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屡以自残方式恐吓、要挟妻子,算不算家暴?

2022-05-30 16:11复林
妇女生活 2022年8期
关键词:张萍法院女儿

复林

丈夫多次以自残的方式要求妻子听自己的话。妻子不堪忍受,以遭受家庭暴力为由提出离婚。法庭上,丈夫以没有殴打妻子为由进行辩护。

他拧开煤气阀门,发微信给女友:“今生不能与你在一起,那就来世做夫妻吧。”

现年31岁的张萍,家住江苏省镇江市。2017年上半年,经同事介绍,她与邹超相识。邹超比张萍大3岁,长相斯文,研究生学历,IT工程师。这些外在条件让张萍很满意。

然而,相处了两个月,张萍发觉邹超不仅性格孤僻,还不懂得保护女性。一天晚上,他们去吃烧烤,一高一矮两个胳膊上露着文身的青年端着酒杯要与张萍“喝一个”。张萍恼怒地推开对方,矮个儿青年不乐意了:“哎哟,这么不给我大哥面子!”伸手就要给张萍灌酒。邹超不仅不为女朋友撑腰,还站起来劝张萍喝一小口。张萍瞪了瞪邹超,邹超竟连连向对方示弱:“不好意思,要不我替她喝。”矮个儿青年蛮横地说:“就要这妞儿喝!”隔壁桌四五个小伙子看不下去了,出面制止,文身青年这才悻悻离去。

张萍觉得跟邹超在一起没有安全感,提出分手。邹超哭着央求继续相处,并讲述了自己的成长经历。他上小学时,父母离婚,他随母亲生活。其间,他在学校遭遇过多次霸凌,但怕母亲伤心,不敢跟她说,只好憋在心里,慢慢便养成了懦弱的性格。“如今,我母亲已经去世好几年,父亲远在法国定居,没有你,我就孤苦伶仃了。”他再三表示自己很爱张萍,请求她不要分手。张萍听得心软,打消了分手的念头。

2017年12月,张萍将邹超领回家见父母。母亲对未来女婿很满意,父亲和哥哥通过观察,判断邹超性格优柔寡断,担不了事,建议张萍趁早跟他分手。张萍思考再三,以家人不同意为由再次提出分手。

邹超仍不死心,每天发微信向张萍表白,张萍一概不回。邹超便请介绍人劝说张萍。介绍人向张萍分析:“人无完人,他的性格确实有些懦弱,但这也是好事,至少以后不会欺负你;再说,论相貌和经济条件,他找个女朋友并不难,可他只钟情于你,这很难得。”张萍被说动了,同意跟邹超结婚,但要求他卖掉旧宅,重新购房且在产权证上加她的名字。

邹超表示,旧宅寄托着他对母亲的感情,卖不得,但他愿意与张萍共同出首付款再买一套房,婚后共同还贷。张萍觉得邹超根本没有诚意,表示不再与其交往。

2018年1月10日晚,張萍突然接到邹超发来的微信:“今生不能与你在一起,那就来世做夫妻吧。”微信上还有一张他拧开煤气阀门的图片。

张萍惊慌失措,赶到邹超的住所,嘭嘭敲门。邹超打开门:“我只想见你最后一面。”张萍崩溃大哭,答应与邹超结婚。

2018年5月,两人举行了婚礼。

婚后,两人只要发生争执,他就自抽耳光或用头撞墙,迫使她让步

婚后,张萍想去国外旅行度蜜月:“我想去巴黎,正好见见你父亲。”邹超却说父亲抛弃了他,他不愿跟父亲来往,还说在国内玩玩也一样。最终,在张萍的坚持下,邹超勉强同意去新马泰5日游。

出发前,张萍提出报个旅行团,邹超嫌跟团花费高,说还是自由行实惠。到了新加坡,住宿时,张萍想找个好一点儿的宾馆,邹超不同意,接连跑了十几个地方,最终找了一个便宜的小旅店。张萍又累又饿,想在附近的餐馆吃饭,邹超自告奋勇:“你歇着,我去买饭。”说完不等张萍反应,就匆匆跑出了客房。张萍等了半个多小时,不见邹超回来,就自行到旅店附近的饭馆吃了饭。回到客房,她看到邹超正在埋头吃着大份的盒饭。看到她回来,邹超分出一半递给她,说一大份两个人吃正好。得知张萍已经去外面吃过饭,邹超脸一沉:“你也太浪费了,不懂得节省过日子。”张萍怼他:“就没见过你这么抠门儿的!”看张萍真生气了,邹超又是下跪又是扇耳光,表示认错。张萍见不得他如此行为,勉强原谅了他。

