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慧
(洛阳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南 洛阳 471003)
新疆是典型的干旱与半干旱气候区,区域内农业产业多集中于绿洲地区,绿洲生态资源有助于农业发展,但也承载着经济发展的不良因素。经济快速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出现“人退沙进”“生态环境恶化—农牧民收入低—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恶性循环。
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天山北坡经济带为试点的地区开展生态农业产业化改革,至今已初步形成生态、经济及社会协调产业化发展的局面。新疆现有资源的特殊性决定其不能完全套用已有生态农业的经营模式。
相关人员需结合区域特点,分析地区资源禀赋及农业基础现状,从而设计一条适合新疆的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在此基础上实现以产业助推经济、以经济协同生态可持续性的发展目标。
新疆种植业与养殖业发展规模较大,为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中,以粮食、棉花、瓜果以及畜牧业为主的生态农业产业已初具规模。该地区在利用现有资源的条件下,不断实施轮作休作的经营模式,现已形成较好的生态畜牧业产业。新疆颁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无公害农产品保护办法》为绿色农产品建立完备的生产标准与政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新疆各地区建立起一批不同程度的绿色、无公害农作物生态农业基地,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理念,深度挖掘区域内农业资源优势,推出“南园北牧”的生态农业发展策略。生态农业产业以科技项目为载体,利用科技优势研发农产品新品种,广泛引育科技人才,建立特色标准化农林产品生产基地。
当前,虽然新疆生态农业产业化已初具规模,但现代生态农业发展现状仍不理想。新疆无公害产品认证数量仅占全国的1.74%,“三品一标”产品中,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产品仅有57 个,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有143 个,产品274 个,产量仅占全国的0.945%;有机食品产量为755 t,占全国的0.13%。整体生态农业产业面临生态环境禀赋较差、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不足、农产品价值低等问题。
虽然现有国家、地方政府的政策优化与物质支持极力引导新疆生态农业产业发展,但仍存在较多内外部干扰因素,其中外部因素主要为其他省份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农业产业对其产生较大的市场压力,因此为了更好地制订新疆生态农业产业经营模式,必须深度解析当前发展存在的制约因素。
生态农业的初衷以“绿色”理念为指导,保护生态环境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但是,传统劳动习惯难以改变,劳作者仍拘泥于传统农业耕作模式,更为严重的是生产者仅追求利润与产量,只着眼于短期利益,在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农药、地膜。2018 年新疆化肥施用量为254.99 万t,耕地施用化肥492.65 kg/hm,高于全国483.71 kg/hm和国际公认化肥施用225 kg/hm的安全标准,导致农业资源消耗巨大,污染严重。
我国低端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企业难以投入过多要素发展生态农产品,农产品加工企业更加追求“利润最大化”,造成生态农业产业投入积极性不强,生态农业在技术应用及推广上进展缓慢。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在消费层面,消费者“生态”认知水平良莠不齐,对生态农业法规制度、食品安全意识认识淡薄,多数消费者认为绿色农产品价格过高,不愿意消费此类产品,对生态绿色农产品具有消极情绪,从而阻碍了生态农产品的销售与流通。
新疆生态农业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为水资源短缺,水资源是保障农业基础设施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条件。农业发展与水资源供需不平衡是区域范围内的常态。2018 年新疆节水灌溉面积占灌溉总面积的45.63%,农业产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94.84%,但农业对GDP 的贡献仅为11.3%。多数地区仍使用大水漫灌的方式且缺少必要灌溉设施,“看天吃饭”的生产态度比比皆是。
绿洲地区作为新疆农业产业主要集聚区,长期过度引用水资源导致土壤荒漠化,“沙进人退”的现象随之出现。更为严重的是,乌昌地区聚集的工业产业导致气候恶化,无法为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无污染、无害的清洁资源,使农业生产更倾向于小规模、低效率的生产方式。
新疆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不协调,其中单项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69.85%,而其他副产业仅占5.53%。首先,产业结构不合理会造成主农产业施用大量化肥农药提升产量,继而又因产量的提升,进一步扩大主农产业规模,增加化肥农药的施用量,形成恶性循环。其次,农业产业结构单一,以棉花为例,部分地区棉花种植面积高达90%,此类单一性、过度规模化作物需依靠化肥农药增加地力,防虫减灾。再次,新疆整体三产结构比例为49∶15∶36,剩余劳动力1/2 以上集中于农业产业,现有第一产业很难满足剩余劳动力的需求,并且剩余劳动不断消耗农业资源,低质量的剩余劳动力难以向其他产业转移,劳动力产出价值低下,造成社会与环境严重失衡。
农业产业中龙头企业规模与数量明显不足,当前自治区级以上的新疆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共有394 家,国家级重点企业仅33 家,并且只有14 家企业年销售额超过10 亿元。
新疆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与国内其他地区差异较大,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农业产业链较短,农产品有效附加值不高。新疆农业产值与加工产值比仅为34∶1,例如棉花产业,其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3.74%,但棉纱、布匹、服装等产业份额仅占1.37%,足以说明新疆仍以原材料生产为主,生态农业产品发展严重滞后。技术落后是新疆产业化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新疆涉农加工企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仅占全国的0.2%,共计12 937.9 万元。同时,农业科技人才储备不足,新疆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仅为6.68%;涉农加工企业研究和试验人员占全国的0.2%。新疆整体农业科技研究与推广发展缓慢,新型技术不能有效用于农业生产,导致现代生态农业转型闭塞。
资金与金融支持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前置因素,高效生态农业产业需辅以完善的农业金融体系为支撑,实践证明,任何一类经营模式都离不开有效的金融服务。
