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锋,仲建琴
(西安交通大学 新闻与新媒体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重大突发风险是当前人类共同面对的全球性治理难题,能否有效应对其所引发的危机与挑战,是检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尺。面对“全球风险社会”[1]的复杂演化态势及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2]。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置于三大攻坚战首位。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不断提升应对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治理能力,初步形成以党、政、军等专业性应急管理机构为主体、“一案三制”为基本框架的治理范式和能力体系,成功应对了一系列风险挑战。随着人类社会媒介化程度的加深,媒介全面渗透到社会各个场域,风险、媒介与社会系统互动耦合,加剧了风险的连锁效应和叠加效应,既有风险治理范式已经无法适应这种复杂性和深度不确定性。在“媒介化社会”和“全球风险社会”的双重挑战下,面对百年变局叠加世纪疫情的复杂局势,亟待进行治理范式转型,对国家风险治理能力进行认知升维和能力拓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刻认识媒介化时代的挑战和机遇,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3]254,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4]320,适应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下线上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5]280。就此而言,将“媒介”吸纳进国家治理能力框架,提升应对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媒介化治理能力,不仅是国家治理能力创新拓展和升维跃迁的必然要求,更是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必然之举。基于此,本文从“媒介化”对风险治理既有范式带来的治理挑战及变革可能性出发,围绕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媒介化治理能力“是什么”、其能力来源和生成机理“何在”、应从哪些维度和层面切入构建其能力体系即“怎么做”等基础问题,结合多圈层耦合模型,将应对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媒介化能力解析为党的全面领导下多元耦合的三个能力圈层,并据此建构多圈层耦合能力体系框架。
重大突发风险是攸关社会发展及公众利益并足以对社会全部或较大区域造成重大影响、危害社会众多成员利益的风险事件[6],具有深度不确定性、极强的连锁性、态势的紧迫性及社会价值的冲突性等特点[7]。随着风险治理实践的深入及多学科视角的引入,当前相关研究也呈现出汇流和转向趋势。
20世纪中期以来,危机和风险逐渐成为社会发展进程的基本态。贝克以“风险社会”表征这一趋势,同时,这一理论与“自反现代性”相联系,成为认知与诠释现代社会的基本范畴和概念。在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传播学等多学科的持续关注和推动下,风险社会理论语境呈现出多元化拓展图景,随着学界对风险源的产生、触发机制、生命周期及转变过程认识的逐渐深化,其核心理念认知也从“危机管理”转向“风险治理”,最后逐渐与“韧性治理”汇流(见表1)。
表1 多元理论视角下的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治理研究
危机管理相关研究以危机为核心概念,将危机视为特殊事件,强调其意外突发性、不确定性和对现有社会及权力秩序的威胁与破坏[8],因此危机管理是一种紧急状态下的管理,管理对象是突发事件本身,核心主张是从组织管理、制度设计角度“预防、回应、化解和消弭危机”[9];风险治理研究关注“风险”引发的不确定性,强调以整体性路径应对和化解系统风险,在治理理念、流程和知识策略等多层面推动风险治理转型,核心主张是倡导全方位、全过程、多主体风险治理,注重应用高科技手段优化治理流程和工具、进行风险防范与风险善治[10],重视风险沟通并逐渐将其置于风险治理的核心[11]。当前我国政府将风险治理纳入国家安全管理战略框架,全面推动治理变革。近年来,韧性治理研究范式作为现代治理新路径逐渐兴起[12],这一范式将“风险”与“韧性”结合,使得风险治理与韧性研究两条脉络逐渐呈现出融合趋势。“韧性”这一力学概念被引进灾害社会学领域,继而衍生出韧性治理概念,强调过程性、可变性及自适应性。因此,“韧性治理”关注长期可持续能力的建设,此视角下的治理模式创新,强调吸收外界扰动、学习和再组织,在风险中具备基本保持原有功能、迅速应对及适应变化的能力。既往韧性研究为风险治理提供了一个可拓展的方向,相关研究逐渐由自然灾害治理扩展至韧性城市建设[13]、基层治理[14]、社会治理共同体建构[15]等多领域,韧性治理能力也被认为是新时代国家治理回应复合型社会风险的重要工具[16],是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延展了理论阐释力和想象力。但作为宏观性的分析框架和工具,韧性理论在解释国家等超大型组织应对重大风险的效能时还远远不够,对于韧性与具体治理情境[7]、与媒介等的互动关系还缺乏深入讨论。
