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高校校区合并和新设,异地校区院校队伍不断扩大。高校财务部门面临着如何加强和改善异地校区财务管理的重要课题。文章从高校异地校区财务管理的现状入手,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提出了现阶段的灵活机制。在此基础之上,基于对教育主管部门政策的理解,进一步提出:独立核算的分校管理模式是高校异地校区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即同城为校区,异地为分校。
关键词:高等学校 异地校区 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2)04-098-03
一、引言
为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特别是经济发达但高教资源相对稀缺的东部城市,对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提出了更高需求。一些办学历史悠久、声誉较好的高等学校在政府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时代背景下,通过新设校区、高校合并、中外合作等方式扩大办学规模,形成了一批大规模多学科的多校区综合性大学,学校综合实力在发展过程中得到有效提升。据统计,在“双一流“高校中,采用不同形式多校区办学的高校在其中占比超过80%以上。
多校区办学有效支撑了高校教育事业“做大做强”的发展目标,但是从财务管理角度上观察,高校多校区办学尤其是异地校区办学带给财务部门的是一个地理分散、规模庞大、情况复杂的管理局面。财务管理在面向多校区业务转型时,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会不可避免地影响高校财务管理。并且,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异地校区之间的交通往来不仅很不方便,而且还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如何从实际出发,解决多校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是异地校区财务管理者当下所要面对的一个重要议题。笔者基于多年的实践经验,并立足于对政策导向的理解,在异地校区财务管理方面做一些探讨。
二、高校异地校区财务管理的现状
1998年,四校合并后的新浙江大学正式成立,之后,我国有相当数量的大学实行了合并,多校区办学模式得到快速发展。如今,西安交通大学有青岛研究院,西北工业大学有宁波研究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有深圳研究院,几所西北“985”走出大西北。在异地办学浪潮中,我国港澳地区高校正加速“北上”,已有6座大湾区城市,披露了6所港澳高校的落地意向: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去深圳,香港科技大学去广州,香港城市大学去东莞,香港理工大学去佛山,以及澳门科技大学去珠海。江浙、广东等东南沿海省份,是“985”高校异地办学的热门目的地,不少异地办学机构而今已然落地生根。
发展高等教育是一项费钱的事业,极度考验区域的经济实力。据统计,深圳、苏州、青岛是拥有最多高校异地机构的城市。近几年,“985”高校前往东南沿海省份异地办学,背后有一双无形之手,而且这股趋势势不可挡。中国教育在线总编辑、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人才分会秘书长陈志文指出,异地办学之所以生生不息成燎原之势,核心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版图发生重大变化后,原来的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已经无法满足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
高校异地校区是指设立在与高校主要办学所在地不同地级市的校区。异地多校区高校的形成途径,主要存在两种:合并和扩张。在许多具备一定规模的异地多校区高校中,这两种发展途径是同时被采用的。异地多校区高校的各个分校区与其它校区之间的关系可以是隶属关系,也可以是合作关系甚至是战略伙伴关系。
在国内,一流大学除中外合作办学和独立学院部分之外,校区之间通常是隶属关系,即存在总校和管理关系相对垂直的分校区。在国外,一流大学诸如伦敦大学和加州大学[1],[2],其校区之间的关系通常相对松散,通常各校区都具有独立法人,可以各自进行独立的管理和运作,校区间关系主要表现在教科研和品牌建设上。
财务管理体制是高校财务工作体系得以构成和运行的保障,可以有效克服异地校区高校财务业务范围扩大带来的沟通、效率、制度等困难,从而更好地保障高校办学质量,有效支持高校的科研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区域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异地校区高校良性发展。
