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的发展与建构基础

2022-05-07 12:11秦桂芬王毓川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逻辑共同体中华民族

秦桂芬,王毓川

(1.云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650201;2.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云南 昆明650091)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的发展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1)习近平:《与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的讲话》,转引自王延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民族研究》2018年第1期,第3页。1988年,费孝通先生在“泰纳讲演”(TannerLecture)会上,提出了多元一体的思想。1989年,演讲稿整理出版,其中指出“多元一体格局”的主题:“由许许多多分散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2)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第1页。马戎先生进一步补充道:“在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实现民族繁荣,应当是重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战略目标。(3)马戎:《重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新的历史条件》,《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第24页。至此,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基本奠定。学术界对此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论证了“多元一体”理论的正确性。谷苞先生进一步阐释了“多元”与“一体”的关系:“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多元与一体是并存的,多元充实着一体,一体维系着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56个兄弟民族是多元;中华民族的共同性与56个民族的民族特点是并存的,各民族的民族特点不断充实着中华民族的共同性,中华民族的共同性构成了各兄弟民族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4)谷苞:《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赖以形成的基本条件》,《西北民族研究》1993年第1期,第6页。此后,有学者从国际宏观角度出发,通过与世界上其他地区民族文化的比较,指出中华文化发展的独特性在于文化体系内部形成的一种汉民族文化和各少数民族文化之间的特殊关系结构。(5)杨志玲:《世界文化视野中的中国文化多元一体发展特征比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第84页。也有学者从微观角度出发,研究局部地区少数民族与“多元一体”格局的关系。如王文光、翟国强从西南的地理环境、早期的文化起源、各少数民族与汉民族及中原王朝的互动关系、郡县制度对西南民族融合的影响和西南民族内部多元一体的形成等角度进行研究,认为这一理论在西南民族的发展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6)王文光、翟国强:《西南民族的历史发展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关系述论》,《思想战线》2005年第3期,第29页。总之,不管是从宏观还是微观角度来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发展至今已趋于成熟,是研究中华民族结构的核心理论,是解开中华民族构成奥秘的钥匙,(7)陈连开:《关于中华民族结构的学术新体系》,《民族研究》1992年第6期,第21页。也是对中华民族构成的全局和中国的民族问题作了高层次的宏观的新概括。(8)宋蜀华:《认识中华民族构成的一把钥匙——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读后感》,《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第26页。

费孝通先生在提出多元一体理论时,曾做出展望:“在现代化的过程中通过发挥各民族团结互助的精神达到共同繁荣的目的,继续在多元一体的格局中发展到更高层次。”(9)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第19页。三十多年后的今天,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即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10)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http://cpc.people.com.cn/19th/n1/2017/1027/c414395-29613458.html,2022年2月21日。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当前学术界和学者们关注的主要议题,而这些讨论多是在费孝通先生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基础上展开的。(11)严庆:《本体与意识视角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第16页。中华民族的发展,是从多元起源开始的,经过了新石器时代的交融和汇集,出现了地区性的多元统一。随着凝聚核心的汉族的出现,中原出现了民族大混杂、大融合,北方民族也开始为汉族注入新鲜血液,随着汉族向南迁徙并和西部民族的交流互动,各民族逐渐走向了一体化。在抗战的烽火中,各民族在民族存亡的危急关头,万众一心,逐渐形成以汉族为核心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整合以及各民族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共同发展,使得汉族不再作为凝聚其他民族的核心,而是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随着各民族凝聚的核心从汉族转变为“五个认同”,中国的民族格局也从“一体”向“共同体”过渡。在民族学的语境中,“一体”是以一个民族为核心的统一体,而“共同体”则是多个民族平等、团结地凝聚在一起。从对象上来说,“一体”是各民族之间互为对象,处理的是我国内部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而“共同体”则是中华民族作为中国的国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12)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北京:民族出版社,2015年,第27页。这种“共同体”并不是更高程度的汉化,而是中华民族作为一种民族身份屹立于当今世界,处理的是中华民族与世界其他民族之间的关系。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在中华民族“一体”的基础上继承发展而来的,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迈向的一个新的高度。

