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改革与路径

2022-04-30 08:08范华钦
大众投资指南 2022年9期
关键词:监管金融科技

范华钦

(农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山东 烟台 264100)

在金融科技监管改革的过程中,因所包括的工作内容较多、影响范畴较大,在监管与创新的过程中均有一定难度,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实施,还需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成为金融行业稳定运营的“落脚点”,在此方面加大维护力度,强调金融科技监管的规范化、法制化,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结构,增强行业综合实力,在路径创新的过程中突出良好成效。

一、金融科技监管改革原因分析

(一)管理模式多样化创新

分析我国金融监管工作理念,是以“事前审批、事后惩罚”为主,相对于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要求,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不符情况,还需对监管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详细探究,其中主要影响因素就是其管理模式较单一化、传统化,必须在此方面加大创新力度,保证管理模式多样化发展。

例如:P2P平台跑路事件的发生,就会涉案到较大的金额,所包括的工作内容较多,并有一定复杂性,在日常管理与监督的过程中就因工作模式传统化,存在金融科技风险问题,迫使政府在“顶雷”的压力下对其深度改革,此条件下所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等,往往缺乏一定的严谨性与合理性,最终对金融市场创新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针对具体情况详细探究与严肃处理,才能达到预期改革目的。

(二)金融风险防控

追溯金融监管以往发展阶段,主要的基础条件就是相关法律规范,所应用的监管技术、监管手段也比较单一化,往往会因技术手段、工作方法等与实际要求不符,而引发金融风险。当潜在性的金额风险爆发后,所产生的影响程度与后果较严重,整个行业均面临着发展难题,产生较大的经济损失。对此情况,引起我国政府部门关注与重视,以金融科技监管改革工作为核心,在改革的过程中深度分析行业发展现场,通过市场调查,搜集信息资源,能为改革工作做好基础工作。

例如:对技术手段的创新与合理应用,要有较强的依据性与合理性,盲目地加大各项技术应用力度,只会增加更多的经济风险,还包括一些较隐蔽的经济风险,无法保证后续工作有序实施。对此,在改革阶段也需对此高度,明确工作目标与改革出发点,只有对合理风险特点及影响因素全面掌握,才能提出科学化的解决方案与措施,在实践中严格管理与处理,从而取得良好成效。

(三)监管效率提升

开展金融科技监管改革工作,在实施阶段会面临众多问题,关于常规问题一定要先处理,依据改革工作方案与要求规范性实施,才能避免各环节中存在隐蔽性风险。然后在改革阶段会对新的问题掌控与处理,因不确定因素较多,还需在预案阶段就编制相应的处理措施,主要针对的就是改革过程中的突发性问题,整个改革过程均能有效把控,实施效果才能有良好的基础保障。

例如:通过金融科技监管控制P2P产业走向,监管部门能做好日常监管与引导工作,要强化企业、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安全意识,敢于直观化地面对风险问题,只需做好处理工作,就能最大化地降低影响程度,企业也不会在此方面产生较大的经济损失,并充分发挥出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与作用,有助于提升金融科技监管工作效率。

(四)具备长效监管机制

基于新时代发展背景下,金融科技监管改革重视基础设施完善,主要是依靠金融科技,加大先进设备及技术手段研发力度,建立智能化监管系统,保证各类信息资源透明,是“多国监管”工作有序实施的必要条件之一。在此方面的投资成本加大,监管重心能落实在实践阶段,经各项信息数据综合分析,由先进设备及技术手段辅助实施,强化我国金融科技监管实力,只需在系统中针对各类信息数据及时更新、共享,就可对金融科技监管改革多层次分析。再加上金融科技中心全面监控,能对宏观金融风险、网络风险等严谨防控,增强金融科技稳定性,工作重心调整到监管力度强化方面,是促进金融生态与金融稳定发展的基础与前提,便于各领域相互交流,降低金融科技监管难度,并从国际领域中深度探究,建立高效、可行性的监管协调机制,明确利益共同体目标,增强金融发展安全性、可靠性,与“三位一体”有效结合,扩大长效监管机制覆盖范畴,突出金融科技监管共同性、一致性等特点,依靠科技力量调节各方“博弈对抗局面”,统筹管理发展大局,才可突出良好成效。

