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三驾马车”之一,消费一直是拉动经济的重要引擎。今年以来,消费券已成为各地常用的促消费举措。据统计,今年前4个月,浙江、陕西、江西、四川、天津等20个省(区、市)先后发放了总额超过34亿元的消费券,使用范围包括米面粮油及家电、汽车、酒店、旅游等领域,几乎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各地之所以纷纷发放消费券,主要是其对消费的拉动效果显著。从拉动作用来看,2020年个别地区消费券“乘数效应”达到了11倍;今年五一期间有部分地区发放的消费券甚至拉动消费逾20倍。
“在消费市场承压的情况下,发放消费券有利于提振消费信心、活跃消费市场,推动经济进入良性循环。”商务部研究院流通与消费研究所副所长关利欣说。
在关利欣看来,消费券等促消费活动需要关注规则设计,扩大投入产出比:一是合理选择适用领域,选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以及顺应消费新趋势、具有巨大消费潜力的领域;二是科学制定活动规则,在调动广大消费者积极性的同时,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三是积极调动多方资源,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共同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此外,还有观点认为,发放消费券虽然促消费效果明显,但是消费券只能起到短期效应,不能过度依赖。实际上,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针对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家庭,直接发放现金补贴比消费券会更有效。
“因此,未来还需要重點解决疫情冲击下居民收入增速下滑带来的消费能力不足问题。”在专家看来,稳定居民收入预期、提升消费意愿也很重要。同时,还应与减税降费、发放补贴、增加就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政策合力使用。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地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促进消费工作,全力落实好国务院出台的新一轮促消费举措。从提升传统消费能级、加快新型消费发展、优化消费平台载体等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持续恢复和升级,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
(摘自《中国商报》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