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彩
高职教育在经历“示范校”与“优质校”建设的强力推动后,已实现高职院校办学水平阶梯式提升。但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纵向深入,创新驱动已逐步形成新一轮经济增长动力,兼具教育属性和经济属性的职业教育开始遭遇新的挑战,“中国智造2025”战略、“互联网+”行动指引着劳动密集型行业向科技密集型行业的转型,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必须积极应对产业发展的新变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技能复合型人才。在此背景下,“职教20条”和“双高计划”2019年陆续公布,提出“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双高计划”的提出,产教融合成为职业教育改革的制度安排,构建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对接区域产业培养人才,是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的必然路径。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1]”。近20年来对职业教育从校企合作到产教融合演变,从最初的职业院校和企业的单一需求出发到面向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布局教育资源,进行教育改革。产教融合是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得来,与校企合作语义相近,具体阐释见表1。
表1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产教融合是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是更高发展程度的多元合作模式下高质量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侧重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2019年4月《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提出“强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重点支持一批优质高职学校和专业群率先发展,引领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2]”,产教融合是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只有提升高职院校服务产业的能力,才能引领职业教育实现现代化。
(一)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基本情况。为深度调研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面向高职院校和企业人员通过问卷星开展调查问卷,收回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及社会服务质量情况有效调查问卷(学校卷)102份,(企业卷)107份。以问卷为基础,面向部分高职院校负责人、企业部门负责人组织座谈,对问卷结果进行验证分析、原因研讨和建议论证。
1.产教融合满意度调研结果分析。交叉分析产教融合现状满意度和存在问题见表2。
表2
对政行企校产业融合评价非常满意的企业方认为各方驱动力不足是集中问题的体现,基本满意的企业方认为产教融合相关制度不完善;而学校方则认多方的合力不足是主要问题。对现状不满的的双方主要聚焦制度不完善、合力和驱动力不足。
2.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项目满意度分析。交叉分析高职院校需要与企业合作项目及满意度,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构建、企业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是处于高满足状态,教师能力提升则处于完全没有得到满足。
表3
3.产教融合亟需解决问题分析。
图1 产教融合牵头主导调研图 图2 产教融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调研图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应由谁来主导?企业和学校调查问卷结果不约而同高票选择了由企业进行主导来进行,职业院校服务于产业,其目标是服务育产业链上个各个企业,而企业认为推进产教融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增强高职院校的办学实力和创新产教融合的形式。
(二)产教融合存在问题的原因。全面查阅2017~2020年度《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深度分析产教融合存在问题的根源。
1.政府主导的多项政策缺乏系统落实和配套保障。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的多项高职相关政策,但大多是从宏观层面提出指导意见,针对性、可操作性缺乏,例如《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中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获得相应补贴,政策因无法落地而有效激励不足。深化产教融合需要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甚至人大在教育政策、人才政策、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等方面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相互配套的政策和法规,真正让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政策层面的支撑[3]。
2.政府对学校的产业规划指引不够。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未能有效匹配,职业教育自成一体,各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同质化严重,与区域经济济互动不足。高职教育在资源规划布局、培养层次类型与产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高职教师的专业知识与能力资格难以与产业发展中的技术升级同步。
3.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尚未形成。学校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和长远发展,企业需要可以立即上岗的适用性人才,双方的利益诉求不同,企业考虑前期投入成本高,人才培养效益具有不确定性,所以导致校企合作往往重视平台签约,弱化过程性控制,缺乏企业全程介入培养,多数停留在学校“实习驱动”和企业“用工需求”状态。
4.产教融合多方主体的驱动力不足,行业指导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现代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预测、校企合作协调对接、教育教学实践指导和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方面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力进行平台搭建、资源对接,行业组织在现代产教融合具有先天优势。然而,当前我国产教融合类的行业组织发育不足,指导职业教育发展的能力有限,在产教融合中发挥作用不强。
多年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实践证明,产教融合的最终落脚点是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因此深化产教融合的关键是让企业成为人才培养的重要主体,调动企业参与办学积极性,打造校企人才培养的命运共同体。
(一)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体系。一是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条款。建议修订我国《职业教育法》和《公司法》《税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法》等相关条款,确保条款配套完善[4]。二是制定针对性的实施细则。明确政校行企在产教融合中的权利和义务,量化具体任务和经费投入,制定利益分配实施细则和违规操作的惩罚措施。从企业的真实诉求出发健全完善各项细则内容,打出具有实际功效的政策组合拳,否则难以对企业产生有效影响。三是产教融合实施效果纳入政绩考核。评估各级地方政府产教融合政策的供给质量和政策效能,倒逼地方政府将政策落地和落实。四是修订职业院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细化产教融合标准,提高分值权重,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走向深入。
(二)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尽快出台“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具体实施办法,打通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提供普惠性、强有力的政策扶持,形成“先行者先受益”的政策激励效果,充分激发广大企业的内驱力。二是每年国家、省、市层面分别高规格召开一次“产教融合型企业”表彰大会,提高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并逐渐使“产教融合型企业”资质成为企业的金名片。三是鼓励企业独立或者参与举办职业学校,通过企业大学等形式强化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合作红利”和在人才培养中的影响力和掌控感。四是探索建立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三)服务区域经济,进一步推进高职教育的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协同。增强校企合作的内驱动力——让高职学校成为企业获取信息技术和技能型人才资源的主渠道。一是提升高职专业布局与区域产业发展的匹配度。按照产业需求进行专业设置,基于企业需要进行实习实训,培养产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二是拓宽高职院校的应用型研究,通过前瞻性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能力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与企业合作进行技术与教学成果的转化,与地方的产业集群进行无缝链接;三是高职学校要积极参与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开发与制定,与行业共建技术标准建设作为高职产教融合发展的突破口;四是通过现代学徒制实现招生与项目开工同步,就业与项目投产同步,集中力量办好产业急需、优势明显的学科专业。
(四)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一是尽快落实职教20条中的将企业实际工作经历作为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的必备条件,确保职教教师特色。二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上百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要求职业院校的教师每年都要安排相应时间到实训基地实训。同时加大对培训基地的督查和考核力度,使培训基地真正成为职校教师接轨社会、提高自身职业能力的主战场。三是建立职业院校客座专家教师库,鼓励学有所长的企业专家学者到职业院校兼课,兼课企业专家比例纳入职业院校质量评估指标特控项目。
(五)拓宽产教供需对接渠道。高效对接各方主体,建立“政校行企”四位一体的纽带关系。一是积极发挥政府引导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其人才服务体制机制作用,运用其强大的组织能力,每年举行一定次数、相应规模的校企合作综合对接会或行业对接会,为企业和学校的合作牵线搭桥。二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调指导的作用,促进校企双方联合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教育教学指导、职业技能鉴定、人才培养标准制定和质量评价等服务,强化行业协会的“指导者”和“协调者”作用。三是建立各级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汇聚区域行业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各类供求信息,增加各类信息的共享度,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和相关增值服务[5]。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新时期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学校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道路。只有产教完全融合,校企无间合作,各取所需又各自发展,才能真正提高我国职业教育的水平,才能真正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强劲而不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