二、金融科技监管改革路径分析

结合当前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改革情况分析,路径创新是其基础要点之一,必须在此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才能保证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保持一致。那么对金融科技监管改革路径分析,还需从以下几方面探究。

其一,金融科技监管深度与广度要持续性增加,建议选择知名度与影响性较高的企业开展实时监测工作,能把监管工作落实到实践环节中,帮助企业及时清除不符合要求的制度内容,有效降低企业在此方面的投资成本。同时,还能直观化地体现出监管部门的职能与引导作用,通过对企业发展形势与目标的全面掌握,在监管的过程中也能为其提供较丰富的信息服务,并以反馈报告的形式鼓励企业申请测试、上市、退市等,突出金融科技监管工作的权威性。

其二,重塑各部门及负责人的“角色”,一方面,是保证各部门及负责人均积极参与到金融科技监管改革工作中,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等全面落实,能对常规问题及时处理与有效规避,不必受常规问题干扰或影响,工作效率与质量显著提升;另一方面,细化各方职责与内容,调动各部门及负责人积极性,在沟通中掌握金融科技监管改革实况,增强各部门的协作能力,从被动形式下转变到主动形式中,为金融科技监管改革及工作成效提升提供基础保障。

其三,重新审视与处理金融风险。基于金融科技视域下,金融市场越来越复杂化,无论是从消费者的角度分析,还是对行业长久发展要求的考虑,均要充分意识到金融市场中的各类经济风险,要求监管部门对各类风险特点与影响程度全面掌握,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与措施,并贯穿落实到实践中,以实际效果说明此项工作的影响性,才能有效杜绝经济风险持续性发生。

例如: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评价指标,必须要把金融科技监管改革工作在实践中呈现较强的影响性,再结合评价指标及行业发展要求,与行业市场形势与发展趋势的深度探究,既能提供良好的服务工作,又能增强市场活力,突出其较强的作用与价值。

其四,控制系统性风险发生概率。出发点要落实在金融科技监管特点分析方面,如:匿名性、隐蔽性等。从金融机构层面分析,金融科技对传统金融机构盈利模式及能力有影响,还需在各项业务实施阶段降低操作风险与监管难度,依据行业发展实况及趋势,提高行业整体风险防控水平,每项业务开展均有明确目标,实施成效提升有良好的基础保障。此外,从金融系统层面探析,金融业、科技行业等创新发展,也需考虑各项业务开展及实施阶段的服务效率及安全性,避免各类风险传导问题,降低系统性风险发生率,显著突出金融科技监管改革必要性。

三、金融科技监管策略

(一)政策框架完善与科技监管力度增强

为保证我国金融行业稳定发展,还需政府部门加大各项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有助于完善政策框架,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向起到指引作用,设定政策框架完善为核心内容,以杠杆率、资本水平等为逆周期指标,既发挥资本监管要求,又突出金融机构重要性,依据业务范围限制机构规模,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促进宏微观监管有效融合,在制度化手段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内容,有效提升金融科技监管工作质量。

科技监管力度增强,重点考虑金融科技监管改革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性较大,必须要保证此项工作优势及作用最大化地发挥,依据我国金融科技监管局面全面分析,建议在监管手段方面加大创新力度,采用数字化监管手段完善金融科技风险监测体系内容,并贯穿落实到各项工作环节中,可对金融科技监管改革工作全面性、动态化地管理,提前发现与分析各类经济风险,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与措施,在实践阶段对经济风险问题有效处理,整体成效才会更突出。再加上现代化科技手段综合运用,依据金融科技监管工作内容创建智能化管理系统(如图1所示),根据每项工作实施要求创建独立模块,每项工作均可在模块中规范实施,细化工作要点与难点,编制针对性较强的实施方案与措施,提升金融科技监管改革工作质量与效率。

