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山,荆嵋
关键词:社会心理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功能导向
摘 要:目前,就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而论,问题的关键已由“要不要建设”转为“如何建设”,从必要性研究转为具体实践研究。在具体实践中,人们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基本内涵的理解,存在“服务功能”和“治理功能”两种有联系但又存在区别的导向,使得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陷入摇摆于“服务功能”或“治理功能”的两难境地,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服务功能的单向运行贻误了社会善治的实现,而治理功能的僭越贻误了服务功能的实现。因而,应从确立共建新理念,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营造共享新机制,推动内部双向赋能等方面,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功能从“治理”或“服务”的一维导向走向“治理”与“服务”的复合导向,实现建设范式的转换。
中圖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2435(2022)03-0090-08
Beyond One Dimension: An Examination of the Function and Value of Social Psychological Service System
WANG Shan1, JING Mei2 (1.School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 Chongqing 401120; 2.School of Business and Accounting, Henan Open University, Zhengzhou 450046, China)
Key words:social-psychological service; public service; social governance; function-oriented
Abstract: As far as the social-psychological service system is concerned, the key to the current problem has been changed from "whether to build" to "how to build", and from necessity of the research to specific practical research. In the specific practice, when people understand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the social- psychological service system, there are two links of "service function" and "governance function" but there are also different directions, which make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ocial-psychological service system fall into a dilemma. That is, the one-way operation of the service function of the social-psychological service system has slowed down the realization of social good governance, while the arrogation of the governance function has delayed the realization of the service function.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promote the function of the social-psychological service system from the one-dimensional orientation of "governance" or "service" to dualism. The compound orientation of "service" realizes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paradigm.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希望通过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来应对社会治理所遭遇的挑战,如济南市历城区打造智慧型社会心理服务“12345”新体系,宁波市象山县构建“社会心理全程服务链”,河南省西平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乡村治理”协同机制。然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作为中国本土的一项制度创新,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境,不仅存在社会心理服务模式有待优化、供给主体权责分工混乱不清问题1,而且在社会治理领域的策略性运用过程中,内容定位上“心理健康”倾向严重,形成社会心理服务与社会治理关系的错位。234笔者认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折射出一个基本难题,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摇摆于服务功能导向与治理功能导向此消彼长的矛盾中。所以,本文探讨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从功能导向考察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基本内涵;二是分析不同功能导向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构成要素;三是对功能导向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困境展开分析;四是提出功能导向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路径。
一、考量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功能及价值的两个维度
当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逐渐成为一个极其流行却又有争议的概念。之所以对这个概念产生争议,更深层次的原因主要在于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功能的不同理解,并嵌入到彼此特定的知识脉络和边界之中,进而形成了“服务功能”和“治理功能”两种相互关联但立场截然不同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观。
(一)“服务功能导向”下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观
“服务功能导向”来自于主流的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定义,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发展的早期特征相吻合,主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视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延续与转型。在这一逻辑之下,先后形成了两种观点。一方面,有些学者认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作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延续,二者存在根本区别,各有明确的功能,不能混同使用。前者采取的不是病理学的视角,而是积极发展的视角;不是个体的视角,而是社会的视角,是侧重社会宏观层面的社会心态问题的解决 。5因而,二者在服务主体、对象、手段、内容等多个维度上存在区别6,如从服务对象上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面向的是“心理正常”的普通大众,不含属于精神科医生诊疗对象的心理异常的精神障碍患者。