总体来看,既有理论成果大多局限于单一学科视阈,在多重风险叠加与社会系统复杂演化态势下,相关成果显得较为分散,导致其对复杂现实的阐释力不足。更为重要的是,既往研究多从“怎么看”和“怎么办”的角度切入聚焦风险治理体系,关乎“怎么做”即如何建构风险治理能力的研究较少,亟待构建一种以“能力”为中心的分析框架。此外,为数不多的成果注意到媒介在风险文化培育、社会沟通中不容忽视的作用,但这些成果仅将媒介视为治理工具和手段,未能充分认知和考量媒介力量在风险应对中的建构性角色与功能。
近年来,随着媒介对人类活动的深度渗透及其对社会结构、日常秩序、文化形态等的重新构型,传统科层制社会逐渐走向微粒化、分布式社会样态,重大风险与社会媒介化进程深度互动、复杂演化成为社会发展新常态,加速了风险的媒介化进程[17]。媒介逻辑渗透到风险发展全过程,传播混乱和沟通障碍所引发的社会信任风险成为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18],既有的风险治理范式遭遇前所未有的理论乏力和现实困局,而因之衍生的媒介化治理则显现出强大的治理变革潜能,媒介在风险治理中的角色和影响力愈发受到关注。
媒介化治理是顺应媒介化进程下“媒介—社会—风险”耦合演化的客观要求,也是与时俱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之举。首先,媒介化社会加速了风险社会向媒介化转型,形成了国家治理的新挑战。媒介化社会是社会媒介化的结果。伴随媒介与社会互嵌互构关系的深入,大众媒介超越信息中介的工具属性和功能限制,愈发成为社会型构的支配性力量,影响着人们的风险感知、政治生活和社会价值观,重塑了人类日常生活、精神交往空间及社会意识形态[19]。媒介深度卷入风险的生产、操纵、协商和置换进程中,加剧了风险的连锁联动、累积叠加效应,防范重大风险愈发成为国家治理的重大议题。其次,媒介化耦合嵌入国家治理的动态网络之中,成为驱动治理变革、重塑治理能力的制度性力量。社会的深度媒介化正在加速信息传播体系与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体同构[20],社会形态日益转向以“节点”联通的关系网络型结构[21],媒介及赖其进行的新闻传播成为人类交往新的基础设施、社会中介和价值体系,借由“环境建构”“他律”机制[22]等主导着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价值体系的建构,并以中介方式凝聚分散的社会个体,促进资源能量的有效交换,助推社会结构的有机嵌合。面对这一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运用信息革命成果,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做大做强主流舆论,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2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要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这不仅体现了党对媒介化治理语境及规律的深刻把握,也表征着媒介技术广泛嵌入国家治理各环节领域形塑“中国之治”文明形态的现实趋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被应用于治理创新的同时也在拓展治理的载体、渠道、方法和手段,重构治理的内涵、主体和意义,推动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驱动治理走向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24]。
媒介化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媒介化转型的新任务新要求,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一是产生于“中国之治”的媒介生态。栾轶玫认为这是国家治理、媒介生态、人工智能等政策语境与技术语境下的媒介融合新阶段[25],媒介通过融合深化实现自我更新与高质量发展,同时又以智能中介方式促进社会其他系统的融合,最终驱动风险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二是有鲜明的制度化路径。闫文捷等人认为媒介化治理是以国家为主导的治理体系将媒介纳入治理体制的过程[26],具体而言,就是强化党对媒介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当前作为国家战略实施推进的媒体融合工程正在着力发挥其基础性的社会建构作用,通过“中央—省—市—县”四级媒体融合体系联通线上线下空间、构筑起新的治理场景,成为衔接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着力点与新型治理平台,以此促进党、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形塑“一元化领导的多元治理结构”[27]。