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 超,裴学进
(上海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433)
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旨在激发教育对象“主动认同、广泛共识、深度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以此唤醒人们对文化使命的深刻认识,从而坚决与企图破坏中国稳定、阻碍中国发展的西方文化作斗争,并在这一斗争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改革与发展。“从结构要素上讲,文化自信,包括主体、客体和主客体三个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的受教育者,是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接受教育的对象,包括团体和个人”。基于此,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的主体,是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有着认知与实践能力的团体与个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的内在机理、主要特征与实践要求,对推动建设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实质上在于通过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文化功能、调节功能,先解决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知还是不知、懂还是不懂”“信还是不信、信有多深”以及“因深信而去践行”的问题。这种递进关系的调节机理先后解决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真懂”“真信”“真行”的问题,由此揭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的内在机理。
“知”的含义较为丰富,在哲学层面,“知”是指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知”,可以理解为“人们对一定社会的思想道德原则和行为准则及意义的认识”。在本论题中,是从意识形态建设的维度来看“知”,因而“知”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调节的对象与内容,必然有其特殊的意涵。“知”是形成“信”的前提与基础,其大体上可以分为:假知、虚知、真知、熟知等类型,这些也是影响“信”的重要因素。解决人们“由不知到知”再到“信”的问题,是思想政治教育调节“信”的一个重要运行样态。
其一,从认知对象的本体论来看,人们原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不知、不懂”,这属于人们的态度问题。作为理论形态和经验形态的知识,是思想政治教育调节活动与人之间产生教育或调节关系的交流中介,也同样是人之“信”的重要内容。所以,在这一调节环节中,主要体现的是一种“知识型”的教育教学调节活动,思想政治教育侧重于对人们进行“知识”层面的传授与教育,引导人们全面、准确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填补人们在文化知识方面的盲区、误区或盲点,以实现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从“不知”到“知之甚少”再到“知之较多”的渐进跃迁。从这一方面来看,“由不知到知”的转变主要表现为人们“成就知识”的过程。
其二,从个人的主观性来看,如若人们的主观性过强,则放大了人的观念、精神与理念的影响,会使之过于“自我”而失去“本我”。在这种情况之下,人们对认知对象的识别力、理解力与判断力势必会受到影响。加之西方意识形态的隐性渗透蓄意误导,严重影响了人们对事实的正确研判,致使人们无法准确认知与全面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也因此引发人们“不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甚至于“不信”。这里的“不知”并非原本意义上的“不知”,而是由于虚假或歪曲或虚幻的认知所导致的非真正意义上的“知”,这种“知”本质上为“非知”。在这个意义上,人们的“思想”始终起着关键性作用,由此决定着思想政治教育应以“思想型”的教育教学活动形态存在,并以引导或调整或重构人们的“思想”为旨归,以减少主观性因素在人们认知或评价中的干扰,从而解决人们“不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思想观念问题。这说明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知识型”的教育教学调节活动,在实现“由不知到知”跨越目标的同时,还要作为“思想型”的教育教学调节活动,在“思想”层面实现“非知—不知—真知”的成功跨越。
一般意义上,“知”是浮于认知对象表面上的认知或知道。比如说,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某一段历史,而此时我们知道的可能只是“历史知识”,对于这段历史背后的起因与当下启示,也许未能深入了解。所以,“知”是一种静态的、流于表面的“晓得”。相较于“知”,“信”是思想、观念、心理的统一体,是对文化进行深层次的理解、思考乃至批判。“信”是“知”提升之后的结果,但“由知文化到信文化”并不是一个自发过程,而是一个内化过程,即要在文化认知的基础上,形成稳定的文化观念以及树立健康的文化心态。
思想政治教育对“由知文化到信文化”的调节属于第二个关键阶段。第一阶段解决的是文化知识“量”的提升,第二阶段解决的是文化知识“质”的飞跃。第二阶段旨在解决如何实现由“知文化”向“信文化”的积极跨越,以及如何实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由“初信”到“深信”的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将个人“所知”内化为自身“所信”,关键是要“由知识型掌握的层面上升到信念、信仰型掌握的层面”。其一,要以彻底的思想理论知识体系说服人们。“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所以,人们“由知文化到信文化”的转变,主要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的灌输作用,使人们在接受被灌输的知识体系与信仰体系之时,实现“由知文化到信文化”的成功转变。其二,思想政治教育对“由知文化到信文化”的调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由此,思想政治教育者应在实践活动中,有效激发人们主动认知自身文化的自觉意识,使之把对自身文化的“所知或所懂”上升至认同自身文化,并内化为自身的文化信念,从而为人们实现“由知文化到信文化”的转变提供思想动力。
