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普法讲堂
婚姻无效,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后因该婚姻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三种:一是重婚。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科学研究表明,近亲结婚后下一代很容易患上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因此禁止近亲结婚是现今各国法律的通例。三是未到法定婚龄。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时,不得结婚。这主要是由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