三是有明确的价值观。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媒介本身在“党管媒体”的基本框架下运行,遵循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价值坐标。因此,必须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这不仅是传播活动的灵魂,也是有效推进媒介化治理的指导思想和规范原则[19]。
就此而言,媒介化治理是社会媒介化驱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日益倚重媒介的动态过程,媒介与治理相互耦合、动态因应,媒介嵌入国家治理并愈发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工具和资源,治理日渐转向媒介空间,治理创新日益需要媒介技术。而突发风险事件媒介化治理可被视为风险治理能力的媒介化过程,其本质是媒介逻辑形塑社会结构及治理生态,深度渗透和改造国家风险治理全过程,继而对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在风险应对由管理走向治理的进程中,需要在党的领导和社会制度的持续完善中,发挥媒介在信息传播、风险预警、社会整合、资源交换、舆论风险治理[28]、社会动员等多层面的积极潜能,调动多元治理主体的积极性,调解政治话语与社会多元诉求之间的冲突甚至矛盾,创设可供多元主体平等对话、间性交往、重建信任、达致共识的理想情境,继而在风险共担、权益共享的语境里实现参与、协同和共治。在这一过程中,媒介作为各种社会系统的桥接点和核心协调要素,既是积极的行动主体,又以制度化力量渗透到社会其他场域,驱动风险应对由分散控制转向一元领导下的多元治理。
因应媒介与风险高度耦合、治理变革进程挑战愈发严峻的社会现实,学界亟待更新既有能力观,审视并重新形塑风险治理能力,系统提出重大风险媒介化治理能力分析框架和能力建构体系,但目前相对薄弱的研究一定程度上阻滞了媒介在风险治理领域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为此,我们可以引入“多圈层耦合”概念阐释其生成机理,并以此建构能力体系框架。
“多圈层耦合”概念源于当代地球科学,主要被用来解释地球内部壳、幔、核之间的多圈层耦合集成与动力交换机制,各圈层间不仅有着互相耦合、协同演化的一面,也有相对独立、差异运动的一面。这一概念为理解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媒介化治理能力的生成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极有价值的视角。现代社会本身就是一个高度耦合的复杂系统,多圈层耦合是当前自然、社会等多重复合风险叠加的复杂性社会表征,也是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媒介化治理能力生成的机理与原因。相较于韧性理论,其阐释力表现在:一是更突出中国特色,媒介化治理的效果唯有在“中国之治”的具体情境中才可得以考察和检验;二是更突出历史情境,媒介化治理能力需要基于特定的社会文化结构。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三个层面的生成逻辑(见表2)。
表2 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媒介化治理能力的生成机理
第一,制度逻辑。从能力提升的目标看,媒介化治理能力不是既有的,也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组织适应变动环境的过程和结果,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于“中国之治”而言,这一能力的根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4]119面对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媒介技术藉由虚拟空间再造、社会资源整合、智能计算、舆情监测等为风险治理本领增长、治理效率及效能提升所开拓的新治理空间、新可能性及新挑战,亟待从坚持好、巩固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出发,与时俱进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构建起党领导下的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参与的媒介化治理新格局。提升媒介化治理能力,最终目标是发挥好制度优势并将其更好地转换为治理效能。而其得失成败的标准归根到底以人民评判为尺度,以人民是否满意、人民根本利益是否得到维护为具体标准[29]。因此,当前建构媒介化治理能力,首先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锚定党中央明确的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能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4]127,以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动态演进。
