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萍
丹尼尔·迈腾斯(DanielMytens)的肖像画中常见的情景:主人公身后的画廊不仅仅是身份和趣味的象征,它还帮助观众建立起一种图绘空间的进深感,这种幻觉空间却和扁平肖像画的室内环境有些拧巴。
“美术馆”前后所连接的,是至少4种性质显著不同的艺术展出空间:艺(画)廊、美术(博物)馆、展览馆、拍卖场。这些场合都可以展出艺术品,都有某种程度上的观众和作品间的互动,要真的严格区分它们却是不可能的,但是它们之间的依存和矛盾确实道出了文化的社会学,同时也影响了美术馆设计的本身。
没有收藏就没有博物馆。现代意义上的美术馆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私人收藏,严格说收藏并不都是“艺术作品”,这也导致了这些朴茂的“美术馆”空间上的含混性:不像现代人司空见惯的“白盒子”展厅,在那时的展览空间中,错落地放置在柱廊间的雕像,或是应赞助人请求特别创作的壁画,它们到底是家具性的室内装饰品,是一种空间构成的必要手段,还是独立的艺术创作,在“住宅”的情境之中我们已经很难区分了。
就一座房子的自身特點而言,“展览空间”和其他的空间难道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吗?严格说来,美术馆并不是一种崭新、自为、可以清晰定义的建筑类型——它的面貌当然受到自身用途,也就是展览的影响,可是,这种用途又不是纯粹实用、中立和“科学”性的——和火车站、机场、医院之类的专门用途建筑比较起来,现代通行的展览空间是高度合乎文化惯例的,而非一味遵从技术指标,和那些严格地遵循类型学的象征空间(如基督教堂)比起来,这种文化的“行规”其实又常散漫无羁,谈不上有什么重大不可违逆的“禁忌”。
传统西方建筑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博物馆的面貌。早期的“画廊”其实不过是普普通通的走廊,和今天单门独户的公寓住宅和独立式住宅,乃至于传统中国建筑用庭院集成单体很不一样,高堂大屋的西方建筑往往有着繁多的房厢,其间虽偶有门厅互相连接,但多少还得各自保持隐私,因此需要有共同的走道,也就是“galleria”,将它们连接起来——图卢兹的中世纪学者波纳迪勒斯曾解释说,“galleria”就是“通道或走廊”,将艺术品错置于“galleria”的柱间,有利于形成一种行进中的观感。这种大型私人领域内的半公用区域,也许正是最早博物馆建筑可予利用的基础建筑语言。如此发展起来的“画廊”布局和走走看看的功能相得益彰,更有甚者,在电灯发明和玻璃建材普及之前,天顶光和高侧窗的自然光几乎是唯一可能的照明方式,建筑的有限进深也使得线性回环的“画廊”成为艺术陈列的不二之选。
显而易见,在这种“galleria”里编定和改换藏品的顺序都是不太容易的,如此经意罗织的艺术陈列有着很强的叙事意图,观众游走其间就好像是由一场电影的开始穿越到结束。
然而,近现代大多数的博物馆喜欢的却是多种陈列方式的组合。这类建筑内虽然也有线性的画廊,但是它们团块聚集在一起之后,“线性”的态势已经不是那么显著了。现代建筑技术在照明、空调和结构方面的突破,使得完全人工照明、温度湿度恒定的大型建筑不再是什么难事——既然意在“博”物,追求“看”相,五花八门的品类便也模糊了观众浏览的先后顺序,也不强调一个非此不可的观看角度。如果不考虑美术馆完全不同的专业组成和对于美术学科的重视,那么,这种混杂的局面已经很接近“展览馆”的概念了。
“展览馆”的艺术陈列是消费社会里大卖场的高雅版本(很多欧洲城市里的商场至今还叫galleria),观众来回地随意“穿行”是免不了的,汹涌的人流疏导需要一个均质布局的空间,这空间更加硕大、灵活,建造起来也愈发便宜;最紧要的是它省却了博物馆的“机构”功能,节省了大部分服务的空间,只供一类功能非常集中,活动却只是暂时的展览使用。在展览馆中往往同时有不同的巨型展览,在其中做一篇精到而聚焦的小文章是不太容易的。
“展览馆”的近亲“拍卖场”,这种特殊的展出空间似乎从艺术品交易刚刚兴起的时代就是如此,展品如同猪肉和白菜般罗列在空间之中,没有太多尺寸和品质的计较,更多的只是让买家满足“看看现货”的愿望,“展览”的性质已经薄弱到几乎没有了,此艺术品和彼艺术品之间也没有太多的呼应关系。
艺(美)术馆到拍卖场的光谱渐变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对于“功能”的定义首先是受制于对“艺术”或“文化”的定义:被展示的“艺术”或“文化”到底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还是一种庙堂中的“祭品”?
