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勇
基层社会治理是载体,多党合作制度是核心,关键是民主党派成员在基层社会治理的日常环节中所起的作用。
在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以政治参与的形式,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随着新时期的发展,整个社会治理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对于民主党派的作用发挥及其成员的意识和能力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把多党合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制度效能,以及民主党派成员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如何更好地体现职责和发挥作用,是应对社会治理结构急剧变化的时代要求,更是发展完善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必需。基层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层面,是最底层、最接地的社会治理,关系到社会根基的稳固和民生保障的目标达成。民主党派成员到社区基层,收集社情民意,通过统战、政协、民主党派的渠道反映,对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一、民主党派成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多党合作制度的制度效能,集中体现在制度在实践运转过程中发挥作用的程度及其产生的效率、效益、效果,特别是反映在多党合作制度能不能或是多大程度上發挥“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构建和谐”五个方面的独特价值和功能。
笔者聚焦于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内容,立足于现实问题为导向,通过团体焦点访谈的方式收集材料。访谈对象,是参加过基层社会治理议题的民主党派成员,或是担任过区政协委员、区人大代表的民主党派成员。
调查发现,对于党派组织共建、两代表一委员、专项民主监督等内容,民主党派成员可以发挥自身优势,为基层社会治理解决实际问题。
【案例1:联合专项监督】浦东济阳路通车,从浦东区到闵行区,因为地面公路还是老的公路,高架出口下来,车道从四车道变成两车道,时常堵车。民主党派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通过各种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始终没有解决。后来,浦江镇大大主任带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进行专项监督,通过现场办公的方式得以解决。
【案例2:多方联合活动商议】在拟出台《物业管理条例》的征询意见阶段,民主党派主动对接,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等定期听取意见、召开辩论会,并通知到所有业主,现场互动、头脑风暴,最后达成共识,形成书面意见上报上海市人大。
【案例3:小事情改变大策略】小区雨污分流工程,效果不佳,居民意见很大。党派成员通过调查,间接促使专家专门进行研究。新的办法是在小区门口直接做一个分流,成本也从之前的几千万降到几十万。
由此可见,民主党派成员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其实就是通过一定渠道,从多个非主体的角度,将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问题,更快更好地反映出来,担当着发现被别人忽视的重要问题的角色。以“小”见“大”,从具体问题到政策制度,都是民主党派成员发挥作用的“场点”和路径。
二、民主党派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及成效
1.党派与街道的组织共建
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民主党派与对口街镇的共建活动,本着“加强沟通,增进友谊、优势互补,互助互利,共同发展”原则,一是侧重社会服务和对口帮困帮扶,以法律、诊疗等咨询为主。二是在街镇设置社情民意信箱,提倡居民通过信箱反映问题、投递意见。三是到社区里进行课题调研,包括市级、区级的课题等,或是根据街镇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提炼参政议政课题。这些,都帮助街镇解决实际的问题,帮助化解社区里最底层、最基本的问题。
2.“两代表一委员”平台
一是组团式服务。具有“脉冲性”特征。有组织地联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街道,定期听取意见,包括小区停车、消防通道、架空线等问题。当场记录,并将所有问题传到区级专项信息平台,再由职能部门统一处理。二是个体式服务。具备“常态化”特征。作为人大代表,联系所属片区基层是职责所在。作为政协委员,下沉到社区,每年两会之前,对口的政协委员与居委会沟通,征询有需求以及急待解决的问题,以便在两会中帮助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这种机制的突出特征,在基层协商的过程中,即使是群众意见很大、居民反应非常激烈的时候,民主党派成员的协商发言或者个别交流,可能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讲话更有效果。因为民主党派成员不代表、不显示部门权威,会帮助群众解释对于政策条文的理解,会站在第三方中立的角度看待问题,群众比较相信。
3.区级专项民主监督
专项民主监督中的很多内容都属于社会治理乃至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容。每年的专项民主监督,通过沟通、检查、监督,形成民主监督报告。主要是帮助呼吁问题,不是去挑毛病。都是通过统战部再报中共区委,帮助促进街镇的社会治理工作。
三、多党合作制度在基层运行中的问题及困难