第二,实践逻辑。从能力生成的结构上看,媒介化治理能力是一种行动导向的共时性能力,需调动异质行动者的积极性以完成形塑,其能力结构的特质是多圈层建构、无边界化,依靠网状连接发挥治理效能。共时性凸显了媒介对社会各领域的链接和中介作用,驱动韧性治理网络快速生成及平稳运行。对此,媒介善治思路或许可作为借鉴,善治存在于三个层面:媒介的自律与完善、媒介对于国家权力机关(政府)的监督、媒介对于国际组织等的跨界治理。具体而言:一是在坚持党管媒体的前提下,形塑其专业性主体的社会角色。媒介技术所引领的媒介生态变迁、业态更迭,在激发新活力的同时亦会产生诸如舆论反转、虚假信息肆虐、算法洗稿、视频造假、“机器水军”等非传统、非常态风险源及负面传播现象。媒介化治理能力的基础是媒介的自律,唯有夯实和保有媒介自身的特质,才能发挥传媒建构社会公共性的效能。二是从国家治理出发,将媒介作为治理工具和治理性主体考量并形塑媒介化治理能力,其本身因应社会治理模式由管理逐步趋向治理的转型进程,媒介愈发成为驱动社会由分散控制转向多元治理的核心协调力量,参与风险治理是实践媒介公共性的路径。三是在重大突发风险频发、人类命运休戚相关的背景下,风险治理亟待超越单一国家治理范式,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休戚相关性”寻求综合全新的解决方案和路径。而媒介参与国际合作治理亦是媒介化治理能力的应然内涵与能力期待,可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进一步延展和跃升。
第三,历史逻辑。从能力生成的基础看,媒介化治理能力是一种历时性能力,其生成是基于特定治理情境的,需遵循历史逻辑。在中国治理情境下,媒介治理效能发挥的前提是媒介逻辑被吸纳并整合进体制[27],甚至媒介逻辑本身也应成为政治逻辑的有机组成部分。历史逻辑强调不应规避或淡化治理能力所生发的体制环境,而需从社会发展的历时性维度思考。当前国内大部分相关研究仍偏重以西方理论关照中国问题、中国实践的单一能力建构范式,未能充分考量中西媒介体制的差异,较少从历时性视角关照媒介参与治理的中国道路及历史经验,脱离了能力生成的历史情境,亦无法找到继续提升的根基。因此,提升应对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媒介化治理能力,本身内嵌历史逻辑,要从能力生成与发展的纵深面向,回溯媒介治理的社会历程、实践经验及语境变迁,并将其作为能力重塑和提升的基础,纳入突发事件媒介治理能力体系建设。
多圈层耦合表征了社会各系统、模块间的相互独立性、依存性及联动效应,也为我们建构和提升风险应对能力提供了新的可行路径。由此,基于公共管理学、传播学、社会学等多元理论资源,结合我国风险治理场景、媒介制度特点与媒介生态特质,可以从能力结构切入,将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媒介化治理能力解析为党的全面领导下多元耦合的三个能力圈层,即媒介自律能力、媒介协同治理能力及媒介国际合作治理能力,并建构起以媒介自律能力为圆心逐次向外呈环状扩散而形成的多圈层耦合治理能力体系(如图1)。
图1 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媒介化治理能力体系建设的多圈层耦合框架
从能力结构上看,各能力圈层均围绕和集中于党的全面领导,各圈层既相对独立又互动耦合,保持着相互交叉、相互影响乃至相互制约的关系。从治理范围看,媒介化治理能力的影响范围由内而外依次扩大;从可控性看,媒介化治理能力的可控性由内而外依次减弱;从逻辑关系上看,媒介自律是其他治理能力的前提,媒介协同治理和国际合作治理是内部治理能力的有效拓展和延伸,但协同治理与国际合作治理会对媒介自律能力形成制约和反作用。
多圈层耦合强调,面对社会发展不确定性的增强,在治理场景媒介化、治理主体多圈层化及治理资源去中心化分布的局面下,需不断提升应对外部风险冲击的识别、调试及快速恢复能力,具备韧性治理能力。这一过程绝非简单的对现行治理能力的替代,也并非现行治理能力与媒介治理能力的相加,而是一个治理能力不断升维、耦合和持续生成建构的过程。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驱动深度媒介化时代,媒介正在逐步改造社会治理的场域、过程、方式、手段等,驱动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治理由既往行政科层等硬性治理向着数据和技术主导的“数字化治理”“平台化治理”“智慧治理”转向,形成多主体、多场域和复杂系统为特征的治理场域。与之同时,伴随媒介发展的无边界化,媒介的聚合效应、资源效应、平台效应日益凸显,为民情民意的动态把握、治理风险的发掘评估提供了技术、资源和手段,也为多元行动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疏通了渠道、搭建了平台。藉由媒介可有效组织协调治理要素,合理配置人、财、物、技术、产业以及宣传教育等社会治理资源,对全链条、全过程防控活动的管理,旨在避免或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失序,保障公共安全。
