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波,程 港,杨美婷
(1.中央民族大学 统战部,北京 100081;2.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北京 100081;3.中央民族大学 管理学院,北京 100081)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1]“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以下简称“四共”)的理念,强调了各民族成员之间在居住空间、学习生活、文化活动等方面的交流交融状态,其最终目的是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认同。高校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要使命,二级学院是高校的二级教学单位,是人才培养的责任主体。结合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检视高校二级学院“四共”实践无疑是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写入党章到刻进师生心里的重要抓手,同时为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提供正向引导,是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必然要求。
A校于2019年7月组建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实体机构,现有师生1391人,其中90%为少数民族,涵盖39个民族,学科研究领域涉及国内54个民族五大语系80多种语言、40多个专业方向,具有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化的特点,是高校民族工作研究和实践的“最佳阵地”。B校民商经济法学院于2018年成为该校唯一培养预科生的学院,实现了该校本预科的对接。现有学生98人,占全校少数民族学生的四分之一,涵盖29个少数民族,是该校开展民族工作的重点学院,学生培养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B校为一般高校,预科班开办时间较晚,能够与作为民族院校且有较长预科班办学历史的A校做对比,为在全国高校范围内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的会议精神、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经验和借鉴。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1]高校开展民族团结工作既需要注重普通学历教育的共性,保障少数民族学生平等权利,又要尊重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尊重少数民族学生的差异性。一般而言,任务、原则、方法共同构成教育行政的完整链条,因此需要结合高校二级学院“四共”实践来看。
第一,助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校二级学院“四共”实践是为了高校师生中培育和弘扬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需要;第二,强化民族文化认同。高校二级学院“四共”实践对增强高校师生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正确认识和对待不同民族的文化,抵制民族分裂活动等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增强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第三,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高校承担着为社会培养、输送人才的使命,高校民族团结教育关乎全社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微观层面的校园和谐、师生团结与宏观层面的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等休戚相关。
1.导向性
高校二级学院“四共”实践是高校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于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最终目的是实现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因而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动态性
高校二级学院“四共”实践需要根据自身和环境的发展不断变化。从自身来看,民族院校和普通高校间需要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四共”实践,本文选取的A校和B校就是两类高校的一个缩影。从环境来看,民族地区高校也需要结合民族地区各方面的特殊性,总结不同于单一制下普通地区高校的实践方法。最后,动态性与导向性密切相关,高校二级学院“四共”实践需要在国家民族政策、教育政策指导下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工作。
3.民主性
高校应努力吸收社会相关阶层和力量参与“四共”实践,促进民族工作的社会化。通过传统的校企合作、利用校友资源和社会组织力量等形式,促进政府、企业、社会多元主体助力“四共”实践。还要保证各参与主体的平等权利,高校二级学院的各民族管理人员、老师、学生都有权利参与“四共”实践,并且具有平等的地位。
1.推进“共居”建设:物理空间与社会空间的双重嵌入式的情境教学
构建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是构建新时代和谐民族关系的重要举措,社会学家普遍认为社区具有一定的地域、人口、组织、文化、设施,是一个“社会生活共同体”,高校二级学院也可以看作广义上的社区,亦需要贯彻建设嵌入式环境的要求。具体而言,包括两个及以上民族成员相互之间自由交往、精神认同、文化交流。[2]同时,情境教学强调知识是具有情境性的,是在运用中不断发展和变迁的。学习是个体参与实践与环境相互作用,提高社会化水平的过程。[3]这就对“共居”提出了物理空间与社会空间两方面的要求。