19世纪由派克斯顿爵士在伦敦建起的那座号称“水晶宫”的展览馆,虽然这座类似大型花房的钢骨棚子使人耳目一新,但由于展览馆中的展览周期极短,博览会也无需严格规划的展品仓储,它其实只能达到我们称为“临时搭建”或是沃尔玛超市的水平,一个展出摊位,精彩出色的不是结构本身,而是淹没在其中的万千个性。
类似的“临时摊位”还有德国建筑师密斯·凡·德·罗设计的巴塞罗那博览会德国馆。它单独拿出来在建筑史上是一个闪光的符号,几乎每个建筑学的学生都能说上个大概,但是却没有人说得清它当时作为一个展览场地的情境和内容:它向谁展示,又展示了什么?
布鲁塞尔市中心贯穿整个街区的这个商业空间也叫“Galleria”。
美国国会大厦穹顶覆盖的圆形大厅, 除了线性的拱廊(galleria)之外, 天顶采光的圆厅(rotunda)也是一种常见的展览空间。
上世纪60年代以来的“巨型展览时代”文化是巨型展览建筑兴起的基础,比较讨人喜欢的是梵高展、埃及艺术展这样的媒体宠儿,它们通过《梵高传》《木乃伊》这样的大众电影更加深入人心,观众的人数空前增加,观众的兴趣也空前的混杂,他们的闪光灯不仅仅是对着作品,也是对着各种或使人眼花缭乱,或令人叹为观止的建筑细节来的,摩肩接踵的闹哄哄人气,代替了冷冰冰的“神的思绪”以及“恭谨沉默的谦卑”。对于这样的展出空间,外表(纪念碑)和里面(大卖场)某种程度上的脱节,整体(城市符号的尺度)和细部(适宜人类观看的尺度)的支离,乃至于作品和展出环境间的错乱都不再是什么问题。
这样的展出空间自然不是拍卖场,但它却极有拍卖场的气息,反之,专供展示无它用途的拍卖场虽然难找,但却成了这个时代展出空间的象征。
“看先于语词,小孩先学会看,然后才会说话……然而看先于语词还有另外一层含义,看,建立了我们的处所和周围世界的关系。”
说到“看”的艺术,不能不提到一本艺术著作,这本书一经出版便引起了极大的轰动——约翰·伯格的《观看之道》主要是从社会学角度来破解“艺术鉴赏”的神话,剥除了“陶冶情操”的陈词滥调,艺术其实是充满了欲望和欲求的盛器,如此,美术馆的空间虽然有限,却不折不扣是一种人类学的社会关系试验场。
理解美术馆的一个重要前提是理解它的专业功能,这也许是大牌小牌建筑师普遍忽视的一个方面,因为大家觉得艺术品在空间中的陈列似乎是小儿科的事儿,没什么可说道的。就绘画作品而言,大多数“专业”布展人员所能做的,不过是挑一块空地儿,找准水平(现在有了激光水平仪,一切变得简单多了)、墙上钉个钉子、把画挂起来而已,比较讲究的也就是挑挑画框,有边儿的没边儿的,古典的花饰现代的简洁……抽象主义等现代派绘画兴起之后,画框上的计较似乎也变得可有可无了。
维特拉之家(VitraHaus)传达着建筑师展览空间也可以是一个家的理念。
但是仔细想想,这些其实都是很严肃的和艺术史的发展大有干系的事情:为什么一幅画就该是个正方形或是长方形?为什么一幅画一定要有个边界 “画框”?因为水平线代表的是地平线,是一切人类视界的基准;竖直线则指示着重力和天庭的高度,在象征主义艺术里,它代表着不可亵渎的精神性。现代绘画出现之前的大多数“看”由这两种维度所限定,它们共同构成了一扇通向外部世界的“窗”。不可避免地体现在艺术品中的,是一个时代的社会风尚的再现,如此这般的“内容”对观看的方式本身是有影响的;反过来,在空间里特定的观看方式也将经意或无意地加强或削弱作品的意涵。