学术界对于中华民族格局问题的研究多集中在探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建构的历史过程,完整厘清中华民族格局发展的历史脉络。现今,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情况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已经开始迈向中华民族共同体。学术界因此敏锐地转向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涵、发展等方面的研究,但对其架构基础的研究较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对于民族问题来说,这个新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13)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0页。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也是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各项事业取得巨大发展的基础上建构的,解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基础,能够更进一步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组织的稳固性、发展的必然性,更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基础

(一)经济基础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过程,是从“多元”开始的。苏秉琦先生提出中华文明的起源是“满天星斗”,(14)苏秉琦:《中华文明起源新探》,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第101页。也就是说中华文明的起源具有多元性。这种多元起源,是建立在不同的经济类型基础之上的。早期稻作、旱作、游牧等经济类型衍生出不同的文化类型,之后血缘关系的结合与冲突使各文化产生冲撞,在此基础上,华夏族逐渐形成。在华夏族与其他民族的冲突融合之中, “中国”作为一个文化政治实体的边界逐渐清晰。(15)赵越云:《原始农业类型与中华早期文明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第1页。不同的经济类型之间的冲突持续不断,虽然中国古代各时期各政权都在努力调和不同经济类型之间的矛盾,但不管是政治手段还是军事手段,即使有成效,也没有完全成功。近代,由于受到经济侵略,加之政府腐败无能,中国经济情况变得更加混乱,加剧了不同类型经济之间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开始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业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推动,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三大产业协同发展,相互促进,产业内部经济相互配合,这就意味着我国不同类型的经济之间已经逐步实现融合。从经济制度上来说,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建立起来,这是我国经济开始走向经济制度统一的基础。由于我国经济类型多样,为调和公有制与其他类型经济之间的关系,我国提出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式,而公有制与其他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关系原则在于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这种经济制度的建立,成功调和了所有类型经济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不会也不可能出现不同类型经济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原则使我国经济发展稳定且具有统一性。

同时,我国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机制作用,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不断优化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稳步推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使得这样的经济制度更具生命力。作为全国宏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民族地区,其发展状态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认识民族地区在全国重要的战略地位,实施差异性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16)郑长德:《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质量研究》,《民族学刊》2011年第1期,第10页。既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情况,实事求是地制定经济发展策略,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的稳定发展,又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纳入宏观调控的大环境中,实现经济调控的一体化,因此少数民族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进入“十三五”以来,民族地区生产总值呈稳步增长的势态,与全国经济稳步增长率同步增速,同时成为国内生产总值的主要贡献地区之一,体现了宏观调控的有效性,证明了民族地区经济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充分证明了我国经济制度的有效性。

在这样的统一、稳定、有效经济制度之下,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以及交通、通信等事业的发展,各民族间经济交往密切、迅速,加之我国加大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力度,在现代化经济体系之下,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已离不开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也能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任何民族不可能回归到依靠单一、封闭的经济类型而生存,任何人不能也不应该把任何类型的经济从这样的经济体系中剥离出来。从经济角度来看,中华民族有着共同的、密不可分的经济体系,有着较为稳固的经济基础。

