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满楼
昔日的上海滩,绸布行里有“三大祥”:协大祥、宝大祥、信大祥。“三大祥”中,最先问世的是协大祥,由丁巫山、柴宝怀创办。丁、柴二人原是“日新增洋货店”职员,后合伙开了一家名为“协祥”的洋货行,这就是协大祥的前身。
辛亥年后,国人衣着日趋洋化,棉布零剪业务前途光明,丁、柴二人于是打算拆分一家绸布行。由于当时还需顾及洋货行的生意,丁、柴二人开办新店时聘请专门的经理人,这就是“协成乾洋货号”的账房先生孙琢璋。
孙琢璋,浦东川沙人,学徒出身,从业有年,业内颇有名声。在答应出任新店经理后,他提出两个条件:一是经理要有全权,股东不得无端干涉;二是经营要打破常规,可以有“特别做法”。丁、柴二人认为只要能赚钱,也就乐得轻松,便答应了孙琢璋的要求。
1912年 8月,绸布店正式开张,店名定为“协大祥”。事实证明,孙琢璋确实经营有方,协大祥开业之初,实缴资本只有7200两,等到1922年底,新店盈余已高达16.6万两银子,为原始资本的23倍。协大祥取得这样的好成绩,这和孙琢漳的创新经营是分不开的。总结而言,他的秘诀主要有以下六条:
一是明码标价。民国前,顾客上布店买货先要询价,之后还要讨价还价,这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时间与精力的浪费。为了跟上现代社会的节拍,孙琢璋打破传统,实行明码标价,并在店堂上挂起“真不二价”的金字招牌,以示信用。
二是开架销售。之前,布店通常用柜台将顾客与货品隔开,顾客看中哪件,店员就拿出哪件,这样顾客不方便,售货员也很吃力。孙琢璋接手店面后,实行敞开供应,所有布品陈列在柜台外,顾客可深入店堂自由挑选,店员一旁参谋服务,即便利省事,又利于成交。
三是尺碼加一。当年各布店多使用虚尺,顾客常因尺寸不足而做不成原打算做的衣服,孙琢漳的做法是“足尺加一”,即售货使用足尺、尺放一寸,这种薄利多销、诚实待客的方法大受顾客的欢迎。
四是多种经营。当时布店通常绸缎、呢绒、棉布分类专营,孙琢璋则融三为一,经营棉布的同时兼营各种丝绸和呢绒,以方便顾客。因为备货齐全,协大祥由此形成了这样的口碑:“要买布,去协大祥。协大祥买不到,别家更不必看。”
五是保退保换。按通例,布店售出的呢绒、丝绸、棉布,一经剪断或褶皱,概不退换。但协大祥的做法是,售出的布匹如系病疵或变质,即便做成成衣也保退保换。1927年,协大祥购进的香云纱中有部分残次货,顾客买回做成衣服后才发现有的地方已经变质发脆,协大祥不仅向顾客赔礼道歉,而且立刻予以调换或退款,并赔偿顾客的成衣费和来回车费。
六是重视劳工。上海各布店多忽视乡帮(农村)顾客,孙琢璋则认为乡帮市场广阔,进城劳工将成为消费主力。协大祥对待顾客,无论贫富,一律热情接待。有一次,一位农民模样的顾客在店门口徘徊,孙琢璋上前询问,才知客人因两腿污泥,怕沾污店堂而不敢进门。孙琢璋听后,当即唤学徒打水给客洗脚,让客人安心选购,一时传为美谈。
上海各布店中,协大祥一向以管理严格著称,其中“店员规则”多达166条,包括工作规程、奖惩办怯、生活福利等等,店员违反规则,轻则扣发工资,重则开除出店。协大祥实行“洋号工资制”,绝大多数店员在一线销货,销货金额累积成积分,月底作为工资奖金的发放依据。为方便顾客,协大祥的营业时间很长,夏季16小时,冬季也有14小时。
协大祥的生意做得好,但财富增长的同时也引发了股东间的矛盾与恩怨。1923年,已不满足做小股东(最初只有协大祥百分之一的股权)的孙琢璋利用股东间的矛盾将丁巫山、柴宝怀两位创始人挤出协大祥。对此,丁、柴两人也不甘心,他们随后在协大祥的隔壁和四周连开四家“宝大祥”绸布店,企图夺回上海绸布行的龙头地位。
孙琢璋原以为丁、柴二人已赚足洋钿,不曾想对方老谋深算,而且迅速东山再起,协大祥居然被团团包围。之后,孙琢璋奋起反击,他在金陵东路、金陵中路及西藏南路开出三家协大祥分店,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竞争。
为对抗协大祥,宝大祥也在包装纸上印上“足尺加一”,协大祥得知后立刻改为“足尺加二”;宝大祥听说后也搞“足尺加二”,但协大祥财大气粗,之后再改为“足尺加三”。这下,宝大祥不敢跟进了。不过,两大祥的做法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结果一旁观战的顾客们喜笑颜开,他们倒是得了实利。
为了和宝大祥竞争,孙琢璋又让徒弟丁大富在小东门大街的宝大祥对面新开一家“信大祥”布店,但让孙、丁、柴三人没想到的是,上海绸布行竟因此再生变局。为拉垮宝大祥,信大祥从一开始就搞低价倾销,亏损在所不惜。但长此以往,丁大富很是不满,后来终于摆脱控制,自立门户。到上世纪四十年代,信大祥已和协大祥、宝大祥并驾齐驱。
尽管“三大祥”同出一门,但无序倾轧也会导致三败俱伤。1941年,“三大祥”成立了联谊社,竞争之势暂告平息。新中国成立前,“三大祥”的营业额占到全市零售布店的三分之一,但随着现代服装工业的兴起,绸布业开始日益萎缩。至上世纪五十年代,昔日门庭若市的“三大祥”门店也就日渐关张,百年老字号逐步转型为商场或企业继续其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