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方林,朱大威,张 露,刘 媛,亢志华,葛灿菂,王 越
(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0014;2. 江苏农业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江苏 南京 210014;3.江苏大学 财经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
当前,“三农”工作的焦点已向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转移。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两者目标同向、内涵同构、路径同推。早在2010年农业农村部启动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先后分3批认定了28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1]。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并于同年开启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创建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出了具体部署。分区域、分类型打造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对于探索多元化的发展路径、政策框架和评价办法,通过典型引路,对带动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研究,是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的重要任务之一,对于科学评价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成效、推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有重要意义。
目前,已有学者针对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进行了一些开拓性研究,重点研究内容主要围绕指标体系构建方法、评价指标选择、指标计算依据、实证分析等方面[3-7],并取得了卓越的研究进展。然而,目前有关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中,尚未见针对不同农业产业类型进行分类评价的研究,也未见有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本研究拟针对粮食产业、优势特色农业、旱作农业、都市农业的不同特点,探索建立监测评价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指标体系,以期为促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依据。
一是科学性。指标体系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围绕实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任务安排,考虑了粮食产业、优势特色产业、都市农业和智慧农业的不同属性。二是引领性。突出构建“十四五”时期现代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等“五化”,坚持规模稳定、环境友好、科技引领、优质高效的目标导向,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三是系统性。充分考虑有关农业现代化的深刻内涵和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构建系统性一级和二级指标体系,确保能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系统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水平。四是实用性。选择的指标要“少而精”,均为具有较强代表性、针对性、延续性、可操作性的关键指标,指标间既存在联系、互相印证,又彼此独立、避免交叉,确保监测评价简便易行、务求实效,指标数据可以从相关统计资料获取。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情况迥异,推进农业现代化不可能一刀切、齐步走。东北地区地势平坦,有条件发展大机械、大水利、大科技;西南地区山地多、平地少,重点在特色化、小规模上寻求突破;大城市周边先进生产要素集聚,适宜发展科技农业、会展农业;沿海地区则具有发展外向型农业的比较优势。因此,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要统筹考虑不同资源禀赋、区域特点和发展基础,探索各具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
本研究针对粮食产业、优势特色农业、旱作农业、都市农业的不同属性,从综合生产能力、设施化水平、园区化水平、融合化水平、绿色化水平、数字化水平和支撑保障水平等7个方面选取了41个指标并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进行了评价。
表1给出了粮食产业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监测评价指标。与粮食产业评价指标相比,优势特色农业、旱作农业、都市农业中不同类型的农业产业产量、标准园(塘、舍)面积比重、机械化率、产地预冷保鲜率、冷链流通率等指标有所区别,囿于篇幅,优势特色农业、旱作农业、都市农业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监测评价指标不再一一列出。
2.2.1 综合生产能力 (1)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率。指标含义: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率,是指本年度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与上一年度比较。
计算公式: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率(%)=(本年度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上年度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上年度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00%。
(2)粮食产量稳定度。指标含义:指粮食产量的稳定程度,将本年度粮食产量与过去5年平均粮食产量比较[8],反映示范区粮食产量的稳定程度。
计算公式:粮食产量稳定度(%)=区域内当年粮食产量/该区域过去5年平均粮食产量×100%。
(3)农业劳动生产率。指标含义:指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创造的第一产业增加值,是反映农业劳动生产效率的重要指标。
计算公式:农业劳动生产率(%)=当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当年第一产业就业人数×100%。
(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含义:包括农村居民的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和转移性净收入。
计算公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乡村总人口。
(5)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指标含义:指土地适度经营规模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9]。南方地区耕地经营规模达3.33 hm2,北方地区达6.66 hm2,丘陵地区达1.33 hm2的可认定为适度规模经营,不计算复耕。
计算公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耕地总面积×100%。
(6)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指标含义:指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数量。
计算公式:实际达标建成的数量。
(7)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指标含义:指经过省级政府部门认定家庭农场数量。
计算公式:实际达标建成的数量。
