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达 潘光曦
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宏观层面,数字化转型将成为未来较长时间内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主基调;微观层面,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企业主动把握数字经济新浪潮、提升核心竞争力、谋求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财政政策在助推企业数字化转型方面应更加注重精准性与靶向性,着力提升政策效能。
数字化转型客观上要求企业将数字技术、数据资源等新型生产要素与土地、资金、人力资源等传统生产要素实现有机融合,不断优化生产体系以提升企业经营的整体效率,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外化为企业绩效的提升和市场表现的优化,如企业生产和经营成本降低、产品和服务质量优化、商业模式和组织结构再造、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提升等。
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企业适应新发展浪潮的必然选择。其一,数字化转型显著促进技术创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创新水平是企业适应新一轮技术变革、抢占产业链和供应链制高点的必然要求。数字化转型能够通过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提高人力资本水平、降低创新试错成本等内在机制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其二,数字化转型可以优化业务流程,助力企业实现更大的价值创造。一方面,数字技术嵌入企业生产经营流程可以充分激发生产要素在采购、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潜能,强化要素的全过程协同能力。另一方面,数字红利引致的价值释放方式将摆脱传统的“价值链”形式,取而代之的是“价值圈层”,更多的利益相关者通过持续不断地互动共同创造价值,更加精准地确定客户的价值主张,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偏好,推动生产可能性边界扩张。其三,数字化转型可以加快企业组织模式的变革。微观上,数字化转型客观上要求企业在数字化情境下优化组织设置,调整组织目标,实现组织重构;宏观上,企业的生产行为会在数字化的带动下逐步走向协同生产与跨界融合,引发产业组织模式变革,并在全社会范围内产生溢出效应。
1.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难点
当前,我国企业数字化转型普遍处于初始阶段。《2022中国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调研报告》显示样本企业主营业务处于初步数字化转型阶段和尚未转型阶段的比例高达76.97%,进入成熟应用阶段的仅占1.54%。企业转型进度与水平受内外部影响因素的叠加制约,面临较大困难。
从外部大环境来看,一是国际政治、新冠疫情等因素对全球经济带来的下行压力较大,不确定性增强,企业经营面临严峻的外部市场环境,产成品的国际订单持续萎靡,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进口也受到影响;二是当前逆全球化形势愈演愈烈,一些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事件不断增多,先前基于经济全球化构建的产品分工体系面临被分解的压力,全球性供应链和价值链都将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而面临萎缩或退化的风险;三是我国重塑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任重而道远,如何调整战略以把握正确方向、如何选择具体参与方式、如何调动企业抢占产业链高端位置的积极性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四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尚未完全形成,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尚未充分发挥,生产要素的高效畅通流动还存在一定障碍,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现象依然存在。
从企业内部来看,一是有些企业主动转型的意识不强,企业战略调整不到位,主要是受制于路径依赖的束缚,对数字化转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资金紧张导致企业负担不起数字化转型成本,调查显示63.80%的民营企业面临转型资金紧张的困难,预算受限与转型投资巨大的矛盾较为突出;三是企业精通数字化转型的复合型人才资源储备短缺,现有人员在技术创新、数据集成、战略规划、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难以匹配数字化转型对高端数字人才的需求,这也是制约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短板;四是企业对政府出台的鼓励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敏感度不强,调查显示66.48%的民营企业对疫情以来的政府推出的数字化支持政策“完全不知道”(占比11.04%)或者“知道有政策但不知道具体内容”(占比55.44%)。仅有4.84%的受访企业表示享受到了政策紅利,其中,大中型企业了解并享受到数字化政策红利的占比明显高于小微企业。可见,惠企政策通达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2.企业数字化转型须发挥财政的制度保障作用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政策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财政政策是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提升转型水平的有效助推力之一,必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的积极作用,保障国家数字化建设政策的实施。
合理的财政支出政策会对企业数字化转型带来正向效应。就财政支出总量而言,政府对其掌握的公共资金进行合理配置,加大对数字化转型薄弱环节的投入,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撬动资本杠杆,确保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流向符合政策预期目标,激励企业数字化转型和研发创新的积极性,激发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和辐射效应,有效突破制约数字化转型的短板与瓶颈。就财政支出结构而言,投资性支出具有生产性特征,可以直接形成社会购买力,扩大社会总需求水平,一方面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物质基础,另一方面确保社会总供求结构上的协调性。民生消费性支出虽不具有生产性特征,但能够增加公共服务和产品的供给,这对企业高效开展数字化转型也是必需的,一方面可以在质量和数量方面保障各类生产要素的再生与供给,另一方面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稳定与优越的外部发展环境,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和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
