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怡心 郑玥宁 周铭
摘 要:闫静著《1949年至1966年的中国档案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创建》是中国档案学史领域的首部断代史研究的著作。该书以“一门独立学科的创建”命题为导向,对这一历史时期的中国档案学发展历程进行条分缕析。梳理全文脉络,发现此书有逻辑严密,注重历史考据;视角独特,宏观微观并重两大特点。为进一步深入探讨与研究中国档案学断代史和元理论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经验。
关键词:中国档案学;学术史;断代史
Abstract: Yan Jing's Chinese Archival Science from 1949 to 1966 -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independent discipline is the first work on dynastic history research in the field of Chinese Archival history. Guided by the proposition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independent discipline', the book makes a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Archival Science in this historical period. Combing the context of the full text, we find that the book has strict logic and pays attention to historical textual research; Unique perspective and equal emphasis on macro and micro. It provides valuable experience for further in-depth discussion and research on the dynastic history and meta theory of Chinese Archival Science.
Keywords: Chinese archival science; Academic history; Dynastic history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者对档案学史的思考和探索逐渐兴起。早在1986年,吴宝康教授所著的《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以下简称“吴著”)就被学界公认为系统而专深的首部中国档案学史著作。2005年,李财富的《中国档案学史论》(以下简称“李著”)问世。纵观已有的档案学术史著作,相比于国外以小见大的研究视角、更加丰富的研究层次,中国档案学史主要讲求大而全的研究模式,且相关成果多集中在通史研究。而闫静著《1949年至1966年的中国档案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创建》(以下简称“闫著”)则是以1949年至1966年的中国档案学为研究对象,将内在观念建制与外在社会建制两方面视为中国档案学独立化建设的重要表征,进而对这一时期我国档案学的发展历程给予多维审视和反思借鉴,并以哲学思维探索有关档案学的元理论。
1 闫著的主要内容
闫著于2021年9月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全书共七章,从“中国档案学如何创建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发架构全书的章节安排,在时空线索中勾勒出新中国成立后17年中国档案学学科创建史。第一章(绪论)对该书的研究源起、基础和范围以及研究的实现、贡献和不足等问题进行了自我剖析,第七章对该书的写作章节进行归纳总结,从“回顾”“省思”与“前瞻”三个方面梳理全书的主要内容。除此之外,该书正文部分包括:
第二章围绕1949年至1966年中国档案学创建的社会情景、发展进路以及建设成就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具体以中国档案学创建的社会情景为切入点,客观呈现该时期中国档案事业与实践的发展及其对档案理论的需求,探明中国档案学与苏联档案学以及旧中国档案学学术思想复杂交织的现实原因。同时,结合相关文件以及档案学发展的内在理路,综合考量当时的时代背景,将1949年至1966年的中国档案学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并对不同阶段的档案事业实践、档案学术发展以及档案思想转变予以合理揭示和解释,分析并归纳该时期中国档案学的主要成果与成就和中国档案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探索与建设之路。