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媒介化治理能力体系建设多圈层耦合框架的提出,一方面弥补了当前学界对媒介化治理能力这一重要交叉领域的理论建构不足,具有学术增益作用;另一方面有助于实现对风险治理能力的评估分析,为进一步推进能力建设提供指导。
媒介化社会的重要标志是媒介影响力的与日俱增,媒介影响力建基于媒介的“自律”和“高度他律”特质。在我国治理情境下,推进媒介化治理首先要坚持党管媒体的基本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价值标准,努力使媒介成为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时代风云的记录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望者[19]。
媒介在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治理中发挥治理潜能是以其自律为前提的,在党管媒体、党管意识形态的语境下,其本身包含着两种能力面向。
第一,媒介及赖其运行的新闻传播行业必须通过高度自律形成自我调适、持续优化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动力。具体而言,可将其理解为传媒行业(包括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的自律能力,以内部同行对客观性、真实性、公共性等价值标准和专业原则的认可为基础,建构其独具的传媒专业化能力。在媒介化的日常治理情境中,媒介逐步渗透至社会各个场域已经成为社会现实,通过建构拟态现实、设置大众议程、策划重大主题报道、进行舆论引导、开展舆论监督、生成数据平台、改进治理工具等方式,媒介持续不断地影响和建构着场域内不同行动主体的行动路线与行动方式, 成为引发和驱动其他社会领域变革的制度性力量。
第二,媒介发展需要建基于中国特色的媒介体制、因应媒介变迁趋势,也需要有高度的历史自觉。首先,坚持党管媒体,媒介本身仍是治理客体,国家通过公共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行业媒介伦理规范治理媒介,实现对媒介活动的治理。包括组织治理、治理结构层面,也包括行业治理,常涉及传媒管理体制、媒体改革等,各级各类媒体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其次,媒介全面渗透社会各个场域的进程中,也相应产生高度的“权力他律”。因为媒介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使其本身愈发成为内蕴公共性的社会基础设施,因而受到政治、资本、社会公众等场域中各种力量的制约。当前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因其用户群庞大,已经成为风险传播和风险放大的重要平台,有时甚至成为风险源头,也成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对象。再次,媒介他律还体现为高度的历史自觉。中国特色风险治理历程中,运用传媒进行政治宣传、舆论风险应对及基层群众动员的实践持续深入,积累了丰富经验,也积淀了一系列宝贵的制度资源,亟待发掘整理以重思当前媒介化治理能力的历史意义、建设基础及发展脉络,奠定能力生发跃迁的基础。
主体性视域下媒介化治理能力的生成和形塑路径,需依托媒介专业能力和专业价值的发挥,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让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参与建设和分享媒介化社会成果[19]。
首先,强化媒介的信息属性,夯实和深化信息服务能力是媒介化治理能力建设的根本。立足于信息传递,传媒的告知、解释、服务及其监督的社会功能才能得以发挥。媒介化使得信息来源、传播空间、扩散方式等有了无限可能,在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风险事件中,媒介的信息披露、议程设置、科普传播等专业性能力得到更大程度的彰显,为民众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和披露相关真实信息,以满足其信息需求及对风险事件的知情权。
其次,围绕自律,增强媒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是媒介化治理能力合法性的前提和基础。伴随信息传播和风险事件不确定性的持续上升,低俗化、网络谣言、网络民粹主义、“机器水军”“算法黑箱”等潜在危机四伏,算法治理、平台治理、社交媒体治理、舆论治理、虚假新闻治理等成为醒目的治理议题。
