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分析了新疆乌苏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提出精准规划、建立责任、注重协调、转变观念、集约管理等策略措施,以期为林业工程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退耕还林;困境;策略
引言:
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是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开发战略主导为核心的民族发展和生存的工作要求。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是着眼于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推动退耕还林工程展开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同时也有利于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
一、新疆乌苏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面临的困境
(一)政策性投资经费不足
(1)种苗造林费用不足
造林费用包括后期管理费用、劳务费用和种苗费用,这些工作的有序展开都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但乌苏市政府部门对于该方面的投资只有4500元/hm2,无法满足实际造林工程的花费。此外,乌苏市政府部门对于还林种植面积和经济林种植比例都有了一定的提升,随着种植成本的不断增加,农民无法在退耕还林工程中获取更多的利益,进而导致农民逐渐失去了积极造林的兴趣。[1]另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民劳动成本不断提升,对于造林的后期管理和维护成本也有了极大的提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难度。
(2)补贴标准有待提高
退耕还林工程的政策性补贴通常是由国家统一发放,虽然国家为退耕还林的农民给予了一定的补贴,但是,补贴经费无法与飞速上升的物价相匹配。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中补贴金额相较于上一轮补贴较低,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主动参与到退耕还林工程中的积极性。
(3)工作经费不足
乌苏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主要由地方和国家共同承当的方式在经费方面基于支持,乌苏市提供120元/hm2,国家政府部门提供54元/hm2。但是乌苏市部分地区存在财政困难的问题,在经费支出方面有一定的负担,导致基层地区缺少实际经费,极大的影响了退耕还林工程相关人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二)相关部门协作能力差
虽然新疆地区各级政府部门都建立了退耕还林工程小组,但是乌苏市存在地理因素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各个工程小组无法协调工作。另外,乌苏市退耕还林工程量较大,这也增加了基层管理部门的工作量,由于缺乏相关的技术管理人员,导致退耕还林工程难度增加。同时由于还林工程专业性强、实践跨度大,对于管理审查工作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但部分地区技术人员存在实践能力、业务能力不足的情况,影响了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开展。
(三)年度计划传达时间长,实践过程问题多
根据乌苏市退耕还林工作流程,政府部门首先需要获取国家计划,其次将计划下达至每个村县,并根据农民的意愿制定开展计划,最后开展退耕还林工程。而乌苏市部分地区计划下达时间较晚,如分户丈量、作业设计、外业调查、合同签订、张榜公示等准备工作时间紧迫,影响了工程开展效果。[2]
首先,针对实施条件好、交通便捷、集中连片的地区退耕还林工程可以顺利开展,而剩余交通不便、耕地分散的地区,在前期工作如土地丈量、外业调查等工作难度较大,推进速度迟缓。
其次,在作业设计和施工地块规划方面不完善。由于退耕还林工程存在时间限制,部分区县存在“先施工,后变更”的情况,不仅导致还林工程重复开展,而且也增加了劳动量。
最后,补贴资金下发迟缓。对于补贴资金的下发,需要经过验收部分的检查,如信息核对、逐户等级、公式、造册和审核等,最后由相关部门向农民下发补助金。但是由于还林工程前期工作紧迫、部门工作不协调等原因,补助资金存在下发迟缓得到情况,通常需要在工程结束后的次年才能够完成兑现工作。
二、新疆乌苏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策略
(一)转变观念,合理规划退耕规模
党的十九大将扩大和稳定退耕还林作为我国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大力推动。国家总书记指出“要进一步扩大退耕还林规模,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要做到实事求是,能改则改,能退则退。”因此,乌苏市想要进一步推动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展开,首先需要根据乌苏市的生态功能、实际耕地、地形地貌、土地生产力等,合理制定退耕标准,明确退耕地块和区域;其次将全市退耕还林的农田更改为非基本农田;最后针对农村地区荒地数量逐年增长的情况,需要相关部门将迁移戶和搬迁户等不开展农业经营活动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工程中。[3]
(二)健全责任,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首先,乌苏市政府部分需要落实管理责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健全责任制度,将退耕还林工程纳入各级部门量化考核中,以提高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有效解决协作难、沟通难的问题;其次,细化管理责任主体。乌苏市想要保证退耕还林工程的有序展开,就需要做好“开展前、开展前、开展后”三个阶段的管理工作,将各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个人,以推动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展开;最后,加强资金整合。将扶贫搬迁、农业开发、农业发展等项目的资金进行中和,推动乌苏市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完善和调整。
(三)集约管理,促进工程效益发挥
针对退耕还林工程种植的林木,只有符合地方或者国家公益林界定标准,均统一纳入地方和国家财政森林效益补贴政策中,对于未纳入公益林的林木,允许农民依法采伐和流转,并纳入森林抚育补贴政策中;制定完善的地方退耕还林激励政策,鼓励农民积极参与退耕还林,并对耕地集约管理,实行复合经营,进一步提高农民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积极性。此外,乌苏市应及时确权发展,实现农民变股东、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资产的三大变革,盘活退耕还林地块,促进林业资产向股权化的方向转变,将符合条件的林地纳入森林康养和碳汇交易项目,形成多项叠加效应。
结论:
综上所述,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重点在于贯彻和落实生态建设和持续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新疆乌苏市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中将面临较多困难,但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退耕还林工程必将有序开展,并取得丰硕成果。
参考文献:
[1]程文龙, 鲜明睿, 刘燕婕,等. 云南省2014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分析[J]. 林业建设, 2020(3):3.
[2]王志平. 巴彦淖尔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及建议[J]. 内蒙古林业, 2020(5):2.
[3]刘安贵, 毛强, 刘翔.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乡村科技, 2021, 12(13):2.
作者简介:赵子龙(1964.11-),男,汉族,新疆乌苏人,工程师。研究方向: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