异地校区财务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有多种类型,通常表现为“条块结合”。[3]不同高校财务部门根据办学和业务实际的不同,又各自在“以条为主”和“以块为主”上发展出具体的管理制度。“以条为主”的财务管理体制通常表现为校财务本部职能的垂直延伸,经费不独立核算,财权相对集中在校财务本部。“以块为主”的财务管理体制通常会表现在校区拥有独立的财务机构, 经费收支独立核算,财权相对下放。
异地校区作为高校办学的一种特有的模式,在我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上以前也是从来没有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没有“事业单位二级法人”这一做法。因此,这给异地校区管理带来如何确立异地校区身份的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一系列的属地原则的问题。笔者认为,异地校区与同城校区或者独立学校相比,在财务管理方面有其自身的特点:(1)非独立性。异地校区与独立学校相比存在许多非独立的一面,例如,执行学校统一的财务制度、财务实行条状为主管理模式、编制和执行统一的财务收支计划和资源配置等。(2)相对独立性。例如,异地校区校园相对独立于不同城市;各种教育教学设施相对齐全;属地原则管理的合同、社保、纳税、银行开户等方面具有相对独立性等。
一般地,学校作为一个办学主体而独立运行;分校也作为一个办学主体而独立运行;校区一般不作为一个独立办学主体运行。根据异地校区的具体情况和自身的特点,异地校区财务管理,它有别于高校财务管理,也有别于分校财务管理;同樣也有别于一般同城校区的财务管理,这就要求我们对高校异地校区财务管理模式进行研究。
三、高校异地校区财务管理可能存在的问题
高校多校区财务管理中,每增加一个校区就会相应增加一组信息流。制定一个适合各自需要的信息流非常重要。一个适合自身管理特点的信息流会给管理服务带来方便和高效,一个不适合自身管理的信息流给多校区带来混乱。目前,异地校区财务管理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管理分散。传统单校区办学高校或同城多校区办学高校,财务工作人员相对集中,财务部门制度成熟、职责清晰、主次分明。而高校在发展异地校区后,限于人财物等原因会遇到“一事两办,分散办公”的工作局面。通常体现为:领导干部多地走动,联络调度签字难;一人多岗,容易越权,内部控制难;账目分离,存在资源重复配置,资源节约难。管理分散会容易导致权责错位和效率降低。
2.信息流纵横交错,信息处理困难。面向学生,财务部门需要提供学费缴纳相关服务;面向校领导,财务部门需要提供资产负债和财务收支相关的报告;面向教职工,财务部门需要提供经费相关工作支持和薪酬税费相关服务。归根到底,高校财务是要实现核算和监督两大会计职能。为了实现这两大职能,财务管理者需要足量、有序、实时的财务信息支撑。然而,异地多校区办学高校往往是银行账户多、税务登记因地而不同、经费渠道复杂、报表多头汇总,信息有序性低,信息处理效率控制带来极大困难,最终可能会表现为财务信息滞后、财务工作效率不足。
3.制度解释口径不一致,执行难。为了让异地多校区财务管理有秩序运行,通常管理层会采用定岗的策略[4],即各职位的财务工作人员基本固定在一个校区工作。然而有时由于特定权限职责人员不在校区,需要授权办理,例如正职授权副职办理,但是由于人的认知差异,不同财务人员对审批制度的理解常常会有一些不同,导致具体操作和执行的结果上,不同财务人员办理的结果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差异。这就会导致多校区办学高校的管理成本上升,也给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带来困难。
4.法人属地化业务和垂直管理业务纵横交错,主体复杂。目前,部分异地校区会被允许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拥有了独立法人地位。这为异地校区的属地业务带来很大的便利。而在劳务薪酬、税务和经费管理上,由于教科研业务的开展是动态的,异地校区之间存在大量跨校区教科研业务,财务管理部门需要厘清合同签订的主体和业务实际发生的校区,再根据制度进行跨校区办理。这类跨校区事务往往多头牵扯,沟通复杂,地理隔阂,大大增加财务管理成本。例如异地校区以校本部名义签订合同并盖总校印章,[5]如果该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倾向于规避法律风险,那么就会要求使用校本部资金账户进行结算,这为异地校区财务工作带来很大不便,过多占用了的财务管理资源。而使用异地校区的银行账户进行结算,方便了业务却于法律不符,存在法律风险。
四、异地校区高校财务管理优化建议