再次,当前媒介已经全方位、全维度、全过程嵌入风险的发生发展过程,因应媒介化发展趋势,媒介的专业性能力面临挑战,亟待适度延伸。除了充当意见收集宣泄平台,疏导公共情绪、协调社会沟通之外,媒介还是重要的治理工具、手段、资源、平台,更需嵌入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治理全过程,着力拓展能力维度,围绕传播信息的核心定位,主动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体良性互动,履行社会环境的监测职能,协助做好风险预警和防控。
任何组织的能力韧性都是基于具体情境的,脱离特定的社会语境和文化结构谈治理能力提升都是空中楼阁。于“中国之治”而言,提升应对重大突发风险的媒介化治理能力,需要跳出西方理论限阈,弥合媒介系统与社会环境的互动关系,在主体间性中重塑媒介角色、实践传媒公共性。在当下国家治理体系变革进程中,可着手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能力提升。
重大突发风险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因应媒介与政治的互动关系,借助媒介这一新兴治理工具提升政府的风险治理效能,是建构媒介化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这要求媒介嵌入现行治理体制和当下治理情境以发挥其社会效能,即媒介服从政治场域的运行逻辑,成为政治传播和治国理政的重要工具、资源、手段、平台等。如当下发展迅猛的政务新媒体、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应对期间快速崛起的健康码、各级政府的政务大数据平台等,都是因应媒介变革和社会治理场景变迁的治理改革,媒介(尤其是新兴的媒介技术)被纳入现行的治理体制中辅助治理主体进行改革创新,提升风险治理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作为新型治理工具的媒介,通过嵌入现行治理体系,辅助和驱动党委、政府及公共机构增强驾驭风险的本领,媒介担当着主流价值与社会多元价值的沟通职能,积极发挥媒介的社会对话组织能力、社会共识建构能力,激发风险治理的更多可能性。这一能力体现为媒体机构、组织、技术等在提升治理效能、撬动治理改革、促进社会互动及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的积极潜能与作用,如流行病管理机构借助大数据等进行流行病检测和预警;通过基层融媒体中心、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促进基层群众与政府间的互动;通过政务信息共享、舆论引导、公共服务等多种形态,增强基层群众参与社会风险治理的意愿和能力;通过搭建对话空间、畅通互动渠道,化解和抵御意识形态风险,缓和社会冲突,吸纳群众智慧,增强社会信任,促进风险共治。与之同时,党委和政府部门也需要提升运用媒体施行治理的能力,这直接关涉媒介参与治理的权力来源、履职方式等落地机制的建设。
重大突发风险治理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和超常规性,因此需要提升应对重大风险的超常规、多维度、多圈层的跨域协同能力。以媒介为新型治理主体,强调发挥媒介作为社会“中介系统”和“治理网络”形塑者的角色功能,促进风险治理的模式转型。
在重大突发风险的快速因应能力生成层面,媒介作为社会中介,一方面,驱动纵向层面上的跨层级政府机构间的统一和协作,达成共识、统一步骤、规制流程,促进“中央与地方”“省与省”及“政府部门”之间治理资源集成,如在重大风险应对中启动央地联防联控、省域互援、军地协作等机制;另一方面,驱动横向层面上的多主体协同,加强政府、社会、市场等不同领域之间治理资源和能力的协同联动,如在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中,各级政府与腾讯、阿里巴巴等大型技术公司合作快速推动健康码上线及跨省认证,基层群众则通过腾讯文档、微信接龙、快团团等新媒介平台协作解决日常保供,实现了不同维度、不同圈层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协同。
在促进风险治理体系和能力可持续发展层面,媒介对公民、政府、市场等不同场域的渗透激活社会资源互换能力,正在形塑以媒介逻辑为主要特质的新型治理网络,驱动治理模式的媒介化转向。以媒介为平台和中介的治理网络不仅利于维护各场域的社会资本、增加个人利益,同时也是解决集体行动问题的重要资源。在治理网络中,媒介作为多元治理主体中的一元参与治理进程,借助技术众筹、数据共享、风险知识共建等媒介化治理方式,促进社会资源重新调配。如高德地图等发挥数据优势推出确诊病例活动轨迹等应用,为公众提供了数字化的防疫工具箱。在风险应对中,重建社会信任是关键步骤。疫情封控期间,社区党员通过微信群进行志愿服务、居家群众向政府积极建言献策等鲜活的媒介化治理实践让参与各方在更高维度产生连接,形成信任与依赖,实现价值的契合。在多元主体持续不断的对话协作中,公共性得以超越差异性和普遍性,成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形塑的一种价值和规范。
总体而言,在主体间性的认知转换中,中间能力圈层突出重大风险治理的“多元协同”与“平战转换”,即面对重大风险的突发、不确定性及高度复杂性特质,增强治理能力的自适应性,使其韧性程度更高,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治理资源和体系从常态到非常态、从标准常规到非常规因应的灵活切换[7]。治理能力建设更多取决于多圈层能力的耦合集成效应,需在平台化治理、数字化治理、智能化治理等多重媒介化治理路径的交叉融合中实现,这对底层媒介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力亦有所要求。