另一方面,有些学者认为,虽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不同,但是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是通过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来提升人民心理健康水平,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守门员。7因而,二者虽然存在差别,但都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心理服务产品的服务体系架构,都是为了减少和预防各类心理问题,提升公众心理健康水平,在服务内容上都是包括心理咨询、心理疾病治疗等。 8因而,他们认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具有明显的服务导向,是一种公共服务;所涉及的内容不仅包括心理健康服务,还应包括社会心态培育、共同体认同建设等相关主题,从而形成“大心理”“大应用”“大服务”的生态链 。9
(二)“治理功能导向”下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观
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角度提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2016年,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印发《关于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作用,加强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的若干意见》,认为社会心理服务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视角,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进一步将社会心理服务看作是新时期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载体。随后,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认为应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从“十三五规划”到“22部委文件”再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所阐述的社会心理服务建设目标来看,党和政府对社会心理服务建设的定位总体是清晰的,认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方面,通过心理服务使因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明显下降。该观点拒绝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片面地理解为一种公共服务,创造性地改变了对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本质主义的认识12,认为必须紧紧围绕“社会治理”这一根本出发点来理解社会心理服务建设的功能定位,应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加强心理建设。3在此基础上,学者们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做出了治理功能导向的解释,即通过更细致的心理服务工作使社会公众获得心态调整和心理建设,提高社会公众的基本心理素质,从而为各项具体治理措施的顺利实施提供更为良性的心理基础。4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以其独特的“心理”优势,被地方政府看作是情绪的“理疗师”、生活的“减压阀”、社会的“稳压器”5,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心”的治理之道。
二、单向度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功能及价值的差异化辨析
在服务功能导向和治理功能导向下,两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内涵延伸至体系构成要素层面,形成了两套立场不同却又彼此缠绕的要素组合,在关注对象、体系定位、服务方式等要素方面呈现出显著的差异(表1)。
(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关注对象与关系网络的差异
在服务功能导向下,社会公众被看作是“顾客”,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所应该做的是满足“顾客”心理健康发展的需求。而在治理功能导向下,社会公众被看作是公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所满足的是公民的需求。与“顾客”需求相比,公民的需求显然并不完全停留在心理的健康发展,还存在物质利益等非心理诉求。但是,公民的非心理诉求与心理诉求却存在紧密联系,前者可能加深或者扭曲公民的心理诉求,使得治理功能导向下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不仅需要满足公民的心理诉求,还需要处理和解决其非心理诉求,拓展了服务功能导向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边界。在关注对象差异化的基礎上,服务功能导向与治理功能导向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中形成了不同的网络关系。
首先是治理功能导向下的多维治理关系。治理功能导向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以公民为中心的多元利益主体相互协调、共同行动,实现社会善治的过程。其中,多元利益主体包括公民、地方政府、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等。他们之间的关系包括服务关系、合作关系和监管关系。服务关系主要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外部的服务关系。公民是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地方政府等服务供给主体的服务对象,他们之间构成服务关系。二是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内部的服务关系。地方政府作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主要构建者,需要其为其他社会心理服务供给主体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时,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内部服务关系中,地方政府除了为其他服务供给主体提供相关的服务之外,还需要与其他服务供给主体共享共治,这就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基础上形成了政府与非政府主体间的合作治理网络。而在合作治理网络中,地方政府则需要对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参与社会治理的行为和绩效进行监督,在合作治理网络中形成一种监督关系。
其次是服务功能导向下的一维服务关系。服务功能导向认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以顾客为中心,是服务供给主体与服务享用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服务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仅停留于服务与被服务的一维关系。
(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价值指向与功能定位的差异