一方面,营造嵌入式寝居的“共居”物理空间。物理空间即是一般意义上的空间,就是营造各族同学共同居住、生活的环境,是“共居”的字面含义。高校的普遍做法是对应班级这一教学单位的编制状况,按班级每间宿舍按一定比例安排了不同民族的学生推行混合制住宿。值得一提的是B校按照“每个寝室同学来自不同省份”的原则划分学生宿舍,强化了学生的地域属性,因此淡化民族身份。
另一方面,打造互帮互助的“共居”社会空间。“时间”除了有自然意义以外,还有社会意义,“社会时间”的概念逐渐进入研究者的视野。“共居”是嵌入式的,包括各民族成员之间紧密的精神关系。[4]B校推出“添翼工程”周末补习班,聘请成绩优异的汉族学生利用周末为少数民族同学进行补习,至今已经举办10期,共开设133个科目,172个班,累计覆盖学生数量达1386人,赢得了各族同学的一致好评。A校少语学院除了以班级为单位在学院内推进结对帮扶,提高学生通识和通用语能力外,也在学校层面以学院为单位开展结对互助,将23个学院分成5个小组,在本组学院的党团组织、学生会、班级、宿舍和个人之间进行学习、文化、文体、实践、爱心等多方面交流,使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院与少数民族学生较少的学院交往更为密切。
2.协调“共学”需要:包含三方面知识学习的榜样教育
“共学”学习的是各民族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强调相互学习而非个人学习的简单相加,目的是增强相互间的了解。结合高校的教学内容与人才培养模式,笔者认为高校“共学”的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课堂知识,包括专业理论与通识教育,通过不同专业的混合编班、一体化实现;二是实践知识,包括学生专业能力、职业生涯规划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的提升,通过各族学生共同参与公益活动、实践活动开展;三是思政知识,包括学习党的方针理论和民族政策,主要依托由各族师生组成的党支部、团支部开展党团活动。各族学生榜样、典型的树立贯穿三者的始终,起到正向的促进作用。
课堂知识方面,分教学阶段来看,A校少语学院以招生培养为发力点,分不同学历层次开展“共学”教育实践:本科阶段,该院实行“分类招生,大类培养”模式,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基础课教学语言。同时,建设蒙、维、朝、哈、藏等多民族语言交融的“汉语-民族语经典翻译导读”等系列精品课程,实现了教学上的“多元一体”格局。少语学院还借A校进入“强基计划”之机,实现了“通识教育+(本-硕-博)”贯通培养目标。通过整合各语种培养方案、统一招生模式、打造一级学科平台课程、优化多民族导师团队、凝练学科研究方向等措施逐步形成一体化的研究生教育与培养模式。[5]
实践知识方面,B校开展“思源工程”,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学生党员和骨干先锋模范作用,鼓励他们参加“党员先锋岗”、支教等公益活动,开展“卓越领导力”学生训练营,提升实践能力。
思政知识方面,A校少语学院撤销了以原有民族教学系为单位的教师党支部和研究生党支部,以研究方向为依据,成立了语言学党支部和文学党支部若干,把党支部建立在专业领域,同教学研究结合,形成了跨民族成分、跨教学系的党支部。B校民商经济法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多次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抗疫专题知识学习的党日团日活动,将“共学”的内容拓展到思政教育。
社会性、群体性是人类的重要属性,个人的行为会受到他人与环境的双重影响,“榜样是人成长的一种需要”。[6]因而两校在“共学”实践中尤其注意发挥榜样的作用,均充分发掘少数民族学生音乐、体育、文化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形成汉族向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向汉族学习的互帮互助氛围。同时,优秀校友也是榜样教育的重要资源,两校均通过邀请校友返校与同学座谈,帮助少数民族学生明确职业生涯规划。
3.搭建“共事”平台:以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为载体的认知与实践教学
课堂教学和第二课堂是高等教育的两大组成,对应民族团结教育的认知教学与实践教学。
一方面,混合编班、开设统战课程创造“课堂教学”的“共事”平台。A校少语学院积极推动2019级本科生以及研究生的混合编班改革。2019年少语学院6个教学系共招生160人,分成4个混合班级,每个班里按照一定比例涵盖了6个教学系的学生。同时,配备了班主任和辅导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少语学院以专业方向为基础将2019级研究生编为语言学班和文学班,实现了跨单一民族、跨单一教学系的专业方向化班级。B校统战部联合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聘请校领导和党外知识分子名师为主讲人,面向全校开设《统一战线与依法治国》选修课,将统战知识、民族理论与政策融入法学专业知识课堂教学。
另一方面,推进社团一体化来打造“第二课堂”的“共事”平台。实践教学是教学方法的一种,是创造与教学目标或工作实际相适应的情境,让学生可以在这样的情境中,在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下,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主体对外界产生作用的实践方式进行学习知识的过程。两校均对应课堂教学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教学:A校少语学院以取消、合并等方式把原有教学系的学生社团合并到跨单一民族、跨单一教学系的一体化的学生社团。B校预科班在学校“铸魂工程”中提出的“体验教育、亲身感悟”要求下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实际开创了“国情教育实践”教学模式,在该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辅导员的带领下每月开展一次活动,通过参观展览、开展现场教学强化预科班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增强国家认同,该校青年教师亦可申请多人自主选择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自身的“国情教育实践”活动,扩大了教育对象,加深了各族青年教师间的感情。
4.满足“共乐”追求:多彩文化活动和精准培养为抓手的情感教育