1.主体意识和能力不足
领导机制是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的根本,但组团式服务受制于主管领导。一是取决于街镇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思维和积极态度。二是受制于街镇主要领导的工作持续稳定,领导岗位的人员频繁变化,会导致工作思路的变化、服务形式的变化,最终导致合作方案可能被全部推翻,有的变化可能比以前更好,有的变化可能使得合作退化。因为没有形成明确的制度,都会影响协作关系以及合作机制的顺利实施。
2.合作机制不完善
合作机制是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的关键,而基层民主党派聚合平台相对欠缺。一是民主党派开展各种活动,一般都是依托于统战部或政协,而在基层街镇,统战部或政协的组织力量薄弱,很多没有建立联系平台。二是民主党派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组织力量上都显得薄弱,党派成员之间的凝聚力也很不够,个体参与社会治理发挥作用很难。三是民主党派自身的情况反映流程和响应机制相对缓慢,走访视察以后,照片、反馈,写总结报告、写社情民意,再进到区里,最后问题解决。整个流程,远远慢于人大代表议案的流程。
3.退休党派成员难以发挥作用
协商机制是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的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多党合作舞台极为广阔,要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做好“三个商量”“三个凝聚”,离不开已退休的民主党派成员。
民主党派中的很多成员,在职时积极参政议政、主动热情服务。退休后,一是居住地距离单位可能比较远;二是组织关系还在单位,居委会并不知其是否是民主党派成员。即使民主党派退休成员具有强烈的意愿和参加活动的主动性,但久而久之,可能就由主动变为被动,慢慢地就无法发挥作用了。
从这些问题可以看出,体制内资源优势还没有充分利用,多党合作的制度供给還不够成熟、程序化内容还不够完善、规范化运行机制尚未形成等,使得多党合作制度功能释放和作用发挥在基层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四、提升多党合作制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效能转化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基层民主党派联合活动平台
在党委统战部的扶持下,在街镇层面,搭建各个民主党派联合活动平台,可以按照职业、专业分组,除律师、医师等已有的联络组外,还可以组建城市管理、经济发展等组别。定期组织开展活动,更多为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出谋划策,真正凸显多党合作制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效能发挥。
民主党派成员个体作用的发挥,也是在党委统战部的支持下,提倡由不同党派成员联合调研、联合提议,以稳固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渠道,解决单一党派力量渺小、个人作用难以发挥的问题。把党派组织的力量,放到大的形势、大的背景下,让民主党派组织助力推动整个社会发展、推动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完善与发展。
2.建立民主党派退休人员社区报到制度
民主党派成员退休时,由原单位统战部分区造册转各区统战部,再由各区统战部汇总,将各个民主党派退休人员名册分别下发各个街镇,再由各个街镇委派专人联系管理。这样,居住地所在街镇或居委就会了解每个民主党派成员的参政议政特长和社会服务专长,可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什么作用等。这样既可以使每位退休的民主党派成员继续保持原来行业、原来单位、原来党派同仁、原来专业领域之间的交流联系,又可以在街道、在居委中,在生活方便的区域、在居住就近的地方,利用自己原来专长探讨日常生活中点滴小事,继续发挥在参政议政更主要是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按照鼓励居委会与业委会交叉任职的导向,鼓励在业委会中成比例地吸纳退休的民主党派成员任职,不仅在工程、财务、法律等方面有了所需要的专业人员,还更具公信力。
3.建立市级联合线上线下处理平台
线上,在民主党派市级层面建立意见信息网站,集信息投递与信息处理为一体。直接反馈问题,转请责任单位直接解决,缩短“信息形成—事务处理”流程,形成快速响应机制。
线下,激发多党合作制度由于各种条件限制尚未发挥出的作用和功能,在依靠职能部门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民主党派成员站在中立者或第三方的角度,辅助性地去解读政策、稳定群众情绪。
同时,有效促进民主党派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结合。如与老龄委协作,有组织地实施老伙伴计划,党派成员医生志愿一对一上门服务老年居民,进行普遍体检、健康建议、生活习惯改善建议等,并提供健康状况告知单,以备阶段性使用。
总之,基层社会治理是载体,多党合作制度是核心,关键是民主党派成员在基层社会治理的日常环节中所起的作用。规范执政党及其领导下的政府与参政党之间关系,完善中国政党制度的运行机制,探寻多党合作的有效方式和载体,释放多党合作制度的应有作用,最终提高多党合作的制度效能,是展现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生命力、影响力和凝聚力的关键环节[1]。
注释:
[1]牛君:《多党合作的制度效能及其提升路径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5年第2期,第71-76页。
(作者为上海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上海市委社史和理论研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