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琳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和“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论述,为我国炼油企业破解世纪疫情和高油价下的生产经营困局、防范和应对海外进口原油采购风险提供了根本遵循。本文通过梳理海外进口原油采购现状,剖析存在的具体风险,提出了化解风险的具体防范和应对措施。
关键词:进口原油;采购;风险;防范;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海外进口原油采購需求逐渐增加,原油对外依存度越来越大,2019年首次超过70%,并在此后逐年上升。今年2月24日俄乌冲突发生后,国际油价快速突破100美元/桶大关,甚至一度冲至139美元/桶高位,若后期国际油价持续高位震荡运行,炼油企业或重现2008年高油价时的巨额亏损局面(如国际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国家从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以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考虑,成品油价格原则上不提价或少提价)。以庖丁解牛之法,有效防范海外进口原油采购风险,发现症结所在,精准拆弹和应对,是我国炼油企业降本创效、扭亏脱困、破解百年巨变和世纪疫情交织局面、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步伐的必然路径。
一、海外进口原油采购现状
(一)海外进口原油采购交易形式
国际原油贸易的主要方式包括现货交易、期货交易、长期合同等方式。现货交易是依据贸易合同条款规定买卖原油,并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实物交付的活动或行为,目前全球范围内主要的原油现货市场有西北欧市场、地中海市场、中东市场、西非市场、南北美市场、亚太市场和远东市场。期货交易是根据期货合约,约定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原油的活动或行为,伦敦洲际交易所(ICE)、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和迪拜商品交易所(DME)是影响力最大的全球三大原油期货交易中心,其对应的布伦特、WTI、DME Oman三种原油期货分别扮演着欧洲、美国和中东地区基准原油合约的角色。长期合同是国际原油贸易最主要的方式,部分产油国每年与全球有需求的炼油厂商签订年度长期供油合同,以大体确定每年度原油供应与销售数量,同时具体月度执行中装期、数量、价格等具体信息还需要提前数月进行商定。
我国海外进口原油采购主要通过长期合同和现货交易两种形式进行。长期合同交易是我国海外进口原油采购的主要形式,我国炼油企业与产油国签订的进口原油长期合同除沙特(长期有效)、科威特(10年有效期)之外,一般有效期为一年左右,固定品种、每月提货量、官价或贴水等贸易条款,目前炼油企业采购中东原油大多以长期合同的形式交易,也有少量现货交易。
(二)海外进口原油采购交易期
南北美地区美国、哥伦比亚、圭亚那、巴西和厄瓜多尔等国大部分原油,西北欧装船的英国、挪威和俄罗斯等国原油,由于到我国运距长,装船后40-50天才能抵达我国港口,最早提前4个月交易,比如,2022年7月到我国港口上述地区国家原油,需2022年3月开始采购交易。中东地区沙特、科威特、伊拉克、阿曼、阿联酋和伊朗等国原油,西非地区安哥拉、尼日利亚、加蓬和刚果等国原油,以及地中海地区俄罗斯、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利比亚和埃及等国原油,装船后20-30天抵达我国港口,最早提前3个月交易,比如,2022年7月到我国港口上述地区国家原油,需2022年4月开始采购交易。亚太地区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原油,远东地区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原油和凝析油,由于到我国运距短,装船后7-10天就能抵达我国港口,最早提前2个月交易,比如,2022年7月到我国港口上述地区国家原油,需2022年5月开始采购交易。
(三)海外进口原油采购定价方式
国际原油贸易主要以石油交易所、价格评估报告机构、官方售价(OSP)/发布价格等三种方式进行定价。伦敦洲际交易所(ICE)、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和迪拜商品交易所(DME)等石油交易所价格,用于现货和长期合同的定价,定价方式是通过交易。阿格斯(Argus)、普氏(Platts)和瑞姆(RIM)等价格评估报告机构,亦用于现货和长期合同的定价,作价方式主要是通过市场调研。沙特、阿联酋等产油国官方售价(OSP)/发布价格,用于长期合同定价,官方售价(OSP)是以公式法定价,即原油出口国以特定价格为参照基础,公布一个贴水(如沙特),发布价格是原油出口国定期公布每个原油品种的绝对价格(如阿联酋)。