情感教育重视情绪情感在人完整性发展中的基础性、弥散性地位和作用,希望借教育的作用,不断培育和发育情感,从而实现德智体美劳等在人的完整性成长之中的功能性的统一。[7]民族团结教育正是以情感为基础和核心的教育,高校“共乐”实践必须注重情感教育。
一是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文化活动。A校将汉族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节庆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载体,秉承着“一个民族过节,多个民族参与”的理念,在浓厚的“共乐”节庆氛围中,达到少数民族学习汉族文化习俗、汉族也要学习少数民族文化习俗的效果,加深了师生对“三个离不开”的理解和认同。民商经济法学院积极吸纳少数民族学生利用艺术专长参与迎新晚会等艺体活动和猜灯谜等汉族传统节庆活动,打造“中国梦·民族情”民族团结教育品牌文艺活动。
二是精准施策创造少数民族学子成长成才条件。A校少语学院针对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基础、语言条件,因材施教选择教学模式,引导他们进行积极的心理调适。A校党委组织部针对少数民族同学入党制定专门举措,有效解决了民族地区路途遥远导致的政审函调延误问题。B校民商经济法学院坚持不以群体特点定义学生,在学校“暖心工程”支持下一视同仁地对少数民族困难学生开展学业、经济、心理全方位的帮助。学院新疆籍专职辅导员D在访谈中表示“微信列表里按照同学的问题设置了标签,每周大概花费2-3天时间浏览他们的朋友圈,观察他们心理的细微变化。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缺乏对少数民族群体的照顾,关注个体的工作方法更加适合”。此外,B校自2010年设立“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覆盖面为30%,已有565名同学受益。
两校二级学院由于学科设置、民族构成、办学沿革等方面的差异,“四共”实践有所不同,见表1。
表1 两校二级学院“四共”实践具体做法比较
A校少语学院“四共”实践主要依托“混合制”改革推行,B校民商经济法学院则是在学校层级总结出的“四大工程”系统措施下指导进行。两校具体做法的差异主要在“共学”与“共事”方面:A校少语学院将这两方面的实践落实到本硕博不同学历层次,B校民商经济法学院则仅限于预科生和本科生,这是由于B校少数民族学生主要集中在本(预)科阶段,而A校本硕博各阶段少数民族同学占比都比较高。“共居”层面:A校将“结对帮扶”扩大到二级学院间,而B校仅限于学院内,这同样由于A校民族院校的特殊属性,B校作为普通院校,则不具备多个二级学院结对的条件。两校二级学院“四共”实践亦有诸多相似之处,“共居”层面均强调嵌入式居住与结对帮扶;“共学”层面注重发挥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和党员的榜样作用;“共事”方面主张共同参与课堂学习与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活动;“共乐”方面以各民族传统节日为载体促进交融,同时关注少数民族学子尤其是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高校二级学院“四共”实践具体做法往往是经验性的,又面临高校管理工作中的很多现实问题,总结来看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方面,部分高校对国家政策深层次意涵理解不到位。由于各个学校对自身具体环境、人力、物力等现实因素的考虑和限制,可能会导致对“四共”产生不同的理解,导致落实出现偏差,对应的经费、师资队伍建设也支持不足;另一方面,部分高校关于民族团结教育政策的下达与覆盖面较窄,局限于少数民族学生占比较高的二级学院和班级。
1.新旧机制并存产生矛盾冲突
高校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上还缺乏指导和协调,混合制改革打破了原有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引出机制重组一系列问题。如A校少语学院将原维语系、朝语系等六个教学系合并组建实体学院,多个处级单位合而为一,原有各二级学院领导、师生熟悉、协调尚需一个过程。A校少语学院C老师表示:“2018级以前(含2018级)的学生管理方式仍将采取原有民族班级的管理模式,逐步完成三年的过渡期,因而导致横向管理和纵向管理并举的局面。(学院领导)主要精力放在学院改革的中心任务上,与广大教职工的联系不多,甚至不太认识相当一部分教师。”
2.缺乏长效工作机制
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不单是一门课、某个名师、某个规章制度可以解决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必须统筹安排教学、科研、生活、社交、实践、文化、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相结合,增强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的实效性。就矛盾冲突解决而言,“共居”带来的未必都是和谐氛围,由于各少数民族间风俗习惯、生活作息、饮食习惯等方面存在客观差异,可能造成学生或老师间的矛盾,在处理这些矛盾时院校往往秉持经验主义的做法。
1.对民族问题的复杂性、敏感性、长期性和国际性、政治性的认知高度不够
一是从学生自身看,两学院有70%以上的学生来自中西部地区。其中,来自民族地区和偏远山区、牧区、农村的学生超过50%。受学业基础、综合素质、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有较大比例学生特别是来自新疆、西藏等地区的学生,在学业、就业、生活等方面面临较多困难和较大压力,因此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的责任较重;二是从学校内部看,基于对边疆民族地区的天然联系与特殊情感,影响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的任何突发事件都可能会迅速影响波及其思想心理和正常学习生活,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任务较重;三是从外部环境看,基于民族问题的复杂性、敏感性、长期性和国际性、政治性,少数民族学生由于特定地域背景和民族身份,往往更容易成为境内外各种敌对分裂势力特别是“三股势力”利用民族、宗教等问题进行拉拢影响和渗透分化的重要对象,校园防渗透、防分化的压力较大。
2.民族团结教育形式大众化、割裂化
