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鑫鑫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黨中央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之下,不断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创造性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同于西方语境中的民主,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模式既体现着民主的“全过程”特点,有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实现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结合,保障了民主的真实有效。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考察时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为我国的民主增加了一个重要的关键词,即“全过程”。202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特别提出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全过程民主”概念中又增加了“人民”二字。“全过程”和“人民”这两个关键词充分体现了我国对于民主的界定,同时也彰显中国式民主的内涵和特点。
一、“全过程”是中国式民主的显著特征
“全过程”这个关键词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概念的核心部分,“全过程”的含义不仅是指民主程序的从始至终,同时还体现着民主贯穿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各个级别。
(一)并非阶段性的民主,具有时间上的持续性
在西方民主语境之中,对于民主的定义坚持选举至上论,很多西方学者也直接将民主与选举划上等号,“有没有普选”就成为衡量一国是否迈入民主门槛的唯一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人民被异化成了选民,民主成了仅停留在选举阶段的一次性民主,人民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结束之后民主就进入了休眠期,民主过程戛然而止,这样的民主模式是非全过程的民主。相对于仅仅停留在选举阶段的一次性民主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则要求民主不仅体现在选举环节,而且应该从始至终保持着持续的状态。中国的民主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要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实现人民对民主的全程参与,就要求民主环节的完整,一是要广泛汇集人民群众的意志,使人民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二是要将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诉求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度和法律确定下来,上升为国家的意志;三是将这种意志通过实践成为现实,要有具体的操作和实施,四是对实施的效果要进行反馈和监督,以保证群众的意志和诉求的最终达成。这样的四个环节就体现了民主从开始到结束的完整过程。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贯通了起来,这就将民主程序的四个环节完全涵盖在内。通过民主选举和民主协商,实现人民意志和诉求的汇集,通过民主决策,将人民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通过民主管理,将汇集起的意志落实我国发展的方方面面,最后通过民主监督对落实效果进行反馈。这样就保证了民主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和人民参与的持续性。
(二)并非单纯政治选举,具有内容上的全面性
政治选举是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绝非唯一的内容,这是因为许多重大的、专业性强的问题无法通过简单的普遍投票来决定,英国脱欧之前的全民公投便是生动的例证,用全民投票这种看似民主的方式来决定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走向,不仅是不负责的,更是不科学的,因为参与投票的许多民众并不具备这样的判断能力,即使他们具备这种能力,以投票的方式产生的最终结果也只能按照一部分人的意志来执行,而无法满足绝大多数人的诉求。全过程民主所要求的民主参与不是局部的、零散的和碎片化的,不是仅仅局限在某一个领域的,而是全面的、系统的和整体性的参与,无论是国家的大政方针的制定,还是更为具体的社会问题,人民都能参与其中。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体现在政治选举中,而且体现在日常工作与社会中,并且有多种渠道实现人民的全面参与。一方面,对于类似于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等专业的政治问题,人民群众可以通过行使选举权来选择自己满意的人作为代表,代表自己参与其中,而被选出的代表们则有责任有义务持续地、深入地关注和研究某个专业问题,人民对选出的代表进行监督。也正是由于人民选出的代表们持续深入地研究某个问题,因此他们所做出的判断可能比普通群众更加合理和科学。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更加具体的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可以通过诸如政府热线、市长信箱、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寻求帮助、发表意见、投诉举报等,同时,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架起了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督促各级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
(三)并非局限某一级别,具有运行上的协同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这一论述既体现了民主的持续性的特点,也强调了民主的无处不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而现实地运行于党和国家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各个层级上,构建出一张庞大的民主网络,从横向看,民主不是某个部门的专利,而是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中都有体现;从纵向看,民主不仅是对中央的要求,更要贯穿于国家、地方、社会、基层工作中。
二、人民当家作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初心
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人民”二字体现出我国民主权力和民主权利的主体,指出了我国人民的主体地位,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章程》开篇表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党除了代表和维护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宗旨,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立场,党的主张同人民意志高度一致。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围绕“以人民为中心”这一价值目标努力推进人民民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坚决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把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成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在积极应对疫情的同时保持稳定的发展,始终坚持动态清零的原则,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在社会生活的全方位、全过程,人民真正成为民主的主体。