第三章第四章分别从“独立学科”的外部表征和内部规定性出发。先将档案学术研究机构的建立、学术交流平台的创办以及学术研究主体的形成与分化视为档案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外部表征,后从档案学学术争鸣和学科体系建设两方面来呈现档案学内在观念建制的逐步完备。具体来说,第三章通过详述政学统一与计划学术教育背景下,中国共产党设立的新中国第一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档案学教育模式以及教学重心的转变,呈现了中国档案学自主化教育的曲折探索以及丰硕成果;围绕档案学期刊以及档案行业会议两方面对该时期档案学的学术交流平台展开论述,详细介绍了各种期刊与行业会议的类型、研究议题以及发展状况;另外,作者将新中國成立初期活跃的档案学研究主体按照其出身和阅历分为“革命者型”“‘民国遗老型”以及“外来专家型”三大类别,并分别指出他们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档案学独立化建制及发展过程中作出的独有贡献。第四章系统阐述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档案学基本问题的初步探索以及档案学学科体系建设的开展情况。一方面,列举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具有代表性的档案学基本问题以及围绕这些问题开展的学术讨论,客观呈现出不同领域群体的见解,明晰档案学的研究内容与研究对象。另一方面,对20世纪五六十年代档案学学科体系构建历程以及相关特点进行梳理,并围绕档案学与各分支科目的关系以及各分支科目的建设情况和研究内容展开叙述。
第五章作者以学术史“史实”为基础,从“学科视域”“学理视域”“历史视域”与“现实视域”多个维度审视1949年至1966年的中国档案学。在归纳与总结这段学术史的历史地位、所呈现的特点及其内外发展动因的基础上,探讨该时期档案学的历史启示与现实意义。具体通过“学科视域”的审视,明确中国档案学“由外而内”的创建路径及其发展特点与规律。在此基础上,从“学理视域”和“历史视域”两方面分别探究该时期中国档案学特点与规律的促成要素,洞察学科发展的内在发展理路与外在环境归因。最后,从“现实视域”回顾该时期档案学的发展历程并进行反思与借鉴,旨在为中国档案学的未来发展提供一种指引。
第六章作者以翦伯赞的“历史关联性”阐述作为反思档案学元问题的理论框架,从哲学的角度反思档案学的时间性、空间性以及档案学中客观条件与主观创造的互动性。关于档案学的时间性,作者从档案学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这三个发展阶段分别展开论述,提出对待“历史遗产”的正确态度,并对档案学当代和未来发展方向提出自己的见解;对于档案学的空间性,作者从自然空间与社会空间两个角度,抽丝剥茧地分析“空间”因素对档案学范式、发展方向及呈现面貌的影响;关于档案学中客观条件与主观创造的互动性,作者从档案学框架设计以及前景思考的具体体现这两方面予以分析,呈现档案学结构与功能的具体表现及其发展动态,通过剖析档案学的社会意义及其价值形态转变,引发对档案学前景的思考。
2 闫著的研究特点
2.1 逻辑严密,注重历史考据。首先,闫著具有严密清晰的逻辑关系。全书以“一门独立学科的创建”这一问题为导向,通过举隅“独立学科”的确定标志作为切入点展开论述。在表述中,通过梳理学术史发展过程的重要事件以及开拓性的学术争鸣、学科建设体系的完善来究明学术发展的动因及方向;通过学术分期来揭示学科发展不同阶段质的区别和各种联系。做到层层递进、追踪溯源,深入厘清推动档案学发展的主要问题及相关线索。此外,作者在书中的观点不是空穴来风,如作者在进行“学术分期”以及“确定‘独立学科的标准”时,通过梳理不同學者的思想观点后列出表格,在对相关观点进行对比分析与归纳总结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使之有理有据、令人信服。其次,该书注重历史考据法的应用。作者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搜集、整理和分析历史资料,在客观呈现内部资料、口述史料等各种材料的基础上对其保持一定的怀疑态度,将尚有争议、有待考证的问题以及相关记载在脚注中予以解释和揭示。如作者在论及苏联档案专家时,将尚有争议的中文音译人名在脚注中予以说明[1];在引用王德俊、韩玉梅及张德泽等前辈的回忆性材料及访谈材料时,将口述访谈日期、手稿查阅日期以及获取来源等都在脚注进行了详细的补充。[2]简言之,作者通过对大量史料深入发掘和潜心分析,力图将档案学史上不同领域群体的学术观点、工作实践以及理论探索等客观如实地呈现出来,并结合时代背景提出相应的局限性,在批判中提出自己的见解,从而对1949年至1966年中国档案学在整个档案学史中的学术地位和历史贡献予以相对客观的评价。[3]
2.2 视角独特,宏观微观并重
通览全书,不难发现该书在研究框架、研究对象以及研究内容等方面均有可取的创新之处。从研究框架来看,该书是以“一门独立学科的创建”这一问题为导向的中国档案学史研究,通过举隅“独立学科”的确定标志并将其归纳为内在观念建制和外在社会建制两方面展开论述;从研究对象来看,该书仅将1949年至1966年的中国档案学作为研究对象,进一步细化了中国档案学史的研究范围;从研究内容来看,该书从“学术成果”上升到“历史哲学”的思考,从哲学以及方法论层面对档案学自身问题进行追根究源。此外,该书的研究既从宏观着眼,在系统而全面地阐述档案学发展脉络的同时,综合考量档案学发展历程与时代背景下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及相互影响;又从微观入手,细致而深入地描述出推动档案学发展的重要学术事件、关键学术人物、代表性学术机构以及典型性学术争鸣。[4]如作者在论及陆晋蘧《档案管理法》及其有关学术探讨时,分析了吴宝康前辈从片面批判到“翻案式评价”的思想转变,呈现出时代变化对档案思想观念的影响。[5]简言之,该书宏观与微观相结合,于广阔的时代背景下纵深地挖掘1949年至1966年中国档案学发展的历史脉络,较以往的学术史研究具有很强的创新性。
