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陶琳
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首个氢能产业的中长期规划。业内专家表示,规划包含多项高“含金量”内容,首次明确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可再生能源制氢是主要发展方向。我国将如何发展氢能产业?发展氢能产业对实现“双碳”目标有什么意义?如何规范和引导氢能产业发展?
在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全方位解读《规划》。
《规划》首次明确,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可再生能源制氢是主要发展方向。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司长王翔在发布会上表示,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对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通过“风光氢储”一体化融合发展,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消纳提供解决方案;另一方面,随着燃料电池等氢能利用技术开发的成熟,氢能—热能—电能将实现灵活转化、耦合发展。
在能源消费端,氢能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王翔透露,将从生产源头上加强管控,严格限制化石能源制氢、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此外,将氢能作为高品质热源直接供能,减少工业领域化石能源供能,可以直接推动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
王翔说,《规划》是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N”之一。统筹谋划、整体布局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既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也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撑。
根据《规划》,到2025年,我国将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到2035年,形成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明显提升。
氢能安全性一直备受关注。对此,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副司长刘亚芳指出,要把安全作为氢能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内在要求,建立健全氢能安全监管制度和标准规范,针对氢能制取、储存、运输、加注和应用全产业链,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的预防和管控,提升全过程安全管理水平。
刘亚芳还提出,以安全可控为前提,加强氢安全相关技术创新,积极推进技术、材料、工艺创新,支持开展多种储运方式的探索和实践;同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有效应对氢能各类安全风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共同提升氢能全过程安全和经济性,逐步降低氢能使用成本,助力氢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刘亚芳说。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氢气产量超3000万吨/年,主要是化石能源制氢、工业副产氢等,用于生产化工产品。化石能源制氢碳排放量很高,平均制取1千克氢气会排放10~30千克二氧化碳。按照《规划》目标,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制氢得到广泛应用;到2035年,形成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明显提升,对能源绿色转型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居于世界首位,在清洁低碳氢能源供给上具有巨大潜力,氢能产业发展态势总体良好,已初步掌握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在部分区域开展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上,氢能成为“绿色办奥”理念的重要体现。“飞扬”火炬采用清洁低碳氢能作为燃料;冬奥赛区共投入氢燃料电池汽车1000余辆,配套建设加氢站30余座,全面实现交通领域绿色用能。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氢能产业仍然处于发展初期,面临产业创新能力不强、技术装备水平不高、支撑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滞后等诸多挑战,需加强顶层设计,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