文化自豪与文化自信形成之后,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尤为重要。按照通常理解,“由信到行”是指人们将所知内化为信仰,继而转化为一种外在行为。思想政治教育对“由信文化到行文化”的调节,是思想政治教育调节“信”的第三个关键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解决的是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念是否践行的问题。
公路桥梁施工过程中,会遇到不同的地质条件,因此就需要使用不同的施工技术。常见的桥梁基础施工技术包括桩基础施工技术以及扩大基础施工技术,桩基础施工技术还可以分为旋喷桩、沉桩以及人工挖孔桩等施工技术。公路桥梁基础施工过程中,不仅需要对施工技术进行合理的选择,同时还需要对施工细部环节施工以及测量放线工作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2]。
思想政治教育何以能对“由信文化到行文化”进行调节?可以从主体、功能与载体等层面,对该问题展开论述。其一,在主体方面,思想政治教育能够协调多元主体,积极参与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念的实践活动,并在增强文化自信活动的微观环节中以身作则,从而对人们起到“无声”的示范作用。其二,在功能方面,思想政治教育能够围绕文化自信战略的需要而动态发展,即:思想政治教育在发挥导向、调节等基础性功能的基础上,根据文化自信战略的现实需要,实现自身功能的优化与更新。比如,思想政治教育能够对“信文化”向“行文化”转变,提供方向保证与精神动力等。其三,在载体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能够根据增强文化自信活动的开展而同步扩展。思想政治教育能够运用与把握增强文化自信的诸多载体形式,使之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对“由信文化到行文化”调节的有效支撑。比如,思想政治教育在继续借助文化载体、制度载体等传统载体的情况下,能够结合服务文化自信战略的需要,实现载体的持续创新与更新,从而为人们积极参与、深度参与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念的实践活动提供载体。
那么,思想政治教育如何对“由信文化到行文化”进行调节呢?其一,思想政治教育要对完成“第一个百年目标”之后所取得的成就更具有解释力。“信文化”与“行文化”的发生与转化,都需要以坚实的物质、文化等领域的成果作保障。对于“第一个百年目标”所取得的成就,思想政治教育要对其进行宏观与微观层面的解释,既要对成就的具体方面与本质核心进行解释,又要将其置于全球视野与其他国家进行比较,以进一步提升人们的民族自豪感与文化自信力,从而为实现“由信文化到行文化”的转变提供动力。其二,要从制度构建层面,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对“由信文化到行文化”转变的调节力度。具体来说,应当充分发挥中国制度的显著优势,从体制机制构建方面,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对“由信文化到行文化”转变的影响力与引领力。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而言,可以着手构建思想政治教育的宣传制度、评估制度、调节制度等,同时也要推动文化领域的制度建设,进而为推进“由信文化到行文化”的转变提供制度支撑。
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的主要特征,是指相对于经济、社会、科技、军事等因素增强文化自信而言,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的作用所具有的特殊性,其主要体现为作用的同向性、多端性与主观性三个方面。
从属性上来看,思想政治教育亦是一种特殊的文化性存在,其与文化自信具有同质性。由此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与增强文化自信之间构成了双向激励,且二者之间的交互作用呈现明显的相关性与同向性。但是,反观经济因素、科技因素、军事因素等均异质于文化自信,其对增强文化自信的作用显然不具有同向性。
其一,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的作用属性同质倾向突出。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用社会主流意识形态、道德规范、思想观念”,对其成员的文化认知、文化情感、文化意志等施加有目的、有计划的影响,从而实现对其文化心态、文化态度的调整,尤其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之“信”的调节,最终触动教育对象生成文化自信。由此可以发现,思想政治教育将自身内蕴的思想、意识、观念等作用于教育对象的思想或意识或观念,进而起到增强教育对象之文化自信的作用,即“思想作用于思想”“意识作用于意识”“观念作用于观念”的作用方式。
其二,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的作用稳定性凸显。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是一个全面的作用过程,因而解释这一作用过程的正向性与稳定性,不能仅停留在文化自信中的“增强”层面,还需深入考虑作用运行过程的稳定性情况。一般情况下,作用的方向决定着实践活动的运行是否稳定与有效,同向的作用力能够形成协同作用,使得实践的运行系统朝着有序的方向发展,这种情况下所产生的作用必然更具有稳定性。循此思路,思想政治教育与增强文化自信之间的交互作用具有正向性,因而思想政治教育作用于增强文化自信的运行系统也更具稳定性、持续性与有效性。
其三,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的作用不是物质决定意识或思维,而是依靠思想意识驱动教育对象的文化价值观发生转变。因而这种作用关注的是对教育对象之文化需求乃至欲望的激发,强调的是一种文化意识、文化批判、文化反思等精神。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是第一性,意识是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以思想政治教育为进路增强文化自信,并非是要否定或违背这一基本原理,而是要在肯定物质决定意识或思维的前提下,正视思想政治教育如何在增强文化自信中发挥正向作用。
其一,教育对象的文化素养、文化需求、心理特点等方面具有差异性,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具有多端性。“德育的过程从受教育者知、情、意、行的任何一个心理环节开始。”文化自信的心理机制主要包括文化认知、文化情感、文化意志、文化行为等层面的心理机制。与之相应,思想政治教育也要依据文化自信的心理机制,分阶段、有步骤地增强教育对象的文化自信。然而,由于教育对象的文化素养、文化心理等都存在差异性,教育者应当以提升增强文化自信的有效性为教育目标,依据教育对象的文化自信生成规律,适当确立增强教育对象之文化自信的最佳开端。由于在不同的过程确立了不同的开端,因而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的作用力也不尽相同。如此,就形成了作用的多端性。