近年来有观点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只是民族地区和民族院校的工作,导致高校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往往是大众化、割裂式的,各二级学院以传统思政课的形式进行民族团结教育,这种形式缺乏效率,效果也不佳。因为是独立于专业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所以在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课程体系与制度安排方面尚显不足。
1.缺乏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教学队伍中拥有复合型学科背景的师资占比较低,课程主要由思政教育或行政岗人员教授,这不仅导致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停留于形式化的教学任务,而且也会降低学生对这一教学活动的认同感,不利于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开展与宣传。
2.忽视生源语言通识、心理兴趣的客观差异
B校新疆籍专职辅导员D老师表示“民族地区与沿海省份学生以及不同民族地区的学生心理特征、兴趣爱好、学业水平有很大的差异,比如对流行音乐、明星的喜好上,民族地区学生较之沿海地区同学要滞后3-5年”。一方面,来自各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使用不同的少数民族语言,各少数民族学生之间存在一定的沟通障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亦需要一个过程,如果所有少数民族使用统一教材,教学效果必然难以达标;另一方面,由于生源地差异,不同地区的学生学习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对于知识的理解程度不一,心理和偏好也有差别,采用同样的教学方法不仅很难形成各民族学生互学互助的局面,反而容易造成学生学业成绩严重的两极分化。
“学院党委带头走,其他部门跟着走”是高校二级学院工作的主要做法,高校党组织始终是“四共”实践的主力军和主动脉。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学院一切工作服从于、服务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原则。进一步扩大高校民族团结教育的覆盖面,打破二级学院藩篱,让民族构成多元的二级学院带动民族构成单一的二级学院参与其中,使各民族学生真正团结融合。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关键环节和保障要素。[8]要结合少数民族特点开展常态化的教育管理工作,同时创新教育管理方法与方式。建立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和责任分担制度,细化职权责任,把握好政治思想引领方向,切实根据二级学院实际情况建立相关常态化处理机制。在给予少数民族学生关心与照顾同时,也需建立相应的突发应急管理机制,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加强各二级学院民族团结教育的合理协调、部署与长期规划,建立起系统化、全过程、常态化的二级学院“四共”工作机制,并形成高校间经验互鉴与交流机制。深入挖掘各民族文化的育人元素,使互联网成为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构筑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载体。[9]
一是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构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思想政治教育“三全”育人新格局。
二是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高校要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党团活动中引导各民族老师同学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开设面向全校学生的必修课和民族历史、民族文化、民族宗教系列选修课,加强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多元一体”统一多民族国家国情等教育;在涉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教学科研活动中注重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时采用科学方法和手段,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
三是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在高校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尤其是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展中一定明确“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的理念,注重发挥高校文化功能,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四是在扎根中国大地办好高等教育的新征程中,正确把握物质和精神的关系,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
从教育师资专业化层面,可以从外部聘用具备专业知识背景的专门人才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内部可以进行培训提升教师专业化技能,要加大对从事民族教育相关的专业教师的培训力度和范围,对民族团结教育任课教师进行上岗培训和定期的理论知识培训,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化。[10]
从学生能力差异方面,针对国家通用语不熟练的学生,应根据省情、区情的不同更新教学内容、方式;针对学生学习能力差异,应制定实施分层教学、分类指导、分段考评的教学模式,将因材施教落到实处,[11]但同时也要保证各层级师生民族成分所占比例的均匀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