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新
有年冬天,父亲请回来一位木匠,让他帮家里打制大衣柜和橱柜。做木工活期间,木匠的中饭和晚饭,都得由我家供。为此,母亲特意买了一斤多猪肉,做了一碗香喷喷的红烧肉招待他。
那时,乡下人都很穷,红烧肉属于绝对的好菜,让人直流口水,尤其对嘴馋的小孩们。第一顿饭时,父母客气地让木匠多吃红烧肉,木匠说,吃嘛,我吃的。但一顿饭下来,他只尝了一小块,反倒是我连吃了好几块。
吃完饭后,母亲把我叫到一旁,低声严厉地批评道:“你怎么一点都不懂事?那肉是做给木匠师傅吃的,你把肉吃了,后面我们拿什么来招待他?!”
我羞愧不已,承诺以后不会吃了,母亲听后,摸了摸我的头,叹了一口气。之后,每天吃饭时,母亲都要把红烧肉端上桌。
但,那碗油汪汪、色彩鲜亮、肥瘦相间的肉,实在是太诱人了,馋得我到底还是动了歪点子——一次,趁父母都在厨房里盛饭,我飞快地夹了两大块,并迅速地将它们埋到碗底。
目睹这一幕的木匠,不但没有吱声,反而等我回来后,又夹了一块给我。不知情的母亲见状忙说,您自己要吃呀,怎么光给小孩夹?“我刚才吃了,你看,碗里都少了好几块,”木匠看着我,温和地说,“孩子正在长身体,是要吃肉的。”
看着我满嘴的油,母亲似乎一下明白了,她瞪了我一眼“不懂事。”
大约五天后,活干完了,最后一顿,木匠吃了两块红烧肉,然后拿了工钱走了。木匠走后,母亲对我说:“现在你可以吃碗里的肉了,这大半碗都归你。”
我高兴坏了,夹起一块就朝嘴里送。肉到嘴中,才感到跟几天前吃到的不一样——它太软烂了,入口即化,原来,母亲顿顿将它放在锅里蒸,重复加热,硬是将它蒸得如同熟透了的软柿子。
饭桌上的碗头鱼,同样是不能轻易动筷子的。儿时,鱼在我们老家,是非常稀罕的菜,平时吃不到,只有过年,父亲才会买回一条鲤鱼,作为春节时的碗头鱼。年三十下午,父亲会把做好的碗头鱼带到山上,摆在祖父的坟头前,让他老人家“吃”点荤腥。等祭祖仪式结束后,父亲会小心翼翼地把碗头鱼带回家,放到桌子上。
年夜饭,是一年中最丰盛的一顿大餐,会有一些荤菜上桌。但鱼类的菜肴,只有那碗碗头鱼,且不能去吃,它是装点桌面的,寓意“年年有余”,要一直完整地留到正月十五。
春节期间,每当有客人来吃饭,母亲都要小心翼翼地把碗头鱼端上来,生怕鱼头断了,或鱼身破了,那就不吉利了。记得有一年,小妹想尝点鱼肉,用筷子在鱼身上弄了个小洞,父亲看到后非常生气,连打带骂了她一顿。那几年,家里祸事不断,心情郁闷的父亲,借机归咎到小妹的头上。过了正月十五,终于可以吃碗头鱼了。父亲特意给小妹多夹了好几块,可把她乐坏了。
好菜,一定要尽着客人先吃;好菜,一定要少夾;好菜,一定要多等等。这是父亲和母亲教导儿时的我们,在饭桌上要遵守的进食礼仪。
如今,人们生活条件好了,百姓餐桌上,餐餐鱼,顿顿肉,已是平常事了。类似一碗红烧肉蒸到软烂,一碗鱼摆到正月十五的事,几乎绝迹了。
但每每忆起这些往事,我还是很有感触,不觉是苦,相反是很甜的,木匠师傅的知情不说,父母给我和小妹的愧疚弥补,都让我品尝到人世间的另一味——淳朴的包容和无奈又真实的亲情之爱,而在那些艰难岁月里,在乡村饭桌上养成的自律礼仪,也让我受益终身。
(李金锋摘自《思维与智慧》2021年12月上 图/罗再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