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山区地质环境极为复杂,地质灾害多发易发,不断呈现新特征,危害日趋加重,防治任务迫在眉睫。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各部门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指引下,各履其职,协同联动。
贵州省2018 年成功入选全国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重点省份,目前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那么,贵州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建设体系是怎样构建的呢?
: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全面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初步形成指挥统一、权责分明、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防治指挥体系。
制定《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落实“管行业管地灾、管生产管地灾”的要求。在全省范围落实2.3万余名群测群防人员和风险斜坡巡查员,落实一线监测人员经费补助,实现“无偿义务向有偿责任”转变,确保防范责任不落空。
省自然资源厅和省“三大地勘局”,分别实行“厅级干部包片、处级干部包县”防治暗访指导制度,坚持汛期每月深入88个县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督导。六盘水市还建立了领导干部包保责任机制,由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包保重大隐患点,直接对防治工作进行统筹调度。
:贵州以县域为单元,从2018年开展全省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实高易发区域11万余处,发现新增隐患点1899处。在2020年,启动了优于1:5万地质灾害隐患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价工作,同时开展全国第一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将人员生产生活区域作为重点防范区。
贵州在全国率先应用卫星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技术(InSAR)开展地表形变测量,识别地质灾害隐患,2017年以来已形成大量监测数据。建成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平台,不断推进监测预警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
群专结合,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保障协作责任机制,确保汛期每县不少于3名专业人员驻守。目前共32家技术责任保障单位394名技术人员驻守88个县(市、区、特区),切实解决基层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
:落实有奖报灾制度,对群众报告经专家核实为地质灾害隐患或险情灾情的予以奖励,鼓励更多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7年以来每年专门组织全省表彰会议,对报灾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受到省级表彰人数达到439人次,最高奖励达到2万元。2021年7月,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炳军批准授予朱春龙等3名同志地质灾害防治优秀监测员称号。
: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持保障机制》,全力做好临灾遇险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工作。制定了《贵州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使用暂行规定》,完善了大数据平台应用管理程序和监测预警响应机制,要求每一个预警信息都得到妥善处置。
建立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部门地质灾害防抗救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强化衔接,构筑完整“防”与“救”的工作链条。
:组织各地完善隐患点防灾预案,针对性设计撤离路线,更新警示标牌,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灾明白卡”,让群众知晓转移线路、方向和安全区域,关键时刻按既定路线有序撤离。
:实施预警预报“消息树”工程,打通信息“最后一公里”,将隐患点“一体五位”人员纳入预警预报范围,及时向相关部门、乡镇和受威胁群众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如2021年三都县拉揽村“6·20”滑坡成功预报,就是监测员收到预报信息后组织撤离。
:依托各类媒体,整合省、市、县、乡的广播和户外大屏等信息平台,大量投放地灾防治科普公益广告和宣传视频,多形式开展宣传和培训,做到天天有声音、日日有图像。
在地质灾害治理过程中,全省实施了六项措施。
在争取资金项目治理方面,“十二五”以来,贵州省安排财政资金56.25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1.13亿元、省级财政资金25.12亿元),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1353个,解除了94.53万群众遭受威胁。
其中,集约整装治是在治理过程中,遵循工程措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绿色治理理念,按流域、构造单元等方式整装治理,对集中连片区域内的隐患点整体治理,避免行政资源浪费,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入库在先治则是严格执行项目库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入库审核,确保备选项目勘查详实、设计精准、预算合理,扎实推进项目落地,原则上未入库项目不予安排。全面推行评审、验收项目网上申报制度,对项目档案资料实行属地留存、远程监控调度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