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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证书都是好几年前挂的,我以为现在查不到了,所以就抱着侥幸心理,在自查自纠阶段隐瞒了违规挂证取酬的行为。”日前,宜宾市筠连县应急管理局一股长陈某因违规挂靠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取酬5000元,被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之前部分干部对违规挂证取酬行为不重视,自查自纠也不彻底。通过这次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的违规挂证取酬专项整治行动,绝大多数人配合单位把挂证情况说清楚了。”筠连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筠连县的实践是宜宾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一个片段。今年1月以来,宜宾市纪检监察机关重点聚焦公职人员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违规挂证取酬行为,开展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全市纠正整改违规挂证行为76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4人,纪律处分23人,依规依纪依法对公务员、参公人员和国企管理人员违规挂证所得进行收缴。
只见证件不见人?“零报告”中有假
近年来,在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挂证取酬行为较为常见。对于挂证者来说,只需要把相关的职业资格证挂靠在相应的企业,就能获得一笔较可观的挂靠费,而部分企业为了保级升级、参与投标、减少开支,也需要拥有相关职业资格证的人前来挂靠。在这其中,甚至衍生出大大小小的中介服务公司。
“违规挂证不仅给相关工程项目带来极大隐患,扰乱了工程建设和招投标工作,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更是严重损害了公信力,极易滋生利益输送,必须狠纠狠治。”宜宾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全市在今年初集中开展了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划分为组织动员、自查自纠、关联排查、分类处置四个阶段。调查发现,为隐瞒违规挂证取酬,有部分人在自查自纠阶段持观望态度,不主动报告。筠连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该县在自查阶段收到了“零报告”。“当时,相关单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以为能蒙混过关。”
“零报告”现象让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感到蹊跷。为保证专项整治落地见效,筠连县纪委监委统筹协调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并联动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城管局等单位开展关联排查。
该县应急管理局的陈某就是在关联排查阶段被发现的。当时,针对“零报告”情况,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县政府部门人员进行了随机抽查。让上述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印象深刻的是,第一个被抽查到的就是陈某。陈某被找到谈话后,也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说清了有关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筠连县再次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了关联排查。全县共梳理出工程建设领域持证人员114人,其中8人存在违规挂证取酬行为。县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理,并追缴违规所得。
不搞“一刀切”,宽严相济进行处理
在专项整治中,还有部分违规挂证取酬干部显得有些“未雨绸缪”。据综合监督屏山县农业农村局的该县纪委监委驻县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余治华介绍,该局某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为躲避整治,减少损失,在自查自纠阶段开始前便注销了自己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并在主动报告时填写“无证无取酬”。
“我们在2月初要求主動说明情况,他是在1月份注销的证书。”经过关联排查,该纪检监察组最终揭穿了上述干部的“把戏”,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并让其退缴了违规挂证所得的9000余元。
“从全市整治的情况来看,涉及这些问题的人员身份各异,有的是公务员、参公人员,有的是事业人员,也有国企管理人员、一般员工,挂证情形、取酬金额、行为背景等有所不同,决不能搞‘一刀切,应当做到贯通纪法情理。”宜宾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参照2018年11月住建部开展专项整治明确的工作原则,在自查自纠期间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对于没有主动说清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关联排查发现相关行为的,将予以处理。
挂证取酬屡禁不止的背后,是监管制度的缺失。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职能部门监管漏洞,宜宾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称、职业资格主管部门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有关部门查漏补缺、建章立制。
宜宾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次专项清理全面摸清底数后,进一步建立完善公职人员证书管理制度,定期更新台账,要求每年新取得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公职人员要及时向单位人事部门报备,并签订承诺书。
“目前我们只是清理了暴露出的问题,要铲除违规挂证取酬的土壤,还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挂证企业开展动态核查。”宜宾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正在督促住建部门牵头,人社、水利等部门(单位)配合,对从事证书挂靠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及使用挂靠资质参与工程投标、申请企业资质的市场主体依规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