(二)以解决人民的问题为导向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为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最为关心的问题就是如何满足多元化的需求,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中国共产党始终把解决人民的问题,满足人民的需要当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过程的推进,人民的诉求不断得到回应和满足,人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在收入分配、就医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住房养老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了人民表达诉求的渠道,无论是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国家发展顶层设计,还是经济和文化事业、地方公共事务治理,人民都能参与其中;人民群众既能够通过人大、政协等渠道表达意愿,又可以通过社会组织、网络等平台表达诉求。自2021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各级领导干部通过人民网开设的“领导留言板”,征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2年上半年,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收到39.1万件群众有效留言,31.9万件得到各级领导干部回应,生动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真實、管用。
三、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结合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色和优势
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吸取了西方选举民主的优点,同时也弥补了西方单纯注重选举民主的短板和弊端,当投票选举环节结束之后,民主并不是进入休眠期,而是有进一步的民主环节来保障全方位的实现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结合起来,同时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民主选举和民主协商“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
(一)民主选举是实现民主的重要形式
选举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人民通过投票选举,选出自己认可的人代表自己掌握并行使权力,参与民主实践。中国的选举既包括国家机构选举,又有基层选举,人民群众通过直接选举选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和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又通过间接选举产生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从2016年开始,中国展开新一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从国家领导人到普通公民,全国共有超过9亿的选民参加了选举,投出了自己神圣的一票,创造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层民主选举。
民主选举涵盖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选举具有广泛性的特点。在选举的过程中,坚持一人一票、人人平等、票票等值的原则,任何人在投票中没有特权,人民平等的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过程不受金钱操控、不受资本影响,选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做选择,充分体现选举的公平和真实。
(二)民主协商是广泛凝聚共识的重要保障
人民在通过投票和选举行使权力、表达意愿的同时,在国家的各项决策前和决策的过程中进行广泛协商,以凝聚智慧、达成共识。“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协商民主蕴含人民民主的真谛,是实现民主实效的重要前提,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众人商量,以此求得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人民群众参与协商的形式和渠道广泛多样,中国每年同期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协会议为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协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形成了中国独有的“两会”式民主,让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有了现实依托。此外,人民群众还可以通过会议、座谈、听证、咨询、网络、民意调查等多种途径,就国家改革、社会发展以及自身利益等相关问题参与协商。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过程中,通过与各民主党派、科教文卫体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基层群众代表等多方会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时通过多个网络平台开展网民意见征集活动,生动体现出政府问政于民、问需于民的民主协商过程。
(三)民主决策是实现群策群力的重要环节
民主决策是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从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出发,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将各种意见建议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为国家各个领域的发展提供思路和方法。
一方面,我国各级政府坚持开门问计,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在决策的启动、决策研究制定、形成决策草案并公示、最终确定决策以及决策后的评估等各个环节,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吸纳专业人才参与。在十四五规划纲要起草过程中,党在五年规划编制史上首次采用网络问计,许多网民的留言被列入十四五规划建议,最终化为规划纲要的具体举措,这一过程充分体现国家坚持问计于民、实行民主决策。
另一方面,人大开门立法,设置多个立法联系点,推动了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提高了立法质量和效率,拓宽了群众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畅通了民意表达的渠道,构建起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双向互动立法模式,搭建起立法机关与基层之间的桥梁。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各地方人大常委会加快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自2015年设立第一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共对127部法律草案、立法工作计划等提出近7800条意见建议,为推动我国立法工作的开展、实现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民主管理是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
民主管理是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由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过程。民主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的重要民主程序,是民主链条中的关键环节,人民群众通过村民自治、城市社区自治、企业中的管理等途径实现民主管理,既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各种社会事务的管理,又参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管理,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人人参与治理的民主特色。
(五)民主监督是权利有效制约的重要保证
民主监督是保证民主权力在选举之后不被中断,最终检验民主效果、实现人民的政治诉求的重要保障,能够有效促使权力得到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问题的出现,也是民主链条的最后一环。全过程人民民主下的民主监督,已经形成一张高效科学的监督网络,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计机关、财政部门、统计部门等可以按照相应的程序和方式对公职人员及相关部门展开监督,各个部门上下级之间也需进行相互监督,群众可以通过媒体或网络进行普遍的舆论监督,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此外,人民代表大会和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对于国家各项决策部署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也发挥至关重要的监督作用。民主监督不受主体的限制,不受时间和级别的限制,充分发挥人人监督政府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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