合理利用财政补贴能够在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财政补贴具有政策性和时效性强的特点,能够在一定期限内给受补企业带来稳定的现金流,缓解企业在数字化转型方面的资金约束,缩小转型成本风险敞口,鼓励企业加入转型投入,如进行数字化设备更新、数字化技术改造等。一方面,财政补贴的政策示范效应会引导更多生产要素流入数字化转型领域;另一方面,财政补贴的技术溢出效益会对企业整体的数字化程度带来正向影响。但不可否认的是,企业的“策略性转型”而非“实质性转型”会造成政企博弈的低效率和财政资金的浪费。此外,财政补贴的较强目的性和较高制度成本造成企业项目选择的自主性降低,从而给企业数字化转型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
税收优惠的远期激励效应能够充分激发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动力。当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或研发创新成果达到政府预先设定的标准后,将享受相应比例税款的减免或返還,这种事后的奖励会以充实企业现金流、增加可支配收入的形式鼓励企业做出政府偏好的行为。研究发现,在激励企业数字化转型或者研发创新方面,税收优惠的政策作用效果要高于财政补贴,表现为更高的财政绩效。这是因为税收优惠是一种事后的、兼具“自主性+市场型”特征的政府资本投入,企业要想获得远期的政策优惠,其转型或研发结果必须符合事先设定的优惠条件,这将激励企业调配可控资源进行实质性转型或创新。
在新的发展格局下,如何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是保障宏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财政政策基于其作用机理,瞄准转型中的难点痛点,靶向施策,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首先,聚焦自主可控靶向,财政应充分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安全稳定宏观上是加快制造强国建设步伐,保障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条件,微观上可以保障链上企业稳定经营,为数字化转型夯实基础。财政应充分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一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航、高铁、快递物流等特定行业实施阶段性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降低相应企业运营成本,支持区域性物流枢纽中心建设,畅通人流和物流。二是完善增值税抵扣制度,打通抵扣链条,解决断点和堵点问题。如下游一般纳税人会因上游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选择压低进价以转嫁税款,应当予以改进和完善。此外,消费规模与结构是影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可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的税收制度,释放社会消费潜力。
其次,聚焦畅通循环靶向,财政应调整改革思路以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企业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效率提升,最终要以产品或服务的形式体现出经济价值。在逆全球化思潮重新抬头的当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交易更需要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国内大循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势在必行。从财政视角来看,一是重塑政府间纵向财政关系,健全财政转移支付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协调区域发展、促进市场整合,消弭地方政府因争取流动性税基造成的无序竞争,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二是构建横向税收协调机制,提升区域财力均等化水平,消除间接税生产地征收原则下带来的日益突出的区域间税收不平衡问题,推进形成与地区生产要素贡献度相匹配的税收收益分享机制。
第三,聚焦硬件支撑靶向,财政应加大对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以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为代表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能够有效弥合地区间数字鸿沟,并为企业数字化转型乃至我国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硬件支撑。财政应加大对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一是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构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项目的引投和跟投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明确实施细则,对产业带动作用突出或社会效益显著的数字基础设施项目或应用场景予以财政奖补。三是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予以所得税优惠,降低政策适用门槛,尝试制定奖励性和针对性并重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并更新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把新型数字基础设施项目逐步增选进目录中,使相关企业能够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
第四,聚焦研发创新靶向,财政应构建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长效机制。研究发现,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为主要目的的财政科技支出强度与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呈正向变动关系,能够显著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财政应构建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长效机制,一是政府应动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科技支出的比重,并相机设定财政科技支出规模增长目标,减少财政收入波动对财政科技支出规模的消极影响。二是实施差异化政策以提升财政科技支出的靶向性,适度向非国有企业、价值链顶部企业、瞪羚企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倾斜,并畅通惠企政策的通达机制。三是强化预算全过程监督并优化财政绩效考评机制,提升财政科技支出效率,严控科技创新资源的浪费及其配置的低效。
第五,聚焦科技教育靶向,财政应加强对高层次与继续教育的支持力度。高质量人力资本具有政策敏感度强、数字技术素养高、数字化经营意识强的特点,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必备要件。财政教育支出能够显著促进人力资本的积累,财政应在高层次与职业教育方面更加积极有为,一是加大经费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推进数字化、智慧化交叉学科建设,为培养复合型数字化人才创造条件。支持高校科研和成果转化经费支持,将其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溢出效应不断放大。二是参照集成电路产业职工培训费用税前全额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员工数字化知识的培训投入,提升企业员工数字化素养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