(8)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指标含义:指从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选出的,经过省级或国家级政府部门,按照相应标准、程序认定的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合作社。
计算公式:实际达标建成的数量。
(9)农户参与农民合作社比重。指标含义:指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社比重,主要反映小农户的组织化水平。
计算公式: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社比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乡村总户数×100%。
(10)高素质农民培育度。指标含义:衡量了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业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的乡村振兴带头人在农业总人口中的比重。
计算公式:高素质农民培育度(%)=高素质农民数/农业总人口×100%。其中,高素质农民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创业人才、专业种养能手。
2.2.2 设施化水平 (1)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指标含义: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高标准农田面积/耕地面积×100%。
(2)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指标含义:指粮食机耕、机播(栽、插)、机收的综合作业水平,反映了农业机械化水平。
计算公式: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粮食机耕率×40%+粮食机播(栽、插)率×30%+粮食机收率×30%。其中,粮食机耕率(%)=[粮食机耕面积/(应耕作的粮食播种总面积-粮食免耕面积)]×100%,粮食机播(栽、插)率(%)=[粮食机播(栽、插)面积/粮食总播种面积]×100%,粮食机收率(%)=(粮食机收面积/粮食播种总面积)×100%。
(3)粮食机械化烘干率。指标含义:用于衡量粮食机器烘干能力,指粮食收获后经过机器烘干的量与总收获量比值。
计算公式:粮食机械化烘干率(%)=经过机器烘干的粮食总量/粮食总产量×100%。
(4)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指标含义:反映了粮食初加工机械化能力,是指经过机械初步加工过的粮食量占示范区粮食总产量的比重。
计算公式: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经过机械初加工的粮食量/粮食总产量×100%。
2.2.3 园区化水平 (1)园区耕地面积占全县(区)耕地面积比重。指标含义:指区域内所建农业园区耕地面积与全县(区)耕地面积的比值。园区有重叠的,以最大的范围为准,园区之间不可重复计算。
计算公式:园区耕地面积占全县(区)耕地面积比重(%)=园区耕地面积/全县(区)耕地面积×100%。
(2)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与当地平均水平的比值。指标含义:指区域内所建农业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与当地平均水平的比值,是反映示范区农业园经济发展及带动农民水平的指标。
计算公式: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与当地平均水平的比值(%)=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当地农民可支配收入×100%。
(3)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指标含义:指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内通过批准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数量。
计算公式:实际达标建成的数量。
(4)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指标含义:指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内通过批准的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数量。
计算公式:实际达标建成的数量。
(5)国家级产业强镇。指标含义:指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内通过批准的国家级产业强镇数量。
计算公式:实际达标建成的数量。
(6)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指标含义:指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内通过批准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数量。
计算公式:实际达标建成的数量。
2.2.4 融合化水平 (1)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指标含义:指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值,是反映农业加工水平的国际通用指标。
计算公式: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农业总产值×100%。
(2)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指标含义:农产品原料进入加工环节的数量占总产量的比例。
计算公式: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加工消费原料量/农产品总产量×100%。
(3)休闲农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指标含义:反映了示范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现状,衡量了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程度。
计算公式:休闲农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休闲农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100%。
(4)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产品交易额比重。指标含义:衡量了农产品销售中互联网产销平台销售的比重,是衡量现代农业融入数字化的重要指标。
计算公式: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占农产品交易额比重(%)=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农产品总交易额×100%。
2.2.5 绿色化水平 (1)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指标含义:是指粮食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占示范区粮食生产耕地面积比重。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包括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部省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计算公式: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绿色优质粮食作物生产基地面积/粮食生产耕地面积×100%。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指标含义:反映了粮食产业质量安全水平,是指通过质量监测合格的粮食产量占粮食总产量的比重。
计算公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通过质量监测合格的粮食产量/粮食总产量×100%。
(3)节水灌溉面积比重。指标含义:反映了粮食生产的资源节约水平,是指采取节水灌溉措施的粮食种植面积占粮食种植有效灌溉面积的比重。
计算公式:节水灌溉面积比重(%)=粮食种植的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粮食种植的有效灌溉面积×100%。
(4)平均化学农药施用强度。指标含义:化学农药施用强度按照折百量计算,折百量是指农业成品药含有效成分(原药)的含量。