校区越分散,管理责任越难落实,越容易出现管理盲区。针对异地多校区高校财务管理中的权责落实问题、信息处理问题、执行控制问题、条块矛盾问题,笔者给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设立专网,业务云上迁移,对财务业务流程进行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建设跨校区财务专网;采用统一的财务信息系统;做好财务信息系统和基建后勤系统、经费管理系统、自动办公OA系统、网上税务系统的接口建设;进行业务云上迁移;采用区块链加密技术进行无纸化凭证改革;做好信息安全防范,建立灾备机制。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极大优化信息传递效率,统筹各校区财务信息。二是财权下放,属地化管理,提升效率,力求异地校区可以全部实现属地化业务办理。业务的属地化办理可以极大降低财务管理成本,提升工作效率。而财权的下放,更可以进一步激发异地校区的内在动力,提升经费的使用效率,使校区主动地开源节流。三是针对异地跨校区财务业务特点,制定合理的财经制度,厘清属地关系,即兼顾法理,促进业务效率提升。设立總会计师负责制度,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为高校领导决策提供更专业准确的财务信息支持,也为高校的教科研运作提供更专业高效的财务业务支持。四是不同校区之间互派人员交流。校区之间经常互派财务人员交叉学习交流,这是一个破解制度理解不一致的非常有效的方法。
五、现阶段高校异地校区基层财务管理采用满足不同需要的灵活机制
为满足异地校区财务管理的需要,笔者认为,现阶段在异地校区财务管理人中应采用满足不同需要的灵活机制。在学校内部管理上,完全执行同城校区一样的条状管理模式;对外,特别是属地管理需要的方面,异地校区财务管理增加属地管理需要的核算内容,以满足属地管理的需要。
高校异地校区财务管理作为高校财务管理的一个特例,笔者认为它有别于一般概念上的同城的多个校区的财务管理,同样异地校区也有别于独立的高校一级财务管理。在异地校区财务管理采用满足不同需要的灵活机制下,异地校区既要满足条状管理的需要,同时,也要满足属地管理校区运行,笔者从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关系、收入和支出管理、资产和负债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探讨。
1.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在异地校区财务管理采用满足不同需要的灵活机制下,重点强调的是条状计划、块状实施、条状控制的财务管理体制。具体的,异地校区财务科是在学校财务处和校区的双重领导下的工作,在学校统一的规章制度下执行统一的预算、统一财务收支计划,各管理部门职能延伸到校区。在会计核算上,强化统一的会计核算,按校区设置凭证类别。
高校异地校区实行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是前提、是基础,不统一是局部的相对的。在统一的前提下,高校异地校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局部的单一的政策,报学校批准后执行。同样的政策,在一个地方是个好政策,在另一个地方可能就不是好政策,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实际工作的特点。如人才引进政策,房价不一样,城市的吸引力不一样,政策千万不能一概而论,这时候照搬照抄,容易产生合规定不合理的现象。在执行不统一的政策时,要把握一贯性、适用性、范围和界限等问题,避免错误的发生,不可哪有好处就往那儿靠,重复多头开支,或遗漏少开支。
2.财务关系。在异地校区财务管理采用满足不同需要的灵活机制下,高校异地校区财务关系根据条块结合的原则分为两类。一类是上级业务单位,即学校财务处。财政、教育、物价等是学校财务处的上级职能管理单位,校区财务科不直接与财政、教育、物价等上级部门发生财务关系。另一类是属地职能管理部门和业务单位,如银行、税务局、社保机构等,异地校区独立进行登记、办理相关手续与这些部门打交道。学校应赋予异地校区一定的对外联系办事资格和能力。
3.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在异地校区财务管理采用满足不同需要的灵活机制下,高校异地校区收入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异地校区所有收费组织与管理遵循学校收费管理规定,财务科定期向校计划财务处办理收费票据领用和结报手续。异地校区的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高校计财处,不得隐瞒、截留、挪用和坐支。
高校异地校区经费支出按照高校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管理制度执行。高校异地校区事业支出,按照财政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开支项目,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高校异地校区从上级或有关部门取得的有特定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经费,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决算和使用情况书面报告。
4.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在异地校区财务管理采用满足不同需要的灵活机制下,异地校区占用的资产按照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管理。固定资产的分类和标准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报废和转让须经学校和有关部门审批。高校异地校区的负债包括应付暂存款等。高校异地校区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实行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有关规定结算或归还。异地校区建设形成的负债纳入学校负债,实行高校条状统一管理的办法。
