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发展目标,并从7个方面提出了33项具体任务。
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了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发展目标:到2025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县城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补强,一批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匹配,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市政设施基本完备,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规模不断扩大,县城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改善。再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县城,与邻近大中城市的发展差距显著缩小,促进城镇体系完善、支撑城乡融合发展作用进一步彰显。
《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33项具体任务:
在“科学把握功能定位,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方向”方面,《意见》要求,加快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合理发展农产品主产区县城,有序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引导人口流失县城转型发展。
在“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稳定扩大县城就业岗位”方面,《意见》要求,增强县城产业支撑能力,提升产业平台功能,健全商贸流通网络,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在“完善市政设施体系,夯实县城运行基础支撑”方面,《意见》要求,完善市政交通设施,畅通对外连接通道,健全防洪排涝设施,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老化管网改造,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数字化改造。
在“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增进县城民生福祉”方面,《意见》要求,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优化文化体育设施,完善社会福利设施。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提升县城人居环境质量”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打造蓝绿生态空间,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完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增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在“提高县城辐射带动乡村能力,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方面,《意见》要求,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推进县城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为县城建设提供政策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建立集约高效的建设用地利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