我国海外进口原油采购原则上采用各区域市场国际通用惯例使用的挂靠基准油,即布伦特现货(Dated Brent)或迪拜(Dubai、(Dubai+Oman)/2、(Dubai+DMEOman)/2和DME Oman其中任何一种)等计价。计价公式价格往往与买方地区自产的原油挂钩,或与国际贸易中知名的品质相近的原油种类挂钩,如沙特销往不同地区的计价公式:原油价格=销往不同地区的基准油价格+官方售价(OSP)。
(四)海外进口原油采购计价期
对基准原油来说,虽然不同油种的价格会略有不同,但各种基准原油价格走势是基本一致的,所以对基准油价格高低变化最大的影响因素就是计价期。在当前原油采购成本已占炼油企业90%以上的现实情况下,如何针对国际油价的大幅波动做好海外进口原油采购计价期的安排,规避计价风险,有效降低原油采购成本,也是炼油企业必须应对的问题。
我国海外进口原油采购中除西非安哥拉、尼日利亚、加蓬和刚果等国原油,俄罗斯乌拉尔原油,以及英国北海原油采用的是5天计价(提单后5日平均或提单前后2日加当天平均)之外,其他地区原油主要采用提单日所在月的全月计价(平均价)。在实际操作中,针对某个海外进口原油合同来说,为规避5日计价波动过大带来的风险,炼油企业一般在市场上通过有关原油衍生品交易(DTD SWAP,DTD ROLL等)将5日计价转为全月计价,从而实现规避5日计价风险的目的。
(五)海外进口原油采购贸易合同主要条款
国际原油贸易合同一般以桶为计量单位,价格由基准价和贴水组成。长期合同原油的贴水按照官方售价(OSP)或发布价格执行,现货交易原油贴水在成交时买卖双方谈定,一般不同区域的油种挂靠不同的基准油。原油计价期按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时间段,FOB离岸条款贸易合同装期按约定的浮动时间窗口执行,CFR、CIF和DES等到岸条款贸易合同,不约定装期,只约定到货浮动时间窗口。原油付款期FOB、CFR和CIF贸易合同條款在提单日后30天付款,DES到岸贸易合同条款在到港后7-10天付款。FOB、CFR和CIF贸易合同条款的原油,货权在装货后转移,一般按油轮提单量在卸港交接计量,对DES贸易合同条款规定岸罐交接的原油,则货权在到港卸货后转移,并以合同规定岸罐检验量交接计量。
二、海外进口原油采购存在的风险
(一)国际市场多重因素的影响
首先,国际政治演化影响海外原油采购,作为仅次于沙特的全球第二大原油出口国,俄乌冲突发生后,俄罗斯受到欧美多国经济、金融、科技等多角度的严厉制裁,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其次,奥米克戎快速传播疫情,欧美诸国选择“躺平”,全面放开疫情防控,全球经济快速恢复,原油需求迅速增长,加之全球金融机构投机炒作,散布市场供应紧张情绪,致使国际原油价格持续高位震荡运行;第三,OPEC+组织对全球原油消费前景判断不乐观,成员国增产动力不足,导致原油库存屡创新低,市场供应短缺。
与此同时,面对除上述地缘政治、供需基本面、OPEC+组织增产力度、疫情防控、宏观经济、金融炒作等因素造成国际油价波动风险之外,后期随着全球“双碳”运动持续深入推进,上游油气资源勘探投资势必进一步压缩,以及美国和伊朗或达成新的伊核协议后,伊朗原油重新回归市场,亦将重启国际原油市场再平衡,对国际原油价格形成新一轮冲击。
(二)原油与成品油价差的影响
作为我国海外进口原油主要来源的中东、西非原油为装货提单月计价,从国外装港到国内卸港的航程为20-30天左右,相对于进口原油到厂后加工出成品油卖出时间为上月计价。而国内成品油为当月计价,即定价基准采用当月伦敦洲际交易所(ICE)、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和迪拜商品交易所(DME)等石油交易所按5:4:1比例三地基准价的加权平均价。因此,炼油企业采购进口原油和成品油本身就存在一个月的价差风险。比如,炼油企业采购一船200万桶进口原油,装货提单月油价80美元/桶,一个月后运到国内加工出成品油卖出时,而油价却跌到了70美元/桶,此时,炼油企业因油价波动导致的单桶价差损失10美元/桶,亏损金额达2000万美元。若原油价格继续大幅下跌,则炼油企业原油和成品油价差损失更大。
(三)现货贴水、高低硫和轻重质价差以及汇率波动影响
为了稳定海外进口原油品种和数量,炼油企业一般和产油国签订长期合同供应协议,提前3个月订货,并确定官价或贴水,对买卖双方都是刚性约束,执行中弹性较小。若3个月期间官价上涨幅度过大,且当前提货月现货市场持续疲软走弱,则炼油企业将不得不付出更高的进口原油采购成本。比如,炼油企业提前3个月采购一船200万桶沙中原油,官价为加1.5美元/桶,加上2美元/桶运费,国内到岸价为基准价+3.5美元/桶,但到了提货月时,中东现货市场疲软走弱,比沙中品质更好的阿曼原油在现货市场卖到国内到岸价仅为基准价+2美元/桶,此时,炼油企业也只能望阿曼原油兴叹,而不得不履行长期合同提走性价比差的沙中原油。
国际原油市场涨跌起伏、瞬息万变,进入计价月后,作为指导海外进口原油优化采购测算条件的高低硫、轻重质价差与提前3个月采购时测算结果也会随之发生变化,有时甚至会出现巨大差异甚至倒挂,大幅增加炼油企业采购成本。比如,3个月前,市场高低硫价差为-2.5美元/桶,炼油企业经优化测算,采购迪拜计价的200万桶沙轻原油比品质接近的布伦特计价乌拉尔原油低1.5美元/桶,但进入计价月后,高低硫价差实际倒挂至+0.5美元/桶,如此,该炼油企业采购的沙轻原油最终比乌拉尔原油贵了1.5美元/桶,实际增加采购成本300万美元。