3 闫著的价值与不足
3.1 闫著的价值
3.1.1 档案学元问题研究再上新台阶。元理论作为以自身为研究对象的理论自20世纪五十年代便已在档案学界得到关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档案学界对档案学元理论研究兴趣日增,并产生了一大批代表性的成果。发展到今天,档案学元理论研究随着档案学的发展繁荣逐步深化和完善,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于各具体学科研究的特殊元理论家族,推动着档案学学科不断反思与前进。通览档案学元理论研究的代表性著作,吴著深入浅出地剖析了中国档案学的研究对象与任务、性质与特点,并对中国档案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中国档案学及其各学科科目今后的发展情况等元问题进行系统全面的论述,可以说代表了当时中国档案学元理论的最高水平,开创了档案学元理论先河;陈永生教授著《档案学论衡》(以下简称“陈著”)完全以“档案学”为研究对象,实现了从档案学研究到研究档案学的过渡,并在吴著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档案学学科属性和学科体系、档案学研究的科学精神、档案学研究方法、档案学的学术性、档案学术评论、档案学科研管理、档案学人才以及档案学的协调发展等元问题的详尽探讨,可以说该书是我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档案学元科学著作[6];胡鸿杰著《中国档案学的理念与模式》(以下简称“胡著”)在相关著作的基础上,对档案学学科结构与功能、档案学评价机制与学术尊严等元问题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探讨与诠释,可以说是我国当代档案学元科学研究领域的集大成者。[7]闫著则在梳理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档案学的发展历程中以新的观点和角度对有关档案学元问题进行诠释。例如,在阐述档案学研究主体的形成与分化时,根据新中国成立初期档案学研究主体的出身与阅历将他们分成“革命者型”“‘民国遗老型”以及“外来专家型”三大类别,这是之前从未有过的分法;从“学科视域”与“学理视域”两个维度审视1949年至1966年的中国档案学时,对其创建路径与价值定位进一步明晰;从历史哲学以及方法论层面对档案学元问题进行反思时,具体将档案学置身于时间与空间的大文化背景下,探讨时空因素对中国档案学呈现样态及其发展局限性的影响,并究明相关因素影响档案学的方式。总之,闫著虽然没有像陈著与胡著一样对档案学元理论进行系统梳理与全面诠释,但其将档案学元问题的探讨沉潜在档案学史考察之中,真正实现了档案学史研究的意义与价值。笔者认为,闫著称得上新时代继吴著、陈著及胡著三者之后档案学元问题研究的又一力作。
3.1.2 开创中国档案学断代史研究先河。纵观我国的档案学史研究,从研究层次来看,国内讲求大而全式的研究模式,以传统学术研究方法开展的“全景式”研究比较多;从研究方法来看,基于编年体法、进化论法的档案学史研究相对成熟。具体来说,現有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档案学通史研究方面,而较少关注其断代史研究,即使有专门对某一时期档案学发展史的学理性探索,也多集中在古代或近代学史研究。[8]如李著作为第一部系统研究档案学史的学术专著,以时间为线索阐述了自封建社会以来中国档案学的不同发展阶段;周雪恒负责的“中国档案事业史”(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总体框架为“三史一库”,其中《中国档案学史》按照历史阶段对中国古代、近现代以及现代档案学的发展与演变规律进行重点研究。继李、周之后,笔者认为似乎可以说中国档案学史的通史建设阶段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学术成果,现在及未来需要进入按照各个历史时期作更深入的发掘和研究,以充实和丰富中国档案学史内容的新阶段了。根据档案学史研究的进化论法,笔者认为可以按照历史时期将中国档案学演进历程分为古代萌芽期、民国形成期、建国初期的重构期、“文革”至改革开放的停滞期以及改革开放至今的成熟期。而现有的档案学断代史研究成果仅有少部分集中在明清时期及民国时期,对其他历史时期的中国档案学史缺乏深入探讨与系统诠释,且存在对“档案学史”“档案史”以及“档案事业史”等概念界定不清的问题。而闫静则秉持着开拓和严谨的学术精神试图寻找新的突破口。一方面,相较于先前宏观的档案学通史研究,闫著在前辈学者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细化档案学史的研究范围,将研究对象集中在1949年至1966年这一时期的中国档案学,主要以微观视角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档案学发展历程进行条分缕析。另一方面,闫著在明晰“档案学”以及“学术史”概念的基础上进而区分“档案学史”“档案史”以及“档案事业史”的研究边界,从而形成缜密的研究框架,继而进行系统而专深的档案学断代史研究。因此,如果说李著是一部开创档案学通史研究新局面的力作,那么笔者认为,闫著是继李著之后,我国档案学史研究的又一力作,并进而开启了中国档案学断代史研究的先河。
3.2 闫著的不足之处。闫著以详尽的历史资料和独特的研究视角勾勒出新中国成立之际档案学的发展历程,使读者受益良多,但书中个别地方论述还不够全面,需要对相关内容进一步发掘与探讨。