图1 金融科技监管系统结构图

此外,在金融科技监管改革动态化管理过程中,还能利用技术手段改变传统化工作模式,不再单一化地依靠人工管理方式,也成为人工管理误差问题处理的必要措施之一,只需重视此方面的技术人才培养,组建专业化工作队伍,满足金融科技监管改革及创新发展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进展、成效等均在掌控范围中,有效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从而创造出巨大的综合效益。

(二)制度改革与合法权益保护

依据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在行业定义及边界时有具体的明确与要求,符合经济金融发展要求,加大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力度,在监管改革的过程中建立信息综合统计体系,增强监管部门公信力,以实际效果说明此项工作的影响性。在此基础上,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内容完善起到推动作用,有效解决行业市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如:托管、债务重组等,增强监管专业性,遵循“协调发展”理念,避免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碎片化。

合法权益保护主体是“金融消费者”,借助各项政策宣传工作,能引起消费者们的关注与重视,并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基础知识,可借助多媒体条件进行网络宣传,供更多消费者了解与学习;然后,加大金融科技平台交易风险控制力度,分析此环节中所涉及的金融内容较多,在多种因素影响下,会出现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数据丢失等情况,还需依据法律法规加大管控及保护力度,可按照数据类别明确使用权、所有权,并编制完善的数据监管机制,贯彻到整个金融平台交易环节中,在细节上处理各类风险及常规问题;最后,监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建议开通维权渠道,消费者可通过多种途径自主维权,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最大化,在实践中增强消费者投资信心,以此扩大消费者规模,推动各项交易活动秩序实施。

(三)渗透重塑理念及跨界风险防控

为促进我国现代化社会稳定发展,需各领域能对金融科技监管改革与创新工作引起重视,从不同领域下对其形势全面分析,依据“市场导向”原则增强政府与市场间的协调能力,能为后续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促进作用。同时,全面渗透“重塑”理念,根据“自上而下”的监管要求,保证各行业、企业、机构等之间能相互影响、相互监督,以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对外部条件的约束力度,强调外部环境的营造与调节,才能为我国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跨界风险防控,主要是考虑金融科技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模式之间的冲突问题,需强化监管机构综合能力,及时调整监管工作重心,能在金融科技监管改革与创新阶段共享思维,增强各行业间的合作意识与能力,经国务院推出的“一行两会”制度实施,监管部门能对跨行业、跨业态等全程化管控,使监管机构在每项工作实施阶段积极参与,既便于各项制度、机制、政策等全面落实,又能依据监管原则凸显价值与作用,并制定长远化发展目标,改变传统化、单一化的监管形式,在跨行业合作阶段也能强调“互利共赢”发展目标,在合作、协调发展阶段共享信息资源,规避“信息孤岛”现象发生,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也能为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改革与路径拓展提供有利条件。

例如:遵循“实质重于形式”改革原则,在复杂化的金融科技创新模式发展阶段,监管结构会重视金融科技业务实施成效,并把各环节中所产生的信息数据详细记录,成为监管体系编制与内容完善的重要依据,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环节中,既是必不可少的约束条件,又能增强监管部门的综合能力,形成“穿透式”的监管理念,防止监管空白、监管套利等问题发生,并为“多国监管”工作实施提供便捷条件。

四、结束语

从长远发展角度分析,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金融科技监管改革力度,能以管理模式多样化创新为核心工作,需各部门积极参与,结合自身所肩负的工作职责与内容,要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能积极响应国家各项政策号召,把工作重心放在金融行业创新发展中,只有对具体影响因素与常规问题详细掌握,才能保证模式创新的合理性,并为行业稳定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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