在全球风险时代,人类命运休戚相关,是不可分割的安全共同体。应对重大风险,亟待超越单一国家治理范式。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在深度参与全球风险治理过程中,需夯实国际传播能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成为全球治理体系创新的积极推动者。
当前,面对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恐怖主义、难民危机等复杂性、耦合性重大风险,任何国家都无法单独应对。媒介与风险的交织则加剧了不同国家间风险的联动耦合和双向传导效应,重大风险的影响跃出国界。既有治理模式的局限性和弊端不断凸显,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国际合作治理和应对过程中更是达到了极致,经济、制度、环境、社会等领域的治理赤字不断扩大。这些问题和冲击迫切要求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国际上的问题林林总总,归结起来就是要解决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问题。”[30]全球风险治理合作亟待超越单边主义、强权模式,从单一维度的国家治理范式走向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治理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协作治理愿景,强调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4]441。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已经深度融入全球气候治理、反恐怖主义、消除贫困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风险治理中,愈发成为全球风险治理体系的重要参与主体、公共治理产品的重要供给主体和治理体系变革创新的积极贡献者,为世界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以新冠肺炎疫情为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共卫生危机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团结合作是最有力武器。”[31]本着公开、透明、负责任的态度,中国一直与国际社会保持沟通,及时分享疫情防控关键信息,毫无保留地分享防控治疗经验,第一时间向全球分享病毒全基因序列信息,开设向所有国家开放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知识中心,与全球180多个国家、10多个国际和地区组织分享疫情防控和诊疗方案,发起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疫苗援助。在国内防控形势和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仍积极开展对外援助合作,以行动诠释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要义,展现了大国担当。
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外围圈层的能力可视为国家媒介化治理能力的延展和跃升,是全球治理软能力和巧能力的集中体现[32]。其能力建设的核心路径是基于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国际传播能力的夯实,进而通过发出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塑造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大国形象,最终藉由人类命运共同体提高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贡献。
首先,在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国际传播层面,基于西方媒体偏见和我国外宣媒体话语权较弱的局面,需着手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提升国际传播和跨文化对话能力,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报道体系并以此为基础明确能力空白点、增长点,协同外宣媒体、华人华侨、留学生等群体建构突发事件国际报道能力网络,以“时、度、效”为标尺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在国际社会的发声频率和效度,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回应海外关切,充分关注西方媒体相关报道对其质疑、偏见应及时回应,第一时间对国际社会的不实报道、虚假信息等予以揭露,与之同时,还需与海外媒体、学者、专家等广泛合作,让更多的人成为重大突发事件的共同传播主体。