此外,由于海外进口原油普遍采用美元计价,人民币和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海外进口原油采购成本。人民币升值,成本下降,人民币贬值,成本上升。
(四)原油加工和库存波动影响
根据国际原油贸易市场规则,海外进口原油大都是提前3个月以上安排采购,同时为了避免计价和库存风险,海外进口原油采购数量一般按与提前3个月预测加工量持平来安排。但是影响3个月前后成品油市场需求变化的因素千变万化,有时甚至大相径庭,3个月前后的加工量波动幅度很大,这就带来炼油企业的原油计价和库存起伏涨跌的变化,随之衍生出计价风险。比如,炼油企业M-3月前预测M月加工量200万吨,同时采购等量进口原油与之匹配,但3个月后,由于成品油市场远不如之前预测那么乐观,实际加工量只能达到180万吨,又正好赶上油价处于持续下行通道,比加工量多出来的20万吨进口原油当月不能加工卖出去,只能在下个月及以后加工以更低的价格卖出,形成账面大量亏损。
炼油企业受油价下降、产成品销量减少,或国际油价超过130美元/桶时,虽产成品中的成品油销量增加,但需限价保供,亦导致营业收入下降。而受油价下降销量减少影响,原油、成品及半成品库存上涨,跌价损失加大,炼油企业亏损增加。
此外,由于大风浪、台风等极端坏天气,以及油轮机械故障、船员新冠检测阳性等突发状况,油轮不能及时靠船卸油,造成炼油企业原油资源保供风险。
(五)其它不确定性因素影响
国际油轮WS(新世界油轮名义费率表)点数波动,影响海外进口原油运输成本。租船WS点下跌,成本下降,租船WS点上涨,成本上升。
油轮在装卸港发生海外进口原油滞期,既拉长装卸作业时间,影响炼油企业原油资源稳定供应,又向船方额外支付滞期费,增加海外进口原油物流成本。
此外,部分炼油企业原油衍生品策略具有一定投机成分,尚存在“套期保值不光可以对冲所有风险,还可以赚钱”的错误观念,频繁短线操作以图获利,带来不必要的原油衍生品操作风险。
三、海外进口原油采购风险的防范与应对措施
(一)加强分析研判动态调整策略
一是针对国际油价走势和国际地缘政治发展态势,结合国内宏观经济发展走势和成品油需求情况,与同行加强信息沟通,结合3个月后自身产品结构调整和装置检修情况,研判预测成品油需求数量,并据此安排炼油企业加工量和海外进口原油采购量,提高加工量预测的准确性,防范加工量波动导致的计价风险。
二是密切跟踪国际原油市场变化,研判国际油价走势,把握采购节奏,海外进口原油原则上贴近加工量采购,规避计价风险。在此基础上,捕捉国际油价波动市场机会,择机开展库存运作,力争做到“低油价多采购、高油价少采购”。
(二)加强优化测算精选加工路线
一是充分利用PIMS优化软件对海外进口原油采购品种进行对比测算,结合自身装置加工条件限制,以总体效益最优为原则,确定月度海外进口原油采购的品种和数量,为海外进口原油采购优化提供可靠依据,在官价或贴水波动幅度较大时,优化海外进口原油采购品种和数量,降低采购成本。
二是精选加工路线,充分发挥装置适应性,挖掘劣质原油加工潜力,根据石油产成品市场变化,动态优化调整加工方案,生产市场适销对路产品,规避原油、成品及半成品库存跌价风险。
(三)加强船货协同提高物流效率
一是精准跟踪船位,做好市场研判,紧盯不同船型市场,动态测算成本,以总成本最低为出发点,动态优化货物拼装方案,提高海外进口原油一港装卸率,把握租船节奏,均衡租船时间,降低租船WS点,控制海外进口原油运输成本。
二是加强外贸代理公司、码头、油库、管道和炼油企业一体协同,优化油轮船期和接卸安排,提高到港均衡度,提高海外进口原油接卸和输转效率,优化原油储罐检修和使用,提高原油储罐周转效率,不断降低海外进口原油滞期费。
(四)加强应急管理保证稳定供应
一是吸取2022年俄乌冲突后,欧美诸国对俄罗斯油气出口和运输实施制裁措施,进一步抽紧市场原油供应的教训,适度减少对中东、西非地区海外进口原油采购的依赖,逐步扩大南北美、地中海和远东等其他地区海外进口原油采购比重,规避市场供应风险。
二是做好沿海港口大风浪、台风等极端坏天气,以及油轮机械故障、船员新冠检测阳性等突发状况应急预案,加强与口岸单位和地方防疫部门沟通协调,提高通关和检验检疫效率,确保海外进口原油稳定供应。
(五)依法合规操作控制敞口风险
一是努力捕捉市场机会,在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用好原油衍生品工具,积极稳妥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择机开展套保操作,杜绝投机行为,加强风险监控,防范海外進口原油衍生品敞口风险。
二是摒弃赌汇率单边上涨或下跌的思维,积极防范汇率风险,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对于人民币和美元汇率波动产生的海外进口原油采购汇率敞口风险,可利用货币衍生品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来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