(二)政治基础

恩格斯认为:“以血族团体为基础的旧社会,由于新的社会阶层的冲突而被炸毁;代之而起的是组成国家的新社会。”(17)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页。中华民族的起源,是从多个血族团体开始的,即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构成的社会基础单位。新石器时代末期,氏族聚落内部成员分化,血族团体开始分离,龙山文化、“河南龙山文化”、石家河文化、良渚文化等,最迟在公元前第三千纪中叶,初步建立起强制性权利系统,(18)任式楠:《我国新石器时代聚落的形成与发展》,《考古》2000年第7期,第58页。之后夏朝的建立,是强权系统发展的必然结果。强权系统整合能力是华夏族形成的政治基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核心是汉族,汉族能够对其他民族进行有效统治的基础是其政权的强制性和统一性,也就是形成了统一集权的国家组织。不可否认,集权在中华民族的形成过程中产生的作用,尤其是在加强民族凝聚力上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但这种作用是在一个有限范围内,仍无法避免民族冲突问题的长期存在,这就形成了在加强民族凝聚力的同时又无法避免民族冲突的矛盾,这是伴随着整个封建时代的一个长时段矛盾。之所以无法解决,是因为自秦汉后统一集权的国家组织是建立在严格的等级制度和集权上的。中央集权和宗法是国家这个统一体中的一对矛盾,中央集权要和宗法进行坚决斗争并取得胜利才能得到强化。(19)刘奉光:《论中国封建主义集权的逐渐强化》,《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1期,第41页。这里的宗法,是一个有共同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权威领袖的宗族团体。少数民族也是宗族团体成员之一,历史证明,中央集权和民族宗法的斗争最终陷入了恶性循环之中,羁縻政策就是典型例子。羁縻政策的最大特点就是“以夷制夷”,主要措施有三种,一是采取不同于中原的治理方法;二是“乱夷安华”;三是“以华变夷”增加对蛮夷的影响。(20)彭建英:《中国传统羁縻政策略论》,《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第104页。这三种措施的核心都在于对少数民族宗族领袖的控制,也是与少数民族宗法斗争的矛盾,根本上来说,是建立在不平等的等级制度上所施行的种种措施。“华尊夷卑”“华夷之辨”的思想是羁縻政策的思想基础,这就注定了羁縻政策一方面在努力维系着同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又无法解决华夷之间的矛盾,导致中华民族一体化在冲突中发展却无法真正建立共同体。因此,要想解决这一矛盾,最根本的是要打破这种不平等的等级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概念始终在伴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主体范畴,学术界对于其争论也颇多。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认识到人民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实践的主体和一切权力的来源”。(21)张弛:《中国共产党的“人民”与“群众”思想探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4年第11期,第38页。转引自陈昌丰、朱映雪《新世纪以来国内学术界关于“人民”概念的研究述评》,《社会主义研究》2018年第3期,第146页。“人民”概念的统一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基础之一,“人民民主专政”也界定了国家权力的主体,在这一主体中,赋予了各民族同等权力,而且是国家的一切权力。权力的平等性和至高性既打破了不平等的等级制度,又提高了所有民族的政治地位,各民族被“人民”这一概念纳入一个整体中,成为国家强制权力实践主体,保证各民族的政治统一性。另外,权力主体内部又相互承认其特殊性,为了在这种特殊性之上保证其权力的主体性和统一性。这就是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从国家整体来看,涉及国家的统一与民族的区域自治的关系;从民族自治地方来看,涉及实行自治的民族与区域内其他民族和区域发展的关系。(22)周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在逻辑》,《学术界》2019年第6期,第18页。这两对关系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逻辑关系。第一个关系是处理少数民族“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其逻辑是保障“权利”来建构“权力”,再用“权力”保障“权利”,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且无权力的权利只是一种利益;而无权利作基础,权力也无由产生。(23)漆多俊:《论权利》,《法学研究》2001年第1期,第18页。简单来说,少数民族同样是国家权力实践主体之一,民族区域自治一方面是国家强制权力在保障少数民族的利益,另一方面是少数民族参加到国家的强制权力体当中,既是权力的主体,又是自身利益的保障者。第二个关系是处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我国“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注定我国不可能实行绝对意义上的“单一民族自治”,更不可能实施“民族自决”。在民族自治区中,分布有其他民族,这一关系的逻辑则是以地区主体民族为核心,与其他民族共同自治,坚决贯彻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用自治权力来维护好其他民族的利益,同时自治区其他民族能民主地参与到自治权力中,并不是摒弃民主,提高某一民族或者贬低某一民族的政治地位。

维系两种关系的动态平衡,能保障这一制度的有效运行,而该制度有效运行的核心,就是坚持在政治上各民族平等。首先,平等性成功解决了民族冲突问题,聚合了国家与地方、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其次,按照以上逻辑,如果把某一民族剥离出来,就无法参与国家权力体系的构建,也就无法保障自身利益,而无法保障自身利益,就难以实现政治权力,最终陷入恶性循环中。因此,人民民主专政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为了中华民族走向共同体的坚实的政治基础。