计算公式:平均化学农药施用强度=化学农药使用量折百量/播种面积。
(5)平均化肥施用强度。指标含义:指农用化肥施用量与粮食播种面积的比值。化肥施用强度按化肥折纯量计算,化肥折纯量是指按含化肥的百分之百成分进行折算后的数量。
计算公式:平均化肥施用强度=农作物化肥施用总量折纯/播种面积。
(6)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指标含义:指种植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的加权合计[10]。
计算公式: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30%+农膜回收率×20%+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50%。
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行业统计数据
2.2.6 数字化水平 (1)乡村移动互联网覆盖率。指标含义:指可以光纤上网的行政村数量占本县(区)行政村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乡村移动互联网覆盖率(%)=可以光纤上网的行政村数量/本县(区)行政村总数量×100%。
(2)乡村5G覆盖率。指标含义:指5G网络覆盖的行政村数量占本县(区)行政村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乡村5G网络覆盖率(%)=5G网络覆盖的行政村数量/本县(区)行政村总数量×100%。
(3)全产业链数字化建设水平。指标含义:由农业产前投入数字化水平、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与农产品营销数字化水平加权平均而组成,分别占20%、40%、40%权重,农业产前投入数字化水平指的是农业生产资料通过网络销售的量占本县(区)总销售量的比重,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是指应用信息技术生产的耕地面积占本县(区)总耕地面积比重,农产品营销数字化水平是指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占农产品总销售额的比重。
计算公式:全产业链数字化水平(%)=产前投入数字化水平×20%+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40%+农产品营销数字化水平×40%。
(4)数字田园面积比重。指标含义:指应用数字技术的农田面积占本县(区)农田总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数字田园面积比重(%)=应用数字技术的农田面积/本县(区)农田总面积×100%。
(5)智慧农场数量。指标含义:智慧农场由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是衡量本地区农业智慧化生产管理水平的指标。
计算公式:实际达标建成的数量。
2.2.7 支撑保障水平 (1)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指标含义:指扣除物资、劳动力、农用地等生产性投入增加的影响后,科技进步对农业产值增加的贡献[11]。
计算公式: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科技进步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率×100%。
(2)万人拥有农业创新创业平台数量。指标含义:农业创新创业平台指为农业创新创业提供开放性综合性的服务平台,包括创新创业园区、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平台。
计算公式:万人拥有农业创新创业平台数量=农业创新创业平台数量/(本县(区)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数/10000)。
(3)万人拥有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数量。指标含义: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是指由政府承担人员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为农民提供免费的农业科技指导的工作人员,是衡量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的指标。
计算公式:万人拥有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数量=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数量/(本县(区)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数量/10000)。
(4)涉农贷款增长幅度与贷款总额增长幅度比。指标含义:反映农业资金投入的年增长水平,指年度涉农贷款增长额占年度贷款总额比重。
计算公式:涉农贷款增长幅度与贷款总额增长幅度比(%)=涉农贷款年度增长额/年度贷款总额×100%。
(5)农业保险深度。指标含义:指农业保费收入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是衡量农业生产保障程度和抗风险能力的指标。
计算公式:农业保险深度(%)=农业保费收入/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00%。
(6)农村一二三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配给率。指标含义:指示范区所在县(区)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中用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计划占分配计划的比例。
计算公式:农村一二三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配给率(%)=该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计划/初次分配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00%。
首先,通过查阅统计年鉴、发表文献、政府文件、政府官方网站等权威渠道的信息,全面搜集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数据,并对所得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然后,将上述数据代入到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监测指标体系中,逐项计算每个二级指标的得分,最后逐项累加得到总分,即为该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评价得分。在具体的二级指标计算方面,以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率指标为例,该项指标的权重为0.03,换算成百分制后的分值为3分,以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率7%为基准值赋2分,与基准值相比,每提高0.2个百分点加0.1分,每减少0.2个百分点减0.1分,上限3分,最低0分。
根据本研究结果,为了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提升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保持农林牧渔业稳步增长,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高素质农民、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促进农民收入提高。二是加强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支持保障。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打造农业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加强财政对涉农贷款的扶持,拓展农业保险的深度、广度,增加对农村一二三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配给。三是推进农业生产的设施化、园区化、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创建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村电商,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打造智慧农场、数字田园,提升全产业链数字化建设水平。