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诚龙
数月以前,上海震旦学院教师宋某在课堂上公开质疑南京大屠杀,引发汹汹舆情,这完全在情理之中。然而,网上却有一些人认为那个举报的学生是告密者,并对他进行人肉。此事虽然已经过去,窃以为有必要翻出来再理论理论。
众所周知,举报违法行为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和权力。那位学生拍视频上传学校,是告密还是举报?只要把宋某的言论放到法律上称量一下,答案不言自明。
南京大屠杀,曾经接受过东京大审判,审判书明明白白写着:“查屠杀最惨厉之时期,厥为12月12日至同月21日,亦即在谷寿夫部队驻(南)京之期间内。计于中华门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等处,我被俘虏军民遭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单耀亭等十九万人。此外零散屠殺,其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
不说宋某在课堂上那番“南京大屠杀是历史小说写作”的论调,极大伤害了中国人民,替日本右翼张本,即便依法而言,她的这番妄论也明显触犯法律。既然如此,学生将宋某信口雌黄之语上报学校,这算哪门子告密!
对告密论者,这里且说三疑。其一,宋老师有何密可告?其二,宋老师之密,何以一告便准?其三,当着几十上百名学生,公开宣讲,这个还算密吗?
把学生定性为告密者,口诛笔伐加人肉,网上竟然公布这位学生的影像视频,将其姓名公诸于众,从此“他手机开始遭受大量的验证码轰炸,同时还有大量的骚扰电话,收到了海量的辱骂短信”。
因此,可以断言,如果告密是一种道德之恶,那人肉是比告密之恶更是恶中之恶。若说学生“告密”宋某,会让被告的教师丢了工作,那么人肉所谓的告密者,则不仅会使被人肉的学生身处险境,而且会让主持正义的人们倍感寒心。
行文至此,我得问一句,那些对他们认定的所谓“告密者”如此心狠手辣的网民们,你们的道德在哪里,良心在何处?(责任编辑 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