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清亮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和去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中关于“建设体育强国的”论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也是1995年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建设计划纲要》的发展版,更是升级版,其中的论述、政策、规划、指导等等具有鲜明的全新时代特点,体现了全民健身的国家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全面建立小康社会的目标得以实现,“健康”成了广大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提升幸福指数的重要标签,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日益高涨,对于体育锻炼的设施、场地、标准的要求也水涨船高,因此,在新的时代,必须构建符合时代特征,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全新的全民建身公共服务体系,《意见》的出台,对于健康中国和构建和体育强国目标的实现有着深远意义!
《意见》从更灵活的体制机制、更均衡的资源布局、更绿色的健身载体、更丰富的赛事活动、更广泛的群众参与、更科学的运动方式、更浓厚的社会氛围、更强大的要素支撑8个方面,提出了29项改革措施,具有高度的政策指导性和落地操作性,但是在贯彻执行推进实施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否完全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遵循《意见》,让健身升级不走样呢?
过去很多年的一些经验告诉我们,在执行和贯彻国家层面的很多文件精神时,往往会出现以下陋习:形式主义、形象工程、一刀切等等,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升级,如果把握不好,很容易出现上述问题。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确实要认真学习《意见》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通过广泛而深入的调研,制定出符合自己地方特色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纲要,建设好具有当地特色的健身路径,切忌为了执行《意见》而执行,为了升级而升级,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搞成政府的形象工程,体育场馆建设一哄而上,体育设施改进一窝蜂,照本宣科、东施效颦,不是当地大多数老百姓喜欢的或习惯的,结果成了花瓶和摆设。中国幅员辽阔,地域特点鲜明,气候特征迥异,比如黑龙江和广东,大多数老百姓的健身习惯、健身场所、健身时间和健身项目,会有较大差别,就需要考虑在场地建设和资金投入等方面,是否要有所侧重,能否做到健身设施为民所用,为民所享,让他们有获得感,而不是不切实际的“一刀切”。
《意见》中的措施覆盖了不同年龄层,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健身需求。即便是同一个地方,在执行过程中,也需要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区域人口分布情况和区域人口活跃指数。比如在青少年较为活跃的区域和中老年人聚居区域、在靠近学校区域和居民区区域、在城市和在农村,每个年龄段,不同群体,对于健身的需求也存在很大差异,这就需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不一定是提供更多的服务,可能是需要更好,更适合的。
再比如,随着时代发展,健身设备智能化是大势所趋,而相当多的老年人不具备这样的能力,那么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是不是需要考虑如何减少老年人健身的障碍,或者给予老年人相应的帮助呢?
所以,人文关怀和群体包容性,是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时不可忽视的重要内涵。
过去,受时代发展所限,或受困于有限的资金,很多由政府主导建设的健身场馆和设施被迫商业化,或自主经营,或承包经营,高额的费用成了很多普通老百姓健身的门槛。而“覆盖全民,公益导向”是这次颁发的《意见》的重要特点和原则之一。《意见》明确指出,体育系统管理的训练中心、基地、体校健身设施以及运动康复服务向社会开放,各级各类校园体育健身设施也要向公众开放。升级后的健身服务体系,如何做到在去商业化后,还能有效科学地管理,充分地被利用,真正惠及大众,服务人民,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面临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