服务功能导向下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从微观层面看主要是由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提供满足顾客心理健康发展需求的优质服务。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作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控制者”,左右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运行方向。在服务功能导向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价值指向与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的价值导向紧密相关,即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运行中,各种决策判断和行为取向都以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的思想和价值为前提,是一种技术精英主导下的个体行动的逻辑。在个体行动逻辑下,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会根据“顾客”(服务客体)的需求而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心理服务内容,并不涉及“技术精英”之外的其他主体,是基于供给主体与“顾客”之间的契约运行,其他主体仅起到辅助作用,故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功能定位主要是为顾客提供专业的和优质的心理服务。而提供优质的心理服务产品既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唯一责任,也是反映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对社会发展贡献的最佳指标。
在治理功能导向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参与者与控制者则是由地方政府、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等多元主体构成。所以,在治理功能导向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价值指向则受多元主体的影响,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运行是由多元主体协同行动,通过协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内多元主体的行动,在满足公民心理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的善治。这就形成治理导向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集体行动的逻辑。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下,由于受地方政府等主体价值指向的影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功能被定位于社会治理的工具。在治理功能导向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参与主体不以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为核心,而是以地方政府等社会治理主体为核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运行是由多个利益相关者的合理参与、共同作用而形成,其存在和发展依赖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治理效能。
(三)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目标及实现要素的差异
服务功能导向下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关注点是响应“顾客”的服务需求,掌握顾客的心理发展情况的目标是为顾客提供专业化的心理产品供给。而其对顾客心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负面因素的调节和矫正,是为了实现顾客心理的健康发展。在治理功能导向下的社会心理服务體系的目标是公民价值,除了关注公民心理健康之外,还包括通过为公民提供专业化的心理服务产品所创造的社会价值。在这样的逻辑下,社会心理服务供给主体掌握和调节公民心理发展情况的目标为矫正公民在具体的治理情境中所产生的不良心态,即需要协调供给主体之间、社会公众所处的治理情境之中的利害关系。保障社会公共价值的最大化,满足社会和谐发展是治理功能导向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最终目标。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服务功能导向目标的实现要素主要是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而治理功能导向目标的要素还包括地方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在服务功能导向下,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需要了解、预测和满足顾客的需求,为顾客创造价值,从而实现个体价值的最大化。服务功能导向虽然也需要其他服务供给主体参与,但是多将其视为满足顾客需求的辅助方式。治理功能导向则认为社会心理服务的供给需要各方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利益相关者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各种所需要的资源,包括物质、人力、社会资本等,构建公共价值创造的体系内部网络、多元主体间和社会网络平台,多元社会心理服务供给主体合作完成公共价值创造活动。
三、单向度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功能及价值的异变
基于服务导向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观,目标定位于为顾客提供专业的心理服务,内在地呼唤公共服务的供给逻辑。而基于治理导向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观,其目标定位于达成更有效率的社会治理形态,内在地呼唤公共治理的运行逻辑。而问题在于,在服务与治理之间,现实中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深陷困境,其突出表现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服务功能的单向运行贻误了社会善治的实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治理功能的僭越贻误了服务功能的实现。
(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服务功能的单向运行贻误了社会善治的实现
1.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服务选择的个体导向
社会公众个体的心理情境一旦被破坏,便在倾诉中为失衡的心灵找到慰藉,在寻求理解中使心灵承受的压力得以缓解。这需要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花更大的精力来修复、维系。社会心理服务的过程就是社会公众心理修复和健康发展的过程。在服务功能导向下,服务供给主体将自身的服务对象定位为顾客,将顾客个体的心理需求看作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出发点和归宿,使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在进行服务产品生产过程中过于关注顾客个体需求,陷入服务选择的个体导向陷阱,较为忽视因个体心理需求衍生的社会问题,加剧了顾客个体需求与社会集体需求之间的矛盾,甚至在社会心理服务过程中为了提升服务绩效而不惜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这种个体导向的服务选择极易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被顾客个人的需求俘获,促使个体需求的无序延伸和扩张。
