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晗
我家的狗有个响亮的名字,叫“土豪”。
土豪是初冬的时候来我家的。朋友家附近的流浪狗生了一窝小狗,它是其中一只。我家先生说,要不,给它起个现在的流行词做名字,那样以后也会记得它是什么时候来的。
土豪显然很满意这个名字,朗朗上口,因为所有陌生人知道它的名字后都会精神一振,嘴角上扬,然后很开心地记住了。
对于一只土狗来说,霸气的名字是件好事,给它带来了更多的关注和喜爱。小区位于城乡接合部,刚开始入住的人不多,邻居也都不认识。但晚上出门遛它,一路上净遇见熟人跟它打招呼:“带你出来玩,你开心吧。”
土豪腿短底盘低,嬉闹时总被其他狗掀翻在地,但脾气温和,不叫也不恼。它还有一個优点是不挑食,但啥都想尝尝,遇到有人给它喂东西还臊眉耷眼的,默默地吃,人缘和狗缘都不错。
土豪天性爱自由,在家待不住,但凡有人出门它就想跟着,进超市前要让它待在外面,必须叮嘱解释一番:你在外面等会儿,这里不让狗进去。它似乎听懂了,就乖巧地坐在门口等。有时它也执拗,记得土豪满一岁的那天,决定送我去上班。路上它跟每一只遇到的狗打招呼,依旧执着地跟着我。于是在公交站牌那里,所有人看着我不断跟一只狗说:你快回去吧。
土豪对家很有归属感,从不乱跑,直到遇到爱情——有阵土豪不肯回家,坚持守在隔壁单元的电梯口,等它女朋友出来,有个雨天土豪守了一天也没等到,后来湿漉漉回到家,饥寒交迫,眼神哀怨。
有一回它终于心愿达成,跟着母狗跑走了,晚上也没回家。我在小区里喊着它的名字找了几圈,也没有找到。凌晨一点钟,我突然从梦中惊醒,听见土豪在楼下叫——我能分辨得出狗的叫声,是它。于是赶紧穿好衣服下去领它,怕吵着邻居,也担心它一个狗在外面过夜害怕。万籁俱寂的夜晚,平日里无比胆小的我出了门,喊着土豪的名字,远远地看见它在小区里一边跑一边叫,慌张极了。见有人走过去,它先是扭头跑开,接着分辨出是我的声音,便欢天喜地跑回来。我们俩慢慢走在空荡荡的小区里,都不害怕了。家里其他人对这件事一无所知,那个夜晚的寂静,是属于我和土豪俩的。
有一只狗最神奇的地方,就是驯养了彼此。很多体验你不曾经历就很难想象,比如那年冬天,土豪平生第一次见到雪,它欢快地在雪地上撒着欢儿,然后向我跑来,咬着我的裤腿分享一只小狗的喜悦;晚上回家摁响门铃,开门就见一只狗欢快跃起,和屋里的热气一起扑面而来;晚饭后一家人去散步,土豪不紧不慢跟在身后,偶尔掉队,吹声口哨立即奔过来,风很大,吹得土豪的耳朵噼里啪啦……
邻居家也养过狗,一家人都很喜欢土豪。有一阵土豪的腿受伤了,不能出门,又不肯一个狗待在家,正好邻居那几天休假,主动提出收留它。邻居对它“视如己出”,但据说一到傍晚下班时间,它就脸朝门等着,听见我家开门就开始哼哼,急着要走。
开门见到一只狗的脸,兴高采烈地迎向我,然后毫不设防地露着肚皮,在地上打着滚儿,流露出一只狗的喜悦与敬意。狗是神奇的动物,每次相见的兴奋都真诚不打折,快乐来得那么简单,用行为感染他人。
我记着关于土豪的许许多多细节,尽管我们只一起生活了一年半的时间。
那个春天,听说楼前有人下毒饵,毒死了四条狗。几天后,土豪也未能幸免于难。
很长一段时间里,早晨醒来,总觉得还能听到它咻咻的鼻息,幻想打开门它应该还在等着,还会欢快地朝我跑过来。或者它只是又坐着电梯上错了楼层,还能找回来。
无论是养一只动物,还是读一段历史,都是在人生的空白上着了一点色彩,再遇见别人谈论这个人物或是同样养动物时,那些属于自己的体验和滋味便磅礴而出,连同那些着色的时光。想起土豪,我总会微笑着落泪。
前不久,在小区碰见一只剃了毛的哈士奇,踱步到我面前,把脑袋伸给我。我摸摸它的头,它眼神温润地看着我,感觉似曾相识。想起我有好久没有摸过一只狗了。土豪不在了之后,我失去了敏感,听不到狗叫声。不敢再养狗了,也许是世道艰难,城市里人的空间也不够大,狗的生存空间就更小了,很多人对狗充满恐惧,进而滋长成无限的恶意。
小朋友看《西游记》,问我:青牛精那么厉害,怎么太上老君一来就收服了?我给解释说:哪天我们家的土豪成精了,你去喊它,它也会回来的。我们都笑了。相逢一场,纵使分离,至少拥有麦田的颜色。
(陈德明荐自《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