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稳粮兴渔、有序发展、绿色生态、富民增收的原则,到2025年,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的地区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水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高,集成创新一批绿色高效典型模式、建设提升一批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示范园区、培育壮大一批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推介打造一批稻渔综合种养相关知名品牌。到2035年,实现稻渔综合种养产业规范、产品优质、产地优美、产区繁荣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1.科学规划布局,夯实产业基础。各地应根据水源、土壤、光热等资源禀赋,结合水稻种植和水产养殖等产业实际,科学规划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长江中下游地区重点发展稻鱼、稻虾、稻鳖、稻蟹等生产,西南、华南地区重点发展稻鱼、稻螺、稻虾等生产,东北、西北、华北地区重点发展稻蟹、稻鱼等生产。鼓励发展土著鱼类等地方特色品种种养,因地制宜推广稻鱼鸭等复合种养模式。
2.规范发展生产,推进转型升级。推进稻田农机作业通行条件改造,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具示范推广应用。发展智慧种养,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稻渔综合种养中的应用。以品种适宜、资源节约、技术先进、配套成熟的种养模式为重点,加强田间工程、品种选择、水稻栽培、水肥管理、养殖管理、病虫害防治、尾水利用等技术集成示范。
3.加强科技支撑,实现创新引领。加强稻渔综合种养生态系统循环规律、品种创新、养殖技术、地力提升、环境调控、质量评估等研究,推出一批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模式。加强传统稻渔综合种养品种种质保存,加快优质高产绿色高效水稻和水产新品种选育。加快稻渔综合种养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相关全产业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制修订,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提升产业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4.推动集群发展,促进三产融合。指导有条件地区积极创建稻渔类型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鼓励整镇(乡)、整县推进。推动加工、仓储、物流等链条环节向稻渔综合种养产区布局,实现产购储加销衔接配套。支持开展稻渔产品原料处理、分级包装、冷藏保鲜、仓储物流设施装备建设,推进即食品、预制品、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和虾蟹壳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充分挖掘拓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多功能性,促进特色美食、民俗文化、农事体验、休闲娱乐、科普教育等业态融合,实现产业多元价值。
5.强化支持保障,完善政策措施。各地要加大对稻渔综合种养的支持力度,将稻渔综合种养纳入农业用水、用电、用地等优惠政策支持范围。统筹利用农业生产发展、农田建设、渔业发展、种业工程等资金支持稻渔综合种养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连片开发、良种配套和研发推广等。鼓励银行、担保机构等围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提供各类信貸服务,开发专属产品和服务模式。大力培育稻渔综合种养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推广“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园区)+合作社+农户”等模式,采取土地流转、农民入股、收益分红等方式,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