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金融是缓解相对贫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河源市通过金融手段治理绝对贫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本文分析了河源市金融治理绝对贫困成就及其相应治理模式,绝对贫困治理为相对贫困治理奠定了基础,结合相对贫困金融治理国外经验,对河源市相对贫困金融治理长效机制构建提出以项目为先导做好河源相对贫困金融治理的运行机制,以撬动社会资本为激励目标搭好杠杆激励机制,以提升能力建设为目标用好赋能功能动力机制,以提高金融可得性为目标做好保障等相应建议。
关键词:相对贫困;金融扶贫;脱贫;扶贫模式;长效机制
本文索引:刘茂平.<标题>[J].商展经济,2022(10):-082.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2020年是中华民族史上极具历史意义的一年,因为在这一年,中华民族摆脱了在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但这并不意味着从此不再需要考虑贫困问题,事实上,绝对贫困之后的相对贫困将会长期存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高度重视相对贫困问题,首次在党的文件里提出相对贫困,要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十九届五中全会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调“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再度提出要“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而长效机制的构建只有基于市场化的方式才可以持续,因此,在今后的相对贫困治理中,金融扶贫治理模式应该会得到更高程度的重视及发挥更大的作用。相对贫困的特征之一就是相对性,其人均收入或者人均消费水平可能已经高于绝对贫困标准,但其自身发展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机会或者选择权力被剥夺,导致享受不到体面的生活。与绝对贫困相比,相对贫困更关注发展问题,其长效机制的构建需要特别激发相对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扶贫方式也需要从以前的“输血式、外延式、被动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内生式、开发式扶贫”。这些转变的成功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需要撑好金融扶贫的支点,搭好金融扶贫的杠杆,用好金融扶贫的推动力及金融扶贫的賦能功能。
对河源市相对贫困治理进行相关研究,本质上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金融扶贫这篇文章”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建议的行动路径和具体实践。
1 河源市金融扶贫的效果
河源市乡村振兴局的统计资料显示,2016—2020年的五年中,用于扶贫攻坚的资金达到46.32亿元。通过强化金融资源的赋能功能及资金带动作用,在政府政策组合拳的推动及全市人民的锐意进取通力合作下,河源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8568户、107372人,全市255个广东省省定相对贫困村在2020年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实现了河源人民有史以来脱离绝对贫困的伟大壮举。河源市金融扶贫的效果具体体现在如下三方面:
(1)河源市贫困群体都达到脱贫标准,人均收入有较大幅度增加。脱贫的一个最核心的指标是收入水平,2020年河源市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其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618元,是2015年的4.68倍,增长幅度是相当大的。河源市全市255个广东省省定相对贫困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941元,是2015年的2.94倍。
(2)河源市财政金融保障措施助力贫困群体改善人居环境、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河源市通过财政金融政策保障,使得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教育、低保、五保等保障政策100%得到落实,全面解决因学致贫、因病致贫等问题,贫困人口全部住上了安全住房,全面解决了农村饮水困难和不安全问题,并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集中供水。255个相对贫困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基本完成,村内巷道硬化工程、禽畜圈养、集中供水完成率均达到100%,人居环境大大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3)河源地方特色金融体系得以构建,经济发展后劲显著增强。金融扶贫的前提是金融本身发展良好,河源市既重视金融扶贫质量又重视金融本身的发展。近年来,致力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着力构建“绿色金融、创新金融、普惠金融”为核心的地方特色金融体系,推动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鼓励引进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推动发展信托风投、产业基金、融资租赁、动产质押、产权股权交易等金融新业态,培育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金融与经济互动发展的基础是风险控制,2018年河源市出台了《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稳定为前提的发展基调;2019年河源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发展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大力发展金融保险、风投创投、总部经济、商贸物流、贸易结算等新业态。2015—2019年,河源市GDP总量由810亿元增加到1080亿元,突破千亿元大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0803元增加到16030元,连续两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程度的提高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 河源市金融扶贫的模式
