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5月10日,团中央宣传部发出《青年团中央宣传部关于征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团徽、团旗和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队徽的工作意见》。
收到千余件作品
团中央宣传部在组织地方团委开展征集活动的同时,也直接派人同中国美协联系,邀请中央美院实用美术系的青年教师参加设计。团中央宣传部对团徽的设计要求是:图案要体现“青年团的奋斗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表达青年团员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热情”;团徽的式样要和团旗统一起来,“色彩鲜明,不超过三种颜色”“简单朴素,活泼大方和美观”。
截止到1956年10月底,团中央宣传部共收到18个省市约200位作者寄来的近600件团徽、团旗、队旗、队徽设计稿件。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大多数人都认为已经使用的团旗、队旗式样很好,无需重新设计,所以这项工作在事实上就是围绕团徽、队徽的设计进行的。
团中央把征集到的团徽设计式样在1957年2月召开的团省、市委书记会议,5月召开的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二届五中全会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进行展示,征求与会者意见。但是,大多数与会人员认为现有的设计式样都不能令人满意。
这之后,团中央又陆续收到全国各地美术家和美术爱好者的团徽设计图样,到1958年4月已有千余件。团中央书记处和宣传部的领导形成一致意见:以征集到的团徽设计图样作参考,博采众长,由团内美术工作者重新设计完成。当时,中国青年杂志社美术编辑李国靖接受了这一任务。
李国靖在很短的时间内向团中央宣传部提交了三幅团徽设计图样。其中一幅是根据中央美院实用艺术系青年教师常沙娜的设计图样加工修改而成。经研究,团中央书记处决定将三种团徽设计图样刊登在《中国青年》杂志的封底,征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的意见。
1959年初,团中央书记处分管宣传的书记把征求意见的结果告诉了李国靖:大多数人认为第一个设计图样较好,但也有不足,即应把第二个设计图样上写有“中国共青团”5个字的绶带放到第一个图样中去,而团旗则应参照第三个图样的方案进行修改,使团旗有飘动感。李国靖根据大家的意见,综合三幅设计图样的优点又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并且很快拿出了修改后的式样与说明。这一修改后的团徽设计式样得到团中央书记处的首肯。
1959年4月29日,團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胡耀邦将团徽设计式样和根据这个图样制作的样章呈党中央审定,并提出5月4日公布团徽的建议。4月30日,邓小平批示:“刘、周、彭阅后退耀邦,拟同意五月四日公布。”接着,刘少奇、周恩来、彭真圈阅表示同意。
团徽从设计指导思想到构图经历了一个集思广益、逐渐完善的过程,是全团上下和团内外热心参与者集体智慧的结晶。
熠熠生辉的团徽
1959年5月4日,五四运动40周年纪念日,《人民日报》和《中国青年报》同时刊登了团中央《颁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内容归纳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团徽涂色为金红二色。团旗的旗面和绶带为红色,团旗的五角星和环绕它的圆圈、旗边、旗杆、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中国共青团五个字为金色。红为正红,金为大赤金。”
2018年10月29日,团中央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通知,其中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内容的表述略有改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它象征着共青团在党的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团徽涂色的表述没有改变:“团徽上团旗的旗面和绶带为红色,团旗的五角星和环绕它的圆圈、旗边、旗杆、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中国共青团五个字为金色。红为正红,金为大赤金”。增加了团徽上“中国共青团”五字的字体说明——“‘中国共青团字体为毛体。”
明确团徽使用规定
对团徽和团徽图案如何使用,《管理规定》也很明确:召开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可以悬挂团徽;团的各级组织的工作场所可以悬挂团徽或使用团徽图案。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的门口不悬挂团徽;团内出版物、团组织制作的非商业用途的宣传品可以使用团徽图案;团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奖旗、奖章、证书和其它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可以印团徽图案;由团的各级组织主办的重大活动可以悬挂团徽或使用团徽图案;团的各级组织在互联网和其它媒体上开展团的工作,可以使用等比例制作的团徽图案。《管理规定》中明确表示,“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团徽及其图案须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批准”。《管理规定》中同时要求:团干部、团员在参加团的活动时佩戴团徽徽章。团的领导机关干部日常工作中佩戴团徽徽章。
(综合中国军网、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