2.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服务内容的片面锁定
在个体导向的影响下,社会心理服务产品将根据顾客的需求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制作,是服务产品供给主体与服务产品享用主体之间共识基础上的产物。但是,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作为心理服务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在制作服务产品过程中,片面地将顾客期望作为其服务行为的最终目标,而忽视了顾客期望是否科学合理。如在征地过程中钉子户反映:“我特别烦,凭什么政府给我这么少的钱就把我的地收走。”在这里,心理服务主体极易将解决“烦”的问题作为其服务的目标,而该目标的实现与“钱”的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密切相关。但“钱”的问题并非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机构可以解决,还需要地方政府的参与才能完成,导致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很难有效地满足顾客的心理需求。而在解决“烦”的问题的过程中,服务主体为了更好地满足顾客的心理服务需求,忽视顾客对“钱”的需求是否合理,极易助推顾客对“钱”的需求,使得服务功能导向下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因期望锁定而偏离轨道。
3.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服务关系的情感挟持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关注的对象是形形色色的社会公眾和他们经历的各种生活事件,这当中包括社会公众对各种事件经历的看法、感受和应付方式。因而,想要顺利地开展社会心理服务,首要任务便是要在服务供给主客体之间建立稳固的服务关系。在服务功能导向下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中,服务主体与服务客体之间仅停留在顾客关系层面,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会根据顾客的需求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心理服务产品。然而,基于服务功能导向的社会心理服务在实际运行中,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极易用情过度。他们将顾客的诉求和情感放在首要位置,甚至超越了社会心理服务的目标。这样虽然能够在更大程度上获得顾客的情感依赖,有助于社会心理服务的开展,但很容易造成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客观判断的失误,偏离服务供给主体本应有的中立和客观,而带有另一重或另几重关系的主观因素,做出有失偏颇甚至错误的判断。这就导致地方政府不能有效地了解服务客体的真实需求并产生错误的研判,最终导致社会治理的失效。
(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治理功能的僭越贻误了服务功能的实现
1.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中技术精英的官僚化
表面上看,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治理观下,形成了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政府部门等平行且相互独立的多元治理主体结构,彼此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且专业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依托其专业的技术优势,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以“技术精英”的角色协调治理客体与治理主体之间的矛盾冲突,兼顾社会各方的利益,弥补地方政府治理专业化水平不足的弊端。但是,当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嵌入到社会治理情境之中后,往往也被赋予多重角色,既被看作心理服务供给者,也被看作是“技术官僚”,即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与所有公务人员一样,享有自由裁量权。但其特殊性在于绝大多数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被地方政府所俘获,缺乏自由操作的空间和独立运作的能力,导致其技术治理目标的偏离,沦为行政部门的附庸和传声筒,成为行政作用于民众和社会的媒介。
从地方政府治理的角度来讲,他们要通过专业的技术服务于治理客体,并对其思想行为进行全面的掌握,如在信访矛盾等问题的治理上其治理目标就明显高于心理服务的目标。另外,与一般的心理服务不同,多数心理服务供给主体往往在社会治理中以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介入,这就导致在服务供给主客体之间存在着一层关系——虚拟的政民关系,这并不是平等的关系。再加上社会公众在治理情境中对地方政府存在的复杂情感,导致专业的心理服务供给主体在生产和提供心理服务产品时失去了原有的优势,并导致更多地违反心理服务供给主体专业伦理的要求。
2.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中心理服务的规训化
治理功能导向下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在现实映照中成为一种规训工具,政府借社会心理服务将权力渗透到社会公众的心理生活中,以期改变社会公众的心理认知。这种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为杠杆的规训方式,通过社会心理服务影响社会公众心理认知,进而驾驭社会公众的心理和行为。这就导致社会心理服务的目标导向是根据地方政府的意愿行事。地方政府圈困社会公众的心灵与行为,横贯空间与时间,对社会公众进行具体式、微观式干预。社会公众的心理和行为则成为心理服务驯顺的对象。地方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尝试着营造心理服务与被心理服务的氛围,对治理客体的心灵进行形塑,希望通过对精神的规范实现社会的善治;同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进行考核,对那些服务结果达到政府预期的进行奖励,激发服务主体对服务客体治理导向的行政式干预。
3.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中工具运用的简单化
社会心理服务作为社会治理的工具创新,也是地方政府规避治理风险,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然而,不少地方政府一味地强调社会心理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施行刚性的社会心理服务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衔接。地方政府仅仅关注社会心理服务是否在社会治理中策略性地运用,却忽略了公民对社会心理服务的认知和感受。社会心理服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地方政府了解公民心理的真实需求,但对于社会治理的意义,则被固化为简单的工具价值,忽视了公民的心理服务需求。此种旨在满足政府治理需求的导向,或许可以提升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但就公民的个人需求来看,缺乏对其服务供给的考量,最终导致社会心理服务工具价值的失灵。
四、超越单向度: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复合功能及价值重塑