河源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以发展的思路,采取多种方式,全力抓好脱贫工作。大力开展现代种养业,比如茶叶、柑橘、柠檬等金融带动产业扶贫模式、利用深圳对口帮扶转移就业等就业扶贫模式、开拓电商平台等电商扶贫模式、通过盘活土地森林等资产扶贫模式(赖育艺,2020)。这些模式的运行都离不开金融资源的支持,其金融扶贫具体运行模式归纳如下:
2.1 以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提升河源贫困群体的金融可获得性
普惠金融与传统金融的最大区别是能显著提升贫困群体的金融可获得性,河源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1)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信息,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评定,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钟秋萍,2017)。
(2)丰富农村支付方式,推动便民惠农业务发展。2019年,中國人民银行河源市中心支行在河源市龙川县率先创建了广东省第一个农村移动支付便民工程示范镇,紧接着该行又印发《2020年河源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实施方案》,河源市完成首批示范镇选点6个,整合“助农取款+移动支付”打造移动支付惠农站,不断丰富农村支付体系。
(3)强化现金服务水平。完善现金服务示范区创建机制及硬币自循环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现金服务点的作用,持续提升现金服务民生水平。
(4)坚持扶贫与扶智并重,以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中心支行为龙头,协调各金融机构在贫困村共建校园金融读书角23个,把“输血”改为“造血”,提高贫困人口金融素养,为金融精准扶贫创造有利条件(谭霖,2020)。
2.2 以信贷产品和信贷模式的创新带动河源特色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根据河源实际定制扶贫信贷产品,对符合条件的河源居民农户推出“政府贴息、免抵押、三年以下、五万元以内”的信用贷款。先后推出了“精准扶贫贷”“扶贫小额贷款”“扶农贷”“精扶贷”等具有河源产业特色的扶贫信贷产品。积极创新“政府保证金+银行+建档立卡户”“公司+基地+农户(贫困户)”“农业局+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等多种扶贫信贷模式。积极践行“绿水清水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绿色金融示范市建设,探索“旅游+扶贫”绿色信贷模式。据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中心支行2020年数据,截至2020年7月末,河源市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0.6亿元,其中53.7%即5.69亿元流向产业精准扶贫;2020年带动服务贫困人口2498人(谭霖,2020)。
2.3 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的创建为金融资源扩大赋能能力提供保障
河源市五县二区共筹集1.155亿元成立小额信贷担保基金,以1∶10的杠杆率形成11.55亿元贷款额度,已发放免担保小额贷款4318.5万元。东源县、和平县通过小额信贷,大力助推贫困户发展百香果、猕猴桃等特色产业,其中2017年就向110多户贫困户发放330万元小额贷款,增加种植面积3500多亩(赖育艺,2020),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的创建为金融资源扩大赋能能力提供保障,为相对贫困人口通过产业增收提供资金支持。
2.4 惠民保险产品池的开发为贫困群体抵御风险保驾护航
河源惠民保险产品池包含“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农产品自然灾害保险”“医疗扶贫保”等产品。2017年以来,“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农产品自然灾害保险”共为658户贫困户购买农业保险,提高贫困户种养项目抵抗风险能力,提高贫困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在落实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基础上,河源市引入“医疗扶贫保”,资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购买商业保险,增强其医疗保障,切实减轻贫困户看病、住房负担,斩断因病致贫根源,目前共为4600多户贫困户购买扶贫保,减轻群众负担750多万元(赖育艺,2020)。
3 相对贫困金融治理的国外经验
贫困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国外很多的金融扶贫模式和成功经验,能为我们开展相对贫困金融治理提供很好的参考与启示。
3.1 格莱珉银行模式
格莱珉银行模式作为一种成熟的金融扶贫模式,源于1974年穆罕默德·尤努斯在孟加拉国吉大港乔布拉村的小额贷款实验,扶贫成就显著,其创始人穆罕默德·尤努斯因此获得了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其特点主要有:(1)其客户群体是当地最贫困特别是有妇女的贫困家庭;(2)贷款额度小、期限短,设置多个还款周期;(3)建立一个五人联合担保、监督彼此还贷的小组,取代传统贷款的抵押担保制度;(4)定期召开有银行专员出席的小组会议,检查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帮助小组成员办理申请贷款和还款程序,并普及现代化的经营管理理念和前沿科技知识,增强贷款人的还款能力(祝红,2019)。这种致力于专门为穷人服务、秉持可持续金融扶贫的普惠金融模式在很多国家得到效仿和推广。
3.2 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服务模式
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农户小额信贷部于1970年成立,其最初目的主要是为农户提供政府水稻生产计划的贷款补贴。于1984年进行了机构调整和制度改革,成功从主要依靠国家补贴的国有银行过渡为自负盈亏的商业性银行,实现了可持续发展贷款并获得了巨大的利润(刘芳,2017)。其特点主要有:(1)信贷部作为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的组成部分,采取商业化的运营规则,自负盈亏,独立核算;(2)其核心业务为吸收自愿储蓄及发放小额贷款,通过返还部分资金作为守信奖励、提高贷款利率作为失信惩罚的方式,激励借款人按时还款;(3)所有产品都根据客户需求来开发;(4)产品设计考虑的是必须在没有补贴的前提下,能够覆盖信贷部的运行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3.3 爱尔兰贷款基金模式
