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儿童的社会地位及生存发展状态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于1996年发起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鼓励各国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
让城市更加适合儿童成长,更好地保护儿童权利。
什么是儿童友好型城市?
为了应对全球城镇化、去中心化水平日益提高的现状,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于1996年发起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这一倡议将地方的利益相关方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聚集在一起,共同创建安全、包容、充分响应儿童需求的城市和社区。为孩子们带去安全、健康、公平的成长环境,给他们未来的社会生活带来积极的影响。
儿童友好型倡议自发起以来,全球已有近50个国家积极响应,3000多个城市和社区积极参与,包括伦敦、巴黎、慕尼黑、温哥华、哥本哈根、首尔在内的900多座城市( 社区) 通过CFCI认证。
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
“儿童友好型城市”是指致力于实现《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权利的城市、城镇、社区或任何地方政府体系。在这些城市或社区,儿童的心声、需求、优先事项和权利是当地公共政策、程序、决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儿童友好型城市是适合所有人栖身的城市。
致力于为儿童提供下列基本保障的城市或社区:
· 人身安全有保障,免受剥削、暴力和虐待;
· 人生有良好的开端,健康成长,备受关怀;
· 能获取基本服务;
· 能享有优质、全纳、参与式的教育和技能培训;
· 能对影响到基本人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意见并影响相关决策;
· 能参与家庭、文化、城市/社区和社会生活;
· 能生活在清洁、无污染、安全、有绿化空间的环境中;
· 能与朋友见面,有地方供他们玩耍和娱乐;
· 不论种族、宗教、收入、性别、能力,都能拥有平等的机会。
“以儿童为先” 是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的重要标志。
此外,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还应遵守“善治”的基本原则,包括:透明、诚信、参与、公开、公平、责任。
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愿景
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ChildFriendly Cities Initiative,以下简称CFCI)的愿景是:每个儿童和青年都能拥有愉快的童年和青年时光,在各自城市和社区中,平等享有自身权利,充分发挥自身潜力。
著名的“一只手框架”
为了实现这一愿景,CFCI提出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五大目标领域(即著名的“一只手框架”),包括儿童有权在安全环境下成长、有权受到平等对待、有权享受基本服务、有权表达意见、有权享受家人陪伴和游戏。
“通过建设地方利益相关方的能力,确保为儿童带来可持续的成果,不遗余力地促进儿童权利。”
城市为儿童改变
儿童生活环境是否友好,直接影响着城市中数以亿计儿童及其家庭。营造儿童友好的城市空间,有助于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由于人一生中的所有发展都建立在儿童期的基础能力之上,一个让儿童能自由探索、獲得更多发展机会的城市环境,对儿童的成长乃至一生都影响巨大。
全社会践行儿童友好理念
儿童在现代化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现代化建设始终要求有一代又一代的生力军和建设者。构建儿童友好环境,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不断为现代化注入新鲜血液,为民族复兴培育时代新人。
1 推动儿童优先发展。
2 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
3 推动儿童全方位参与融入城市社会生活。
4 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致力儿童发展。
为儿童营造适宜的城市空间
儿童成长空间的营造要聚焦儿童和家庭的需求,合理安排居住、学习、出行、游憩空间,努力创造宜居、宜学、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充分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
全年龄覆盖 充分满足儿童成长需求
处于不同人生阶段的儿童在需求上有很大差异,儿童友好的城市空间应具有“全纳性”,能够促进各年龄段儿童生理、安全、归属、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得到满足。《指导意见》围绕儿童全年龄阶段做出了有针对性的安排。
全尺度建设 有力支持儿童能力提升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儿童友好街区建设,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给儿童友好的城市空间提出了系统性要求。城市规划要在不同空间尺度上为儿童创造良好环境,让儿童的学习、交往、独立出行和社会实践等能力得到全方位的提升。
高质量发展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
儿童时期是人一生发展的初始阶段和关键时期,为儿童提供满足其生存和发展需求的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儿童成长发展所需的养育、教育、健康、文体等服务,将为儿童一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人口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建立健全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体系,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进而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我国儿童规模庞大,儿童数量位居世界第二位。儿童群体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新生力量。
1 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2 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3 加强儿童健康保障。
4 服务儿童看病就医和医疗保障。
5 丰富儿童问题服务供给。
营造适宜儿童成长的友好社会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家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儿童工作的重要价值,指出了社会环境对儿童成长的深远意义。营造适宜儿童成长的友好社会环境,就是要聚焦儿童日常生活、学习、娱乐、交往的各类场景,塑造健康、文明、向上的人文环境。这不仅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关键内容,而且是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创新路径,对于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意义重大。
1 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营造友好家庭环境。
2 鼓励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营造友好育人环境。
3 强化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友好文化环境。
4 深化儿童参与机制建设,营造友好参与环境。
5 加强儿童网络素养教育,营造友好网络环境。
完善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体系