第二天,他们去逛街。在一家商场,张萍打算给父亲和哥哥各买一块价值1万多元的手表,被邹超竭力阻拦:“国内电商有高仿货,每块只要3000元,你花这么多钱,太奢侈了。”张萍没好气地说:“我花自己的钱,关你什么事!”边说边给营业员递上银行卡。没想到邹超竟然跑到廊柱处,连连撞头。张萍见状,只好作罢。

接连发生不愉快,张萍一气之下决定提前结束蜜月旅行,邹超爽快答应。张萍算是看明白了这个人:只要不花钱,他就不会有意见。

2018年7月,张萍有了离婚的念头。恰在此时,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背着邹超去做人工流产,医生为她检查后告诉她,她的体质不易受孕,最好保留胎儿。听医生这样说,张萍打算生下孩子,也放弃了离婚的念头。她告诉邹超,他们有了宝宝,让他不要再动不动就自残,邹超一口答应。

然而,女儿雯雯出生后不久,邹超故态复萌。两人只要发生争执,他就自抽耳光或用头撞墙,迫使张萍让步。

2021年2月5日,临近春节,张萍的年终奖比往年增加不少,便买了名烟名酒和滋补品,打算送给父母。邹超责怪她太破费,两人又吵了起来。邹超先是爬上窗台要跳楼,见张萍无动于衷,又从厨房拿出菜刀对准自己的脖子,威胁道:“赶紧退了,重新买便宜的,否则我死给你看!”雯雯被吓得哇哇大哭,张萍把女儿紧紧搂在怀里,说自己不会屈服。结果,邹超真朝自己的脖子割了一刀。张萍看邹超的脖子流血了,只好让步。

此后,想到女儿要在爸爸自杀、自残的阴影中长大,张萍后怕不已。

法院:邹超虽未有侵害张萍身体的行为,但其通过自杀、自残的方式恐吓张萍,对张萍造成了精神伤害,也属于家庭暴力

2022年1月5日,张萍向当地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法院组织调解,邹超坚决不同意离婚,法庭遂给予双方30天离婚冷静期。

张萍带着女儿住回了娘家。邹超多次上门吵闹,都被张家父子训了回去。春节前夕,邹超给张萍发微信威胁无果,又发来了一段视频,视频中他把菜刀搁在手腕上要挟:“你和雯雯回家过年,否则就等着给我收尸。”张萍立即报警。警察赶到时,邹超却淡定地说:“别当真,我只是吓唬吓唬她。”

过完春节,离婚冷静期已过,张萍仍然坚持要求离婚,法院只好排期开庭。

法庭上,张萍泪水涟涟地表示,从恋爱到结婚,邹超频频以自杀、自残的方式实施家庭暴力,不仅给她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还给年幼的女儿带来了心理阴影,为了女儿的健康成长,请求法院判决她与邹超离婚。张萍还提出,现住房原来由双方共同出首付,共同还贷,离婚后,女儿随她生活,住房产权应归并到她名下,她愿意适当给予邹超现金补偿。

邹超不同意离婚。他承认婚前婚后都有过自残行为,但表示从未殴打过张萍,不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他还说,他的经济条件优于张萍,法院如果判決双方离婚,女儿也应随他生活,房子归他,他愿意按房子现值给予张萍一半的经济补偿。

庭审质证期间,张萍提供了邹超实施自残的视频以及意欲自杀的微信文字、手机短信等证据,邹超没有反驳。两人均认可现住房价值10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本案中,邹超虽未有侵害张萍身体的行为,但他通过自杀、自残的方式恐吓张萍,对张萍造成了精神伤害,也属于家庭暴力。

审理此案的法官指出,法院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应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一般不宜把孩子判决给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同时,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在财产分割上,法院可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判定施暴方少分财产,以惩戒施暴方。

2022年5月16日,当地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准予张萍与邹超离婚;女儿随张萍生活,邹超每月探视女儿4次,并按其基础工资的20%给付女儿抚养费;住房产权归并到张萍名下,邹超搬离现居所,张萍按双方认可的房屋价值的40%支付邹超补偿款。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点评:

精神控制属于家庭暴力范畴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法官

沈红卫

家庭暴力一般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通常以殴打、捆绑、恐吓或谩骂等形式表现,该行为有时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有时却是作用于受害者精神,使受害者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目前,尚未有相关司法解释说明自杀、自残等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但是,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频繁实施自杀、自残等行为,以达到对配偶进行精神控制之目的,另一方则必然处于惊恐之中,其实质乃是家庭暴力行为的恐吓类型。因此,在对邹超行为的定性上,承办此案的法官通过行使自由裁量权,定性邹超的行为属于家暴,与法不悖。

【编辑:潘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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