5.财务报告。在强调条状管理的情况下,所有核算资源都是为条状管理服务,直接取得校区块状财务报告是非常困难的,为了满足部分异地校区管理的需要,在异地校区财务管理采用满足不同需要的灵活机制下,一般采用账套中取数、报表拆分和报表合并等方式解决实际工作需要。
六、独立核算的分校管理模式是异地校区财务管理最终目标
对于高校异地办学的做法,笔者认为教育部可能对此一直持保守态度,并且在政策上呈保持续收紧态势。2017年,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中指出,审慎决策建设新校区,原则上不支持、不鼓励跨城市、跨省建设新校区,特别是具有本科教学功能的新校区。2019年,教育部相关部门再次强调,由于异地校区在办学定位、师资队伍建设、办学经费保障、校园文化传承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教育部历来不赞成高校举办异地校区,原则上不予审批。确需设立省内异地校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纳入本省高校设置规划。2021年,最近教育部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再次对异地办学踩刹车。文件指出,不鼓励、不支持高校跨省开展异地办学,特别是严控部委所属高校、中西部高校在东部地区跨省开展异地办学,这是高校某种形式上的规模扩张,不加干预的扩张,则可能造成发展泡沫,摊薄名校的办学资源,并且也占用地方的办学资源。与此同时,吉林、河北、广东等省份,相继下发了关于编制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响应教育部的号召。广东是名校异地办学的“赢家”,很快也跟进印发了文件,指出要从严控制高校异地校区,不鼓励、不支持高校跨省开展异地办学。在这个政策逐步收紧的大背景下,笔者认为全面推动规范化管理建设、厘清各方面财务关系,是现存异地办学高校配合主管部门政策导向的关键途径。
如何规范高校异地校区财务管理的问题,根源是在会计主体上,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会计假设: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服务的特定对象,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会计核算是财务管理的基础,事业法人治理的非常重要一条就是是否独立核算。异地校区财务管理要服务于会计主体。条状管理实际上是异地校区财务服务于总校一个法人,块状管理实际上是异地校区财务服务于异地校区法人。逻辑上异地校区财务管理没有直接既服务于总校法人,又直接服务于校区法人的办法。做法只有一个,即直接服务于分校法人,然后间接服务于本校法人。
长远来看,异地校区在地域上独立于城市之外,是一个实体和分支机构,需要独立核算,需要对外签订劳动合同,职工需要缴纳“五险一金。城市管理有非常多的属地政策,比如:杭州市民购房新政,2021年现在的购房政策是落户满五年,社保满二年。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高校异地校区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是彻底解决异地校区管理的最終方案,这个法人称之为分校更为合适,即:同城的校区,称之为校区,同城校区没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核算;异地的校区称之为分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规范名称,规范法人治理,规范财务核算。
参考文献:
[1] Pelfery P A. A Brief History of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4.
[2] University of London. University of London[EB/OL]. https://london.ac.uk/. 2018-5-11.
[3] 王广辉.高校异地新校区财务管理体制与基建财务执行新会计制度问题研究[J].财经界,2013(17):233-235.
[4] 邵积荣,邵嘉琪,陈思宁等.多校区财务管理问题研究——以广东医学院为例[J].会计之友,2013(14):122-125.
[5] 顾凯峰.高校多校区财务管理模式及涉及的法律问题探讨[J].会计师,2019(23):67-68.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 浙江杭州 310012)
[作者简介:李樟征(1967—),男,高级会计师,浙江丽水人,现就职于浙江师范大学计财处,历任会计、主办会计和财务科科长,有多年多校区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责编:若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