(三)文化基础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中华民族的多元起源注定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多元性,多元文化的相互竞争与对抗曾使中国陷入长期的政治和经济的冲突中。西汉以后,多元文化逐渐被儒学文化凝聚。这种文化的凝聚是一种典型的“文化一元”。虽然“文化一元论”概念兴起于近代,(2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6页。但其在中国古代便早已被实践。汉初,儒学完成了初步整合,董仲舒在《对策》和《春秋繁露》中,以《公羊春秋》为骨干,融合阴阳家、黄老、法家思想,建立了一个新的以天人感应为基础的目的论思想体系。该体系代替黄老,成为汉代官方的哲学思想。(25)金春峰:《汉代思想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121页。而对于其他的文化,董仲舒提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26)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523页。在这一思想当中,其他文化被归入“邪辟之说”并被“绝其道”。这就是认为多元文化之间有优劣高下之分,进而认为必然通过“优胜劣汰”而走向统一。(27)李德顺:《全球化与多元化——关于文化普遍主义与文化特殊主义之争的思考》,《求是学刊》2002年第2期,第13页。首先承认,这种“文化一元论”是有助于文化的整合统一的。儒学之所以为中国古代文化的核心,在于其教化作用。不同于商周时期“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的功利性宗教,儒学作为一种哲学,更注重现实生活,其核心就在于“礼”的教化。《礼记·经解》曰:“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作为一种维护社会秩序,建构社会生活的规则,不同于宗教具有虚幻目的的仪式仪轨,“礼”成为了普遍的、规则的生活样式,这一点是任何宗教所达不到的。同时,儒学并不放弃超越现实,《礼记·中庸》曰:“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诚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合内外之道”所理解的是基于现实并超越现实,并非宗教意义上完全超脱现实的“神”。儒学中的“圣”是对现实的全面理解,即“成物,知也”。可以看出,儒家哲学的目的是要为人的存在寻求真实,实现和建立超越性的基础,这是一种地道的形上学。(28)李景林:《哲学的教化与教化的哲学——论儒学精神的根本特质》,《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第24页。儒学强大的教化能力使其成为古代文化的核心,少数民族或自觉、或被强制地接受了儒学文化,元朝之后,中国少数民族走向儒学认同已成历史定局。(29)萧景阳:《中国少数民族走向儒学认同的历史考析》,《孔子研究》1995年第2期,第69页。在这一过程中,“文化一元论”的弊端开始凸显。恩格斯批判“一元论”说:“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之外,都是鬼话。”(3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60页。在儒学文化看来,自己的文化是绝对正确的,《孟子·滕文公》载:“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因此,对于蛮夷文化,斥为“蛮夷风”并加以抵制。“一元论”思维使多元文化的互动只能限制在非此即彼的“敌我对抗”模式中,走不出你死我活的“冷战模式”,从而使文化的共存与对话湮没在“文化冲突论”的洪流之中。(31)付秀荣:《文化冲突论的当代表现与评析》,《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7期,第38页。

从明清开始,对儒学的批判持续到新文化运动达到了高潮。新文化运动打破了儒学的正统地位,随之而来的问题便是中华民族认同的文化基础是什么?康有为到陈独秀、胡适等近代知识分子都探讨了这一问题,最终没有得到一个统一的答案。

马克思和恩格斯揭示了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发展规律,将民族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基本原则,从而奠定了民族发展理论的基础。(32)吴磊:《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中央民族大学,2012年,第39页。这里的民族发展,是指各个民族内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全面发展,也是指各民族的共同发展,是以各民族的自身发展为重点,在互帮互学、互助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各民族的共同致富、共同繁荣。(33)金炳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族理论研究》,《黑龙江民族丛刊》1988年第3期,第13页。对于民族文化来说,各民族文化的共同发展是将所有文化都视为平等的,并不突出哪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性,更不承认文化的优劣性,所有民族的优秀文化都是中华民族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各族文化之间相互交融、密不可分,这在语言、习俗、宗教等方面随处可见。最典型例子就是普通话,它是建立在北京话的基础上的,而北京话又是以北京京腔儿为基础的清代mandarin(官话)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以京腔儿为主要特征的北京话实际上是清初从东北入关的八旗兵民的满式汉语与明末北京汉人(含南京迁北京的说下江官话的人和金元时期女真所留后裔,元代所称的汉人)汉语在乾隆末年北京内外城解体后相互融合的语言结晶。这种老北京话虽然作为汉语发展至今,但其中所借用的满语词、满汉合成词、满汉并列词(或者叫作通过满式汉语保留下来的满语词)仍然不少。(34)纳日碧力戈:《双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第3页。语言是一种特殊的、综合性的文化凝聚体,(35)杜道明:《语言与文化关系新论》,《中国文化研究》2008年第4期,第133页。语言的交融代表着各族文化凝聚体的交融,以语言为基础的民族文化交融形成了今天的中华民族文化。