爱尔兰贷款基金最早可以追溯到1720年,当时该基金的组织形式是只接受私人捐赠和慈善资金支持的贷款协会,直到1830年有偿贷款加入并提供资金支持。1838年爱尔兰《济贫法》颁布后,极大地刺激了服务于贫困阶层的贷款基金的发展。而爱尔兰贷款基金模式的蓬勃发展得益于爱尔兰中央贷款基金委员会在1938年之后发布年度报告监督小额信贷系统的行为。其特点主要有:(1)资金来源方面。主要来自捐赠和无息贷款,但为吸收存款,其利率也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2)贷款业务方面。该贷款基金与格莱珉银行一样,也是把最底层的穷人作为目标客户群体,这些目标群体主要包括小农户、小商贩及收入不高的普通劳动者等所构成的贫困人群;对于不能按期偿还的借款者,也会采取罚金的形式;(3)管理方面。构建“经理人由客户选举、员工监督基金运作、中央贷款基金委员按规定时间监督检查基金的年度报告等”机制,保证贷款基金规范运行。为了降低基金管理成本,基金仅拥有少量职员,并且职员薪水也低于社会平均水平。
4 构建河源市相对贫困金融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針对相对贫困的治理,河源市可以在金融治理绝对贫困的基础上,结合相对贫困的特征,在充分吸收国内外先进金融扶贫模式的基础上,扬长避短,构建起河源市相对贫困金融治理的长效机制。
4.1 运行机制
以项目为先导做好河源相对贫困金融治理的常规运行。绝对贫困的治理经验及国外金融治理模式都表明项目是相对贫困金融治理的重要支点。河源市的地理位置有独特优势:一部分处于粤北山区(有1.2万平方公里的生态发展区),一部分处于珠三角(有与珠三角连成一体的3000多平方公里的重点发展区),这是建设“生态河源、现代河源”发展战略的基础。同时河源有着“客家古邑,万绿河源”的美誉。河源可充分利用这些独有的自然风光、民族习俗等资源,把金融资源往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和休闲旅游业等项目上转移。坚持短平快项目与中长期项目相结合,提高与市场的关联度,全力推进“一户一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建设,培养一批优势明显、市场欢迎、增收能力强的项目。
4.2 激励机制
以撬动社会资本为激励目标搭好河源相对贫困金融治理的杠杆。河源财政资金有限,所以需要搭好时效、范围、方式均合理的杠杆,搞活民间金融,用潜在社会资金撬动河源社会活力。金融资源都是逐利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对参与金融扶贫的金融机构、民间资本、社会资金给予税收减免、精神激励等,并制定明确的金融支持的目标、重点、方式等帮扶规划,最大限度降低发展成本。对支持河源环境综合治理、支持河源节能低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河源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金融资本进入适当放低门槛,畅通绿色快捷渠道,满足紧急资金需求。
4.3 动力机制
以提升能力建设为目标用好河源相对贫困金融治理的赋能功能。相对贫困金融治理的核心是通过市场化手段提升相对贫困群体的能力构建,通过能力提升降低相对剥夺感(吴振磊,2020)。能力提升是真正能激发相对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的源泉,让他们有自食其力的能力,不依靠外力就能改善自己的处境是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构建的根本要求,其中人力资本的提升就显得尤为重要。“志智双扶”策略在相对贫困治理中需要提到更高的高度,通过金融资源的引导,把社会的注意力往人力资本培育方面集中。具体来说,(1)可以强化河源相对贫困家庭成年人群体劳动力技能培训,继续完善“粤菜师傅”“农村电商”“南粤家政”等免费技能培训;(2)加大相对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扶持力度,鼓励各级各部门采取奖教奖学的办法,增加或扩大教育保障,重视智力投资支出,打破贫困的代际传递。
4.4 保障机制
以提高金融可得性为目标做好河源相对贫困金融治理的保障措施。与珠三角地区相比,河源地区低风险、高回报的项目相对较少,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及金融机构的能动作用,做好政策保障和实践担当。金融机构与相对贫困群体之间是靠信用作为纽带的,需要完善金融与工商、税务、水电等条线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信息采集,建立相对贫困群体信用信息系统,以提高“相对贫困地区整体金融道德水平,构建诚实守信的文化氛围(张琦等,2020)”。在积极推进河源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营造健康征信环境,抓好金融扶贫服务站和扶贫再贷款示范点建设,让信用评价精准联动。继续完善相对贫困户的信用信息建设,加快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继续完善和丰富农村支付方式,稳步落实《2020年河源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实施方案》,推动便民惠农业务发展。要扩大相对贫困治理激励效应,支持设立相应资金用以贴息及奖励补助,探索建立由财政出资的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给有意参与相对贫困治理的金融机构吃下定心丸。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产品与融资需求对接平台,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为相对贫困群体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实现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增强相对贫困金融治理的可持续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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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21年河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HYSK21P52);广州市哲学社科规划2021年度课题(2021GZGJ11);2021—2022年度广州青年与共青团工作研究立项课题(2021TSW20)。
作者简介:刘茂平(1975-),男,湖南洞口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资本市场理论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