无论是从理论还是现实来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遭遇了功能导向下服务与治理的边界争议和目标两难困境。从社会心理服务的主客观需要来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服务观下的功能及价值是其本原功能,而治理观下的功能及价值是本原功能在社会治理领域的衍生功能。因而,本原功能决定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衍生功能的运用和成效。这样,本原功能与衍生功能作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一体两面,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将导致社会心理服务功能之间的混乱和无序。因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功能必须从“治理”或“服务”的一维导向走向“治理”与“服务”的复合导向。这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期待,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复合功能及价值的构建,包括理念的转变、内容的改革和模式的重构,体现了“共建、共享、共治”的价值取向。
(一)确立共建新理念,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为了实现从一维功能导向向复合型功能导向的转变,首先要树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共建的理念,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中的主客体重新进行定位,理顺两者间关系。复合型功能导向下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不再是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的任务,也不再是地方政府的义务,而应是地方政府、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共同的责任;不应仅着眼于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的心理服务产品,还要促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在社会治理中的合理运用;不仅要推动社会公众心理的健康发展,还要促进社会的善治。共建理念下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应该围绕“一个中心、两维目标、多元互动”的理念展开。其中,“一个中心”是指通过政府和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的合作共同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为双方提供合作的平台,实现双方的互相协作。
同时,地方政府、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等多元主体依托社会心理服务中心,既培养地方政府等主体的社会心理服务技能和合作意识,也提高专业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的专业水平和合作能力;既着眼于生产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产品,也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处理和解决的心理之道,最终实现社会治理和心理服务的两维目标。
另外,该服务中心的地方政府、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地方政府行政人员、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等作为社会心理服务的供给主体和主要参与主体,应在地方政府与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整体互动的基础上,以服务中心为媒介,形成服务供给主体之间及其与客体之间的多元互动,共同促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服务功能与治理功能的复合发展。
(二)营造共享新机制,推动内部双向赋能
目前,地方政府试图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看作是社会治理的工具,反而导致其服务功能的流失;期望利用社会心理服务满足社会公众心理发展的需求,却造成了社会治理的混乱。因而,应该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共享机制,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内部的双向赋能。
一方面,需要在以服务供给为核心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和以社会治理为核心的政府部门之间建立共享机制,通过合作实现“服务”与“治理”间的双向赋能,并建立以心理服务为本位、社会善治为导向的理念,创造活力与稳定之间的新平衡,构建政府与专业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或个人合作共治的新关系。另一方面,保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运行的行政供给。由于专业社会组织或个人等主体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运行需要依靠行政机制来完成。因此,对于常规性的社会心理服务需要政府部门或准政府部门参与供给。
(三)构建共治新模式,形成互动协作体系
复合功能导向下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一种服务型治理的结构。不同主体在社会心理服务供给过程中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不同分工。通过社会心理服务多样化运用、局部运用和混合运用的方式,最终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合理循环、有效配合的社会心理服务供给。
首先是社会心理服务的多样化运用。构建主体多元化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必须有效协调和处理好政府、社会和个人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政府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规划统筹、政策支持、市场引导、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保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服务性和治理性。社会心理服务的复合功能通过发挥不同服务主体的各自优势,以不同需求为导向,建立功能各异的社会心理服务體系、相对单一化的社会心理服务模式,而新的复合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将更专业化和个性化。
其次是社会心理服务的局部运用。社会治理是一项多环节、综合性和系统性的工程,对于社会治理而言,在开展过程中始终采取单一化的社会心理服务并不能达到最优效果。因此,需要根据社会治理不同阶段的特性,采用不同的、与社会治理不同阶段相适应的供给机制,使社会治理的成效达到最优。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为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供给主体提供充足的空间和自由裁量权,通过双方的协商实现社会心理服务与社会治理的无缝隙衔接。
最后是社会心理服务的混合运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复合观是由政府主导的、充分发挥社会协同的综合性治理过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一个系统、综合的体系,不仅涉及社会心理服务的专业化供给,也包含社会治理的技术性支撑。可以看出,任何单一化的社会心理服务主体都无法涵盖社会心理服务的全部功能及价值,只有社会心理服务的混合运用才能够在真正意义上承担社会心理服务的实名,这是由社会心理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和多样化定位所决定的。因此,作为具体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要根据社会心理服务的具体实际,充分调动社会心理服务的各方资源,探索培育出适合本地的社会心理服务复合模式。
责任编辑:汪效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