可以说,现在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不是单一的、纯粹的文化,是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在自身文化基础上融合了其他民族优秀文化而形成的。中华民族文化内部的各族文化早已融为一体,出现“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文化复合体,各民族文化与中华民族文化实现了和谐统一。另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稳步推进,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着转型与重构,以适应现代化的发展。为此,中共中央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的改革,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不断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的新局面。(36)《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1年10月18日,https://www.12371.cn/2012/09/28/ARTI1348823030260190.shtml,2022年1月21日。通过对文化体制的改革,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之间的关系得到了协调,实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统一。

各民族文化与中华民族文化的统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统一,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基础。两个统一,处理了各族文化与中华民族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使中华民族文化走上了可持续发展之路,另一方面成功凝聚起各族文化——这种凝聚与以儒学为核心的文化凝聚不同,是一种相互认同、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统一的文化体。在当今新的国际形势之下,中华民族文化作为一个统一的文化整体参与到与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之中,中华民族文化在不断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同时,也在不断地走向世界。在这一语境里,中华民族文化是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体文化出现的,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优秀凝聚体。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37)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北京:民族出版社,2015年,第252页。

(四)逻辑基础

文化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观念文化。观念文化是文化的核心,包括了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等,也就是文化的哲学层面。民族是以文化凝聚在一起的,在共同的文化背景之下,所有成员对共同文化的认同就是建立在文化的哲学层面。换言之,就是对共同哲学逻辑的认同。一个族群的组建,在于双向的互动,即群体与个人之间的互动。群体的逻辑,归根结底是个体逻辑的复合,通过自我逻辑的扩大,由个体的逻辑变为全体的逻辑,之后又通过逻辑的有限性,建立逻辑的边界,区分“我们”与“他们”。而逻辑的无限性在于说明逻辑可以无限延伸,群体逻辑的延伸,同样是从个体的逻辑延伸开始的,之后再反作用于群体成员。随着族群组织的扩大,“个人”既能代表自然的个人,又能代表“逻辑起点”。 “逻辑起点”的改变能够改变整个群体的逻辑结构。在前工业时代,由于相对的封闭性,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逻辑起点”以及群体逻辑,同时又由于逻辑的无限性在改变着自身或者他族的“逻辑起点”以进而改变全体逻辑,逻辑冲突由此发生,随之产生的是整套制度逻辑上的冲突。按照ThorntonandOcasio对制度逻辑的理论内涵进行的拓展,可以将制度逻辑定义为:“由社会建构起来的关于物质实践、假设、价值、信念以及规则的历史模式,个体通过这些模式生产和再生产他们的物质生活、组织时间和空间,以及为他们的社会现实赋予意义。”(38)毛益民:《制度逻辑冲突:场域约束与管理实践》,《广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第211页。由于之前每个群体的逻辑不同,制度逻辑的冲突使群体物质实践、假设、价值、信念产生冲突,阻断了个人对制度逻辑模式的生产和再生产,造成了个体与个体的分离、个体与群体的分离,产生了个体与群体的分离与重组,由此,可建构起一个逻辑冲突模型。

从以上模型可以看出,新的逻辑起点形成的原因是逻辑冲突时的反抗和回避,不断地逻辑冲突和反抗使之不断的产生着逻辑起点,最终产生新的制度逻辑。逻辑冲突是必然会发生的,能否最终产生新的制度逻辑,关键在于看如何回应逻辑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历史上各个时期应对逻辑冲突的策略多种多样,但都无法避免新的逻辑起点分裂,之后又引发新一轮逻辑冲突。所以要打破这一循环,避免新的逻辑冲突,在应对策略中,就不能回避和反抗逻辑冲突,要做到在逻辑冲突中接受和妥协。其中一种常见的办法就是脱耦,即脱离逻辑的实践层面,接受新的逻辑,保持逻辑的运作但停止逻辑的实践。这种策略既能接受新的逻辑,又能防止逻辑起点的变化最终影响制度逻辑。但这种脱耦办法是暂时性的,并不是长效性的,因为逻辑起点一旦长期脱耦,就会产生一个新的逻辑冲突,即群体逻辑会转变为一个新的逻辑起点,与旧的逻辑起点产生一轮逻辑冲突。戊戌变法的失败就是典型例子。逻辑起点接受了新的逻辑,形成了新的政策逻辑,制定了变法的各项策略,但却脱离当时的群体逻辑即落后的封建逻辑,更与当时的制度逻辑完全不符,形成脱耦,最终产生了逻辑体内冲突。因此,脱耦实际上是忽略了群体逻辑的能动作用,要避免脱耦,就要处理好逻辑起点与群体逻辑之间的关系。

