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编辑 位亚男)为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南京市会展业的影响,提升本市會展业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数字化和绿色化水平,近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会展业办公室和南京市财政局5月3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南京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的支持重点:
1.新设立企业自产生地方财力贡献的下一年度起,按其上一年度地方财力贡献的50%,连续三年给予经营补助,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知名展览机构、国际性组织、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 新设立的企业,当年度在我市举办会展项目且年会展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100万元。
3.主营业务为会展策划、设计等企业,年度会展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增加500~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10万元;增加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20万元。年度会展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100万元(与增量奖励不兼得)。
4.对在我市专业会展场馆内举办、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的 展会项目提供绿色展台搭建服务的企业,按照本年度与参展商 直接签订并实施的绿色展台合同累计金额进行排名,对前5名企业按实际合同金额给予每家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具体申报按照《2022年度南京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执行。
除此之外,《通知》中还明确,本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请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提交有关材料,之后申报的项目补助资金,在下年度3月底前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