其次,在中国参与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全球合作治理层面,一是需要发出中国声音,表明中国立场,借助国家重要领导人新闻发布制度[33]、外交部发言人制度、国际公共智库等多元渠道,讲好中国突发风险事件治理故事,塑造媒介国际合作治理的中国形象;二是需要共享中国方案,为全球范围的重大风险治理贡献全球公共产品,打造“国际媒体合作治理峰会”新平台,用好以Tik Tok为代表的新型全球社交媒体平台;三是需要改变既往以供给物质性公共产品为主的局面,加强理念性公共产品的供给[32]。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国家主席习近平面向世界提出“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人类是不可分割的安全共同体”,应“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应对全球治理挑战[34]。这是中国向世界提供的又一国际公共产品,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再次,在推动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全球共治层面,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媒介国际合作治理能力本身内蕴共同价值引领的重任。深度全球化要求聚焦治理赤字,其所面临的治理挑战不仅止于利益调适,更需要价值观的调整。就此而言,要从人类命运休戚与共、风险共担、利益交融及全球共同价值和国家利益的有机结合出发,诠释好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一带一路”倡议等中国方案,提高中国在重大突发风险事件中的全球治理话语塑造力、机制创设力和制度性话语权。以规范治理理念与治理行为,推动形成全球治理共同体,共同抵御重大突发风险。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一种超越民族国家和意识形态的价值观早已被写入联合国决议,获得了广泛的国际认同,并成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实践的重要指针。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媒介国际合作治理的价值引领,还需进一步明确其在媒介国际合作治理中的价值体现,以确定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作用范围;厘清其价值规范,以确认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行动效力;界定其价值尺度,以探测媒介国际合作的行为标准及目标追求;形塑其价值符号,将中国传统价值观如“善治”“仁治”“兼爱非攻”等寓于国际合作的共同价值域。
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媒介化治理能力建设本质上是因应“媒介—风险—社会”的共生关系,基于媒介自律前提,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充分释放媒介作为新型治理工具和新型治理主体的建构性潜能及制度化力量,继而促成多圈层能力耦合集成、增强治理韧性的动态过程。其能力建设的维度和面向呈现出以媒介逻辑为特质的复杂治理范式趋向,藉由媒介自律和他律机制,不断由媒介场逐步辐射至政治场、社会场,进而有望超越单一国家治理范式限阈,促进全球风险协作共治。这一进程是对媒介化治理生态下国家治理能力的创新拓展及能力指标建构的升维跃迁,其本身内蕴国家治理的转型,即运用新型媒介辅助治理达成目标、驱动社会变革,继而实现对治理思维、方式和能力的全方位重塑。而这一过程也包含着媒介由被治理对象、治理工具逐步转型为新型治理主体的观念更新和能力重构。
正是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下,对这一能力重塑过程进行顶层设计并确立中国特色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媒介化治理能力的总体框架,攸关媒介研究和治理研究的范式创设,亦关涉实际治理实践的转型发展,唯有从学理和实践层面实现双重突破,才有望真正助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总体效应,继而转化为治理效能,发挥“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从而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和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