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飞
摘要:交通事故的发生类型在现实中越发多样,鉴于不同路段、交通状况、事故车辆以及涉案行为人的复杂性,如何在交通事故中对事故车辆进行痕迹勘验,成为一项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交通事故车辆痕迹勘验方法类型多样,合理科学地认识各种鉴定方法,是保障鉴定结论准确的重要前提。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痕迹勘验;鉴定方法
一、交通事故车辆痕迹勘验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勘验需在法律规范的内容和程序下进行,否则得出的鉴定结论无法作为定责定损的证据。交通事故涉及多方的权利与义务问题,通过交警和鉴定人员的专业知识,对交通事故车辆痕迹进行鉴定,作为交通事故责任的认
定,为后期的定损理赔等纠纷提供法律依据。因此,包括车辆痕迹勘验在内的全过程,均需符合法律规范,做到合法性与正当性,避免违背法律程序和法律规范作出鉴定,给事故车辆痕迹勘验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合法性原则要求鉴定人员熟悉和了解有关车辆痕迹勘验的程序和规范,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鉴定。在鉴定的方法选择、内容、形式等方面,均需符合现有法律规范要求,为车辆痕迹勘验提供合法性基础。
2.同一性原则
在事故车辆痕迹勘验中,同一性是保证检材与交通事故具有同一来源,在车辆碰撞痕迹勘验中保证检材内容与形式的同一性,避免鉴定材料与事故车辆无关,导致鉴定无效或出现偏差。事故车辆痕迹存在多样性与复杂性,部分痕迹物证的提取和保存至关重要,也是确保同一性的重要内容。同一认定的基本作用,在于判断痕迹、车辆之间的紧密联系,确立该碰撞痕迹是否由本次交通事故引起,从而为科学客观地推进交通事故车辆痕迹勘验提供基础。在具体的同一性鉴定中,应广泛收集和提取存在于交通事故中的痕迹物证,通过同一性鉴定,将与本次交通事故无关的车辆痕迹排除,避免原有车辆痕迹或其他因素导致的车辆痕迹带来的干扰。同一性认定需要借助于鉴定人员的经验与严谨性,对于难以分辨的混同痕迹,还需通过先进的鉴定仪器加以甄别。
3.全面性原则
在事故车辆痕迹勘验中,避免片面性,尽可能对交通事故车辆痕迹进行全面鉴定。通过多次全面鉴定,鉴定结论之间相互印证,为鉴定结论提供可靠依据。鉴定人员在鉴定全过程保持严谨态度,对存在争议的内容进行多次鉴定,交叉鉴定,还可以借助于传统痕迹勘验与高科技检验法等,对待检车辆痕迹进行多次全面检验,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全面性原则是避免片面鉴定,忽视关键车辆痕迹的问题,尤其是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的车辆痕迹勘验问题,可通过多次全面鉴定,将鉴定结论在不同的鉴定方法中加以检验,从而保证交通事故车辆痕迹勘验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二、交通事故车辆痕迹勘验的主要方法
1.传统痕迹物证检验法
传统交通事故车辆痕迹勘验,主要通过实验方法进行,包括实验室实验、临场实验。总体来说,传统痕迹勘验方法,大多是在事故现场,或者是比照交通事故现场,对车辆上的痕迹内容进行比较分析。部分车辆痕迹比较明显清晰,较为容易进行鉴定,甚至通过经验和痕迹规律,就可进行判断。但是,还有部分痕迹较为隐蔽与复杂,对于此类的车辆痕迹勘验,则需要借助于实验室的专业仪器进行鉴定分析。例如,车辆承痕体与造痕体之间痕迹的细微特征需要借助实验室的显微镜、痕迹比对等技术,进行更为细致严谨的痕迹勘验。传统车辆痕迹勘验尽管借助一定仪器和工具,但是主要依据人工鉴定方式,对于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的效率不高,一些复杂的车辆痕迹勘验有时需要较多的鉴定时间和反复鉴定才能进一步保证准确性。
2.运用新科技综合检验法
随着新型鉴定手段和技术的发展,交通事故车辆痕迹勘验的方法也越发多元和先进。在传统交通事故车辆痕迹勘验的基础上,借助于高算法、高精度的鉴定技术,让交通事故的车辆痕迹鉴定更为高效和精确。例如,在车辆痕迹勘验中,通过先进的仪器设备,进行现场建模和痕迹提取,并且能够针对车辆痕迹迅速给出鉴定结论。包括交通事故涉案人的交通行为鉴定中,通过大数据与可视化技术,在车辆痕迹的微量生物检材和碰撞状态鉴定中,能够较为便捷地给出鉴定结论。相较于传统鉴定方法,新科技综合检验法具有明显的效率优势,但是该技术的运用需要一定技术支撑和成本。在交通事故车辆鉴定中,并非所有的车辆痕迹均需要借助于新科技综合检验法,并且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对于该设备采购和运用技能培训显然参差不齐,因而也决定了该技术鉴定方法的局限性。
3.利用交叉痕迹检验法
交叉痕迹检验法,即运用传统检验法与新技术检验相互补充,共同发挥作用。这种检验方法,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车辆痕迹检验,通过不同的鉴定方法的综合交叉運用,使得鉴定结论更加科学有效。例如,在事故车辆碰撞状态鉴定中,通过传统检验鉴定法无法解决的问题,借助于更为先进的检验技术,进一步加以证明。在对车辆痕迹物证的检验中,不仅可以运用传统的痕迹比对、物证鉴定,还可以借助于视频分析、数据还原,借助于计算机、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可视化技术等,将车辆碰撞状态进行完整性鉴定。交叉鉴定法在交通事故车辆痕迹勘验中,具有广泛运用空间,对于提升鉴定的准确性,减少鉴定的时间和物质成本,均具有一定的优势。总体而言,事故车辆的交叉鉴定法,旨在提升鉴定的综合效果,通过重复、多次鉴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痕迹勘验的偏差。
三、结语
整体而言,交通事故车辆痕迹的鉴定类型与方法选择,均需要针对不同的车辆痕迹进行综合运用,做到有的放矢,为科学鉴定提供保障。在鉴定的全过程,遵守合法性、同一性、全面性,是交通事故车辆痕迹勘验的重要原则,应认真对待鉴定原则,将其纳入车辆痕迹勘验的全过程,为科学鉴定车辆痕迹,准确界分责任义务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王蕾.车辆痕迹鉴定常见差异非本质属性分析[J].法制与社会,2021(2):159-160.
[2]胡杰.交通事故中车辆痕迹鉴定研究[J].时代汽车,2021(11):19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