其二,教育对象身处教育场域的差异性,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具有多端性。从教育场域来看,教育对象置于“学校—社会—家庭”三维立体的环境之中。在不同的教育场域,教育者选择的开端不同,那么,思想政治教育在增强文化自信中发挥的作用也必然不同,将之汇聚便形成了增强文化自信的合力,也即表明思想政治教育在不同的场域中,对增强文化自信的作用具有多端性。
其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内容要素之间存在多样性与差异性,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具有多端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内容要素及其呈现形态极为丰富,教育者从中选定的文化内容,自然也就决定了教育者要选择从哪个端口入手,来调节教育对象的文化自信状态。随之,思想政治教育的开端不同,增强文化自信的作用力也就不同。
在认识论意义上,“信”与“不信”都是人之主观性的一种映射,文化自信反映的是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深信的主观性。正如恩格斯所言:“迅速前进的文明完全被归功于头脑,归功于脑的发展和活动;人们已经习惯于用他们的思维而不是用他们的需要来解释他们的行为。”对于文化自信而言,人们正是通过人脑的思维活动,在文化教育中认知与感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从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保持“信”或“不信”的态度。比如,思想政治教育对人之“信”的调节,也即是对人之思维活动的干预,以此转变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主观性。“人脑对语境的认知、语境对话语生成的作用都具有主观性。”同理,教育对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认知,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的作用过程也都具有主观性。可以将这种作用过程理解为两个阶段性过程,其主观性也相应地表现在“由外而内”“由内而外”两个层次上。
其一,“由外而内”的内化过程呈现的主观性。博大精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经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作用,将其进行吸收并转化后,便形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体系。在这一过程中,教育者的主观性起着主导作用。在教育者将之灌输给教育对象的过程中,其所运用的语言、载体以及置身的环境等也都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教育对象所接受的文化信息也自然具有明显的主观性。由此观之,思想政治教育在“由外而内”的文化自信培育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具有明显的主观性。
其二,“由内而外”的外化过程呈现的主观性。教育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高度自信,并非仅体现于内心的自豪感,还需要在外在的实践中予以体现与升华。这一过程反映的是教育者如何将内在的文化自信外化为积极的文化实践。而这一外化的过程,需要构建特定的中介环节。这一环节的建构过程,也即教育者将自身的文化需求、文化情感、文化动机等,在思想政治教育的促动或引导或要求下,经过思维活动之后,提前建构文化实践行为的主观模型。也即是说,教育者在真正投入文化实践行为之前,会根据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主观设想行为模式,并以此为参照来开展具体的文化实践行为。这是教育对象所产生的一种潜意识的思想运动,亦是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作用之主观性的直接体现。
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要在“规律—动力—要求”的逻辑进路中开展,切实做到在遵循文化育人规律、把握动力、遵照要求中优化策略。如此,才能更好地在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中把准路向、提高实效。
“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文化育人规律,指文化育人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形成的本质联系与必然趋势。文化育人规律契合人们的文化自信形成过程,其在增强文化自信中有着独特优势,因而内在地要求将文化育人规律融入增强文化自信的运行环节,指引增强文化自信按照文化育人规律展开。
其一,融入增强文化自信的起始阶段。“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是一个复杂的育人系统,必然包含起始阶段中的准备环节。在准备环节中,关键是教育者要设定好文化内容。在文化育人规律的支配下,思想政治教育往往是以人们的实际文化心态与实际文化需求为出发点,来选定与宣传文化内容。唯有如此,这些文化内容才易于被人们认知、接受以至深信,其才能发挥以文育人、以文化人的功能。根据文化育人规律,设定的文化内容要适当高于人们的实际文化认知水平,这其中关涉一个“度”的问题,这个“度”或高或低都无法达到文化育人的最佳效果。同时也要做好相应的调整预案,以保障在起始阶段的准备环节,能够服务于增强文化自信活动的展开。
其二,融入增强文化自信的运行阶段。将文化育人规律融入增强文化自信的运行阶段,也即根据人的接受规律,教育者要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叙事与阐释工作,触发人们文化情感的发生,为增强文化自信的开展提供正向的文化氛围。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一是深刻领悟中华传统优秀文化。要自觉地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以主动担当的精神加快中华优秀文化发展步伐;要把握好中华优秀文化的本质性力量,突破对文化形式碎片化、文化功能功利化的认识局限,要保持对中华优秀文化禀赋的充分尊重,合理地理解文化、规划文化建设。二是深入体味革命文化。要坚守革命文化的立场,用革命文化的实践升华革命道德和信仰,坚决抵制对革命文化的侵蚀和歪曲。三是积极融会先进文化。要从世界交往和价值认同两个维度,积极推动优秀文化“走出去”。
其三,融入增强文化自信的成效评价阶段。所谓评价,也即评价增强文化自信的成效如何。当然,评价的过程也要根据文化育人规律,构建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以此检测出文化内容是否符合人们的认知规律,运行环节是否激发了人们的文化自觉性,以及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否达到“深信”的程度,并且是否将这种“深信”转化为外在的文化自觉实践。最后根据评价结果,合理地判定哪些因素对增强文化自信有正向作用,又有哪些因素有负向作用,从而在文化育人规律的支配下,有针对性地开展增强文化自信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要在认识文化发展规律、遵循文化自信生成规律的基础上,把握新时代文化自信的生成动力,有针对性地增强人们的文化自信。