第一,关于档案学研究主体的分类尚待进一步思考与探讨。新中国成立初期,除了档案学界对档案工作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刻探讨,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十分重视和关心档案工作的发展,先后发表了一系列建立和加强档案工作的题词、讲话以及批示等。在涉及党政档案管理问题时,周恩来同志于1958年11月18日对《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和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的意见》作出重要批示:“我认为(档案机构)应放在党委秘书长领导之下,不要放在政府系统之下,其原因有许多党的档案,不宜归政府管,而更重要的是每一档案必须以党的政策方针为纲才好整理,故必须从每一档案的出处立根,宜归党管。”这一批示与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一脉相承,在当时对明确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党政档案工作统一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涉及档案管理工作时,谢觉哉同志于1959年6月3日在全国档案资料工作先进经验交流会上发表讲话时提出:“档案工作是一个伟大的有悠久性的工作。它是把我们国家社会各个方面的政治斗争的事实和经验,生产斗争的事实和经验,记录下来,保存起来。头一步,把这些材料,有条不紊地收集起来。……第二步,就是从这些材料里边抽出好的来编成书。”这一观点对档案材料的长远保存和便于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在谢老档案学思想的基础上,朱盛兴将其归纳提炼为“档案两步整理论”进而上升到理论层次的探讨。除了周恩来、谢觉哉外,毛泽东、陈毅、刘少奇和董必武等国家领导人也发表了诸多涉及档案工作的重要言论,他们具有前瞻性的档案学思想以及审时度势的战略判断为推动我国档案学理论的深入研究、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档案事业的建设等方面都作出了巨大贡献。因此笔者认为,在论及新中国成立初期档案学研究主体分类时,除了按照他们的出身与阅历将其分成“革命者型”“‘民国遗老型”以及“外来专家型”三大类别,还应当将毛泽东、董必武及周恩来等“领袖型”人物囊括在内,对相关人物的档案学思想及言论展开进一步发掘与诠释。
第二,“空间”因素论述中对不同地理位置档案学的研究有待开启新的思考与探讨。作者在第六章从哲学的角度反思了档案学空间性,并将档案学的空间性分为自然空间与社会空间,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然空间的地理因素对档案理论范式的影响可谓源远流长”、地理空间“塑造了不同边界范围内档案学的呈现样态”以及“隐喻性地理空间又与社会空间相互交织”等见解,[9]但书中缺乏对不同地理位置档案学发展的对比研究以及关于地理空间与社会空间是如何共同作用、相互影响等问题的进一步探讨。此外,根据汤黎华学者的观点,不同地理位置形成的区域性文化会使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异性,[10]所以对不同地理位置档案学发展情况以及档案学人思想的对比研究或许可以进一步延伸到对档案学派建设情况的反思与探讨,从而给予读者更多思考的空间并为相关研究提供思路。
4 结语
在档案学先驱们智慧与心血的凝结下,中国档案学史研究不断拓展和深化。正如作者在绪论中所说,虽然我国档案学史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以及有待提升的空间,但其开始注重从宏观到微观的转变,这是细化档案学史研究的一个好方面。[11]闫著作为中国档案学史领域首部断代史研究的著作,不仅为后人研究其他时期中国档案学断代史提供宝贵经验,反过来又为进一步专深的档案学通史研究提供素材,使中国档案学史研究更加深入、饱满。另一方面,元理论作为以自身为研究对象的理论,其在档案学学科中的应用对探索档案学自身问题具有很大的启发,它使人们以更高的角度和更明朗的视野对档案学学科进行鸟瞰式的整体审视和批判。[12]因此,未来中国档案学学者需要不断发展档案学元科学的创新思维,在闫著研究基础上以全新的角度去探讨及阐释档案学元理论,从而以更明朗的视野究明档案学实质性问题,进而为构建元档案学提供充足的条件和必要的基础。[13]
总之,闫著作为中国档案学断代史与元理论研究的最新力作,虽然对有关内容缺乏进一步论述,但瑕不掩瑜,其为后人的档案学研究提供了宝贵经验。然路漫漫其修远兮,未来学者需要沿着中国档案学研究之路继续不遗余力地探索与前行,从而使中国档案学以坚挺的姿态屹立于学术之林。
参考文献:
[1-5][8][9][11]闫静.1949年至1966年的中国档案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创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57,99-108,36,35,174,34,329-330,33.
[6][7]王协舟.基于学术评价视阈的中国档案学阐释与批判[M].湘潭:湘潭大学出版社,2009:23,24.
[10]汤黎华.浅析中国档案学的学派问题[J].档案管理,2011(03):14-17.
[12][13]陈永生.论档案学元科学层面的研究[J].黑龙江档案,1994(05):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