在形象的世界里,这些直线条似乎是不可冒犯的神明。画框本身虽然包括这些线条,但在观者的意识里,它们绝非与艺术作品本身等量齐观,就仿佛古典建筑的骨骼总是要用立面“装饰”遮挡,形象属于精神领域,画框则是与物质“现实”之间筑起的高墙。它保证了生活和艺术互不混淆,畫框之内的艺术品是生活原型整一的投影,建筑空间自身有一个独立的、清晰的逻辑,画框是生活和艺术的接口。
今天,我们除了纸上作品和小部分的壁画(特别是墓葬里的壁画)之外,对于古代中国绘画作品如何在实际情境中观览并不十分了解,但是,至少自宋代开始,中国艺术对于如何展示“作品”,就形成了自己成熟独到的观念。
比如以《林泉高致》传世的郭熙,他用“春山”为题的山水画在当时就已经很有名,传世的《早春图》只是其中之一。陈列在中国台北故宫博物院中的这幅名画,已经丧失了最初的模样,但是大诗人苏轼数次提到过类似作品的陈列处——“玉堂昼掩春日闲,中有郭熙画春山。鸣鸠乳燕初睡起,白波青幛非人间。”这里“玉堂”可以是泛指(就是人们所说的“玉堂金马”中那个玉堂),也可以是特指北宋翰林院中的正堂。“玉堂坐对郭熙画,发兴已在青林间”,对于郭熙的玉堂春山所达到的“非人间”的视幻性高度,宋人看来还是信服的,而那“鸣鸠乳燕”似可听闻的“真实”似乎也并非纯然文学性的夸张。在一个实际的建筑环境中通过各种方式、媒介,达到一定程度的可以乱真的“真实”效果。这在各种类似于“画龙点睛”的中国故事中早已不鲜见,但它提示的更多是一种没有显在“画框”的艺术陈列传统,不是像透视法那样欲“诱人走入”,而是强调观者和艺术品之间另一种高度混一的心理交流。
现代艺术中的“框外之意”已经变得若隐若现,抽象绘画含有了与空间重复的水平和竖直线条,同时建筑却变得“流动”了,画框和建筑的关系从此非常微妙。赞赏中国艺术不仅仅是“动眼”,也“动手”和“动心”的大卫·霍克尼,他的著名摄影拼贴可以说彻底粉碎了“看”在画框里的整一性,让它变得无边无际;弗兰克·劳埃德·赖特设计的古根海姆美术馆,执拗地将5层楼连成缓慢上行的一道斜坡,连悬挂画框的水平线也变得倾斜了。
在特定的空间和陈列方式中的艺术品,它们最初形成的“原境”也很重要,这两种结合在一起,才构成了美术馆里不同的“看”,因此有聚焦、全览的差异,也因此有窥视、瞻仰的区分。没有什么客体有一成不变的“看”,不同的桥梁对应着不同的“画框”。
看热闹,还是看风景?“看”的文化纠结了一切,然而,展览空间里肯定还是有更多体验可能的,暂且不说声、味和其他观感,“看”本身有着多样的可能性。比如“聚焦”的视觉,也就是“凝视”,和宏大的整体观感是不一样的,这就有可能通过技术手段将它们穿插在不同的层次里面。各种尺度和观感的展品立体交叉,使得观众在同一角度只注目于有限的展品,获得最完整充分的体验,小的、需要近观和静观的展品和宏大环境中视觉强烈的展品彼此错歧。最终的实际结果是“多而不乱”“精而不寡”,不仅仅靠豁人耳目或是 “装酷”来应付。只有不囿于简单的“看得到”,新的美术馆设计才能够满足各种开拓性的展览需求。
大多数建筑师容易记住“建筑”而忘却“展览”,重要的不仅仅是“看建筑”,还有创造出“看”的兴趣和氛围,引导观众积极地去穿越空间,感受空间内的不同内容和层次。这也正是“看”的另一面,“看”和“行动”是统一的。
(责编:马南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