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娇
网上曾经爆出某大厂HR伪造离职面谈记录的事件,一时引起各方人士关注。事件经过大致如下:某HR在未约谈离职员工的情况下,自行编造了一份离职面谈记录,并在其中给予员工较低评价。该员工看到之后,一怒之下将这份记录贴到互联网上,引起该公司在职、离职员工集体匿名吐槽该HR,也让外界人士质疑该公司HR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去年年末的时候,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过来找我,希望我去给团队的小伙伴们讲一讲HR的职业素养。接了这个活儿之后,我琢磨了好几天,颇有些挠头。一是觉得面对90后、00后,干巴巴地讲道理或者灌鸡汤都没用,他们能够坐在下面听你讲完都算是很给面子了;另一方面,“职业素养”这件事其实也是挺敏感的一个话题。
那么,到底什么是职业素养?
市面上很少有专业书籍或者文章去讨论HR的职业素养这件事情。我也试图给出一个高度准确的定义,却愈发觉得“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最后还是借鉴了百度词条上的解释:“职业素养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需要遵守的行為规范。个体行为的总和构成了自身的职业素养,职业素养是内涵,个体行为是外在表象。”百度还详细介绍了职业素养包含的三大核心:职业信仰、职业知识和技能、职业习惯。我侧重要谈的,更多的是职业信仰和职业习惯这两部分。至于职业知识和技能,我反而觉得,一位职场人,纵使有非常高水平的职业知识和技能,也未必就能有深厚的职业素养,就好比学历高不能跟道德高尚直接画等号。当然,如果只有良好的职业信仰,却没有过硬的职业技能去实现职业信仰、养成职业习惯,一切也都是空谈。这三者相互依赖、互相成就。
HR如果不考虑员工的利益,就得不到员工的信任和支持;如果不考虑员工的需求,制定的制度规定就不接地气;如果不能维护公司的利益,就是失职。
HR的身份很微妙,有时候跟员工很近,他们对公司的制度不满意,可以对你做个反馈;HR和员工交流的时候又要有所顾忌,因为你是在代表公司向他们做出解释,而这正是HR的角色特征,我们要在“远”“近”之间把握好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