对照新疆生态农业金融体系不难看出,地区间农业金融服务机构数量不足以服务当前产业发展,金融服务难以满足足额化、多元化需求,并且当前金融政策紧缩,金融贷款程序增多、获贷机会较少等问题频出,这些都是导致农业金融服务弱化的根本原因。另外,完备的监督管理制度是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保障。当前对生态农产品的监管存在标准不一、监管缺失等现象,并未实行有效的产品追溯机制。
问题的探寻与理论的推演证明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是生态农业适应市场环境的组成机制。随着约束条件与资源条件的更新调整,经营模式在实践运用中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兼具普适性和针对性。根据研究已明晰的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目标,科学选择并制订一套适合新疆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素禀赋理论认为各地区的差异体现在自身要素禀赋的非同质化,各地区间产品生产应利用要素差异强度,根据市场需求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例如地区内的土地、资本等,利用本地区充裕生产要素生产产品。区域分异化生产、生态要素适宜原则是新疆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要选择,经营模式的发展不仅需要结合本地区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还要深度挖掘所需产业,因地制宜地探寻一条本地循环的产业链,以达到资源与经济联动协同效能。
立体生态模式是新疆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基本构成,各地区应根据本地资源要素发展特色生态农业产业,避免出现同质化、区域内竞争化发展现象。农业水资源匮乏是新疆面临的重要约束因素,尽管部分地区农业产业位于绿洲地区,拥有较为充沛的水资源,但不节制地利用,以传统农业模式消耗式生产,会造成大环境的水资源失衡,引发其他生态环境问题。
绿洲生态农业应避免粗放型和单一化经营模式,建立多元复合型农业产业,开发利用大量水资源,满足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粗放型和单一化经营模式不仅开发成本大,并且会严重消耗绿洲生态资源,丧失部分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机会。因而当地努力开发与推行节水灌溉技术,大量种植耐旱型作物,初步形成以棉花种植、生态林果业、畜牧加工业三足鼎立的格局,实现“农、林、草、牧”协调发展,生态农业环境良性循环发展。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应由本地区主导产业引领,地方政府应加强市场调研,科学制定区域主导产业,增加产业内龙头企业数量,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建立适度型生产经营模式,努力提升产品附加值。
新疆整体主导产业应秉承“南重棉果,北偏粮糖”的分布格局,南疆光热资源具有优势,应重点将主导产业放在棉花、瓜果生产加工方面,在提升品质的基础上,形成“收储—加工—销售”环节的循环产业链,不应只做原材料生产地,要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主导产业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北疆地区路网建设基础好,经济基础较为雄厚,多数产业龙头企业集聚于此,形成“乌昌”“吐哈”等天山北坡产业集聚带。北疆地区应以粮食作物、蔬菜、甜菜以及乳业为主导产业,增加无公害绿色产品产出数量,促使冷链产业为生态农产品流通、产品保值保价提供有力帮助,研发生态型农业技术,引育高端科技型企业,确保农业科技要素效益最大化。应加强南北疆农业产业贸易互通,利用北疆优势产业带动南疆地区农业经济发展,发挥“向南发展”的促进作用,激活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向第二、第三产业。
农产品市场竞争中,政策性保障能有效化解农产品需求弹性小、价值实现困难等问题。实践证明“谷贱伤农”现象频发会抑制农民增收,降低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农业生产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独立个体或小规模单位很难承担大投资或市场风险,在利润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很难实现经济与生态平衡发展,进而导致生态农业产业萎缩。在经营模式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新疆要积极探索利益协同保障机制,整合资金、土地、物资、技术、人才等要素,联结企业与农民、政府与企业利益,吸纳社会资本支持生态农业发展,做到风险控制、风险预警,有效降低风险成本,构成互利、配套的利益风险共享体系。
认知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大众传媒是提升公众认知的方式,应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生产力协调发展的必要性传播于众,引领绿色消费、增强生态意识。对于生产者,应运用制度约束和政策宣讲由传统“利益”观念向“生态”观念转变,做好“生态”品牌,干预破坏生态的行为,并严加处罚。对于产业内从业人员,应开展多维度生态培训,助力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引导生态型生产,转变传统农业生产观念。
根据地区农业发展的特点和自然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地遵循“主导产业带动型”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新疆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不能存有“等、靠、要”心理,应利用当地资源和“对口援疆”优势,积极学习外部典型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经验,做到“双勇”,即“勇敢走出去、勇敢去借鉴”。深度调研市场,掌握市场需求导向,引导产业寻求战略联盟,促进区域内同类产品合作,发挥新疆生态农业品牌效应,健全生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优化相关技术,建造一批有技术、有创新的农业生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将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促进技术产业化发展。
产业化经营目标需要政府政策引导,规避风险,拒绝盲从。生态农业产业化应坚持生态恢复原则,以农业与农村经济为切入点,鼓励生态农业企业与农民成为生态农业产业经营主体。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扶持政策的普惠性与针对性,针对各地区农业产业化程度,按照产业孵化期、成长期与成熟期3 个发展阶段,采用“公司+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和“订单农业”等经营模式,带动产业链中各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化发展。建立生态农业产业风险控制、预警机制,解决农业产业弱质性问题,落实财政、税收以及信贷方面的优惠政策,建立产业内经营主体的利益共享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