儿童福利事业关系到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随着“十四五”规划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颁布实施,儿童福利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家层面的相关重大举措陆续出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体系”,作为推进儿童权利保障友好的重要方向。
作为儿童友好城市的基本要件,儿童福利体系的建设必不可少也尤为重要,是实现儿童权利保障友好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工作体系、保障能力等全面加强,基本完成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制度的整体演进,形成了向公益普惠迈进的制度矩阵,为儿童权利保障积累了坚实基础和宝贵经验。现代儿童福利发展经验表明,适时建立普惠型制度是解决儿童发展和相关社会问题的关键,也是更好推动我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1 关爱孤儿和无人抚养儿童。
2 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3 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筑牢儿童安全屏障
儿童安全是其健康成长的基本需求,是儿童友好环境不可或缺的要素,关系着亿万家庭的和谐幸福。党的十八大以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多方一体的儿童安全保障体系日益健全,成效显著。进一步提升儿童安全保障水平,既是满足人们对城市美好生活期待的民心工程,又是城市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应有之义。
从儿童的认知水平、控制能力以及成长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安全风险出发,将可能对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风险隐患全面纳入防控范畴,设计与其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相适应的保障措施,涉及人身安全、校园安全、网络安全、守法安全等维度。在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作用,运用法律、行政、社会服务、市场机制等各种方式,综合施策、形成合力,科学预防、系统应对、不留死角。
1 保障儿童人身安全,为儿童构筑安心成长的社会盾牌。
2 维护儿童校园安全,为儿童营造阳光安全的学习环境。
3 加强儿童网络环境治理,打造有利于儿童成长的网络生态。
4 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兜住未成年人成长底线。
新时代呼唤儿童友好城市中国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发展现状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和儿童发展。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观察落实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强调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列入重大工程。
1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2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一项有温度的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生育政策的调整也将在一段时期内带来儿童数量的增长。
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计划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可以说,推动我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正当其时。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要突出解决好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儿童更容易受到环境风险的影响,环境污染会对儿童健康带来威胁,生态环境质量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提升儿童和青少年年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势在必行。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完善儿童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公共服务,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让广大儿童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基本原则
——儿童优先,普惠共享。
坚持公共事業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推动儿童优先原则融入社会政策。坚持公益普惠导向,扩大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让广大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务。
——中国特色,开放包容。
立足国情和发展实际,促进儿童参与,探索中国特色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路径模式。结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坚持世界眼光,借鉴有益经验,强化交流互鉴,以儿童友好促进民心相通。
——因地制宜,探索创新。
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资源禀赋特点,因城施策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建设模式经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多元参与,凝聚合力。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儿童工作“一盘棋”理念,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合力。
建设目标
到2025年
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 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
到2035年
预计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100 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如果城市或社区的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行动计划(第一个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项目周期)得到好评,就能获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认可,成为“儿童友好型城市”。作为认可的一部分,城市或社区可获得儿童友好型城市标识的使用权并获颁证书,以表彰该城市或社区对推进儿童权利的承诺和积极参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认可期限最长可达五年。
全球基本标准:
获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认可,须符合三项全球基本标准:
1. 在多个目标领域的范围内,做出有目共睹的成果,确保采用全面的解决办法,保障儿童权利;
2. 倡导有意义和相互包容的儿童参与 ;
3. 在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及其他工作中高度致力于消除地方政府在政策和行动上对儿童的歧视。
儿童友好型城市认可证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