其一,要服务于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目标,把握新时代文化自信生成的目标动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在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远景目标,增强文化自信是建成文化强国的重要抓手与精神引擎,其也因此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使命。文化自信是建成文化强国的思想基础。可以说,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是进一步将增强文化自信的目标具体化与精细化。与之相应,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增强文化自信的进路之一,也必然要求思想政治教育要以此为目标,并充分发挥自身的文化功能与调节功能,切实增强人们的文化自信。总之,思想政治教育要以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为目标动力,在培养人们具备符合现代化强国所要求的文化素养的同时,更加注重增强人们的文化自信。
其二,要立足全面小康建设成果,把握新时代文化自信生成的经济动力。文化自信是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充满信心的一种意识状态。物质决定意识,人们的基本生存需求与生活需求被满足的程度,决定了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否会产生认同感乃至自信感。因而,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同样需要以相应的物质条件作为支撑。如今,人们已生活于物质丰富的全面小康社会,从支撑文化自信的物质条件来看,足以能够鼓舞人们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并自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保持自信。从这一意义上讲,思想政治教育要立足全面小康建设成果,讲清楚取得这一决定性成果背后的根源。当人们充分认识到这些根源性问题,就会在文化心理层面产生自豪与自信。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要以经济发展事实作为素材,将其作为增强人们文化自信的底气。
其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把握新时代文化自信生成的创新动力。习近平强调:“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文化自信通过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发展而得以提升;即就是说,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是文化自信生成的创新动力。文化体制改革与思想政治教育也是互动促进的,其中的内在理路是:文化价值理念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价值向导,由文化体制改革所塑造的文化精神,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丰富这种文化价值理念。相应地,文化体制改革的力度越大,其所承载或塑造的文化价值理念的影响力就越大,这个过程也促进了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功能的发挥。
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是文化“化人”的过程,也是引导人“向文而化”的教化过程,这个过程要以人的生命存在之优化为目的,提升人的生命质量,进而更好地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联系和观念联系的全面性”。“现实联系和观念联系的全面性”是“现实的个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体现。所以,基于思想政治教育与文化自信两者的同质性,要共同致力于满足人们的文化利益需求。
其一,在教育理念上,教育者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文化育人理念。文化发展的落脚点是服务人民,在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的实践中,教育者对文化内容的选定、宣传乃至重构,要坚持以人们的文化利益诉求为导向,不断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其二,在教育场域上,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要围绕人们的“空间生活”展开。思想政治教育以文化人的实践,既要反映人们的真情实感,也要融入人们的生活实践。其三,在教育原则上,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要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原则。一方面,教育者要坚定立场,坚持党性,为增强文化自信明确前进方向;另一方面,教育者要持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凸显增强文化自信饱含的人民情怀。
总体而言,以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为依据审视之,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要满足人们最普遍的文化利益诉求,这也是对“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现实关切。一方面,满足人们的文化诉求,在根本上也满足了人们主观层面的精神诉求;另一方面,满足人们的文化诉求以及对美好精神生活的憧憬,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的源动力。基于此,教育者要在“文化育人理念、文化育人场域、文化育人原则”等方面努力,完成增强人们文化自信的时代任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明确要求,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了根本遵循。所以,在“满足人们文化利益诉求”的同时,也要注重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使得人们达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价值共识,从而形成坚定的文化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