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自觉,是在共同抵抗西方列强的压力下形成的,这种自觉意识在抗战争时期达到了顶峰。(39)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第18页。全体意识的产生也就意味着群体逻辑的形成,逻辑起点要符合群体逻辑,才能保障制度逻辑的有效运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处理好了这一点,在这一逻辑场域中,逻辑起点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马克思主义认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4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1页。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了人民的生活,使得每个人作为个体接受了这一逻辑,即人是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同样的,他也是总体,观念的总体。(4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79页。社会主义观念深入群体逻辑,制度逻辑由此形成。

然而,逻辑的无限性指出个体的逻辑也存在无限延伸。社会主义本来就是一个复杂的逻辑体,如果将这一逻辑体放到个体逻辑中,就存在无限延伸的可能,历史上的空想社会主义就是对社会主义逻辑无限延伸的例子。如果每个个体都将逻辑无限延伸的话,群体逻辑终将走向分裂,陷入逻辑冲突中,在这里,就需要一个逻辑核心来凝聚群体逻辑,防止盲目的延伸,并维持逻辑的有限性,这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4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9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住了事物的根本,这个根本就在于中华民族的行事逻辑是追求美好生活,抓住这一根本,就能成为中华民族群体逻辑的核心,其鲜明地反映了国家、社会、个体三个层面的内在联系,促进国家、集体和个体利益辩证统一的价值原则。(43)吴桂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3年第3期,第56页。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经提出,就立刻成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逻辑核心。

我们要认识到,以上所提的逻辑体系中,逻辑起点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作为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执政党,共产党维系着整套社会逻辑体系。因此,对这一逻辑体系的认同,就是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在意识形态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制度逻辑建构起点的主体;在政治上,中国共产党是唯一合法的执政党,符合全民族利益,利益的认同最终上升为政治上的认同;在民族问题上,在从革命到执政的过程中,探索并形成了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中建构及建设认同的相应机制,并取得了良好成效。(44)白利友:《中国共产党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中的政党认同建设研究》,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6年第1期,第33页。因此,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已是社会事实,不能改变。此外,在这样的逻辑体系中,各民族的群体逻辑与中华民族的群体逻辑统一,对民族的认同和对国家的认同相互依赖。由以上所述逻辑可知,其对本民族的认同就是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就是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就是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对在逻辑上形成对党和国家的认同。

三、基本结论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建立在牢固的基础之上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是建立在现实维度的基础上形成的共同体。(45)李健、李冉:《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考察民族共同体的构建问题》,《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第54页。中华民族的建构,是基于现实的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经济基础是稳固的公有制。这就决定了在政治上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效实施,正确处理了个人、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进而使各民族文化与中华民族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实现了和谐统一,加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而成为共同的行动逻辑。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与发展是建立在稳固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和逻辑基础上的。这就注定了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和稳固性,表现在中华民族民族与民族间的相互认同、各民族与中华民族的相互认同,也体现在中华民族内部的团结统一、牢不可破。

(二)牢固的基础奠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强大的生命力

中华民族是长期历史发展形成的,已经具有坚实的历史基础。在新背景下,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中华民族正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4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http://cpc.people.com.cn/19th/n1/2017/1027/c414395-29613458.html,2022年1月21日。同时,中华民族面临着新的国内外局势,这就需要中华民族勇于实践、敢于挑战。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建立在牢固的基础之上的,即使已经历数千年的发展历程也未走向衰落,而是随着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聚,在新中国建立起的各项牢固基础之上进一步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使中华民族从自在的民族变成自觉、自强、自新的民族,变成一个团结、统一、强大的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现代民族,这已经成为中国各民族的普遍认同和根本归属。(47)王延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民族研究》2018年第1期,第6页。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之所以有着强大、旺盛的生命力,是由于其具有坚实牢固的基础,因而能扎稳脚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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