且提升设备管理模式,强化应急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效果,以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
因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往往涉及的内容较多且工作量较大,因此,要从管理组织责任机制出发,确保相关工作都能落实到位,强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效用,整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落实提供保障。
第一,要落实层级化管理,其具体层级结构见表1。
表1 安全管理的具体层级结构
要依据各个层级结构的情况和具体人员工作职能落实相应的责任管理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的基础上,依据责任要求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监督模式,确保层级化责任管理工作顺利展开,且能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落实责任管理体系。一方面,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要担负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企业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一是要维持责任主体管理水平的最优化,保证安全主体责任的科学性,才能更好地发挥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履职不到位造成的隐患排除不当;二是要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的情况,并且借助严谨的沟通以及论证,形成较为合理的安全指导模式,共同应对潜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关键点;三是要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具体条款,确保具备充分的解释权,警惕对“专家”意见的盲目执行,以避免错误的理解对后续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产生影响。
另一方面,要落实生产人员个体责任。对于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而言,个体责任机制的落实是服务于生产的重要环节,要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才能从源头避免隐患的产生。在企业中,专业管理人员肩负管理责任、安全管理人员肩负监督责任、班组人员承担岗位责任,危化企业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建立针对性机构,减少人员重复、机构冗杂造成的时效性偏差,最大程度提高责任机制的实效性,维持各个部门负责人协同管理的平衡,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控的整体发展目标。
2022年1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印发了《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安委〔2021〕12号,简称《方案》),并部署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开展危化品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着重强调了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想更好地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程,就要深度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内容,全面调动企业内部的力量,强化治理和共同管控的水平[3]。
一方面,企业要引导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共同学习研讨,明确具体内容,并践行责任机制,从而全面了解各自岗位要求,坚持落实岗位责任和安全风险防控管理模式,确保能从思想意识层面提高全员管理效能,避免和减少安全隐患的产生与留存。另一方面,要及时进行培训、考核,确保工作人员能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相关内容的重要性,并严格落实具体工作。
对于危化品安全生产而言,设备管理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因此,要整合具体工作内容,建立完整的设备监督管理平台,以保证相关工作得到落实。
第一,在设备管理工作中,要秉持“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要及时检查设备的应用情况和隐患问题,结合具体运行情况和历史运行数据建立完整的分析机制,以保证及时寻找问题,从而开展更加可行的管控方案,减少安全隐患留存几率,才能最大程度上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企业不仅要定期开展针对性的风险隐患排查,也要及时对装置总图布置的合理性以及结构是否存在泄漏等问题予以监督,并落实更加科学合理的处理措施。比如,河南义马气化厂的爆炸事故中,就是空气分离装置带病作业,出现少量氧气泄漏,由于没有及时发现,造成氧气泄漏量增加,最终引发爆炸[4]。
第二,要明确安全生产检查形式。要以定期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性检查以及季节性安全检查等模式落实相关工作,匹配实际检查规划,完善设备监督管理水平,从而规避安全隐患留存造成的严重问题。设备安全检查形式的具体内容见表2。
表2 设备安全检查形式
综上所述,只有保证设备检查工作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才能从根本上强化设备监督管理的水平,避免设备安全隐患问题的留存,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支持。
危化品企业不仅要落实常规化管理工作,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安全应急管控机制,避免事故出现后,因应急不当造成的事故蔓延。
第一,要落实完整的应急管控机制。首先,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安全风险予以识别,全面分析企业实际情况并分析相关因素,从而结合风险情况落实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其次,要对应急方案进行系统化的推演和管理,积极落实信息技术模式,在推演、演习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及时对应急方案予以修改。最后,要定期进行事故案例的学习和交流,提高全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二,要从生产存储风险管控要点出发,保证应急预案内容的规范性和全面性,不能盲目照搬“专家”意见,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落实更加匹配的应急管理机制。最关键的是,在指定应急预案的过程中要将安全生产最高标准作为关键指导内容,从而提高应急预案的标准。
要制定贴合企业的安全管理方案,秉持依法制定、结合实际、衔接配套、科学合理的原则,保证相关制度内容切实有效,并联动岗位责任机制,提高岗位人员依制度落实具体工作的水平,将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安全操作规程机制、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结合在一起,形成完成的安全生产行为准则,为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保障。
总之,在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强化安全要素的管控水平,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践行规范化的责任管理机制,并深度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相关工作的要求,提高实施效果,维持整体安全水平,为企业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